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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宠怎么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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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邑城金阙阁,阁主名叫墨青。人称沈三绝一是模样清绝,二是字画诡绝,三是放浪成绝。 他据说身世是朝中兵-部尚书沈畅之幺子沈沅,可惜二十年前沈畅站错了队,得罪了太子,和朝中宦官一流勾结在一起,在那场妖书风波里被抄了家,沈畅斩首,女子充妓,男子阉割为奴。沈沅本该入宫,奈何南王怜他年少,向圣上赦了他阉割之刑。
沈三绝就是在那个冬天入了金阙阁的。
当时他还不过十二,年纪尚幼,本来是男子,偏偏流落到烟花之地来,他逃脱了阉割之辱,却逃不过身为人下之耻。他父亲招惹过不少仇家,人落魄的时候谁都想踩一脚,沈沅一开始百般不愿,到旁人用姐姐威胁,他开始讨好那些仇家,诱惑他们付出更多的金钱在他身上,用尽一切卑贱的方式。那些本来只是羞辱他的人开始慢慢为他沉迷,到最后竟然都弄得了个倾家荡产。沈三绝的名号就是这样被炒起来的,他不再用沈这个姓,偏偏安邑城沈三绝的名号就叫的越响亮,他的放浪形骸,甚至只要别人付出足够的代价,就可以当街行苟且之事,甚至据说当今圣上都曾是他的入幕之宾。他艳名高涨的时候,与他并齐的却是他儿时故交,晋王赵景。赵景的学问才识在朝中也上升到了巅峰,朝中人赞叹三皇子才名时,也不由得叹息一句曾被誉为神童的沈沅。
又因为南王救他一命免他阉割之刑,沈墨青尤为感念,主动服侍南王左右,南王乐的有美人相伴,也成为了沈墨青最大的靠山。
建宁二年春,正是晋王风光最盛的时候,他正漂漂亮亮地完成了几件圣上交给他的事,太子已废,朝堂中人心惶惶,晋王凭着几件漂亮事被赞许有加,可见是盛荣一时。
建宁二年春的时候,荣国府嫡女嫁给了南王,朝堂上的平衡又起了变化,此刻的朝廷是一个充满了黑火的木桶,谁若是点燃了引信,当真一发不可收拾。
坊间艳谈也不过沈三绝与故友的天差地别,怕此生只能屈服于男子身下。可说到此,又不得不说,作为一个小倌,不靠才名,都能接着南王的风头荣华富贵。又谈到新进门的南王妃可不是什么好相与的角色,怕是靠山要倒了。偶有几句淫词秽语,也就作罢了。谁也没曾探过这年岁地下的暗礁,波澜不惊的下的波涛汹涌。
以前若得千金便招摇过市的沈三绝正在悬臂练字,衣袖高摞,一截藕臂玉白。这种时候,到正像为了避开南王妃的风头,开始闭门谢客。他指节狭着那乌黑的笔,本来要下笔,颈脖间偎过来一颗热乎乎的头颅,黏湿的舌头在美貌青年的脖间来回舔舐,而手极有暗示意味地搭他那悬臂的手,急色的意欲将沈墨青的手按到身下去,
沈墨青皱着眉头将手重新抽了出来,雪白的纸面上还是沾了黑色的墨迹。他有些不耐烦地安抚着趴在他身上急需索取的男人,轻声细语地说道,“好啦,你不是要我的字么,现在要写,你又缠着我做什么?”
那人体态富态,眼袋重且青,俨然就是个酒囊饭袋,可是他偏偏有着极为关键的身份,因此也拥有了他想要的东西。
沈墨青不想跟他做些什么,却也不得不和他周旋。这副皮囊也着实美艳无双,堕落的风尘之态和清冷融合,混合成了一种类似毒药的糜烂魅惑。尽管皱着眉头,也只会让人更加沉迷。
“要什么画!有你在面前不就成了!”
男人将沈墨青的腰向后一折,压在了桌上,手则开始胡乱地解着沈墨青的衣带,那一瞬间沈墨青被侵犯的恶心又席卷而来,身上的人像是饥饿的直哼哼的野猪,他手按在那男人的胸膛上,视线却极为乏味地移向了墙上右上角悬挂着的那副泼墨仙人,圆月寂寂无光,垂柳随风摇曳,着是流动顺畅。可惜卷轴下的几笔成了败笔,硬生生地停滞了下来,还生硬的加了几块石头。这也难怪,那里本来是有块血迹的。胡乱遮住了罢了。
他想到血迹便有些作呕,于是微微闭上了眼睛,过了半晌,有温热的液体落在他的锁骨上,疑心是那人的口水,不得不睁开了眼睛好好地看看,只见一把剑横梗在那人的肥厚多肉的脖颈上,给割出来一个小口子,正无声地爬着鲜血,那窝囊废下的面色铁青,正要哇的大声叫出来的时候,那剑的主人沉着嗓子阴沉沉地道“别叫,然后赶紧滚蛋。”
那人一身黑衣黑斗笠,重重纱帐中就连眼睛都看得不是很清,墨青看他那架势自当知道是以前哪家的江湖客,他回头客不少,这种多半是起了独占欲了。又看他那柄长剑剑纹是蟠龙,剑锋甚至微微泛着蓝光,心下了然他是谁了。他将拉下来的衣服扯上来些许,可衣襟依旧松松垮垮,被添上几个红印子的皮肤更好似雪地红梅,很是诱人,他含笑着看着那个土豆连滚带爬地逃出了金阙阁,娇声冲着这个驻在原地如同梁木一样结实的陌生侠客发着嗲
“这位爷把我的客人给赶跑了,可是有信心能给更贵重的东西给墨青?或者说,你的容貌...”他心中发狠伸手拨开那人的斗笠,只见他并不反对,便打算揭开他的面纱,手还未动却被侠客握了个正着,侠客手掌粗粝温热,在墨青一双好奇询问的眸子下将面纱卸了下来,不出于外的看到墨青勃然大怒的神情“常宵你这个王八蛋!皇上召你回京你居然提前回京?你不要命了你!”
边防西北军足足十几万,常宵是块香饽饽。如今太子被废,晋王和南王争权夺势已不是一两天了,皇帝将西北军主帅召回京城也不安什么好心,分明是想解了他的军权,如今常宵提前入京最容易让帝王生起他也参与了皇子党争的猜疑,要是被人发现他提前回京,常宵就等着被镞九族吧!
被称为常宵的高大青年反而面色阴沉,比墨青的脸色更为难看,他将怀中的蓝瓷小瓶子重重地摔在那副画上,硬邦邦地说道“我要是不回来,又怎么知道你又在干这些事情,你当初答应我的如今一桩都没有兑现!”
常宵是熟人,因此也没有必要端着那副噬魂蚀骨的万种风情,他和常宵在军中相识,彼此性情更是了解,常宵希望他早日脱离这个苦命窑,做个正常人娶妻生子,可墨青一心只想扶持晋王成为天下的霸主,名正言顺的帝王。
常宵冷笑着道“你刚才把我认成了谁?蛟迟琉萧?还是图倾侯莫白烟?”他将那把剑锋泛着蓝光的长剑扔在桌上,震得砰砰响,“刚才走的人是户部尚书之子刘承罢?那赵景赵合德夺嫡,赵景身边那个所谓的救命恩人,无双谋士为他出谋划策,就是将你作为这血腥棋盘中的一个棋子来回拨弄?”
“沈沅,你给我听好了,这皇帝大寿一过去,不管怎么样,你都得听我的,寻个安稳的地方,别再做那个赵景身边的哈巴狗,京城中谁都可以侮辱的沈三绝!”
常宵是真的恼了。墨青被他的长篇大论一轰炸,竟然忘记了质问他为何要提前入京,只能怔怔地看着他气急败坏时皱起来的人皮面具,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你说的都对,不管怎样,这事总会结束的,这是最后一件我为赵景做的事了,等这事完了,我就离开京城,再也不做沈三绝。”常宵再怎么生气,心里头还是愿意护着他,可是一生气,就喜欢将身上的东西掏出来砸,他将蓝瓶子放在手里把玩了一遍,这是军营里那个老军医调的药,对冬日的冻疮有奇效,只是蛟迟的剑在常宵手里就有几分奇怪了,江湖客如果刀剑脱了身,只有一种可能,他已经死了。
”你杀了蛟迟?”
常宵摇头,“不,他是死在路上的。我本欲如期出发回京,赶得是旱路,可是路上遇见了蛟迟,他似乎与人决战,我遇见的时候他已经命不久矣了,死之前托我将这长剑托我带给你,还说让我早些回京,以防万一,我那时心下留意,果然在阳平的时候有人投毒,我怕出了问题,便带了一小只队伍,从水路回了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