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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再见吧 那本资料仍 ...

  •   到快下班的时候,几乎全公司的人都已经知道了这个消息。我跟momo说改天再请她吃冰时她连一点抱怨也没有,还说要请我吃饭。我笑着感谢了她的好意,带着卡卡罗的资料走出公司大门。

      我大概已有近3个月没有这么早下班过了。站在公司楼下,看看天边的晚霞,路上的来来去去的车流以及从各个写字楼涌出的形形色色的人,竟然有点恍然。不知道该往哪里去。

      我在街上游游荡荡的晃了2个多小时,期间在一个小饭馆吃了个牛肉盖饭,最终走进芳草街上的一间酒吧。

      现在7点刚过,酒吧的生意才刚刚开始,里面没什么人。老珂正站在吧台里擦杯子。我将手上的资料夹拍到吧台上,同时将自己的头也拍在了上面。

      在这条这座城市有名的酒吧街上,这间叫做“再见吧”的酒吧不算大。他的老板老珂是我高中同学。说是同学,其实他比我要大几岁。当我刚进高中时他已读高三了,而当我高三时,他竟跟我同了班。最终我考上大学,他也终于毕了业。学生时代跟他没什么交集,即使同班的那一年也仅是点头之交。然而我却是知道他的。他太有名气,想不知道都难。喝酒抽烟打架斗殴,大大小小的过记了n多,但好像家里有点背景,一直没被开除。毕业之后在我参加的唯一一次同学聚会时听说他正因参与械斗进了拘留所。我是看不上这样的人的,仗着家里有点势力就为非作歹。然而当两年前的某一天,我心如死灰漂泊到这个城市,自杀似的醉倒在这间酒吧时,却是被他认出并收留。他什么也没有问我,让我在这待了好几个月。后来我了解到,这个人,只是太叛逆而已。他用他能利用的一切来反叛他的家族,甚至不惜于毁掉自己。当我再活过来之后,便跟他成了朋友。

      “怎么,这么长时间不来,一来就跟我这装死人?”老珂在我进门时抬头看了一眼,发现是我后,就只专注于手上的动作,擦完一个轻轻放下,又拿起了另一个。他的手长得很好,手指修长灵活,说这是一双钢琴师的手也不为过。然而拿着杯子的左手无名指的上半部分有些奇怪的扭曲,似乎是曾经断过,这破坏了这双手整体的美感,若非如此,谁能想到这双手的主人曾经是个惯于打架的狠角色?

      我没有回答他,只是抬起头来四下张望一番:“就你一个人?小吉呢?”

      “学校要期末考试了,他请了一个礼拜假。明天回来上班。”

      我“哦”了一声,不再说话。

      一到这里,我似乎卸下了全身的力气,感到说不出的疲惫。老珂擦完最后一个杯子,拿出一瓶喜力给我,又转身忙别的去了。

      我想我需要好好的想想了。

      我将一口冰凉的液体含在嘴里,让它顺着喉管缓缓而下。酒吧里光线并不明亮,但吧台附近也还不至于昏暗。那本资料就静静的躺在吧台上,是否翻开它,将取决于我即将做出的决定。

      毋庸置疑的,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然而摆在我面前的却是对我来说几近艰难的选择,因为这意味着我将选择以什么样的态度继续生活。如果是在两年前,那么毫无疑问,我选择放弃。大不了重新找份工作。我不想参与到任何纷争中去,只想领一份能够维持生活的薪水,干活拿钱,其他什么也不管。这点从我当初找到现在的这份工作就可看出。若不是因为没有别的一技之长,我甚至根本不会选择广告公司。

      是的,我在逃避。避开任何可能会发生的熟悉的场景,以免将我带到回忆过去的漩涡中去。我的心底里有一块溃烂的伤口,一碰就会疼得让人窒息。人们都说时间是个好东西,都说时间可以治愈一切,然而为何医不好我?或者,因为还不够?不够让我淡漠,让我遗忘……那么,又还要多久才够呢?又或者,是我自己根本就不想好……

      我想无论如何选择,接下来都是很麻烦的。如果不做,那么我就要结束这么久以来平淡却也平稳的生活,为租住的那个十来坪米的小房间以及自己的肚子,重新开始找工作了。况且因受金融危机影响,找工作的人比招聘的职位多出不知道多少倍,我又那么挑剔,要找个称心如意的更是困难。如果做,那么从此以后我的生活将离我所希望的越来越远。当然,就算做,要是明天没成功,也还是得重新找工作的。唉,说真的我还真是很喜欢现在的工作呢,做做小广告,修修改改,跟公司里的女孩子调调笑笑,月底领钱,什么负担也没有。不过这样的好日子看来是要到头啦!

      那本资料仍是静静的躺在那里,泛着弱弱的光。酒吧里的人渐渐多起来,人影晃动,酒杯碰撞,欢笑交谈,一切在音响低低的蓝调音乐调和下显得愉快自然。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和以往无数个夜晚一样,下班之后来这里放松一下,然后按照生活的轨迹继续,继续……但我知道对于我来说,明天就是不一样的了。

      酒吧的门又“叮咚”响了,紧接着一个兴奋的声音叫喊着冲了过来。我刚一转身,一个挑染染着银蓝色头发的脑袋就撞进了我怀里,撞得我五脏六腑都快移了位。这颗脑袋还不满足地又蹭了蹭才抬起来,露出了一张娃娃脸。

      “小宇!小宇!你怎么这么久都不来看我们啦~!”娃娃脸说着露出一副被抛弃的表情,“我好想你,难道你一点都不想我吗?”说完水汪汪的眼睛还眨巴了好几下。

      我笑着扶住他,从吧台的椅子上下来,还未开口,就听到预料中的声音:“齐放!你给我合适点!少用那种恶心死人的声音说话!”刚才一起进来的其他3人也都站在了我面前。

      经过这么一闹,店里客人的目光都向这边看来。其实从他们进门就已经吸引了大部分人的注意,店里的常客应该都认识他们,已经有人在跟他们打招呼,说着期待他们明天精彩表演之类的话。没错,他们是个乐对,名字叫“谜底”,每周五晚在这里驻场。

      “雷~!人家只是太想小宇了嘛!又没怎样~!他这么久没来,难道你不想他吗?”说话的是齐放,乐队主唱,一个大男人却总是仗着长了一张娃娃脸装可爱。然而拿着麦克风时的他就像变了另一个人,深沉的,轻柔的,狂野的,妩媚的……你会发现台上的一切都由他掌控,台下的人也跟着一起癫狂。而他口中的“雷”便是齐雷,吉他手,也是齐放的弟弟,头发剃成半寸却染成了红色。他只是看着我目示了一下,算是打过招呼。大概是因为两年前我那次喝醉后醒来,第一眼就看到他手里拿着我随身行李中对我来说非常重要的记事本,当时我坐起来用尽全力给了他一拳,把他打成独眼熊猫,而当他反应过来正打算跟我干一架时,我又倒了下去,怎么都摇不醒。因此这一拳他一直都没找到机会报复,从他对我的态度上来看他一直都耿耿于怀。“嘿,小宇,真是好久不见了。”这时候说话的是高迪,贝司,齐肩的长发由一条墨绿的发带松松的束在脑后。他算是这几人中最正常的了,他们自己的歌几乎都由他作曲填词。说是几乎,是因为其中有部分歌词是我写的。“是不是没有新词给我不敢来了?”我笑笑说:“最近有点忙,不过词也很快就会有了!”最后是鼓手周畅,金色头发。他很少说话,只是笑着点了个头。

      这几人站在一起,无形中便形成一个以他们为中心的气场,酒吧灯光暗魅,他们却依然那么耀眼,相当扯人眼球。

      “怎么,明天有表演不在家做准备吗?”我看着他们,不知为何心情好了很多,发自内心的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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