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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之前已经经历过的一万零九百五十多个早晨一样,卢泽并没有感觉他的今天有什么不同。一早醒来,他吞下几片阿司匹林又揉了太阳穴好一会才想起五英尺外的那个衣柜里挂着一套阿玛尼婚礼套组,黑西装、黑领结——他今天就要结婚了。
他的新娘,萝拉,是一个电影明星,新美国甜心,2003年《人物》杂志全球五十最美女人第十三名,而卢泽只是一个制片人。
他毕业于耶鲁大学天文物理学系,家里是做生意的。家族股东大会上有一个位子从他妈妈怀上他起就用千足金刻好了他的名字,他却迷上那些“虚头虚脑的演戏玩意”,在好莱坞夙兴夜寐起早贪黑7年才勉强赚到一个用白漆喷着他名字的停车位。
演戏是卢泽的梦想,但他一辈子却只演过四十五秒的戏——那是一个毒贩,要趴在一摊自己的呕吐物里往前爬三十米,一边爬一边往外吐被打折的门牙……身后还留着他自己的肠子。导演助手在和他说戏时一边嚼口香糖一边笑,还有一帮人围在他旁边看热闹——因为他们谁也不喜欢片场这个倔得像怀孕母驴一样的的瘦高个,一心要给他好看。
可是等导演喊完CUT,整个片场都安静了。
整个剧组都紧巴巴盯着取景器6英寸见方的小荧屏,一声不吭……直到导演从长腿马扎上蹦蹬下来不顾卢泽手上往下滴答的用来充当呕吐物的花生酱冲上前和他握手,并指名“卢卡斯,你对戴蒙这个角色怎么看?”
戴蒙是那部戏的男二,出演时间是卢泽当前戏份的260倍。
“我的名字是卢泽。”
卢泽当时这么回答,把被四季宝牌花生酱包裹的拇指含进嘴里,转身离开并且再也没回过那个片场。
卢泽就是通过这个契机认识的萝拉,她是当时那部片子的女主。是她来找的他。据她说她一看到他和导演叫板的样子就知道自己“发疯一般爱上了他”……因为他当时看起来是那么的偏执、美味,而他的眼睛“蓝得像混世魔王一样”。至于他,他当时还以为她是个胸大无脑的花瓶呢。
他们像电影快放一样迅速开始约会,上街、吃饭,然后又像将两张胶片快剪对接一样迅速定下了婚期。
卢泽现在已经不再认为萝拉是个胸大无脑的花瓶了——事实上,他现在已经亲身领会到:她是个胸小无脑的花瓶。
但卢泽还是决定和她结婚。
为什么不呢?又没什么害处。他已经没希望了。他再也过不上他想要的生活,他这辈子就这样了。
如果现在和这个女人结婚,他至少还可以在大气透明度足够高的地方买个有空中花园的别墅,然后躺在上边看水瓶座δ型流星雨划过天鹅绒蓝的夜幕。
卢泽脑中剧场着流星雨,又往嘴里送了一片阿司匹林;把再也扣不出来的须后水当啷一声拽进纸篓,他没有刮胡子就出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