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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念珠 ...

  •   第二十九章

      沈墨又打了个喷嚏,因为瞿朝川将他推出棉被,刺骨的寒意立刻席卷全身。“我怎么了?”沈墨揉了揉鼻子:“我看你磨磨唧唧,小病要拖成大病。”

      瞿朝川的脸色由白转青。

      沈墨甩了甩手:“摸几下有反应也是正常的,别大惊小怪,我不会笑话你。”

      瞿朝川那块儿被沈墨套出了反应,虽然不大,可他依然觉得丢人。沈墨瞄着他,根本不觉得尴尬,甚至认为这是理所当然。“我说,万一你哪天要去检查前列腺怎么办?”沈墨对瞿朝川道。

      瞿朝川斜了他一眼,躺到床上,闭起眼睛。

      “你要睡了?不去看医生吗?”沈墨拉扯棉被。

      “睡你的觉!”瞿朝川沉沉地说。

      “你要是不舒服,晚上记得叫我。”

      瞿朝川沉默无语。

      那之后,沈墨盯了瞿朝川半宿,对方一直没有动静,始终保持一种姿势,好像连翻身都忘记了。慢慢地,沈墨睡着了,安稳踏实,是他这么久来第一个好觉。第二天,暴雨转晴,晨曦出现,朦胧间沈墨听到一阵熟悉的铃声,“叮叮叮”,是他自己的手机。他打了个哈欠,慢吞吞地从枕头下面摸出手机,点了接听键,放到耳边“喂”了声。

      对面传来女子的声音,似乎跟他相当熟稔:“沈墨,你们起了没?我打瞿朝川的电话,他关机了。”

      “嗯?你是谁?”沈墨还晕晕乎乎。

      “我是傅亚语呀。”

      沈墨清醒了:“小语啊,我们还没起床。对不起,你第一次给我打电话,声音有些失真。”

      “没关系,是我太早。”

      其实不算早,都九点了。沈墨瞥了眼旁边,瞿朝川好像还在睡,同样踏实安稳,看来蛋蛋确无大碍。“醒了没?”他轻轻推了推瞿朝川。瞿朝川翻过身,与沈墨眼神相撞,一张俊脸上明显挂着两个青黑的眼圈。沈墨怔了怔,眼神飘啊飘啊,飘向天花板,不去看瞿朝川的脸。

      “有事吗,小语?”他问。

      “嗯……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我们昨天遇到的女警,她六点钟就跑到我们家门口等童童。我想肯定是为了那种事,就是那种……鬼……你们或许在查什么?”

      “什么?六点钟?”沈墨看了看时间,道:“她还在吗?”

      “在!”

      “我们一会儿就来。”

      “好的。”

      沈墨挂了电话,硬着头皮对上瞿朝川的眼睛,瞿朝川按了按太阳穴,嗓音沙哑地问:“怎么回事?”

      “昨天遇到的女警,今早六点就去傅家门口等傅亚童。”沈墨望着瞿朝川。然后,他试探性地问:“你……那里没事吧?”换来瞿朝川一记白眼。

      沈墨赔着笑:“她去找一个小孩做什么?这小孩还有阴阳眼。我觉得不是好事,小语才给我们打电话,您要是觉得行,小的就伺候您起床?”

      “滚蛋。”瞿朝川在沈墨面前早已失去优雅的风度与宽广的胸襟,他十分想不通,这样克他的人为什么跟他是绝配。

      他俩起床洗漱,瞿朝川走路正常,不过穿了条宽松的休闲裤。下楼后,应家的老太太跟大娘早就吃过了,应煜宸没有回来,据说要出去好几天。

      “这不是明摆着躲我们。”沈墨小声嘀咕。

      瞿朝川道:“没关系,暂时还有别的事情要调查。”

      沈墨在客厅的牌位前转了一圈,没敢看遗像,免得又发现墙上的人瞪他。“应世坤!果然是应世坤先死的!”他在心里想。牌位上有应家三个男丁的生卒,应世坤死于1988年,应世乾死于2014年,而应家老爷子死在两个儿子中间,估计是寿终正寝,活了九十多,那应老太太也有九十多?不对,看起来只有八十。

      大娘给客人留了早饭,瞿朝川仿佛忘记了凌晨的疼痛,坐在桌边大快朵颐。吃完后,他们跟大娘打了个招呼,便驱车前往隔壁村的傅家。今天,换沈墨开车,瞿朝川坐在副驾驶座上,一直面无表情地斜睨着他。开始还好,越往后,沈墨越如坐针毡,这总被人充满怨念的盯着算哪门子事儿,他有心理压力啊。

      “大爷,小的知错了。”沈墨对瞿朝川道。

      瞿朝川只是盯着他,一直盯至傅家门口。傅家外面停了辆警车,正是他们先前在寺庙外看到的那辆。两人走进傅家的院子,满面愁容的傅亚语已经候在门外,见到瞿朝川,立刻迎上去说:“她要带我弟弟去镇子,因为那里有家狗肉店不干净……你的眼睛怎么了,昨晚没睡好吗?”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傅亚语不知道昨晚瞿朝川的蛋蛋被沈墨压了,尴尬疼痛困扰了他整晚,现在被问及此事,自然情绪不佳。“没事,昨晚睡得不好。”不过,他最终轻描淡写的一语带过。

      沈墨望天,在瞿朝川身后说:“今儿天气真好啊,朗朗青天,妖魔鬼怪无处遁形,哪里还会闹鬼?”

      “还真就是闹鬼了。”客厅里忽然传出一个女声反驳沈墨。

      沈墨定睛一看,是那个来找童童的女警,她今天穿的便装,黑色紧身毛衫,黑色皮夹克,修身牛仔裤,褐色长筒靴,头发高高梳成马尾,光洁饱满的额头上没有一根刘海,面容清丽,精明干练。

      “你们也来了,看来你们无鬼不欢。”她走出来,嗤笑一声。

      “瞧您说的,我们知道no zuo no die,不敢死乞白赖往鬼屋钻。”沈墨露出友善的微笑。

      在女警身后,傅亚童穿了身大红的棉绒背心,一手抓着桃木剑,一手拎着农夫山泉,只不过农夫山泉不是澄澈的透明色,而是红到发黑的颜色。“叔。”傅亚童跟沈墨及瞿朝川打招呼。

      傅亚语咬住唇,原地跺了几下脚,神情颇为愠怒。

      “童童,你这是……做法的行头?”沈墨差点笑出来了。

      “嗯,瓶子里是黑狗血,驱邪破煞。”除了桃木剑跟黑狗血,傅亚童两边的口袋里至少塞了一沓黄色道符。

      “那个,黑狗血驱邪破煞有什么说法?”久不言语的瞿朝川忽然出声问傅亚童。

      “狗对应十二地支,五行戌土,也就是阳土,容纳先天至阳之气,因此是至阳之畜。尤其我这黑狗血是爷爷搜集的童子黑狗的血,越发厉害,鬼压床的时候,在眉心用黑狗血点一下就没事了。如果情况更严重,可以用毛笔蘸着黑狗血,在背部画上符咒,百试百灵。”

      “哦。”瞿朝川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这童子黑狗该多难找。”

      沈墨以前听说过黑狗血辟邪,不过其中的道道不太清楚,今天听了解释,才知晓里面的名堂很多。于是,他笑着对傅亚童道:“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扯犊子,他知道个鬼!”傅亚语一脸恨铁不成钢。

      “我就是知道鬼啊!”傅亚童朝他姐姐嚷了一嗓子。

      “呵呵。”女警笑了起来:“带这小家伙去镇子,他姐姐不放心,所以找了男朋友和男朋友的朋友来保驾护航。行,今天我们便一起去,人多还安全。”

      瞿朝川什么都没解释。

      “您这是公事?能不去吗?”傅亚语铁青着脸问。

      “不是公事,但人命关天。上天有好生之德,希望你能体谅。”

      “姐,我们好歹是茅山道士的传人,你怎么能这么胆小!”

      “闭嘴!什么年代了……”

      “什么年代也改变不了本质,这是傅家的根基!”

      傅亚语傻了,在场的人都傻了,屁大点小孩说话老气横秋,不,他为什么能说出这种话?

      “这是我爷爷说的。”傅亚童挺直了小腰板:“捉鬼救人,对傅家的人来说,天经地义!”

      “哈哈,哈哈哈。”冷场许久,率先打破沉默的是前来寻求帮助的女警。她拍了拍傅亚童的肩膀,赞许地道:“不错,有前途。”

      有前途个屁!这是傅亚语的心声。

      “别磨蹭了,走吧,今晚估计要住在镇子上。”这话,女警是对三位成人说的。

      沈墨想了想,瞥了瞿朝川一眼,见他没反对,便道:“好。”

      傅亚语知道木已成舟,狠狠白了傅亚童一眼,进屋拿自己的包。过了五分钟,傅亚语背着一个粉色的包出来了,傅亚童把他可怜的行头放到瞿朝川的后备箱,轻车熟路坐上后座。

      “还要带什么吗?”女警走到车边问傅亚童,如此认真征询一个孩子的意见,就像对方是一位得道高人,这场景相当令人忍俊不禁。

      “不需要了,其他的镇上可以买。”傅亚童回答。

      远处,沈墨小声地对傅亚语说:“我估计她以前一定遭遇了什么事,正常人怎么会这样?”

      “她疯还要拉着童童一起疯,我真该拒绝她!”傅亚于抱怨道。

      趁沈墨跟傅亚语讲话,瞿朝川走向后备箱,过了会儿,沈墨准备上车,瞿朝川忽然转身疾步靠近他,小拇指在其眉心处点了一下,霎时间,沈墨皙白的脸上多了一颗朱砂痣。

      “你,你干嘛?”沈墨怔忡。

      “辟邪。”瞿朝川冷冷地看着他:“别擦,现在是去见鬼,黑狗血辟邪。”

      “叔,你这个痣不错哦。”傅亚童探出脑袋,嬉皮笑脸地望着沈墨。

      傅亚语也乐了,连连摇头,纠正自己的弟弟:“错了,这不是什么痣,是泪滴型花钿。”

      沈墨翻了个白眼,还泪滴型花钿,瞿朝川这家伙一定在报昨天的仇。算了,压了他的蛋蛋,害他整晚没合眼,如今只是在自己眉间点了黑狗血,无伤大雅啊。扒拉扒拉刘海,又是一条好汉!沈墨的刘海比较长,刚好可以遮住他的额头。

      “既然这东西辟邪,我就不擦了,免得浪费瞿兄的一番好意。”沈墨有些自嘲地提起嘴角。

      瞿朝川眯起眼睛,举起蘸了黑狗血的那只手,淡淡地道:“要不要给你画个图案?效果应该更明显。”

      “不要了。”沈墨后退数步。

      “叔,你的佛珠带了没?”傅亚童忽然问起沈墨。

      沈墨回答:“带了,在兜里呢,妥妥的。不过你们家不是道士吗,为什么收着佛珠?”

      “这个不是一般的佛珠,爷爷说它是人骨念珠。”

      人骨念珠?听名字很高端大气上档次,可沈墨为什么觉得一阵恶心呢?约莫是因为“人骨”二字?

      “喂,你们谈完没有,谈完就出发,我给你们警车开道。”那边,女警不耐烦地催促道。

      “去开车。”瞿朝川推了沈墨一把,然后钻进车里,坐到傅亚童身边。那么,傅亚语自然挨着沈墨了。

      “童童,这个人骨念珠……”沈墨准备开车,可心心念念还记着人骨念珠。

      瞿朝川不耐烦地打断他:“你肯定没去过西藏,西藏密宗喜欢用人骨制作物品,特别是佛教物品。这个人骨念珠是密宗特有的法器,一般人的骨头没有资格做念珠,只有喇嘛的骨头可以用来做念珠,但也不是所有喇嘛的遗骨都能用,除非是生前备受尊敬的得道高僧。通常,人们会用两部分的骨头做念珠,一个是手指骨,一个是眉轮骨,而眉轮骨的念珠尤其珍贵,因为每颗头颅只有一个眉轮骨。我去西藏的时候,还见过人骨制作的碗,酒杯等等,都是珍品。”

      “哟,终于大爷也给小的解惑一回。”沈墨从后视镜里瞄着瞿朝川,调侃道。至于傅家是道士流,为什么有密宗的法器,这次去镇上便会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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