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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C16:成为微胖的人 ...

  •   “吃啊!你倒是吃啊!为什么不吃!”

      “烫……太烫了……”

      “说谎!分明就是和你爸一样嫌弃我!你们都不是好东西!都不是好东西!都去死吧!就剩我一个人才好!”

      啪!

      尖锐的巴掌分离了现实与梦境,我满身冷汗从被窝里坐起来。
      房间里安静的像是另一个世界,滴答滴答的钟摆摆动声魔障般与夜的细丝交错。

      忘了这是从噩梦中惊醒的第几个夜晚,我痛苦的抱紧自己,手指死死插进头发,纵横的泪水混合着发粘的汗珠挂在脸上,每一个缺氧的毛孔都在艰难的喘息,这具满是疮痍的身体似乎就快要死去。

      死……
      那就死吧……

      我伸手在枕头下面一阵摸索,不一会儿虎口处就传来一阵短暂而急促的疼痛。
      我猝不及防的闭上眼睛疼的皱起眉头,停下动作小心翼翼的取出刚才刮伤我虎口的小东西。
      在微弱的月光下,它正散发着凌厉的寒光,那是个刃面十分锋利的刀片,上面还沾着我留下的血迹呢。

      虎口被割开了一道很长的伤口,可我没空管这些,花一点儿时间解除痛苦才是最重要的。
      把刀片移到手腕处,我人却在颤颤发抖。
      这是……在害怕什么?

      宋唯樱的脸飞快的在脑海中闪过,我重重的吸了一口气,迟疑了一会儿,把刀片放进床头柜的抽屉里。

      终究还是没有勇气去见你。
      还是算了吧。

      顿时泄了气,我连拖鞋都没穿就光脚去了客厅,总算可以闲下来看看不断涌出血液的伤口。

      啊,好丑。

      竟然切成了S型,我是反应多迟钝才后知后觉的感受到疼?
      叹着气扯出几张纸巾胡乱包起来,我窝在沙发上,就着落地灯的灯光掰着手指头算这是失眠的第几个晚上。

      这些日子我简直像重新入了地狱,所有不愉快的记忆全部重见天日竞相汹涌。
      除了来自那个抛弃我的女人,大多都是老鹿临死前的画面。

      我不断在梦中看到他愤怒的脸还有花白的头发,甚至记起来他打我时我左脸的灼热感。

      这些真实的让我有点儿不高兴。
      真实的让我丢失了一切生活前进的动力,只想着去死。
      于是我早早备好了刀片,准备在不能忍受的时候决绝的拯救自己。

      然而一切都准备好我才如梦初醒般反应过来
      ——
      下面还有宋唯樱啊,不能扰了她的清净。

      生不得,死不能。
      再没有什么比这更痛苦。

      鹿晗病好后就变得更少回家,我有时为了逃避难缠的梦魇会选择没日没夜的工作,不到头疼的挺不住时绝对不会休息。
      毕竟累到忘记呼吸,就不会有时间去想那些另人黯然神伤的事。

      打开电视漫无目的调着台,电视里忽明忽暗的蓝光衬得黑夜更加阴冷,我缩了缩身子,突然被某台熟悉的嗓音吸引走了注意力。

      那是一档综艺节目,这个点刚好重播。
      画面里的鹿晗坐在软绵绵的榻榻米上,手拿话筒正回答主持人的问题。

      在此之前主持人不知道问了些什么让他笑弯了眼,全然没有面对我的冷漠,瞳孔里闪着柔和的光,亲切自然,丝毫不显得做作。

      我一直相信,这才是他真实的样子。

      “我吧,从小在北京长大,所以性格也很纯爷们儿。”
      “比起现在正合作着的卓琳,我其实更喜欢小鸟依人一点儿的,就类似于……邻家女孩的类型吧?”
      “至于身材,现在不喜欢太瘦的,如果女朋友太瘦的话我心里不舒服,好像会让别人萌生我对她很不好的错觉,微胖一点儿好,这样看起来更健康啊。”

      主持人一副了然的样子,把一声“哦~”尾音拉的老长。
      “也就是说卓琳并不是你的理想型?”

      鹿晗再次笑起来,眼角出现了几道不深不浅的褶子:“对,我的理想型是像我妹那样的。”

      “好像一直就有传言鹿晗你是恋妹控啊?”

      “算吧,我妹就是好看啊。”

      坐在电视前的我忍不住一哆嗦,完了,不知道又要被多少鹿晗的粉丝诅咒了……
      这真的是个坏习惯啊。
      卓琳也说过鹿晗总是拿我做理想型的挡箭牌,果然家里有个妹妹就是好用啊……

      “那什么时候把妹妹的照片放出来给粉丝朋友们看看吧,好像从来没有曝光过呢。”

      他温顺的一笑,附和着点头:“有机会吧。”

      还想接着看下去,屏幕里突然镜头一转,接着是听到耳朵生茧的广告词。
      广告时间到了。

      呆呆的坐在那儿,回过神来做的第一件事不是进屋睡觉,而是麻利的扑向了客厅主灯的开关。
      周围瞬间变得亮堂堂的,我站在镜子前仔细打量了镜子里的自己,满脸厌恶的撇了撇嘴。

      怎么搞得,太瘦了。
      看起来一点都不健康,病怏怏的快赶上菲佣了。

      还有啊。
      这眼睛肿成了鱼泡眼,鼻子红通通的简直和鲁道夫是失散多年的孪生兄妹啊。

      最骇人的是白领卫衣的胸襟上还沾着暗红色的血迹,不用细看就能发现在袖口其实还有更多。

      这就是努力活了这么多年,终究浑浑噩噩的我。

      明明为了让自己过得好伤害了那么多人,却还是得不到想要的生活。
      气死了爸爸,害死了宋唯樱,甚至连一起长大的鹿晗都不愿再正眼看我。
      丢掉了一颗又一颗筹码,却从不曾赢来什么。
      我在这场巨大的博弈里输得一败涂地,到最后连自己的生活都碎成了渣子。

      这么看来,当初生了我的人丢下我扬长而去,的却是最明智的选择。

      只是这段关系要断,为什么不断干净?
      为什么要留下一张纸条重新打乱我的生活?

      是不是因为良心发现,想起好多年前生过一个小孩儿?
      是不是想起了那孩子把眼睛笑弯,甜甜的叫过你妈妈?
      还是说你记起了她握着笔歪歪扭扭的描摹你字体的样子;
      又或是更多……

      把我这么乖的孩子丢掉,你后悔过吗……

      我始终无法忘掉当鹿晗把那张纸条交给我时我那难以言喻的心情。
      在确认上面的字迹出自谁手之后我整个人濒临崩溃。
      我大概一辈子都不可能认错上面的字迹,即使乱的难以辨认,我也熟悉她写下的一笔一划。
      她的字很漂亮,那时还年幼的我根本不认识,只记得那些娟秀的轮廓。
      本以为这些会随时间慢慢淡去,可这么多年,记忆反而更加清晰,最后连我写出的字也越来越像那个本该被称作母亲的女人。
      这是我怎么都不想承认的事实。

      我记得在大学时期看过一篇研究报告,题目是血缘之间本来就有千万种奇妙的联系。

      当一个孩子脱离母体慢慢长大,即使和父母远隔千里,甚至从没见过面,你也能在他的一举一动中找到些父母的影子。
      比如说话的口气,走路的姿势,笔下的字体等等。

      我现在觉得有道理。

      一张泛黄的烂纸条,牵扯出太多不为人知的故事。
      我不难想象,老鹿一定和她见过面,甚至可能常常联系。

      然而老鹿已经去世,一切无从查证,我拥有的只是六个字而已。

      在我懵懵懂懂的日子里都发生过什么,只要寻着她给的地址找过去便一切了然。
      可我现在什么都不想做。

      我只想多吃点东西,努力做一个微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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