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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家 “铃铃~” ...

  •   “铃铃~”
      “铃铃~”
      “铃铃~”
      直到第三个闹钟响了起来我才决定爬起来,迷迷糊糊睁开眼,发现自己右手被什么东西拉着,转过头看着枕边睡着的那个人,眨了眨眼,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我似乎昨天开始已经跟陈森同居了。手心处传来暖暖的温热,我的脚被他的两只腿夹住,脚底暖融融的。我不情愿的将自己的手从他的手里挣了出来,又将自己的腿也解放了出来。他似乎被响动弄醒了,“明明,干嘛呢?”半梦半醒的声音带着闷闷的撒娇,心里仿佛有只猫爪子滑过我心坎,我低低的笑了笑,勾勾唇角,“我的大懒猪,现在才6:30,你可以再睡一会儿,我去做早饭,等会儿叫你起床。”他睫毛微微颤动着闷闷的声音再次传来“好,早点叫我,今天周末我可不想浪费了,带你去个地方。”后面的字声音越发的小,见他又沉沉的睡去,我不觉好笑,给他拢了拢被子,拿过床边的大衣套上,穿上我昨日执意买的情侣拖鞋,殷桃小丸子傻乎乎的在上面笑着。轻轻走出卧室,细细打量着这个家,或许可以被称作是家吧,白色的沙发白色的纱帘,都是我喜欢的,是一次他和我逛宜家时我告诉他的,没想到他偷偷买下来。
      我记得我挽着他的手,他穿着合身的羊毛衫,那日是我们在一起一年的纪念日,我俩都推了周末的工作一起去逛街。恰巧宜家在庆祝建店4周年,和第二家分店的开张营业,请了当红的明星助阵,可是那些耀眼的面孔我却很陌生,或许是老了,那一水儿的青春偶像对于我来说十分陌生。我常常向母上大人抱怨感觉自己越来越老了,那些小学生都叫我阿姨了,母上大人总会翻个白眼,有时我在电话里都能感觉到她的动作和她的无可奈何。就像当年我毅然决然要出国,她没问原因,只是陪我失眠,看我流泪,告诉我都会过去的,那时她看我一定也是无可奈何。想起母上大人,突然想起过两天就要回家见二老,便拉着陈森就往人群里挤,看能买什么有趣儿的东西送给他俩不?宜家里人挺少的,或许人们都在门外看热闹了吧。我看着那些可爱的家具和设计感十足的小玩意儿,心里也不禁高兴起来。挽着陈森的手摆啊摆,“大叔,快看,这些白色的亚麻家具好漂亮啊,要是我以后。结婚了一定要买这样的,我要有个幸福温暖的小家。”大叔是我对他的昵称,谁叫他比我大7岁,再加上总是说些老气横秋的话。买家具的事儿我本是随意的一说,我的脑海里那个家的人物最多还停留在爸爸妈妈和我三个人的份儿上。可是陈森他却认了真,瞒着我不知何时把那些东西买了回来装饰着这个家。而这个家也是陈森偷偷买下的,不是很大,刚刚够放得下我俩和我们的那些奇奇怪怪的收藏,或者还有那两颗漂泊的心吧。这个家离我的公司只用步行10分钟就可以到,他却需要开车半小时才能到他的公司,我曾十分不解他干嘛不买个离他们公司近一点的房子,他却笑着揉我的头发,直到把我的头发都揉乱了,我打下他的手用力用眼睛瞪着他,他才悠悠的说:“你看你,开车技术真不怎么样,要是让你开车不考虑你也要考虑其他人的安全吧,这里好,让你这个马路杀手呈不了能。”他的眼里闪着狡黠,似乎漫天的星星都坠到了他的眼里,亮的晃眼。
      其实这样对家的憧憬的话是我说的第二次,第一次好像已经很久了,久远的我只记得当时我嘟着嘴告诉身旁的人“我俩的家一定要用这种调调的。”对啊,那时我说的是“我俩”的家。
      我轻轻打开白色的纱帘,走到落地窗前,屋内的气温比室外高太多,整块落地窗都被刷上了水汽,外面的世界显得朦朦胧胧,连高楼大厦似乎都染上了几分柔和的光。我伸出食指在窗上画了个心型,然后看着那个空漏漏的“心”慢慢被热气重新填满,又变成了一整块磨砂玻璃,不自觉眯起了眼睛。我下意思的摸了下我的右手腕,发现是空的,本来被陈森捂热的手现在散着凉气,恍然想起床上睡着的懒猪,甩了甩头,走进厨房。早餐一贯的西式早点,20分钟左右就差不多弄好了,这都是在留学的时候学会的,那时外面的饭菜又难吃又贵,只能自己买点便宜的东西回到宿舍慢慢做,一年过后也就成了大厨。自己欣赏了下三明治、鸡蛋、火腿、水果、几片蔬菜还有锅里正热着的牛奶,满意极了。我快速洗漱完,推开卧室门,他的头早已埋进了被子里,被子里供出了一团,或许是我走掉了,他一个人很冷吧,我想,南方的城市在冬天没有暖气,本来早已习惯的我俩都被出国这几年在那寒冷的国家温热的室内温度给养掉了习惯。我用手推了推他,他却动了动继续发出鼾声。我开了空调,过了会儿感觉慢慢暖了起来,我脱掉外套,拉掉被子,他哆嗦了一下,然后发现没有这么冷,就慢慢的摆成了大字占了整张床,像他一贯的霸道。他睫毛微微动了动我继续叫着他,还是不醒。突然想起曾有人告诉我要想叫醒一个熟睡的人唯一的办法就是---吻醒他,我跨坐在他身上,将脸慢慢凑近,他的嘴角不可抑止的有了个小小的幅度,我将手慢慢放到他的脸上然后---旋转。伴随着一声大吼声我知道他醒了,“快起来早饭好了。”说完我火速逃掉。旁边的钟显示现在是8:30,空调显示室内温度26度。时间刚刚好,温度刚刚好。
      我取出热牛奶,抬头,发现他走出卫生间,穿着他一贯爱的休闲体恤和棉麻长裤hugo boss的标志丝毫不土豪的印在一个小小的角落,我不得不说他的品味一直都是我所赞赏的,但是脚上却穿着那双印着花轮的拖鞋,一脸迷茫的看着我,让我情不自禁的想吻吻他,他慢慢坐下,我递了杯牛奶给他,顺势坐到了他的身上,33岁的男人有时候却迷蒙的像个大男孩儿,我亲了亲他,嘴里是和我一样的味道。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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