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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鸦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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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就听老师讲贝多芬和命运抗争。我只觉得那些英雄人物有毛病,明明好好的人生,为什么要过得那么纠结?
后来我懵懵懂懂地也长大了,纠结着纠结着,这才发现当年的自己才真的是心有大道。
我从来就不是什么渴望着拯救世界的圣人君子,也没有成为武则天或者长孙皇后的宏图大志,我只是怀抱着小小的温暖,被爱滋润着,生长着的树。有雨水的时候,我和所有的树一样地成长繁茂,而没有雨水的时候,我也就在我的那抔黄土里挣扎哭喊,依旧不曾想过离开一步。
我这么多年最大的愿望不过是有个真心爱我的人,陪我养着一猫,一狗,然后天天蔬菜豆腐也能满心欢喜。
初阳很鄙视我的想法,说那才是真的贪心:你要不厌弃爱你的人,那么这个人必须很牛逼。爱你的人要爱上你,那么你必须很牛逼。再说养猫养狗吧,要是品种不好了你又嫌弃别人不配合你文艺,要是品种好了你也得要自己先照顾得起。
我在这边气急,给他回了个挖鼻孔的表情。每次很伤心很尴尬装逼被戳穿的时候,我总能把自己的心情深深埋藏在逗逼里。
初阳看问题向来比我透彻。他话说轻了我觉得他假,他话说重了我觉得伤心,说白了就是我热爱找虐的感觉,才会当初死缠烂打地追他追了两年,生生把男神变成了闺蜜。不过我向来脸皮比较厚,每次被虐都能迅速地回血。
回完微信我继续提溜着箱子在sephora里晃悠,愤怒地把本来不想要的那只香水收入购物袋里。旁边的人估计是跟旅行团过来的,被我的杀气一震,手上的试用品差点儿没掉下去。
初阳这种男人就像是YSL的那款鸦片,他很容易就会让人迷上。从小到大追他的女生得用科学计数法来表示,有的是迷他人畜无害的脸,有的是迷他幽默可爱的性格,有的是迷他的兰博基尼,还有的单单就迷他的低调。
情圣和种马并不是同义词,情圣的高明之处在于他们有时候看起来人畜无害,对女人们总是怜香惜玉。初阳就是半个标准的情圣。他从不主动出手,只让女生勿以为自己被他青睐。
我总觉得这死小子错过了我会后悔很久,因为我迷他,是因为他老人家战袍里的虱子。
开始注意到他是他笑起来的表情,毛茸茸暖洋洋的,就像是阳光下的小动物。我们回答同样的问题常常会有同样的答案,我看着他的时候偶尔会有雷鸣电闪。
真正地跟他搭话是我们高中毕业之后,听说他遭遇不幸的时候。每次过节我都跟他发问候,无比真诚地告诉他我支持他,然后自己在电话这头打着滚儿翻着跟头,责怪自己动机不纯。那时候我去查了好多巨蟹座的东西,大半夜的独自在床帐子里春心荡漾。>0<
可我忘了星座这个东西向来就是暍人哄人的,星座大师基本每天都说我这个白痴有桃花有事业甚至有血光之灾,我生活依旧天天地过,单身狗依旧天天地当。我已经成斗战胜佛了,桃花儿都被雾霾染黑了,男神还是不曾到来。
所以我“退而求其次”,就和有感觉的暖男初阳聊上了。
其实吧,说句掏心窝子的话,这世界上害女人最深的就是爱得卑微。
开始只是一句:“嗨,我在这里。”
然后孤单的星球感到了另一颗星球的吸引。
于是她试着靠近。
于是她感到空空的宇宙里另一个生命体燃烧的温暖。
她跟自己说她只是想烤烤火,热乎热乎就走——结果越是靠近,越是被吸引。
他好像并不拒绝自己靠近。
然后她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开始奢望他也会靠近自己。
言情小说里会说,这时候,男人对靠近自己的弱小生物生出了怜爱之情,于是他也开始向她靠近。可事实是,因为爱得卑微,因为伸手索取,女人对男人,更像是可有可无的尘埃和空气。她以为他靠近了,但那只是她越靠越近,沉湎其中产生的幻影。
我为他多回了我一个“嗯”而高兴,为他早回了一秒而高兴,于是骗自己他是爱我滴。其实大多数男生的爱都是很简单的,爱的话就是说出来表现出来,不需要猜来猜去。
初阳不爱我,部分是因为我不会打扮也不是大眼睛锥子脸的美女,部分是因为我爱他爱得太用力。
他跟我说他寝室里有好几周没洗的袜子,甚至有时候衣服都脏了没什么可穿,这些邋遢的毛病竟然就像是鸦片里的那点儿烟香,带着涩重,赤裸裸地就透出来。但我那时还是那样的痴恋着他。
今年暑假和我妈爬山的时候我跟她说起狗狗,说起我追他那么久的事儿。老妈闷了半天,只跟我说,初阳这种男生,不适合当你的知心朋友。
我没多问,因为我知道有些事我即使问了,我妈也不一定说。
大一开学的时候,我把我最好的闺蜜薇薇介绍给他认识。
薇薇之所以叫薇薇,是因为她长得像赵薇。
我之所以把薇薇介绍给初阳,是因为她也经历过和他相似的不幸。
薇薇那时候也在追一个男孩,那男生喜欢许嵩,也很像许嵩。那男生喜欢排球喜欢篮球喜欢计算机,可他就是不喜欢薇薇。我固执地追求初阳,薇薇固执地追求那个喜欢许嵩的男孩。
有人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张纸。
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和薇薇,最后都没等到这张纸捅破的那天。我们都还满心文艺地想着,如果初阳爱上了薇薇,“许嵩”爱上了我,那我们的友谊也能经历这种甜蜜的哀伤。
那时候我在准备托福和比赛,那时候我很喜欢独自背个大包就跑到阳朔住两晚。
我在阳朔给初阳带了只黑色的葫芦,葫芦上我想了很久,写了四个字:靠谱青年。
我从来都不敢跟他说我喜欢他,最多在逗逼的时候半开玩笑地说我过去暗恋他。他水晶心肝儿的人,哪里猜不透我的那点小心思,唯有大家都装糊涂,才能平平安安。
假期的时候我让他来我家取小礼物。那时候我幻想他因为家里的变故变得寒酸,所以故意穿着自己最朴素的衣服和拖鞋下楼去接他。
初阳依旧憨憨地笑着,些许的尴尬。
我不知该说什么。
那时候有个比我大的男生在追我。薇薇问过我到底爱谁。
自以为很势力很现实的我跟薇薇说,如果初阳穷得只剩下人字拖,我也会跟着他浪迹天涯——只要他愿意接受我。
于是我对初阳的设定早就是火云邪神的标配。
结果他确实穿着人字拖来了,但他背后停着他新买的奔驰小跑。于是我满心的话憋在喉咙里,只说出句:“给你。”
然后我灰溜溜地转身离开。那个小小的黑葫芦在他身边是那么的突兀。
初阳后来有了女朋友。再后来他和女朋友分手了。
爱他的女人多得数不清楚,有的像蛇精有的像小白兔。可我呢,就是那颗黑葫芦,灰扑扑的,不会撒娇,不会讨好,只是热乎乎别扭的一颗心,扑通扑通地跳着。
后来终于有一天,我受不了被他欺负了。于是我删了他的微信,出国了。这就是我和鸦片先生初阳地故事的终结。
谁一生里没爱过几个混蛋?可是我这前半辈子,爱我的和我爱的男生没一个不是混蛋。
如果不计小学我暗恋过,后来游走花丛间的白衬衫和刚上初中时的变态男,初阳之前我遇到过两个男孩——一个是生哥,一个是狗狗。
遇见生哥的时候我在上初中,那时候特别傲,特别装,人缘特别不好。生哥本来是特别讨厌我,后来为了我跟别人差点打架,再后来用篮球砸过我脑袋。现在想起来我真的满庆幸当初没有脑子没开窍没跟他在一起的,因为他那个性格,爱恨来得太极端,说不准哪天砸我头上的就不是篮球,而是砍刀了。
不过初中的时候我还不认识EVISU裤子后面的那个奇怪的白色漆状物,不然我掩藏在文艺之下的拜金心理绝对会让我忽略他粗犷的外表,爱上他老人家鼓鼓囊囊的钱包。那时候我超纯的诶,别说EVISU这种潮牌了,就是别人提着LV的经典包包砸在我面前我也能淡定而傲慢地翻个白眼儿,继续看我的沧月和福尔摩斯。生哥当时看上我,估计就是因为我挺二的吧。那时候的感情,哪儿有什么天长地久,只有看得顺眼不顺眼,爱得猛烈不猛烈。
后来就遇见了狗狗,也就是我的初恋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