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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三章(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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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灵犀的电话打来的时候,我正在默默的看着在大沙发上面打闹的鬼鬼和蒙蒙,以及同样默默注视鬼鬼的楠楠,其实我是很喜欢这样的温欣的家庭的感觉的:蒙蒙,还有可爱的鬼鬼以及楠楠组成了我的家庭生活的绝大部分角色,我欢乐着他们的欢乐,忧伤着他们的忧伤,幸福着他们的幸福,感动着他们的感动,如果有人告诉我,可以和他们永远的在一起,一直平淡的生活下去,那么我愿意付出我所能够提供的一切。因为爱蒙蒙,保护他,使他过得幸福是我从拥有记忆的时候就开始被铭刻在心底的要求:毕竟他是我的弟弟,我在这个世界上面唯一的亲人。
灵犀是我工作上最好的的同伴:当然的,不只是这些,她也是我的最好的朋友,我和她的友情可以从在孤儿院一起照顾蒙蒙的时候开始计算,那个时候我6岁 她4岁,而蒙蒙 只有两岁。我们共同拥有着蒙蒙这个我最宝贵的东西还有她妈妈留给她的娃娃,这个她最宝贵的东西。我记得中间无数次的,我们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灵犀的背囊里面永远都是装着这个娃娃,我还记得很多次的,灵犀在夜晚坐在台阶上面,抱着这个娃娃对着明亮的月光哭泣。
“月,明天叔叔要见你”灵犀如是说,她的声音投过漫长的电话线传导过来,依然是那么的温柔。
“知道了,我会去的,你怎么样?明天你去么?”
“还好。我也会去的。那么我们就明天公司里面见了。”
“好的,你要不要和蒙蒙说两句?”
“不了,我很累,替我问候他们三个”
“好的,再见。”
“再见”
叔叔,是我的养父,准确的说,是我、灵犀、蒙蒙三个人的养父,不过他从来只是要求我们叫他叔叔。不只是这样,他现在还是我和灵犀的老板,而且还将一直做我们的老板下去。我记得当院长把我和灵犀带到他面前的时候,他平静的说:“你们愿意不愿意被我收养,听我的话,在你们将来张大的时候,帮我工作10年?”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当时会那么的勇敢,因为我告诉他:“我愿意为你工作20年,不过你要收养我的弟弟蒙蒙,而且不能强迫他帮你工作”灵犀也是如是说。我记得他看了我1分钟,然后说:“我可以供他到18岁,这以后的事情我不管”。叔叔是生意人,这笔帐很容易算的。
于是,当我18岁,灵犀16岁的时候,我们开始进入叔叔的公司,为了蒙蒙还有我们自己,开始了工作。一直到现在。有的时候,我会惊叹于人为了目标而进行改变的能力:尽管我和灵犀都不是很喜欢分配给我们的工作,以及我们在之前被刻意的培养的适合工作的技能,但是,我们还是熟练加入了公司,并且一年又一年的过着:我们必须为蒙蒙的未来做点打算,值得庆幸的是我和灵犀作得还不错,起码,现阶段我们是叔叔最好的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