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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1.我在嘈杂的马路上晃荡了很久,冬夜的冷风,夹杂着尘土,灌进我的脖子。漫无目的的我,欲哭无泪,我刚刚失去心爱的小狗。最后停驻在老外滩江岸,趴在栏杆上,道路另一边的酒吧人声混杂,酒吧歌手低吟浅唱。各种饮食男女的夜晚,江边有紧紧相依的情侣,惆怅的独饮者,吞云吐雾的单身女子……我俯望着脚下渐涨的江水,沉默如雕像。而脑袋中却是思绪万千,远不止失去小狗的悲哀,有关这座城市的种种记忆,突然觉得贫穷,孤独,一无所有,仿佛被这个世界遗忘很久……
      “涨潮了”有个声音慢条斯理着,我依旧一动不动,隔了好一会,这个声音又自顾自地继续到:“这么冷的天,我可不想跳下去游泳。”看来他误将我当成想要轻生的迷途青年,我顿一顿,转过头去,笑一笑,说:“没关系,我会游泳。”隔了好一会,他掏出一包烟,看着我询问道:“可以吗?”我点了点头,他拿出一根烟,夹在两指之间,点燃,抽一口,吐出烟圈,动作优雅而又缓慢。此刻我才慢慢看清眼前的男子,有着深邃的目光。高个,健硕而又挺拔。“哦,喝了酒,什么坏毛病都带出来。”他又继续对我说着,更像是自言自语。“可以给我一支吗?”我在那一刻,瞬间涌上一点稍带叛逆的冲动,我平常是不抽烟的。但他摇摇头:“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借酒浇愁或者抽烟解闷更偏向于男人的权利。上帝赐予女人眼泪,她可以哭泣,这是女人的特权。”我苦涩地笑一笑,没有要坚持的意思。沉默良久,忽然传来一阵清脆的狗铃铛声,难以抑制的悲哀在心头瞬间迸发,化作无声的眼泪,全身的血液好像冷凝。“这么冷的天,居然有人遛狗……”话未完,他便止住了,原本转身看狗的双眼停留在我的身上,我转过头去看着他,理直气壮;“你刚刚才说眼泪是女人的特权。”泪流满面的我使他显得稍稍的惊讶,甚至有点手足无措,不过这样的状态只持续了短短数秒,他掐灭手中的烟蒂,向江中扔出一个漂亮的弧线,然后慢慢地靠近我一些,轻轻地拥抱住我,低沉而又温柔:“怎么了,小姑娘?”我心中某一莫名的东西轻易地破碎了,眼泪像泄了闸的洪水,一边含糊不清地回答到:“我的小狗死了。” 我放开声,开始大哭起来,在一个陌生男子的怀中。
      他叫陆胤,在瑞典五年,读完大学之后又攻读了硕士研究生课程。地地道道的东北人,毕业回国后一直在北京工作,遇见我的那天晚上是他离开北京到A城的第七天。
      我在A城读大学,毕业之后,毅然违背家人的意愿,放弃他们给我安排好的所谓“美好前程”,在A城独自生活。小米是我在离开大学寝室,落实工作之后认养的小狗,它给孤单的我许多慰藉。遇见陆胤的那天晚上,不忍小米犬瘟后期的病痛折磨,我听从医生的建议,接受将小米安乐处理。陆胤在后来回忆起那天晚上的我就像一只迷途的羔羊,而我泪流满面的样子让他想起家中受了委屈的小妹妹,他的拥抱只是安抚,与爱情无关。
      在我们认识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没有再见。那天晚上,他只是送我回家,然后就离开,我们没有留下彼此的联络方式,确切地说,我们根本就没有想过还会再见。我不喜欢那天的自己,以至于一想到在他的世界我竟是以这样一种阴暗的形象出现,如要继续,我恐怕很难阳光起来。从此以后,我不再养狗,我不愿再去承担失去的危险。生命有时太过脆弱,小米的离开,让我想起逝去多年的亲人。我也没有遇见可以恋爱的人,宁愿不花心思,不放感情,读书写字,听音乐,看电影,坚持每天一个小时的瑜伽练习。后来又报了一个培训班,去学习油画。运动是紧要但不紧急的事情,至于油画,不过作为业余的一项消遣。我是一名室内设计师,长时间的伏案工作有时让我身心俱疲。我需要工作以外的一些其他来冲淡这种无聊,加一点鲜亮有意思的东西。我的上司亦是个很好的人,推崇的是一种“只问结果,不问过程”的管理方式,也就是说,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客人满意的设计方案,我可以自行调配自己的工作时间,甚至可以一星期不出现在办公室中。因此,只听得见野猫叫春的凌晨三点,有时正是我认真绘图的工作时间,而在早上八九点钟的上班高峰期,我可能正在呼呼大睡。任何工作都免不了大量的重复作业,好在室内设计相对是个需要创新元素更多一些的行业。也因为自由,我喜爱这份工作。
      ——to be continued

      2.栗子是我的大学室友,A城本地人。从小到大,从未离家太远一个人长久生活过。当然,除旅行之外。我的大学寝室是一个混合寝室,虽然栗子大我一届,但我们却是同时毕业的。她的专业是麻醉,学制是五年。很难想象,像她这样一个能在停尸房里认真研究人体脏器的安静女孩在唱摇滚时是什么疯狂模样,可她的确在扮演这两个不同角色时判若两人,且每一个角色的扮演都绝对出彩。现在的她,已经是A城最好的医院里的一名麻醉科医生,闲暇时还会跑到酒吧去驻驻唱。栗子很挑剔,对于没有feeling的酒吧是绝不去的,何况她家境殷实,驻唱完全出自喜好。栗子的挑剔是严苛到大学期间追她的人排成队,但她谁都看不对。是彻头彻尾宁缺毋滥的一个人,且经常将“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态度挂于嘴边。直到遇见她现在的男朋友——林硕。林硕开一辆奥迪Q5,是个为人爽朗的富二代。从英国读完硕士研究生课程回国后就直接进入到了自己的家族企业,是个帅气但并不浮夸的人,绅士言行,绝非一般的纨绔子弟。这两个fashion的人的相识却是极老土的,两个家庭是世交,门当户对,子女年龄相当。相亲便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虽然栗子特立独行,但绝不莽撞。她认真地赴了这个约,难得的是,她看对了眼。
      某个周六的早上,我正通宵完成一个设计图纸,趴在书桌上睡了过去。突然被电话铃声惊醒。听到电话那头栗子哑着嗓子说:“小木,我哑了。”“怎么了呀,姐姐,我好困。”
      “我感冒了。今晚是我到巴斯驻唱的日子呢。我已经打过电话给酒吧经理,因为突然,一下子找不到别的人来代替我。所以就想到了你。” “可是,我很久没有唱歌了呀,何况从没到酒吧唱过歌。”“你的实力我了解啦,怎么说也是跟我们老大混过江湖的。”“800年前的事情还提,我现在连KTV都不去了。”“你没问题的,帮帮我嘛!”栗子还在电话那头用她那公鸭嗓苦苦哀求着。她一向待我很好,因为比我年长一岁,而我又一个人远离家乡生活在A城,大多数时候,她就像个姐姐一样照顾我。所以我不能拒绝她,而且,我困得要死,就暂且答应了。挂了电话,我就直接扑到可爱的床上,呼呼大睡。
      是的,她的老大,就是我们大学时代他们乐队的鼓手兼队长,是我大学里的男朋友。这个人,现在不知漂到世界上哪个角落去了。可是曾经,他的手,我可以牢牢握在手心。他大我两届。那一年,我才20,是个十足的傻里傻气,土得要死的家伙。我第一次见到他时,是一个夏秋之交的夜晚,入学不久,天还很热。那时他们的乐队还没有在校内外有过任何的演出,资金和其他支持都很匮乏。那天晚上我去排练房找栗子,却只看到他一个人专心致志地练习打鼓。排练房设在学校操场的主席台下面的低矮房间内,连个电扇都没有。墙面上喷涂着一些夸张的字眼和图画,我一眼就看到了“seek dream”,他们的乐队名称。地面上散乱地摊着音箱,吉他,贝斯。他头也不抬地坐在架子鼓前,戴着耳罩,以防长时间的练习损伤到鼓膜。这样一来,就更热了,汗水流到了他的脖子上,远远看过去,灯光下亮闪闪的,像是挂了一条项链。我在门口站了很长时间,甚至有些入迷。过了很久,他停下手中的鼓棒,扯下耳罩。一台头,这才看到我。我觉得有点尴尬。他似乎看出了我的不安,冷冷地说一句:“进来坐吧。”我又环视了一圈,“你们这里压根就没有坐的地方。”是的,除了他坐着的一个位置,根本就没有座位。“我是来找栗子的啦。”“她临时有事,出去了,你没有跟她说过你要来吗?”我摇摇头,“我就是好奇,想看看你们排练的样子。”他站起来,往隔壁的一张桌子上拿起一包烟,一个火机,然后又往门口走,看了我一眼,莫名其妙,微微一笑,说:“那现在看到了。”又径直走到门外,点燃一根烟。真TM拽啊,我心里想着,自觉没趣,正打算回去。却碰到栗子从外面回来了,看到我,显得很是惊喜。连声音都带着兴奋:“小木,你下晚自习了啊。”“嗯。”“那个是我们老大,对不熟悉的人像根冰棍,不过对熟人是很好的。”栗子真是厉害,一眼便看出我在他们老大那边遭了冰封。“呵呵呵呵呵,还好啦。夏天嘛,来根冰棍正好。我要回去了,下次再来。”我跟栗子互说了bye-bye,便走了,路过那根叼着烟的冰棍,也说了声bye,他却只是冷漠地点了下头。我就回寝室去了。
      人如其名,这个男人叫李默然,穷尽一生,我恐怕再不会忘记这三个字。

      ——To be continued

      3.当我再次被电话铃声吵醒时,窗外的天色已经暗沉。栗子说半小时后在我公寓楼下等。我赶紧穿衣,起床,梳洗,化一个简单的妆。看了看手表,时间还早,就简单收拾了下书桌和房间。然后就拿起包包出门。他们果然准时,我一到楼下,林硕的Q5就缓缓在我面前停下。我打开车门,钻到后座。栗子转过头来与我招呼,说我们先去吃饭。车开到一家马来西亚餐厅,栗子依然声音沙哑,所以笑得比说得更多。林硕则始终表现绅士,对两位女士照顾周到,表现出良好的修养和风度。
      我已连续工作两天,期间除却去过一趟瑜伽会所,鲜与生物接触。饱睡一觉之后,自然精神很好,又饶有兴致地喝下一杯红酒。整个晚餐过程都让我觉得舒适愉快。闲聊休憩之后,我们三人就驱车前往巴斯,今晚最后的任务尚未完成。到了巴斯,我们就挑了个好位置坐下。老板过来热情招呼,一边还不忘调侃,说期待小木的精彩表演。又忙着转到别处招呼其他客人。
      这个酒吧不大,但是布局别致,另有风味,确实够得上栗子的品味。以前,我总是坐在这里喝着小酒,听栗子唱歌。此刻台上的男子正抱着吉他,沉迷自己的音乐之中。曲调悠扬,他唱的故事,或许只有他自己才懂。李默然虽然是个鼓手,不过也喜欢弹着吉他唱歌。他说,小木,你觉得怎样,这是我自己的写的歌。以后应该会走到很远的地方吧。不能随时都把鼓带在身边,不过带上一把吉他,总是可以实现的。这个曾与我亲密无间的人,如今在哪里?身边是否依旧还有一把吉他?
      到你了,栗子轻轻推我一把。“不用紧张。”我点点头,笑一笑,就走到台上。与身旁的伴奏乐队报曲目,Adele的《someone like you》,走回站台中央。伴奏开始,我的思绪也开始流转。女人总是太过于矫情,已然结束的感情,却还能念念不忘,歌曲或者故事,想当然对号入座。即使一个人,动情的歌曲都能拿来怀念。我歌唱,记忆便不能自控的涌现。我曾在路过街边的音像店时无意听到这首歌,除了让我想起李默然,心里更多是某种不能言说的遗憾跟迷失。因为我不知道他究竟去了哪里,我如何才能找得到他。

      当我第二次走进李默然的排练室时,小屋子里已多了一张小长椅。他说:“小木,这是你的位置。”这个肯为我安排一个专属的男子,是我一眼欢喜的男子。尽管当时我并不愿意承认。
      李默然喜欢安静独处,他在北校门附近租一间房。学校的北大门,长时间处于关闭状态,所以,李默然同学至少每天要翻两次铁门。渐渐孰能生巧,最后,竟然背着他的自行车都能灵活“翻墙”。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不相信,因为只是从栗子他们口中听说,并没有亲眼见到。直到有一天早上,我背着书包去图书馆经过北校门,撞了个正着。为他精湛的技艺所折服,而他则被我目瞪口呆的样子逗笑了。
      那一年平安夜,我手执一枝白玫瑰,略微恐高的我,战战兢兢地翻过那扇铁门,冷风吹得我瑟瑟发抖。爱情让人冲动,20岁,要理智冷静做什么。我打电话告诉李默然在他住处楼下等他。他在电话里显得满是惊讶和疑惑。不过很快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我有些紧张,将玫瑰举到他的胸前,说:“李默然,我喜欢你!”他的表情依然惊讶,接过我手中的玫瑰,眼神却开始微笑。另一只手轻托起我的下巴,在我唇上轻轻一吻。有淡淡的烟草味道。第二天,圣诞节,我却开始发烧,在寝室里躺着。李默然不能进入女生寝室。叫栗子送来了药和水果,我全身发烫,鼻塞难受,内心却是甜蜜异常。栗子照顾我,替我换敷在脑袋上的毛巾,喂我吃药时说,谁生病都没有你的样子得瑟。我能不得瑟吗?李默然这个被众多女生追过多次而不为所动的人,被本姑娘拿下啦,哈哈哈。他说很少的话,喜欢在练习的间隙中休息时绕操场走路,有时独自对着黑夜抽烟。即使夜深,也会一人跑去打篮球。有时火大,说脏话。被惹毛了他会直接挂我的电话。我们都是坏脾气,有时会因为一点小事在电话里激烈争吵,他会狠狠摔掉电话。然后我们就堵上一两天的气,又各自后悔起来。然后又和好,到一定的时间地点,又吵架。可是,我知道他喜欢我。他不喜欢别人跟着他,可是我却可以牵着他的手,一起逛操场,可以纵容我唧唧咋咋说一堆话。夜晚十点的篮球场,我陪他打球,他总是笑我球技垃圾。高兴时会突然冲过来把我抱起,说是要扔进篮筐里去。那是不可往复的好时光……

      歌曲终了,可我却深陷记忆不能自拔。记忆有时比爱情更加漫长,当幡然醒悟,现实早已是另一番光景。于是,仿佛背后被一只手推一把,不得不前进。台下的人已经开始鼓掌,我说一声谢谢,回转身,准备退场,迎面却是一张熟悉而陌生的脸。那个在老外滩偶遇的人,是的,陆胤。他正端着一杯酒朝我走来。神情优雅,却透着一股痞子味:“我在离你很近的位置,观察你很久,你唱歌的样子真迷人。或许是太深情,你都没有发现我。呵呵,今晚的你很不一样。”“我近视,在台上看不清楚任何人的脸,况且灯光太过昏暗。”“看到我,你很惊讶吗?”“是的,非常。”“那也没有我看到你惊讶。我的朋友们在那边,过去喝一杯吗?”顺着陆胤所指的方向看去,有二男三女正坐在一张桌上喝酒聊天。此刻他们正望向这边。大概也像栗子一样感到疑惑吧。我对陆胤笑一笑,说:“不了,改天吧,我的朋友等着我呢。玩得尽兴。”然后我就独自走开,回到了座位上。栗子感冒未愈,需要多休息。我们坐了一会儿就回去了。

      ——To be continued

      4.第二天一早醒来,早上8点。吃过早饭,径直到了公司。早已约好客户谈一个设计方案,另外嘛,已然设计好的图纸需要给客户。我习惯步行上下班,走半个小时,到达办公室。办公室里的人依然繁忙如平常。客户对设计方案基本满意,只需稍作修改这个单子就算完工了。又约了新的客户谈方案,于是就跑去验房。虽然这些都可以由助手帮忙完成,但是为了体会客户的心意与各个房间的环境,我一直坚持亲自做这些事情。同时,借由这样的机会与客户进一步的沟通交流,有助于我拿出客户满意的设计方案。我在工作两年之后,也渐渐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因此,保证不断活对我来说已经不算难事。

      晚上8点,与客户吃过饭,回到办公室拿一些资料,至少有一个星期可以在家里自由办公。冬天的夜里,冷风依然,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白天天气晴朗,冬天的晚上其实也很美,街头灯光闪烁,广告牌打出一行行醒目字眼,南塘盛园已然布置成一番别的模样,透着一股强劲感。又是一年圣诞临近,到处可听到圣诞歌曲。盛园附近有个不大的露天停车场。每次夜晚经过这里,总能见到夜色中的看管人员,50岁的外来务工者。穿绿色警务执勤背心。寒风中还有她的小白狗,陪伴其身,不离不弃。工作一天之后,感觉疲惫。说过许多言语,但仿佛没有一句来自心灵深处。感觉到致死的寂寞,急切想与人交流,却发现没有一个手机号码能让我有拨打的冲动,至于那个我想要拨打的号码,它已不再是原先的主人。我走得很慢,过去看小白狗。蹲下身来,抚摸小狗的头。想到我的小米,依然些许哀伤,狗狗比人更敏锐许多,能一眼辨识来者善恶。尽管我与小白素不相识,但它知道我的善良,舔我的手,对我摇尾。可爱极了。生活中有些小事让人无限美好,比如小白的热情让此刻的我觉得美好。我玩了好一会,便起身,与小白道别,继续走路。抬头却见对面又是那一张笑脸,那个老外滩江边的男人,那个酒吧里遇到的男人,那个此刻在回家路上又遇到的男人。
      慢慢走近了,他说Hi,
      我也说Hi,真巧。
      “是的。”他说:“其实我的公司就在附近,刚加完班出来透口气,看来你也是咯。”
      他指指我手上抱着的一叠资料以及手里拎着的本本。
      我点点头。“有没有兴趣喝一杯咖啡?”
      原来我们站在一家COSTA的门口。“喝咖啡太晚了,我想睡个好觉。”
      “没关系,里面有别的。”
      “也好。”
      他要了一杯摩卡,我点了一杯奶,加一份糖,又加了肉桂粉。
      我们在靠窗的位置坐下。见了三次,此刻我才真正看清楚他的脸,工作一天之后,我看到他脸上有一些疲惫,眼睛依然有神,即使隔着一副黑框眼镜。讲到某些问题,会略锁眉头,看上去有一点点深邃在思考的样子。纯正的普通话,非常好听。以至于生长在南方的我,为自己的发音自惭形愧,没有明显的前后鼻音,尤其发到Jiang,zhang这两个音,他会区分不开来。于是我会顿着再说一遍,感觉很搞笑。我们聊到工作,阅读,旅行,摄影,A城周边其实也无甚好的景点可以光顾。我讲了许多话,甚至比他讲得更多。每讲完一点,他总是习惯性地点下头,说句“嗯,挺好。”如此反复之后,我禁不住笑出声来说,“这是你们北方人的口头禅吧,其实真有那么好吗?哈哈哈。”他笑一笑,我继续问:“你们是不是有句话叫“滚驴子”?他想一想,说“是滚犊子吧?”我点点头,“哦,对,直译过来,就是翻滚吧,牛宝宝!”他被我的话逗笑了,这才意识到,原来他笑的并不多,即使笑,也只是脸上,嘴角淡淡的意思意思。晚上十点,我们从COSTA出来,他送我回家,就像上次一样。我们走得很慢,到了楼下,我说声再见。以为他也会这样说,从他嘴里说出的却是一句“谢谢你陪我聊天。”我笑一笑,“不客气,我上去了。”他却没有离开,向我走近一步,我本能地想往后退,他却一把把我拉进他的怀里。我的头刚刚贴到他厚实的胸膛,我听到他的心跳,有一瞬间,我以为是在李默然的怀里。他的手滑过我的头发,轻轻托我的下巴,那感觉太相似,可我知道不是,就在他想要亲吻的瞬间,我猛一把推开他,冲到了楼上。留下他在原地,关上门,我靠着门,滑落到地上,眼泪不止。“李默然,你个混蛋,你究竟去了什么地方?”这是我心里最大的声音。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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