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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晋江首发 ...

  •   “你为什么会说是为了我才抄书?”

      他也拿出一本书给忘九:“你也别站着,帮我也抄写。”

      忘九不会写字,拿着书放到一边,想起他方才画的画像,道:“你方才画的那是谁?我想看看,觉得画不错呢。”

      “不给。”承风藏了藏。

      “为什么不给看?”肯定是有猫腻,勾起了她的小好奇。

      “不给就是不给。”他直接去装作认真抄书的样子。

      “好嘛好嘛,不给看就不给看咯。”忘九在他身边坐下来,看着他抄的认真的样子,托着腮帮子:“要不,你教我写字吧。”

      他看着忘九:“你......不会写字?”

      忘九点点头,这个说起来有点惭愧,她不会写字,认得字也不多。

      承风倒是觉得这个提议不错,也很乐意教忘九写字。

      教给忘九写她的名字。

      就是她拿毛笔的拿法不对,她握着就像是握着一根棒子,承风笑忘九:“你太搞笑了,我真是头一次见人如此拿毛笔,原来还有比我还笨的人。”

      忘九瞪了他一眼,不甘心,再瞪一眼。

      他止笑声,干咳嗽几声。

      ......

      落花像是下雪一样,趁和着这个场景,一棵茂盛的花树,旁边是卧石,他的书案就摆在花树下,风轻轻一吹,就有花瓣纷扬,他拿着忘九的手,一笔一划的交给忘九写她的名字。

      两个人的距离很近:“哇,我会写自己的名字了。”忘九开心的转过脸去,唇角擦过承风的脸颊,一时尴尬,忘九赶忙转过脸去:“那个,这个字好像写的有点歪了。”

      “没事,你初学,已经写的很好了。”他干咳嗽了几声,挪开到桌案一旁,道:“你先练习着,我......要先把书抄完。”

      他没告诉忘九,因为他最近一直喜欢围着她转,导致太过松散,才会被夫子去他父王那告了一状,害的他每日必须要抄够十本书的。

      无非是什么关于王位上的那些,他都抄的快要吐掉了,他是寂静之谷的下一代王,谓之,他的父王对他这个王子还是比较重视的。

      他天天总说让铃兰去完成课业,他自己却不是个好榜样,这才还被铃兰给笑话惨了,还要他求着铃兰,不要告诉任何人,特别是不能告诉忘九。

      忘九见他抄的也乐在其中的样子,她在一旁写的累了,便放下纸笔,随便翻看了一些书,在众多书中,她发现一个比较有乐趣的集子,貌似是承风常常喜欢翻看的,叫什么来着?对了,说是诗经什么的。

      她静静的抽过来,饶有兴趣的翻开来看,第一首诗经她记得几个字,也有听过承风常挂在嘴边,所谓耳熏目染,忘九便是记下了,用手指着字,一个一个念了起来:“执-子-之-手,与-子-洗-脚。”

      承风正在写字的手一抖,这章文基本抄写的差不多了,被忘九的话这么一激,他一个没把持住,全毁了。

      忘九觉察到,看过去:“哎呀,这张白写了。”

      承风淡淡一笑,说:“没事,就当练字了。”他放下手中的毛笔,伸了个懒腰,不知不觉又写了那么久,也不差这一会儿,是该休息休息了。

      这一次他可是算得上拼命了。

      伸完懒腰,有了几分倦意了,一下午,忘九都和他在一起,他心里不知该怎样的乐开花儿,这个惩罚,可着实罚的妙哉。

      他方想到忘九读的那句话,便问:“对了,你方才读的什么?”

      “诗经啊,你说的这是诗经。”她前不久听他说的那句话,觉得说的不错,还特意问了他那是什么句子。

      “不对,你读的那句话。”

      “哦,执子之手,与子洗脚。”忘九很乖巧的又重复了一遍,字句咬的都很是清晰。

      “……”

      若是哪个著写此书的人听到了,一定会气的吐血,要是已经离世,恐怕也要诈尸什么的。

      “不是你那样读的,来,你看。”承风拿起那本诗经,指着给忘九讲解。

      “这首诗经是出自邶风里的《击鼓》,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那是什么意思啊?”

      “大致是,今生拉着您的手永结美好,与您永不分离白头到老咯!”

      “白头到老。”忘九呢喃了会儿,问:“白头到老是多久?”她想,若是温言承和她之间能够解除矛盾,估计她真想把这首诗经读给他听。

      承风淡淡道:“一辈子,很久很久,很久很久。”

      忘九望着诗经,努力记下来,道:“我喜欢这首诗经,我要学写字,然后写出这些好听的段子,你多教我写一些字好吗?就写那个比较大的字,看着霸气。”

      “考虑考虑。”方才还同意教来着,现在又要考虑。

      “你不要小看小女子好吗?好吗?好吗?”

      这很明显就是不讲理,他也只是想戏耍一下她,承风看着忘九,取来一张宣纸铺开,告诉忘九,方才也只是小字,其实写字也是有讲究的,前提是让她先将墨研磨好。

      忘九撸起袖子,看了看砚台,拿起墨条不知如何才能出墨,便使劲戳了起来,把砚台打的当当响,承风看的那个惊魂,便矫正她,那样不是研墨,那是捣蒜啊。

      只得他来研墨,她看着。这样也不错。

      忘九觉得方才的那支毛笔太小了,拿着不舒服,便拿起粗一些的毛笔。

      “那个......是我用来作画的。”

      忘九很明显的感觉到了他这句话的用意,沾了沾墨水,假装看向别处:“铃兰,你过来。”

      承风一听铃兰来了,看过去,她趁机给承风画了两个熊猫眼,道:“我叫你笑我。”

      “你......。”温言承一个吃惊,连忙用衣袖去擦,越擦越浑,弄个像个鬼画符一样的,说:“你真是泼皮无赖啊。”不过竟是不生气,他还不知道,其实忘九也有这么一面。

      忘九今日,也是耍的忘我了。

      闹归闹,他告诉忘九,写字要选毛笔,字的好坏也和毛笔有着莫大的关联,就比如,写正规楷字,要选稍微毛尖细一点,笔毛硬一些的,这样会看起来字体清爽明朗,要是写行书字体,便要选择中号的,笔毛中软,写艺术草书的时候要选择大号狼毫,笔毛一定是最软的,这样写起来才会行云流水,让字体一气呵成,看起来非常大气所以一般书信什么的,是不会用到草书的,要是字画提子要用草书,也有专用的小号软毛的毛笔的,忘九不知写字也有这么多的学问。

      他耐心为她解说,他更喜欢这样的感觉,教她如何研墨,如何执笔,手把手教她写字,他好希望这样的日子一直下去,也希望她忘记要出谷的事情。

      执笔重写,挥毫落款,浓淡相宜的时光,谁都想永久留住。真情蜜意,总会在不经意之间流淌,渗进血液里,最终与心脏契合。

      忘九还学会了一句再适合不过的话,山有森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这一次她没有读错,她来到寂静之谷,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她也学会了写温言承的名字。

      她也有深层次的想过,她问过木槿,清歌为何会变成那般模样,木槿告诉过她,爱一个人会上瘾,就如蚀骨的毒药,明知道会被腐蚀殆尽,却因无法少去而义无反顾的爱着。

      而清歌步入了其中,木槿她没有,她说她对聆恪的不是爱。

      是什么,也只有她自己明白,或许她自己也不明白。

      忘九不知道这其中的究竟意味着什么,对于忘九来说,此刻她已经认定,温言承就是她的爱情,就是她的毒药。

      但她也应该学会明白,如果是注定无缘,因果轮回终会逝去在过往的记忆里,忘不掉却也求不得。

      可是,她也开始错了。

      这天,忘九正在和承风一起走在外面,承风说,他好不容易抄完了书,想出去散散心,不需要忘九怎么做,只需要她陪着他在外面走走就好,忘九也不好推辞,承风对她很好,也没有恶意,她也总不能泼他冷水,他们无冤无仇,陪同朋友,她还是能够做到的,她不是什么小气的人。

      承风说,现在荷花开的正好,想要让她一起去赏荷泛舟,她也极爱莲花,一贯觉得荷花与莲花其实应该是一种植物,但细分下来,却又不是,荷花它有藕啊,莲花却没有,她对荷花没有什么反感,既然是如此胜景,出去转转也是好的,也就应下了。

      到达荷花地段时,她才知道什么叫荷花,真是接天莲叶无穷碧,花香袭人,这是她见过最多的荷花地段了,每隔一段都有一处小亭立于中央,八角玲珑,风铃会因风而响。

      一阵风过,荷花竞相点头,蜻蜓点水飞上飞下。

      远处有隐隐约约的山坳凸显,可能是因为这里水域广,水雾缭绕的,这样若隐若现的,犹如仙境。

      每隔一段,都有一处石墩,有着芦苇荡附在身后,十分美观。

      寂静之谷,也是个美不胜收的地方,他们虽是生活在其中,不复出焉,但也活的逍遥自在,与世无争,这样安静的日子,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啊。

      其实她自己也比较向往之,只是,她心仪的另一半,是不会愿意留在这里,他的心中,对苍生更为付重。

      她暗叹:“好像是幽会的好地段。”莲步走的慢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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