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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有多少年没有见她了?10年,还是11年?虽然记不起日子,却还记得和她在一起的感觉。曼铃,是的,我爱她。
      放心,作为一个30岁的女人,我有过几个男朋友,现在还同居了一个。生理上,我是完全正常的。我也可以爱男人,但是感觉上,总不如对她。然而,为了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下去。我还是决定把那段惊心动魄的心动岁月当作幼稚。我没有跟任何人说起过她,宁愿把她藏在梦里,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回忆。
      接到她的电话,我很意外。仿佛一个已经去了天堂的人突然给你发来手机短信。不可否认,我的心跳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了平静,用既惊喜又礼貌的态度接受了她的邀约。
      饭店的简朴外观让我稍稍安心了一点。不得不承认,我的经济情况很一般,但我还是想保持尊严,替她买单,就像当年替她惩罚那个讨厌的“三八婆”一样。“三八婆”比我们低一个年级,她常喜欢在学校里说曼铃和她母亲的坏话。虽然我也不喜欢曼铃神经质的母亲,但我看“三八婆”说到底还是妒嫉曼铃的美貌而已。曼铃,柔软的皮肤,殷红的嘴唇,还有她特别小巧的脚指头。是的,我爱曼铃,尤其爱她的脚趾,每当她抬起脚的时候,它们会自动蜷缩在一起,放下,则会根根舒展,像没有璞的蛙手。“三八婆”讨厌她的脚,说这是渔夫脚,进而又开始了对曼铃身世老生常谈似的诋毁。开玩笑,曼铃那么高贵美丽的女孩怎么会具有渔夫的血统?于是,在一次春游登山时,我故意伸脚把“三八婆”绊下了坡。谁知道,那个看似陡峭的坡下竟然还有个平台。“三八婆”趴在那里良久,毫无廉耻的号啕大哭,最终被体育老师救了起来。后来的事情,我记不得了。总之我没有被惩罚,好像连“三八婆”自己都不知道那是谁干的。她还以为是一根树枝,对,她那个毫无内容的小脑仁也只能想到树枝。曼铃因此让我吻了她的脚,我爱曼铃,爱她的皮肤,更爱她蜷缩起来的脚趾。
      饭店的内部比外观奢华了很多,巴洛克的枝形吊灯用手工玻璃做出了蜡光摇曳的效果。我不欣赏这种多此一举的人工美,喜爱蜡烛不如直接点真蜡烛。但是,我知道这代表了现代人的奢华,而这种奢华,最终将体现在今晚的账单上,我不由得又开始为钱包担忧。
      曼铃朝我招手的时候我才认出她。看来岁月真能模糊人的记忆。这个我梦牵魂绕的女孩亭亭玉立的站在我的面前,我竟然还想了想。坐下后,我发现了促使我想了想的原因——曼铃的鼻子比想象的要尖一些。是的,她的五官还是那么精致,可是这个尖鼻子,让我想到了那个讨厌的“三八婆”,对了,“三八婆”还有一个绰号叫“老鼠”。这个鼻子真像“三八婆”,又或许曼铃本来就长了这么一个尖鼻子,是我的记忆搞错了?
      晚餐的时间不长,大约也就一个来小时。她高中毕业后去了美国,回国进了一家知名企业,但是因为身体虚弱,决定回家休养。我也有选择的讲了讲自己,分别后的学业,大学时代的恋爱和现在出版社的工作。我努力把平淡的一切讲得有趣,并特地没有说罗瑞新。没错,罗瑞新就是现在和我住在一起的人,我没有提他,当然不是因为我还想和曼铃有什么。只是我自己都没有想清楚,未来是不是还要和这个家伙绑在一起。
      就是这样。曾经动心的人再相遇,所说的话也不过就这几句老生常谈。晚餐的单最后还是被曼铃抢过去了,我瞥到一眼数字,心里很庆幸。
      再次接到曼铃的电话,我正和罗瑞新在一起。他很殷情的提议开新买的车送我。这个家伙,总是不知道该在什么时候保持冷漠和距离。我小鸟依人的挽着他上了车,心里骂了好几声“傻瓜”。这下,我不得不给他和曼铃作介绍了。
      曼铃的家里失窃了,还好损失并不严重。小偷看来脾气不好,东西翻得乱七八糟不说,还在地上撒了一滩颜色浓重,味道古怪的东西。我仔细闻了闻,竟然是酱油。曼铃说她不敢继续在这里住下去,虽然她努力保持着镇定,但是睫毛煽动的模样确实楚楚可怜,让我动心。罗瑞新提议让曼铃暂时搬到我家去住,说自己可以去公司或者宾馆将就两天。这不就分明把我俩同居的事实告诉曼铃吗?这个傻瓜说不定在朋友、同事和父母面前都这样“无意”的暴露过。我暗暗又骂了两声。
      曼铃在我家住的一个星期,我每天早出晚归尽量减少和她接触的机会。一方面,这段时间出版社的工作确实有点忙,另一方面,我要压抑自己的欲望。既然决定要做一个普通的人就要坚持到底,我每天都这样告诫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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