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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迷路的面包树 ...
1
我叫葛米儿,是个歌手。我的生活很简单,无非就是唱感人的歌,吃好吃的食物,爱让我心动的人,谈令我快乐的恋爱。作为歌手,就应该敢爱敢恨,就该有最真挚的感情,就不可以隐藏自己的内心。所以当威威问我是不是爱上了林方文时,我爽快地承认了。
威威最后还是选择回斐济岛去,做一个平凡简单的岛民。他求我跟他一起回去,我当然是拒绝了。我虽然很不舍,但不代表我要放弃这里的一切跟他回去,再过上曾经贫穷无聊的生活。我在香港有很好的工作,有很高的人气,能唱我喜欢的歌。更重要的是,香港有如今正吸引着我的林方文。
所以我拒绝跟威威一起回斐济岛。看他在收拾好东西站在我面前向我告别时,我心里还是很难受的。我哽咽着问他能否留下来,他摇了头,告诉我他昨天把莫扎特吃掉了。我愣愣地看着他,他眼中也透着一股悲怆。莫扎特是我们养的宠物,那是一只鹅。威威想把它带走,可我不同意。那是一只才华横溢的鹅,拥有美妙的叫声,虽然很多人不这么觉得。可是威威却把它吃了。
我想,这大概就是斐济人的天性,喜欢的东西,会永远留在身边。
威威走了。没过多久我的阴霾心情就消散了,我在录音棚里,透过玻璃自信地看着外间的林方文,看见他犹豫的眼睛里迸发出了惊艳。我就知道,只有我才最懂他,才能把他歌曲中所蕴含的情感唱出来。
我喜欢林方文,从他的歌词到他这个人。这早已不是什么秘密。
我看见林方文之时,无论是沉浸在威威离开了的悲伤孤寂之中,还是录音时发生的不愉快中,我的心情都会随他的出现一亮,尤其是触碰到他略带忧郁的目光时,就如一股电流穿过全身,令我战栗。
我想,这就是爱情吧?
于是当夜我就找了借唱片的借口来到了林方文位于跑马场的家。走到楼下,就看见他站在那个小小的阳台上眺望着远方。他的身姿映在月亮的清辉中,又俊秀,又寂寥。
我心中又是一阵悸动。
我知道林方文有程韵,但那又如何?我爱这个男人,不求全日,只求此刻这个男人也是爱着我的便好。当林方文拥着我倒在他的床上时,我才恍惚意识到自己今天带的是小皮包,根本没办法装下一张唱片。还未来得及自嘲,我就沉沦在极乐的巅峰。
这种感觉,既新鲜,又刺激。
2
因为工作的关系,我很忙,没有办法每夜每夜都去林方文家陪他。而林方文从来不会主动找我,他的时间都是他的歌词的。
可是林方文已经有好多天没有来录音棚了,也没有新歌进来。
我抽出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到跑马场去看他。在门外我使劲地拍门,叫着林方文的名字,整个楼道都回荡着我拍门的声音和林方文的名字,里面却没有应响。我慌了,嗅着渗出房门的酒气,更重地拍着他的门,感觉整幢楼都随着我拍门的节奏在震动。
我的心一点一点凉了下来,绝望开始占据着我的心。林方文,他怎么了?他还好吗?泪水开始填充我的眼眶,视线开始模糊。我要放弃让他给我开门的想法了,伸手重重锤在门上,门却突然开了。
重心不稳,我跌在一个人怀中。而后,我们两人一起摔在了地上。
林方文就像一滩烂泥摊在地上,眼神迷离,头发就像一窝乱草,嘴里呢喃着什么,散发出一阵阵酒气。
我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林方文,糜烂,像个孩子,却令人心疼。
环顾四周,他的书桌下摆满了酒瓶,床边也有酒瓶,就连阳台也有。想来他月下独酌醉醺醺的样子,也该是很迷人的吧?能让他如此酗酒,大概就只有程韵了吧?
我想着,就听到他的呢喃:“程韵……不,别……分手……”
我默然。也只有程韵的离开,才能令他如此失控。我把他的头抱在自己怀中,似乎这样就可以驱赶他心中的悲伤绝望,可以温暖他。我想,连程韵都走了,再也没有人可以阻止我和林方文在一起了。
我用下巴蹭着林方文的头顶,闭上眼睛,用微不可闻的声音说:“林方文,请让我们在一起。我只要快乐,并与你同在。”
是夜,一室狼藉,只有林方文轻声呓语而出的“程韵”二字。
阳光从阳台渗进来的时候,我被眼睛上的刺痛感觉叫醒了。我睁开眼睛爬起来,发现我们两个就在昨晚摔倒的地方过了一夜。林方文的书桌上散落着几张纸,其中一张写满了“程韵”,另外几张只信手画了一些看不懂的东西。纸上搁着一支笔,笔头裸露,笔盖在它三四厘米远的地方。我伸出手,想要把它盖好,就听见身后有些许声响。
是宿醉的林方文。他捂着头,坐起身来看我一眼,就停下了:“你怎么在这里?”
“你放我进来的。”我耸耸肩。
他摇摇晃晃地走过来,手劲却大得出奇,捏得我的手腕生疼。他把我拉到门外,对我说:“你别来了,程韵都看见了,我们完了。你别来了。”
说完,就只剩“啪”的关门声,以及惊愕地对着门板的我,手上还拿着那支笔。
这是一支漂亮的钢笔,黑色的笔身上有金色的花纹。我合上笔盖,就把钢笔放进大衣口袋里。
我想,这大概就是斐济人的天性,喜欢的东西,会永远留在身边。
之后几天,我再也没有见过林方文。我自己谱了一首曲子,没有那么好的文笔,所以决定通曲哼吟,不填词。
这是一支温柔婉转的曲子,并不热烈,却有缕缕情思,缠缠绕绕。我闭上眼睛,在录音棚里跟着大提琴的声音细细哼和,满腔的感情就要和眼泪一齐溢出来的样子。
一遍以后,录音师竟然完全没有打断,甚至结束后也没有一丝声响。我睁开眼睛,发现录音师依旧沉浸在刚才的声音里,远处门边,林方文正站在那里,眼中的惊艳不比平日少,甚至更为赞赏。
我知道,我赢得了机会,用我的歌声,用我最熟悉的方法。
晚上我又去了林方文的公寓。厮磨之时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他又想起了水,但我不在意。我只谈快乐的恋爱,现在很快乐,不是吗?
那首没有词的曲子最终没有发表,也成为了歌手葛米儿不为人知的一首歌。但我一点也不失落,因为这首歌,我终于得到了林方文,它有自己应有的价值。
于是我对着娱乐记者说:
“我爱他!”
3
林方文写了一首新歌,歌手葛米儿也迎来了自己第一场个人演唱会。作为宣传,新歌《花开的方向》便决定在演唱会压轴发布。
我在林方文的抽屉里找到一顶鸭舌帽,已经很旧了,帽檐还有一道黄黄的线。也许是压在抽屉里很久了。我拿出来,在对着林方文晃了晃:“你以前戴鸭舌帽?”
他很惊诧,又带着薄怒,走过来要拿,语气不善:“你动我东西?”
我才不怕他,伸手要给他戴上。他一把扯开我的手,抢过帽子,对我喝道:“别闹!”就要塞回去。
我悻悻地嘀咕:“怎么现在又不戴。”
他把抽屉重重合起,对我说:“以后不要翻我东西。”低下头开始整理桌面。他没有注意少了一支笔。
“是因为程韵吗?”我追问
林方文却沉默了,忧郁的眼睛里泛着一些我看不清的光。
我忽然明了了。这还需要问吗?能够主导林方文所有情绪与行为的那个人,就只有程韵一个。她虽然不出现,却一直横亘在我和林方文之间,不费一兵一卒,毁掉我和林方文之间的链带。
在演唱会的最后,我还是按照原本计划唱了林方文的《花开的方向》,却在唱到中途的时候,不顾形象地在舞台上痛哭出声。
我唱着林方文写的情歌,却不是为我写的情书。他写:
“当我懂得珍惜,你已经远离
我不感空虚
因为空虚的土壤上将填满忏悔,如果忏悔
还会萌芽茁长
且开出花来
那么,花开的方向
一定是你离去的方向”
这是在向程韵告白吗?是忏悔?还是哀求?我第一次开始吃不准林方文的情感,却直接崩溃了。他爱的不是我,我知道。他念念不忘的人,一直存在。
所以当我在摄影棚的洗手间遇到程韵时,我忽然很想抱抱这个林方文一直念念不忘的女人,想抱一下他抱过的人。提出这个请求后,我看到了她脸上的惊讶。我不由分说地向她扑过去,紧紧地抱着她,嗅着她身上曾经拥有的林方文的气息,想象着自己就是在抱着林方文。末了,我带着重重的鼻音,在她耳边说:“谢谢你给我抱。”
林方文对我说:“你不要再来了。我们分手吧。”
我怔怔地看他,虽然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但没想到这么快。
林方文说完这句话就不再理我了,独自一人站在小小的阳台上,眺望着远处。
他在看什么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眼中的大千世界,一定没有我。他一直在看,连我离开他的公寓都没有发现。
我坐在自己房里的梳妆台前,镜中的女孩有着一双红红的眼睛,和一个红红的鼻头。她身上套着一件深蓝色、长袖的棉质上衣,上面印有香港大学的校徽,领口还有一个破洞。这件旧衣服是我偷偷从林方文公寓里拿走的,他没有发现。
虽然不能留他在身边,但是穿着他穿过的衣服,就像他一直在身边一样。
我想,这大概就是斐济人的天性,喜欢的东西,会永远留在身边。
存稿箱君大大!
在我出游的这几天里,怕乃们寂寞难耐【喂】,于是放上同人,请笑纳!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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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迷路的面包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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