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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第一次见到阿白的时候,是在冬天的早晨。
      喝油茶喝到鼻尖冒汗的我,一抬眼,就见到他穿过店外的大雪,推门进来。
      店内开着暖气,就那么一瞥的时间,竟然能清晰地看到他黑色风衣有落雪融化,渗出一个微深的圆圈。
      实在是太精致的脸,所以忍不住失礼地望过去。正巧迎上他看过来的视线。
      他的瞳色很淡,看向我的方向:
      “这里有人坐吗?”
      连声音,也和外面的雪一样,冰冷,然后慢慢融化。

      他自我介绍是摄影师。
      以前听过一个说法是每个地域的人说话都有差别,大概是这个原因,我听他说话很费力。也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语言习惯,讲话的时候抬音很高,然后缓缓降下来,到语尾已低不可闻。就像是雨季击打在车窗上的雨点,狠狠地砸上来然后,缓缓滑下。
      我其实已经吃好,为了和他聊天,不得不再要一份胡辣汤,就着一个馍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幸好他吃的不快,否则我还要想借口怎么才能不受怀疑的继续跟着他。
      店员“啪”地一声打开一瓶汽水,打断了我无边际的思绪。
      掩饰地吃掉碗里最后一个丸子,我笑:
      “阿白是第一次来吗?有想好拍摄内容和地点吗?”需要我帮忙吗?
      筷子夹起油条,阿白的动作漫不经心:“不是第一次。上次来的时候,J大的樱花开得很不错。”
      这大概才是人际交往比较合适的距离。像我这样自来熟的语气,很容易让人生起戒心。
      但是我又确实对他感兴趣。追及原因,大概是气场太惊人,铺天盖地地几乎淹没我的头顶。再说,他实在是一个难得的美男子。宗之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大抵不过如此。
      他已吃完,解开发绳打散头发,胳膊抬起重新梳理半长不短的头发。
      “阿白,”我试探着叫他,“能交个朋友吗?”
      嘴里叼着发绳的家伙抬了抬眉梢,三两下扎起凤梨头,念下一串数字,“我的电话。”
      这就是回答。

      彼时我尚未真正认识他,理解他其实也和我一样,甚至比我还要更加不擅长和别人交流。日后熟识了,问他为什么轻易跟我结交,他只是看我,不笑不答。
      外面的雪,下得很大。
      我们第一次相遇就是这样。交换了姓名,和职业。我的联系人里面加上了阿白两个字,孤独地站在A序列下,不动声色地蔑视着剩余的号码。

      我本来以为,他只是我生命中一个过客,来也匆匆,去也无痕。不会给我留下丝毫影响。但是直到现在,回忆才告诉我我错的多么离谱,我记得那么清楚,包括我鼻尖的汗珠,他肩头的雪花,还有他的电话号码,他上扬的首音,和句末几不可查的尾音。
      回忆他的时候,键盘噼里啪啦响个不停,完全没有停歇的打到这里,突兀的停止下来——我是否有权利回忆他呢?我和他是否真正相熟呢?我问天,天不答;我问地,地也无言。我没有可以作为依据的东西,我和阿白交集的开始,就是某个冬日的早晨,在同一家店里吃了早餐。我和他没有相同的朋友,甚至连爱好也不尽相同。我们相处的时候,最多的情况是两人一起平和地沉默。

      命运是很奇妙的东西,它会轻易地告诉你,世界很小。
      我虽然把阿白的电话要到了手,但却没有打过一次。不过人生这东西,就像是玩游戏,即使你不用任务道具召唤,神龙还是会出现。心情一边保持在感觉被耍了的状态难以自拔,一边又好笑着要是不这样要怎么继续剧情?
      在我赶稿子赶得昏天黑地的时候,他提着外卖按响了我的门铃。
      穿的衣服是常买的那家店的,提的外卖也是刚拨过去的那家。不太出门疲于社交的我,几乎把周围送外卖的小哥都认了个遍,第一次看到生面孔,居然是熟人。
      穿着乱七八糟的衣服,头发没梳脸也没洗,穿着人字拖把他让进来。请他喝一杯白开水又把他送出去。
      没有一句多余的寒暄。
      并不仅仅是赶稿赶得头昏脑涨眼前发黑,也不是因为大早上低血糖犯了,最主要的是,并没什么好说的。于是放任自己的坏脾气,沉着脸把他引进门,再送出去。
      现在想想不由好笑,我这么对他,他居然没生气。
      要知道,即使是冷漠的家伙也会有脾气,而且比热情的人脾气更差劲。耐性也不好,一点就炸。他却不然,淡漠,而温和,虽然沉默,但是意外地耐心。

      就在刚刚,我拨响了他的电话,告诉他我在写一篇关于他的文字。
      我听到他那边很安静,他那个人一如既往没脾气,跟我说随意。
      我笑他一生就这样像白开水一样没意思,哪怕听到我要讴歌或者诋毁他也不动声色。
      他低低的笑,说笔在我手里,他又没办法撕了我的稿子。
      我说他是原始人,现在用笔写字的人少之又少,只有SONY的电脑摆在我的面前。
      于是谈话就这样被我自己岔开。

      我印象中并没有和他吵过架,甚至连生气都没有过。当然我不知道他的想法,可能他曾经暗自生过我的气也说不定。我并不属于老好人的范畴,甚至属性都谈不上善良。我曾经在相亲对象面前翻过脸,曾经在长辈面前甩过脸色,曾经在网络上和人吵到打字的手都在颤抖。我的朋友基本上都被我吼过,他们也都吼过我。通常遇到这种事儿就看心情,谁心情好就做妥协示弱,要是都心情不好那就不欢而散,下次再见装作什么都没发生,嬉皮笑脸揭过。
      我不知道这是否是正常的社交。如果不算,我和阿白的交往是否正常?
      我们默契的沉默,对我们的关系不语不言,偶尔会有几分惴惴却也在忙碌的生活中淡化成水面的波纹,最终归于平静。

      在报纸上看到说J大樱花开了,我就想起了他。一连几天跑去堵人,都只见樱花不见人。我也想过J大学校那么大,说不定他来了,我没见到,又走了。毕竟他是摄影师,又不是卖红薯的大爷,不会一整天都呆在那里。
      也不知道是什么支撑我天天倒两辆车专门跑一趟,连编辑咆哮催稿都能拔了电话线果断拉黑编辑的手机号装鸵鸟,挂着耳机一遍遍听着华丽的女声唱“从天光乍破到暮雪白头”把自己裹成一只熊只露出两只眼睛扫视着来往的游人。
      直到等待变成执念,终于有一天无意间眼角的余光扫到他抗着单反对准枝头的白樱,眼梢吊起,眼睛微微眯起。我心里小小一动,心跳快了一拍。
      但也只是一拍,我的心脏很快纠正了它的错误,只是气息已乱,再难回到原有的节奏。
      要找到他真的不难,他实在是俊美过人,黑色皮夹克裹一层米色的围巾,弓着步,身子微微后仰,眯眼拍摄。周围早已围起一圈稀稀拉拉的人,红着脸的零星少女,还有大喇喇指指点点的欧巴桑。三三两两,反倒突出了圆圈中央的他。
      心下好笑,快步上前拍他的肩。后颈似有似无有刀割的痛感,不知道是围观少女的视线太灼热还是我自己心虚想太多。
      “嗨,还在做外卖小哥?”
      他偏过头看我一眼,确认了下身份正确,安全无害,然后眼睛又转向樱花:“没有了。当时是朋友生病,代班了几天。”
      话题有点接不下去,我只得继续找话题:“没想到看樱花都能见到你,真巧啊。”
      “嗯,真巧。”
      “巧”字依旧低不可查,混入空气里,和樱花一起飘落。
      话题再次接不下去,我无奈:“你总是这一副闷骚样吗?女朋友不会被闷跑?”
      他露给我的侧脸表情淡淡:“我没有女朋友。”接着把单反拿下,偏头看我,“虽然有喜欢的人,但也只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单恋而已。”
      好像问到什么不该问的话题了,我被他的视线搞得有点尴尬,没话找话:“不会是那个生病的朋友吧?”
      阿白立刻换上一种“你是白痴吧”的眼神:“如果别有所图当初就不会局限于只当朋友了。”
      “啊哈哈哈……这样啊。”
      记忆在这里模糊。我甚至能记得起来他当时围的围巾上绒球的大小,以及高筒靴上黏的一片落樱。但是怎么都想不起来后来发生了什么。只依稀有印象的是他很快拍完之后,我们在J大校园逛了一圈,然后各自回家。
      啊对了,还有回家之后插上电话线,被编辑骂的狗血淋头。

      再联系时,学生都放暑假了,每天有一沓一沓信件飞到编辑部。编辑忙得脚不沾地直接把裹着棉被吹空调的我拖去编辑部做劳工。
      我连自己的约稿都是能拖则拖,更何况给他干白工?寻了个间隙跑出办公室,摸出手机按亮电话簿第一位的名字。
      “喂?”
      “阿白,最近在忙什么?”
      “要去西藏,正联系同行的朋友。”
      怎么没叫我?
      话题硬生生截止到这里,沉默铺天盖地向我涌来,淹没头顶,连呼吸都困难起来。
      一边拼命安慰自己“他也知道你又忙又懒,所以才没有约你”一边又在恶狠狠地咆哮“搞什么啊!到底有没有把我当朋友”。
      天气又热又闷,我站在阳台没多久就浑身湿透。电话已经挂断,不知道是我误触了哪里还是他见我长久不答已经挂机。但是不想移动,只是像个傻子一样站到那里,良久良久,连键盘都被汗浸湿。直到编辑发现我摸鱼跑出来抓人,我才一副“被发现了啊啊啊”的表情连蹦带跳跑回去。
      当时心情,其实并没有动作那么愉悦的。
      真的是,一身虚脱的冷汗,几乎要瘫坐下来。

      在那之后阿白专门给我发了航班的时间地点甚至登机口的短信,明明他的意思含蓄而明白,但我就是这么别扭倔强故意装作没看见。
      是的,我没有为他送行。
      在他走后有段时间我拼命地接青春文学的约稿,明明擅长的是严肃的类型文学,或者文艺到家无病呻吟的腔调。但是那段时间,我只能编排出爱来爱去无聊透顶的三流肥皂剧剧情,剧情恶俗又悲怆,期期把小女生虐的死去活来,活来死去让主角受尽磨难才终成眷属。编辑笑我坠入爱河,长此以往要抢不知道多少人的饭碗。
      “长此以往”这个词成功吓到了我。立刻结束手头的稿,让男主角和女主脚happy ending,拔了电话线给自己放个大假。
      刷出旅游的网页挨个排查热门旅游地点。
      云南的小吃,日照的海鲜,杭州的风景,厦门的大海,海南的水果……
      目光最后停留在西藏。
      宣传页上写“最后一块净土,只待君来”。
      那里没有油茶,没有胡辣汤,没有外卖小哥,没有J大的樱花。
      只有纳木错湛蓝的眸深情地凝视,羊卓雍错高傲的屹立,布达拉宫静默地站在拉萨的肩头,遥望过去是皑皑的白雪和青山晴空。
      我的视线里,没有,那个黑色风衣的身影。
      只有阳光,灿烂而寒冷,无偏颇地洒在每个人身上,模糊了我的视线。

      当决意做什么事情的时候,连旅行这种麻烦事都能迅速搞定。航班起飞,我座位靠窗,一上飞机就落下窗板戴上眼罩开始睡觉。
      右手边的大姐正在读仓央嘉措的诗集。
      半梦半醒间大姐的声音念到我的心底:
      我问佛:如果遇到了可以爱的人,却又怕不能把握该怎么办?
      佛曰:留人间多少爱,迎浮世千重变
      和有情人,做快乐事
      别问是劫是缘
      突然想起以前学校里修德文的师兄向他们系花写情书,最后一句写了Dich liebe ich,被学霸系花嘲笑之后来我这里诉苦说他想表达的明明区别于我爱你的Ich hab Dich lieb,只是很简单:
      我爱的这个人,是你。
      我爱的是你唱歌一般的说话习惯,我爱的是你沉默却温柔的好脾气,我爱的是你的疏于应酬却出奇直率,我爱的是你定格了樱花的镜头,我爱的是你提着外卖的身影,我爱的是你的凤梨头,我爱的是你的气息,我爱的是你的名字在我通讯录中不动声色睥睨着其余一切正如你在我心中的位置。
      少了任何一点,都不是你。
      好像有什么悄悄地落到了心间,稳稳地埋到某个柔软温暖的角落。像是有声音跟飞机一起起飞,欢呼雀跃地涌上高空。
      Mein Lieber, Ich mu dich sehen!(亲爱的,我想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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