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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番外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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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到了高三,我和他的生活轨迹逐渐,逐渐错开了。
不过,偶尔会听到肖力说起他的一些事;偶尔会从窗外看到他运动的身影;偶尔会在走廊里听见他朗朗的笑声……
不知不觉,我把这些偶尔当成了一种习惯。
就像用杯子装满一杯清水清清凉凉地喝下去,感觉身体需要它,感觉自己健康和愉悦,从此认定它是个好习惯,所以愿意让它在白天不断地重复……
而夜晚,他存在于我的画中。
以绿色为主要色调的画,有短发少年在树林里;画了红色山坡的画,也有同样的少年在里面…他以那样的姿态存在于我的画中,就算只有小小的背影,那人也是他,他存在于我的画中。
这些都是在夜晚我想他的时候画的。
我想他?是的,我常常想他,没有怨恨,甚至没有原由的想着他。
想着他那浅浅的笑容,眼睛里亮闪闪的,像是阳光的碎片在晃动。
想着他的肌肤贴在我身上的湿热触感,心里便会有股无法形容的感觉,像蒸汽一样不断往上冒…
我明知道这样的想他有些不妥,也曾无数次地把头扎进冰凉的水中,想让自己清醒,也曾无数次地问着镜子中的自己:“李振云,你到底是怎么了?”。
可我仍无法控制自己的内心,我对他的思念,日复一日地强烈。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我对画里的他说出那句“我可以喜欢你吗?”
在那电光火石的瞬间,我被自己的言行吓到了,我终于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我的心变得卑微了,他变成了我的心魔。
之后很长的一段日子,我都极力地回避着这个早已洞悉的真相。
因为像我这样只想过平静生活的男子,如何承担得了这样错综复杂的感情?!
我不知道一旦事实被摆在台面上,我该以怎样的心情去面对?
有人说过,喜欢就像种了一种无可就药的毒!是件没法解释的事。
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是太平盛世;有的人即使粉身碎骨也换不来功德圆满。
我常想,如果我没有和他发生那件事,我会不会是属于太平盛事的那种人?
可后来我发现,那个周日的肌肤之亲只是一个导火索。从见到他的那一刻起,我就是喜欢他,看着他那忧伤的神情,我感觉他比我更寂寞,更孤独。所以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他。
高中时期最后一次见他,是在毕业典礼上。
那天他站在我的左前方,典礼进行了50分钟,我就这样看着他50分钟。
他身上的白衣,像午后的阳光一样穿透我的眼,有一种火辣辣的疼。
典礼结束后,我在角落里目送着他一步一步走出校门,感觉阳光在一寸一寸远离我。
有一瞬间我好想跑过去告诉他这一切,然而我什么都没有做。
我想可能喜欢一个人就是这么一回事吧。必须压抑自己的感情,让他自由,这样才不算自私吧。也许一切会慢慢过去,然后从此就这么结束了。
那个晚上,我喝了平生的第一杯酒。
我以这样最麻木,最无奈的方式来埋藏这段没能说再见的悸动青春……
上大学之后,我逐渐明白了同性恋的一些事。
我不是见到男人就喜欢的同性恋,只是我在乎的,深爱的那个人和我是同样的性别。
像我这样性格孤僻的人,总是活在别人的影子里。没有忧伤,也没有真正的快乐。
可和他相遇后,我才觉得自己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就算他曾带给过我耻辱的伤痛,我也一点没有怨恨过他。虽然为他伤过心,虽然为他流过泪。可这些对我却都是弥足珍贵的,我不再用别人告诉我要做什么,该做什么。我有了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感情,自己的喜怒哀乐。
我终于活在了自己的世界里。
而他在我世界里留下的那些记忆,似乎不太容易抹去,在他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才知道,在我心里,他的存在有多么重要。
可是,他是天上的飞鸟,我是水中的游鱼,当飞鸟飞过鱼儿能看到的天空,一切就该结束了。而鱼儿对飞鸟的爱也像水中的气泡一样,胀大之后就会破灭…
想到这些,我有些释怀,我把有关他的那些画藏在箱子底下,像藏起一段泛黄的岁月,然后泪流满面。
大学二年级的寒假,父母命令我回家一趟。说是给我介绍个女朋友,名字叫周秀,是大学里的助教,大我三岁。
她的样子和她的名字一样,中规中矩,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笑的时候不会露出牙齿。她很勤快,第一次来我家见我时,就帮我母亲做饭,还把地板擦得干干净净的。
我没表态。父母却是很满意。照他们的想法,我和她相处几年,等我毕业后,成家立业,养育后代,然后余生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过下去。
我是懦弱的,懦弱到连反驳他们的勇气都没有。
那一刻,我特别想念他。他的自由,他的反叛和他的一切一切。
我永远都成为不了他。
把周秀送走之后,我意外地在车站遇见了王晓勇。
虽然曾经是冤家,但在情绪低落的时刻遇见一个熟人,心情还是愉悦的。
他说有同学聚会,问我来吗?我想到他可能也会去,便有些犹豫。
随口说了声,不去了。
聚会那天,我最终还是去了。
想到能见到他,心便扑通扑通地跳。
可他迟迟没来,想必怕是不来了吧。
然而在我彻底失望之后,他却出现了。
他还是那个样子,脸上有我喜欢的单纯的笑。
他坐在距我数步之遥的地方,就像他最初出现在我面前的样子。
那一刻,我感到心中有什么东西一圈圈地束缚住了我,很紧很紧,另我扯不开,甩不掉。
我知道能束缚我的,一定都和他有关。
整场聚会,我和他都没有说话。只是最后被王晓勇撮合唱了两首歌
他唱了一首《对不起,我爱你》
他那干净清澈的声音一丝一缕,缓缓地进入我的心里,如同人间烟火。
而心里的记忆也逐渐复苏,提醒我曾经存在的那段悸动青春。
轮到我唱的时候,我想着和他曾经的点点滴滴,唱起了那首《偏偏喜欢你》
歌厅里,淡蓝色的灯光,映得屋子里都有一种轻微的海腥味。
我觉得自己真的像一尾小鱼
只是不会有人知道,这尾小鱼也有他卑微的爱情
而他也不会知道,曾经有一个男子,爱恋他如玉的温柔,愿意守护他一生。
那天深夜,我站在阳台上点燃一支烟,用烟火在夜空中写下他的名字,就像曾经他带给我的悸动一样,悄无声息。
同学聚会的第二天,我单独去约了周秀。我告诉她,我不能接受她,因为我的爱情只有一次,我的心里再也容不下别的人。她表示遗憾,说她和我没有缘分。
缘分?我和她没有缘分。和他也是没缘分的。如果非要把那个周日牵扯进来,只能说这是一段孽缘
在和周秀告别的时候,我对她说,一定要得到永远的幸福。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我有些迷茫,她会拥有属于她的幸福,而我呢?
或许我更愿意在想念他的日子中度过,知道他是存在的。想象一年或者十年或者无意间的某个地方再次遇见他,不说话也没关系,见上一面便已知足。
然后伴着这一面之缘,度过余生……
大学毕业后,我在外地找了份工作。远离家乡,远离父母,远离曾经的记忆。
母亲时常打电话来,说些无关痛痒的话,更多的是为我介绍女朋友。当然还是她所中意的类型。她说我年纪轻,眼光浅,可别找了非妖即精的回来。
偶尔,王晓勇,肖力这些老同学也会打电话来问候一下,我是个性格孤僻的人,没有什么朋友,所以,就算是曾经有过过节的人,我也觉得珍惜……
从王晓勇那里,我打听到了他的电话,可却没有打给他的勇气。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都像我这样,心中总有个人,就算穷其一生也难以忘怀。即使耗尽心力也无济于事。有关这个人的记忆,不能放弃,不能述说,终成为心底最深处最重的暗伤。
然而,没有想到的是,带给我暗伤的这个人竟会主动到我住的地方来找我。
我紧张得不知如何是好,竟把水倒入自己的杯子,递给了他。
我看着他的嘴唇印在我的杯子上,顷刻间内心坍塌了一般。
屋子里的气氛变得有些尴尬,许久之后,直到他先开口,才缓和过来。
在听到他说出国和签证的事时,我的心重重地沉了一下,我问他“以后还回不回来呢?”
他说“多半是不回吧,好不容易出去了,再回来多没意思,这也是我为什么要来看你啦,我恨不得把老同学统统看够,还好你离我近……”
我的心硬生生地疼了起来,我一直觉得他是我厌恶的这个世界里引领我走出黑暗的一盏灯,会亮到我人生的尽头。可我从来都没想过这盏灯的感受?没想过他是否真的会无怨无悔地守侯在我的人生里。
而现在他来和我告别。再见就意味着再也不见了吧?!
屋里的气氛再次变得尴尬,又过了许久之后,他问我“有女朋友了吗?”
我沉默了片刻,然后告诉他“没有,一直都没有”
我没有告诉他,因为他,我这么多年一直过着单身的生活;我没有告诉他,我有多么地想他;我没有告诉他,我多少次在电话即将拨通时却又慌忙地挂掉,然后我独自站在寂静而空旷的马路上,茫然地举着电话,无所适从……
又说了些寒暄的话之后,他起身准备要走了
在他站起身的那一瞬间,我叫住了他“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我曾无数次地幻想过,他也是爱我的,就算他的爱不如我这样强烈,但也决不是单纯的,对我的报复。此刻,我对那未知答案的渴望竟如此强烈。
他抬头看着我,眼神和以前一样,亮晶晶的,像阳光的碎片在晃动。
“很久以前,肖力把我的衣服扔了,我第二天就知道了,因为他告诉我了,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去找到,洗了再还给我?”
这句话,几乎用尽了我所有的力气,心底像块石头落了地一般,如释重负。
他有些拘谨地搓了搓手,然后对我说“对不起,我没想别的,就觉得自己很过分,所以想弥补一下,可是我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不过以后我们不会再见面了,希望你忘记那件不愉快的事……”
我安静地听他说出这些话,我那持续一生的伤痛便隐藏在这份安静里。
他说的语气轻而浅,可对于我,这几句话的力量足以让我变得支离破碎。
事实上,从那个周日开始,我就已经支离破碎了。
一个支离破碎的人,惟有那个把他划得支离破碎的人,才能把他补好。
世界万事万物,都无可替代。
我忍着心里巨大的悲伤对他说“我不会放在心上,只希望以后你过得幸福”
他不知道,我说这些话的时候,心里是在流血的。
可是,对于无法得到的爱情,我所能做的,也只有在他的面前洒脱一些…
我送他出门,而后看他坐车离去,渐行渐远……
就这样,我和他,我那忧伤的爱恋,以这样的方式告别了。
其实,我和他一直都在告别,就像我用烟火在夜空中写着他的名字,看看就足够,何必交出自己的眼泪。
可是想到我这段刻骨铭心的爱,竟是不被人珍惜的。
我眼中还是忍不住流出了泪水,滴在地上,溅起了一粒粒尘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