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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妖魅 狐妖这种 ...

  •   狐妖这种东西在唐代乌烟瘴气地流传已久。所谓不正之风,引得无数风流才子、纨绔子弟心甘情愿花费大笔价钱去烟花之地寻个狐狸的只言片影,也算是带动长安经济发展,官老爷们有时在听说书的小铺里抓到自己的儿子,回府好一顿辩证唯物主义教育,第二天儿子诚恳认错,励志于圣贤之道,第三天又不见踪影。徒留下官老爷拍肿了大腿,后悔没把茅厕后的栅栏插上。
      前朝有商纣王宠妃妲己,一笑红颜倾城倾国,可惜是个祸水,没几年商朝亡了。夫子讲史至此,总痛心疾首,眉毛胡子一抓白了几片,大叫美色误国!美色误国啊!学生诺诺地点头称是,实则心向往之,恨不能替了那纣王,头枕美人腿,岂不快哉!再后有书中描写,书生在山里迷路,路上遇见绝色美人,那美人芊芊细指一招,书生必像丢了魂魄似的随她去了。然而必要有书生欲拒还迎的坚贞片段,要知道且不说狐妖喜欢能自矜的男子,看书的年轻人最是喜欢这种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读者的喜好决定了这些三流读物的销售量和作者每日的菜谱,自然也决定了胡编乱造的情节。
      醉卧美人怀,哪管来日几个长!且就当下,逍遥逍遥!
      但抓一只野生狐狸在那个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年代已属不易,撞见一个狐狸精且捕获她的心更可谓天方夜谭。更何况依据遗传学的定论,男狐狸精和女狐狸精的比例乃是对半开。可想而知若有一天你喝醉了在山里散步,忽然看见美人从身前一闪而过,你一把抱住美人的腰哭诉衷肠,终于打动了美人儿石头般的心,你们花前月下你侬我侬,软语情话羞走了月色,这时时机已至,你们决定就着黑夜开诚布公,直到你拉开美人的衣襟,和他的小伙伴打了个招呼……打了个招呼……
      狐狸美若天仙,莫辨雄雌。

      (一)妖魅
      身为一只狐妖,水华更喜欢别人叫自己狐狸精,狐狸精就是狐狸精,依靠骗人获得乐趣的妖精。
      天色刚亮,水华揉着自己酸痛的太阳穴,她彻夜读完了一本叫做《与狐同眠》的志怪小说,眼见书生终于要被狐狸精挖开胸膛,掏出内脏,她不由得拍手叫好,被这个同类高超的觅食技巧深深折服。紧接着她不由自主地瞪大双眼,只见书中狐妖泪如雨下,捂住胸口无助地挣扎:“为什么?为什么……我不能忍心杀死你?我们……我们注定是不可能的啊!”书生一把抱住她瘦弱的身体,大声怒喊:“月儿,别怕!世俗不能把我们分开!我们的爱……”月华没给他吼完的机会,她一把把书扔在地上,感觉自己的尊严又被践踏了个粉碎。
      她等了一个晚上,没有看见狐狸吃到食物,只发现自己的少女心愈发淡化。
      狐妖总是无往而不胜,但凡勾引凡人,总是一番暗送秋波,春色艳如牡丹,她们并不是不乐意去和凡人上演一场跨越种族的绝恋,事实上这样的浪漫正符合狐妖的生性不羁,只是她们会饿。
      饿的时候,她们就要吃人心。
      血肉模糊的场面并不符合狐妖的审美,但是她们忍受不住天性的折磨,套着鎏金银纹护甲的手指不由自主地剖开前一秒倚着的胸膛,鲜血溅上她们丝绸的罗衫,她们凶恶的神情被烛光照得阴森可怕,嘴角淋淋低着鲜血。有个画家亲眼目睹过狐妖吃人心的一幕,后来他说:这样的妖精真是美得可怕。
      曾经有一只骄傲的狐狸,她比所有的妖精都要美艳,她的脸庞永远容光焕发,她跳起舞来柔如柳枝,她倾国倾城,一颦一笑见颜色不可方物,柔媚的眼波勾住那个男人的三魂七魄,她把他玩弄于手掌之间。那是把“妖魅”这个词演绎的最好的狐妖,和她比起来,水华只能算一只丑陋的鸭子。这只狐妖什么都得到了,但她却没有吃掉那个男人。水华听老人说她在被道士砍下头之前,披散的头发被冷风吹开,露出的面孔明艳如芍药,行刑的士兵被她一眼看得手臂酥软,再举不起刀。她桀骜地仰视鬓角花白的老道士,大笑不止。
      次日,天明,她的头颅高悬在城墙上,她没有合上的眼睛,看着新王的军队进驻朝歌。
      她死后三十年,没有一只狐狸敢提她的名字,妲己在妖界成了不成文的禁令。“因为她不守规矩,”一代又一代的老人这样对孩子说,这些孩子再对她们的孩子说,世代流传,诅咒不息。
      从此在没有人妄想扼制自己的欲望,狐妖为所欲为,她们放轻爱恨,寻欢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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