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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伏地魔觉得自己的灵魂出了问题,分裂出的魂片越多,他的灵魂越不稳定,时常有不能自控的暴力倾向。对于黑魔王来说,虽然暴力不是什么大问题,不能自控绝对是,所以他一直在寻找解决的方法。

      如果融合魂片能让灵魂恢复,他早就那样做了,然而分裂出的每一片似乎都成了独立的个体,再也不肯老老实实回来。当然,涉及灵魂的魔法是最精密最复杂的,即使是魔力超群的伏地魔也不能蛮干,只能和一干魂器大眼瞪小眼,生怕哪一片弄坏了,再也拼不回来。

      恰好卢修斯·马尔福请来一位特里劳尼先生,出身于传说中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预言世家的预言大师雷·李·特里劳尼。他以渊博的学识和神秘的气质赢得了伏地魔的信任,紧接着做出一次超大规模的预言。

      要知道,普通的预言只是一些模棱两可的话语,这一次的预言却无比庞大,无比精准,像放电影一样展示了伏地魔同志接下来的生平,以及多次被哈利小鬼头狂虐的惨痛经历。
      咦,为什么要说放电影呢,好在伏地魔是混血巫师,从小在麻瓜中长大,完全明白电影是个什么东东。

      伏地魔大人看完电影沉默了,事情怎么能那样发展,简直崩坏有木有,完全不想啊!
      种了半天蘑菇之后,痛定思痛的伏地魔释放着最真诚的眼波问特里劳尼:“先生何以教我?”
      “某有一策,或可一试。分裂的魂片既然难以收回,不妨弃之不用,待某从异界搜寻一个生物场相合的灵魂,为君补全,不知愿否?”
      “大善。”

      特里劳尼果然没有食言,从遥远的东方搞来一个灵魂,还真把残破的伏地魔修好了。
      送走神棍之后,他回忆一下往事,展望一下未来,很好,思路清晰,情绪正常;再感受一下魔力,念出几个咒语,很好,身体灵活,魔力充沛。哈哈哈,我就是我,我是伟大的伏地魔,我能满血复活!

      新生第一件事,解决从前的魂片。既然丫挺的不肯归顺,毁了也罢,免得旁人得去,还要多生事端。
      新生第二件事,马尔福家这个小伙子不错,很应该重用,当领导的必须赏罚分明,先召来见见,想想赏些什么。

      正等着马尔福来的功夫,伏地魔觉出有点不对劲,哎哟,那个东方灵魂似乎苏醒了啊。嗯,特里劳尼说过,彻底融合需要一点时间,比如半个小时吧,醒一会算什么,一个小小的东方灵魂怎么是我伏地魔大人的对手,半小时之后,还不是要彻底融进我的灵魂,再也不能出来作梗!

      那个东方灵魂和伏地魔的生物场非常接近,融合之后和自己的灵魂完全一样,但是,它毕竟来自别人,多少会带来一点别人的想法或者习惯——特里劳尼告诫过,不过这种小事,伏地魔大人才不在乎,天老大我老二,多那么一星半点小习惯,别人能怎么着啊?!

      半小时期限后,伏地魔很容易意识到,多出来的想法是什么:梅林啊,我喜欢上马尔福了!
      从前他灵魂不全,一心忙于轰轰烈烈的巫师解放事业,什么情啊爱啊,统统扔到姥姥家去了。光指望永生,又没打算生孩子,谈恋爱纯属浪费时间。如今知道永生无望,刚打算回归正常人生活,可是找对象这回事,真没顾上琢磨。

      要不要找个对象呢?既然我已经这样想了,干脆找一个呗。
      一旦决定找对象,人选非常重要,伏地魔大人什么都要最好的,对象也不例外。东方灵魂相中了卢修斯·马尔福……这么一想,他身份高贵、能力超群、钱多得数不过来,长得又帅,整个巫师界还真挑不出比他强的,果然我伏地魔英明神武,眼光不错。

      从前,卢修斯小朋友在伏地魔眼中只是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的儿子。从肉呼呼的小胖墩,到唯一好友病逝后留下的年轻家主,虽然知道他有钱能干优点多,也只是个有钱能干优点多的属下。按照预言,还是个不怎么忠心的属下——当然了,预言里的事不会再发生,伏地魔也不能跟那些发生不了的背叛计较。

      现在,既然卢修斯成了伏地魔大人追求的目标,他存在的意义就大不相同了。看看那浅金色光芒璀璨的头发,看看那清澈迷人的灰眼睛,看看那吹弹可破的光滑皮肤,看看那尖细小巧的下巴,看看那剪裁得体的黑丝袍,看看那搭配发色的精致袖扣,啧啧,不愧是我看上的人……

      PS:受到特里劳尼大神棍的影响,我已经会用“吹弹可破”这种高难度词汇了,不愧是伏地魔大人!
      没错,伏地魔就是这种时刻活在表扬和自我表扬里的汉子。

      伏地魔大人知道自己有很多仰慕者,贝拉特里克斯·布莱克是其中最狂热的一个。她之所以敢于明目张胆地追求伏地魔,和她高贵的出身、强大的魔力有很大关系,然而更加不容忽视的就是她傲人的美貌。没有人质疑她的美,正如没有人质疑她的忠心,那是在预言中,到最后一刻都紧紧追随伏地魔大人的忠心。

      如果说全英国的女巫中,还有什么人的容貌可以和贝拉特里克斯相提并论,无疑是她的堂妹纳西莎·布莱克。纳西莎不像贝拉特里克斯那样美艳张扬,然而其高贵雅致、温婉柔和的气质赢得了不少加分,也赢得了卢修斯·马尔福的求婚。

      想到这里,伏地魔大人十分懊悔,自己居然跑到人家的订婚仪式上当见证人,真是吃饱了撑的!纳西莎再漂亮,站到卢修斯身边还不是黯然失色,才不像其他人说的什么金童玉女呢!当时为什么要允许他们订婚啊,不是给现在的自己制造障碍嘛!

      话说回来,订婚而已,又不是结婚,就算真结婚了,还有离婚的呢,也不算很大的障碍,有什么障碍是堂堂伏地魔大人克服不了的!
      卢修斯的美貌甩纳西莎两条街,果然只有我才配得上他,伏地魔沾沾自喜地想。

      早在新生之初,他就照过镜子,确定了自己超出麻瓜老爹的容貌,虽然讨厌这种不伦不类的血统,杂种优势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看来我还是个坚定的外貌党嘛!伏地魔大人对自己的属性十分满意,距离预言中的蛇脸恐怖分子又远了一大步。

      琢磨了这么多有的没的,卢修斯早就答完问话准备走人了,虽然伏地魔十分不舍,也不想冒冒失失把美人吓到,勉励几句,痛快放人。
      至于先前想出来的赏赐,伏地魔早就忘到爪哇国去了,事后也没补,反正马上就是一家人,分什么你的我的。

      既然伏地魔大人是万能的,虽然没玩过浪漫情调,也能花费3天时间,搜肠刮肚想出99种捕获芳心的办法。愉快地吹干羊皮纸上的墨迹,做了种种准备,坐上马车,往马尔福庄园去也。

      马尔福庄园有着最严密最高级的防御系统,别说在地图上标绘不出,别说一般人不能靠近,只要没被邀请,到了门口都找不到。不过自打三十年前,伏地魔和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相交莫逆,这里的大门就时刻为他敞开。伏地魔一边往里走一边洋洋自得地想,我多有先见之明啊。

      虽说防御系统不会把伏地魔拒之门外,毕竟它不是摆设,立刻通知了卢修斯。是以伏地魔走到城堡门前的时候,卢修斯已经打扮得整整齐齐出来迎接了。
      “不知主人驾到,有失远迎。”
      自打特里劳尼来过,上行下效,似乎整个食死徒系统都在流行一种新的说话方式。

      “咳咳,马尔福。”
      伏地魔很想叫个小美人小甜心小宝贝之类的,又担心进展太快,好容易忍住了。多年来一直叫马尔福,没觉得怎么样,现在叫起来,忽觉生疏得自己都受不了,最起码要在短期内改成卢修斯才好。

      “在,主人。”
      “多日不见甚是想念啊。”
      “属下何尝不是。”
      这都是新流行语的一部分,卢修斯顺着说说而已,毫无压力,伏地魔却心花怒放起来,看嘛,人家对我也不是全无意思。

      总站在门口毕竟是不妥的,二人相携进入书房,分宾主落座。
      说起这间书房,阿布拉克萨斯结婚之前,伏地魔就已经是常客了,几十年来从没想到,会有今天这种局促不安的景况。
      鉴于伏地魔大人没有进一步指令,且作神游天外状,卢修斯也不好随便开口,俩人就这样沉默,一直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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