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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篇 完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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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21世纪道德标准文明人,我认为我实在是十分的有才。学校里的考试题,刁难的逆天,我也照样会会及格。虽不是学霸,但是我可一直碌碌无为的从小学混到初中,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混进了高中,之后又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才混到了大学,还算是顺利。但是,我这十九年的人生里,最失败的事,我认为一定是喜欢上了玉翰那混蛋。
【2】
今天是难得一见的清闲日子,放了一个名叫“暑假”的长长的假期。我窝在家里,吃着薯片,抱着抱枕,看着电视,日子怎一个悠闲了得!
这时一阵音乐声传来,想了半天,才想起来那是自己的手机铃声,爬到床上找手机。手机的荧光屏上显示着一个熟悉的号码,那是玉翰的号码,手有些抖,但还是按下了接听键。
手机那边传来一个声音,熟悉的要命:“是鸠鸠吗?你知道吗,我要结婚了!”
“奥。”我嘴唇干涩,口中也是一阵干涩,干巴巴地说,“恭喜啊恭喜。”
“鸠鸠,你怎么了,心情不好吗?”
“没事,我挺好的。”话毕,我还干笑了几声,已证明自己心情很好,“不止好,那可是好得很啊!”
挂下电话,我最终还是哭了出来,哭的无声。我暗恋他这么多年,本以为他会喜欢我的,想不到他根本没有。好伤心,好伤心。
【3】
玉翰那混蛋的婚期定在下月十五,我妈还跟我说什么一定要去啊,必须去啊。人家跟咱做邻居这么久,一直那么关心你啊,雪儿你再怎么没心没肺,你也是会去的对不对?……
去才怪呢!死也不去,一定要溜出来!
……
现在是正午12点,到了午餐时间,我准备到楼下去买个烧饼啃,慢悠悠的换下睡衣,穿上T恤,牛仔裤,摸上一把钞票,揣上手机,哼着歌走下楼去,结果我一下楼就后悔了,因为我看到了我最不想看到的两个人,玉翰那混蛋和他那待嫁的妻子。他们俩怎样不好,非得如胶似漆的黏在一起,他们这是在度蜜月吗?!我马上开始后悔,后悔为什么不晚下来一会儿,见到了他们。苦恼啊苦恼!
我苦恼归可恼,但有时候是不能被别人看见的,比如现在,我就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们看见。于是,我撑起笑脸,笑嘻嘻地走上前:“两位也下来买烧饼啃啊?这里的烧饼比别处的要大一些,稍稍便宜些,味道也很好呢!”玉翰冲我笑笑:“这是白飘雪,我从小的邻居。”他把我介绍给了她那未婚的妻子,“很可爱吧?”
那女子虽算不上一顶一的好看,但也是个清秀佳人。清秀佳人对我说:“你好可爱啊,今年多大了?我叫艾碧玖!”
我极不情愿地回答清秀佳人:“我今年十八了,但如果你明天来问我的话,我就十九了。”我了摸摸我可爱的鼻子。不知道清秀佳人喷的是什么香水,味道怪怪的,让我有点想打喷嚏。但是碍于面子,我还是忍住了,没有让那个喷嚏顺利地打出来。
“你看你这么可爱,下月十五给我去当伴娘好不好啊?”清秀佳人说。
我再一次摸了摸我的鼻子,回答他说:“好啊,是要你换种香水就行。”我停了停,“它总是让我想打喷嚏。”尽管我十分的不乐意,但我还是答应了下来。
“没问题!”出人意料的是,清秀佳人答应的竟是十分爽快,但是身旁,玉翰那混蛋,听着我们的对话,竟笑出了声来。我扬起拳头,气呼呼的对他吼:“笑什么笑,没见过本姑娘说话啊!”这回清秀佳人笑了出来:“你真的好可爱!”
虽然我气呼呼的想跟他们吵一架,但是,理智成功的控制住了我,我大步走开,买烧饼去了。
【4】
还记得在上小学的时候,写作文最喜欢用的开头是:“时光如同一支银箭,过得飞快。”现在更是十分的有体会,嗖的一声就过去了,不留一丝痕迹。转眼间,玉翰那混蛋的婚礼的时间就到了。因为一个月前,答应了他们去做伴娘,如今不得不去,不由的感叹一声:“苦啊!!!!!!!!!!!!!”
……
甜美的婚礼进行曲,一对新人笑得多甜蜜,真是让我好生羡慕——没办法,自己无能。毕竟我暗恋了玉翰好几年,在他与艾碧玖相视一笑的时候,哪怕我在心里不停地劝解自己:“那是他的妻子,那是他的妻子……”心里仍是一痛。终于,在夫妻对拜的哪一环节里,我哭了出来。趁着没人注意,赶快把眼泪擦干,脸上重新挂上喜悦的笑容,只是那笑容,怎么也传不到眼底,又草草应付了一下,之后狼狈地跑掉了。
直到跑到了家里,我才停了下来,把门关上,靠着门,但是靠着靠着,就慢慢地滑到了地上。我坐在地上,地上有一点点凉。我忽然感觉也没那么伤心了,但是,还是有一行清泪划过了我的脸庞。
再见了我的初恋。混蛋——玉翰。
【终】
过了很多年,在当时看来多么完美的一个人,他最终还是变成了一个普通人,每天在工作和生活之间忙碌。就在这时,我忽然有些窃喜:幸好当时嫁给玉翰的不是我。之后又忍不住去想:如果是我,会是什么样子的?
我晃了晃脑袋,拿起手提包,走下公交车,劝解着自己:往事已过,早已物是人非。
也许,有些人是命定的路人,努力也摆脱不了命运。就比如——我和玉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