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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8
      宋晓晨回来那天,下了大雪。她终于来到了C大,强迫她吃了一点东西之后,她说想在学校里走走散散心。陪着她沿着校园边上的小路,一直走,一直走,从雪花纷飞,走到雪后的银装素裹。忽然想起,那句特别酸的,下雪的时候,不要打伞带帽,那么我们是不是就可以一起,直到白头。

      聊了很多,宋晓晨哭红了鼻子。最后,还是破涕为笑。她说,我是最好的心理导师。我笑笑没有说话,看着她红红的眼眶,把大衣披在了她略微发抖的身上。

      她走的时候,在网上定了一大捧白玫瑰给我。她说,要用最喜欢的花谢谢我。

      于是,得了重感冒的我,像个女人一样捧着一大捧白玫瑰,居然还是在众位哥们调戏的眼神中,露出了苦中带甜的笑。如果,宋晓晨送我的是红玫瑰,就更好了。

      那之后,一直没有见过莫铭。连同学聚会,也没有见到她的身影。这期间宋晓晨的消息也越来越少,最后几不可闻。

      再次和莫铭有交集,是大四伊始,我生日的前一天。她发来一条短信,大概是说,有缘分做了这么多年同窗校友,在校园的最后一个生日,想要送我一份礼物。

      我说,一份太少,你这么久都不联系我,把这四年的都补齐吧!她说,好。

      第二天,她坚持约在食堂大厅见面。约定时间未到,一进门就看到了站在咨询台的她。穿着黑色真丝衬衫,衬得皮肤越发的白皙,像一朵含香的茉莉。

      她把四份礼物一一交到我的手里,连同四张用不同语言写着的祝福卡片。

      也许由于荷尔蒙的骤然上升,收到礼物的我很高兴。假设我是一只孔雀,恐怕是要骄傲开屏的。很想,邀请她一起吃饭。可是,我那句“谢谢”还没来得及出口,她却跑开了。

      我想,我一定会打电话给她,说:“莫铭,陪我一起吃个晚饭吧,去你最喜欢的店。”我一定会当面对她说,谢谢她的生日礼物,我特别喜欢。一定会的,如果没有再接到宋晓晨的电话的话。

      宋晓晨又分手了。她说,一毕业就要回国,回到这个我们共同长大的城市。我想,我还是不能放弃她。

      宋晓晨用好听的声音说:“韩昕,你知道吗,认识你是我生命中特别美好的一件事。韩昕,生日快乐。”

      你看,她一直记得我的生日。你看,我真的做不到无动于衷,我想还是不能放弃她,放弃我的宋晓晨。

      可是,后来宋晓晨和她的男朋友又和好如初。他们的未来显然没有我。这样的我,也始终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立场和借口联系莫铭。

      岁月飞快地流逝,夹杂着谁的悲伤谁的悔恨谁的幸福和谁不为人知的心事。

      9

      毕业季,打印论文的路上,又遇到了莫铭。她穿着一袭白色的连衣裙,用寝室老五的话说,这就是美女一条。

      一眼认出她的背影,我走上前去,叫了她的名字。莫铭回头,看见是我,又露出那个熟悉的小酒窝。改天一起吃饭吧,她说。

      这回,我没有犹豫主动打电话给她,约定了吃饭的时间,定在她喜欢的店。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我们还聊起了老贾,聊起了林小胖和其他ABCD的人物还有七七八八的事情。

      在她去洗手间的时候,我悄悄打开了她手边的文件夹,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文件夹让我很在意——在意到做这种被我所不屑的“偷看”的事情。里面是装订好的A4纸,上面是各种手绘的猫,搭配着娟秀的字。没来得及细看,就听到莫铭的声音由远及近,“你怎么不经允许,就看别人的东西呢?”

      假装无所谓的把文件夹朝桌上一扔,声音里不无蔑视的说道:“这种常见的东西,谁看呢!”一定是她收到的情书吧,也不知道哪个老土娘娘腔这么有心。

      莫铭却笑了,“本来就是给你的,放心看吧。也许挺普通,但也是很用心的!”

      赶紧,一把抓过来,小心翼翼地打开,生怕弄坏了。莫铭写到,曾经在纪念册上,我说最喜欢的动物黑色短毛碧眼猫,于是当有一天看到这样一只猫的时候,她便仿佛听到了一个故事。
      那个故事很美,让看故事的我心里很暖。

      结尾是,七年同窗许是缘分。她说,生命短暂,希望可以华美绽放,与其苟延残喘,不若纵情燃烧;她说,韩昕始终是个桀骜的优秀男子,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只是,她从来不知道,我对猫的喜爱,却是因为他们都叫宋晓晨“猫”。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

      我说,我们走走吧。绕着学校走了一大圈,原来那些冰雪覆盖之下有着很多美丽。她依旧笨笨的,有一处木桥没有栏杆,我想拉住她,她笑笑,说“我可以”。我们走过整个校区,走过她最喜欢的韩剧场景一样的古树小路,走过湖心亭,走过灯火通明的图书馆,走过新的足球场,甚至走到了旧的老运动场。那里已经杂草丛生,斑驳着残缺的跑道,下坡的时候,我拉住了她的手,这次她没有说不。

      只是,蚊子一厢情愿地吮吸着我的血,在我的胳膊上私自留下烙印。她看到我在背后挠蚊子包的样子,露出了那调皮的小酒窝。

      “你居然比我还讨蚊子欢心!”她笑得分外开心,“我渴啦,我们去超市买点水喝吧。”

      我看着一排排的饮料问她要喝什么的时候,她却小跑着跑向了里面的货架。一会儿,跑回来,晃着手里的花露水对我说,“喷着这个吧,很管用的!还有这个,喷上蚊子就不会再来轻薄你啦!”

      她带着我,来到了体育馆背面的阶梯。正对着一座座宿舍楼。她说,这里会看到不一样的景色。还差10分钟寝室闭门的时候,所有的灯忽然全熄灭了。晚风洋溢着慵懒的静谧,幕蓝的苍穹包容着繁星闪烁。

      世界,在一瞬间安静。

      你喜欢的人,和喜欢你的人,你会怎么选择呢?

      也许,他们是同一个人呢。如果不,那就让我喜欢的人喜欢上我,或者喜欢上喜欢我的人。莫铭轻轻地答。

      她的笑好美,我轻轻吻上她的唇。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希望退回到这一刻。这样,在那一天宋晓晨突然捧着一大捧白玫瑰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绝不会再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松开紧握着莫铭的手。

      宋晓晨

      我知道韩昕喜欢我,一直知道。他可以给我发无数的天气预报,做N次的心理导师,就是吝啬那一句我爱你。我甚至希望,有一天当我脆弱的时候,他可以不要随叫随到。也许那样,我就不会把他当做一个不变的优质备胎。

      当看到他和莫铭一起的时候,我以为他会介绍,这就是我的女朋友!可是他居然放开了莫铭的手。那一刻,我并不快乐。

      莫铭

      我不知道要说什么,我喜欢韩昕,特别喜欢。我以为,上天让我们来到同一所大学,就会赐予我们白头偕老的幸福。

      可是,也许我还不够爱韩昕——我没有喜欢他到不要自尊的地步。你们不知道,那天看着宋晓晨站在我们面前,看着韩昕的眼神,我有多么尴尬,好像自己是一个卑鄙的见不得光的替代品。所以,我选择离开。带着我曾经对他的爱,带着我仅存的一点骄傲。

      祝你幸福。韩昕。

      韩昕

      今天是宋晓晨的婚礼,新郎不是我。我想,如果莫铭穿着婚纱,一定很美。

      那天,当松开牵着莫铭的手,她便彻底消失在了我的生活中。即便,我们去了同一个城市读研,我还是未曾联系到她。

      林胖子说,莫铭选择去B市读研,一半是为了梦想,一半是为了我。他还说,莫铭让他告诉我:依然感觉,在那样纯粹干净的年纪遇见你,是一种幸运。谢谢你,让我用浩大的青春如此单纯的眷恋一个人。祝你幸福。

      可是,莫铭,没有了你,我并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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