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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见钟情 ...

  •   失眠的时候,我时常对着空荡荡的天花板发呆,想着和方易认识以来的点点滴滴。
      准确来说,我认识方易十五年零九个月。
      从十一岁到二十七岁,就这样耗在一个人手里。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我用十五年零九个月的时间,目睹方易从一个小男孩长成一个男人。我始终怀念他初中时候的样子。肥肥大大的校服裹在身上,背着一个浅蓝色印着唐老鸭的书包,文具盒里有一只黑色的英雄钢笔、两只铅笔、一块橡皮、尺子、转笔刀。他的文具盒是长方形铁质,摔得凹凸不平,最底层总是有一张小抄纸密密麻麻都是单词。关于他的回忆我总是巨细无遗,有时候连我自己也觉得琐碎麻烦。
      初一的时候,他坐在我后座。我与他的交流几乎为零。一方面因为我本就不擅长与人交流,另一方面我并不认为我和他是一路人。那时候的方易有十一岁男孩所有招人嫌的特点。成绩倒数、不思进取、调皮捣乱、胡作非为。我是我们班的前三,在他面前有一种自然而然优越感。现在想想,这种所谓的优越感其实很可笑。
      真正和方易接触,是初一下学期的时候。那时候男孩子都喜欢玩子弹枪。等我意识过来他打到我的时侯,下意识摸了一把眼睛,满手血。当时我可能是完全呆掉了,也可能是被方易的哭声吓到了,居然没哭。对,当时明明该哭的是我,他反倒先哭了。小时候的我一直比较男子汉,我居然去安慰方易,我说别哭啊你,大概类似的话。方易边哭边从裤兜里拿出那种脏脏的团成一团的纸,往我眼睛上擦。
      那是我第一次正眼瞧方易。他眼睫毛长长的挂着眼泪,一颤一颤,像细细长长的走廊尽头明明灭灭的蜡烛。我怔怔地看着他,满脑子想的都是走廊尽头的蜡烛,我好想用双手护住摇曳的烛火,只求它不要熄灭。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这就是一见钟情。
      不久之后发生的一件事情,让我默认方易也是喜欢我的。起码是在意我的。
      那是初二上学期初雪。北方的雪不像南方,落在地上松松软软,厚厚一层。记忆里那场雪很大,从头天晚上一直下,到第二天中午也没停。上午两节课后的课间操就变成了打雪仗时间。男孩子打雪仗很野蛮,不像我还要认真捏好一个雪球再打过去。方易是抱起一团雪就劈头盖脸砸下来。我心知打不过他,脖子里又掉了一堆雪,就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把脸埋了起来。这算装哭么?起码方易是以为我哭了。
      方易一下就慌了,也不管别人在打他,蹲到我前面,一边扑我帽子围巾上的雪,一边特别焦急的说,“哎你别哭啊,别哭啊。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
      我反而被他嚷的不好意思,抬头看他。可能当时鼻子被冻的通红,眼睛也水汪汪的,像是哭了的样子。他瞧着我愣了几秒,说你居然真哭了。之后的一幕特别窝心。
      方易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把雪,生生就放进自己脖子里,然后一脸讨好的看着我,说:“你看我们现在扯平了,你别哭了好吗? ”
      类似这种细枝末节的画面,我脑海中数不胜数。我很想为方易、为我们的过去写点什么,却一直开不了头。我知道如果开头,必定可以洋洋洒洒一直写下去,但就是开不了头。如今,他消失了九个月之后(不是死,他没有死),我对他的印象终于开始模糊,反倒可以下笔了。各种各样的画面、各种各样的方易纷至沓来,都是方易,全是方易。
      同他的接触渐渐多起来以后,我发现其实我和他是极为相似的两个人。我们都喜欢看小说,喜欢披头士,喜欢狗胜于猫,喜欢雨天和冬天,不喜欢蒜,不喜欢汽水,不喜欢寒暑假,不吃芒果和果冻,中意的科目学起来无比轻松,不喜欢的科目的作业总是放在最后。如果说有一点不同,就是我比方易冷静而自律,有人也会解读为冷淡和傲慢。讨厌的科目我也会用心学,甚至报课外辅导班,以求名列前茅;如果有人专门为我买了芒果和果冻,我也会感谢并且吃下。方易则不然,他骨子里有李白的狂放劲,千金散去还复来的豪情,喜欢与不喜欢很明确,没有中间地带。换个说法,我内心的城堡围墙比方易高得多牢固得多,但城堡里的东西都惊人的相似。而方易只用了几个画面,就轻而易举击碎了我的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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