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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暗恋无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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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人,真的会做许多傻事。
初中的运动会是唯一可以不穿校服的日子,那天阳光正好,他穿着白衬衫,蓝色的西裤从我面前走过。明明是入场式统一的衣服,我却只能看见他,浅笑颜兮,美目盼兮,我想,我是中了丁允谦的毒。
在空教室里,满满的写上的都是别人的男朋友的名字,而我,只敢在其上悄悄地补上丁允谦这三个字。或许是认为自己配不上他吧,我从来不敢将这个名字暴露在阳光底下。满壁的鬼画符,仔细观察的话,是可以看到用心写上的端端正正的三个字——丁允谦。
记忆太杂,至今还清晰的是我们第一次对话,是在艺术节表演那天,他说我是男人婆。已经忘记当时的我是什么心情了,应该是很难过,却又无法怪他。换做是我,不认识的人跟我搭讪吵闹,我也会口不择言的。所以我说毁了我初恋的也许,是那帮小伙伴。
那天是我自己无法掩饰激动之情,才被她们看出了破绽,不停逼问。我只好道出我喜欢的人就坐在我们后排,然后就炸了锅了。说是为我创造机会,但她们也根本没有给我说话的机会,说着说着就吵起来了,我唯一插入的话被他一句男人婆顶了回来,再也不出声。直到我们的表演,仍旧闷闷不乐。
而让我高兴的是,至此之后,无论是艺术节还是看电影,他都无一例外在我前后。这大概是我初中记忆里最快乐的事了。
只是关于他的记忆,持续了两年就要停了。他比我大了两个年级。我初一结束的那个暑假,他已经要上高中了,不知是谁的主意,竟然在一个周六将他约了出来。而我一无所知,还傻傻地剪了个超丑的头发,当他站在我面前时我整个人都呆住了,完全不知说什么好。他也是一幅不耐烦的样子,草草说了几句话就想走。那几个女生就拖着我非说我喜欢他,我没有看他的神情,也知道他是不会喜欢我的,只好顾左右而言他。他没有接话,只说自己还有事就要走,还是被逼着留下了电话号码。
他走后,她们还是一脸激动,仿佛替我拿到了电话号码是一件多么高尚的事情,而拜他们所赐,我的暗恋也在不知不觉中破碎了。
整个暑假我都不敢联系他,打好的短信挣扎许久也没有发出去。最后还是靠表姐打听才知道他去了哪所高中,暗暗发誓,要考到他那所学校去,再跟他表白。顺便,还顺了一张他的大头贴照片,放在铅笔盒里。
可后来,照片被我自己弄不见了,而丁允谦的脸也开始渐渐模糊,我记不得自己喜欢他哪一点了,学习的动力也慢慢不足。直到中考成绩出来,我没有考上他的高中我才开始后悔,是我自己辜负了对他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