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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做媒婆好吧 ...
妈妈知道一言去拜访有可能成为亲家的林家爹妈,很关心一言首次拜访林家此等大事的情况。第二天一言刚醒还没起床,还在揉着眼睛,妈妈就爬到一言的床上和一言说话了。
一言抱着妈妈的脖子,絮絮道来,“他家在东门那里,房子有大概一百五十平方吧,四个房间,干干净净的——嗯好像比我们家整齐一些。他家里人都挺好的样子,看起来没有什么病,挺热情的。”一言以蔽之,就是,“第一印象很好。”东门是G市的中心,生活便利,附近名校环绕,位置极好。
这个“看起来没有什么病”这个事情,一言一家深有体会。一言有个远房得很远房的表哥,反正已经说不清是什么关系的亲戚了,这个表哥也是情路坎坷,人长得斯斯文文,身高也有一米七五了,家境也小康,他拍了少说也十次八次的拖了,历任女友不是自身有点呆呆的,就是家里有人傻傻的。和女生拍拖的时候总不会这么快就知道人家家族病史吧,谈得有点眉目的时候去拜访对方父母,结果发现了,有问题!只能就此算了。一次这样,两次这样,连着几次都这样,这个表哥也是很可怜的。从这个表哥的身上,他们学到了一件事情,还是早点拜访对方家里,看看家人是否正常,万一真是不幸运了,也长痛不如短痛嘛。
幸好林彦儒家人也是精灵通透的样子。不然一言还真是要再考虑一下。不是不想说天长地久,林彦儒这么好了还嫌弃什么呢,而是生活是自己的,若然真是有个怨怼,那真是只能怪自己没有想清楚了。
而一言自己曾经想过,如果自己也碰到表哥那样的情形,估计,断断是要抽身离开的。很自私很冷血吗?一言只能说现实如此。说出来不好听,但是绝大部分的人都会选择就此断了。无私奉献,恕她做不到。男未婚女未嫁,还有选择的余地,还真的没有什么山盟海誓。但若真是婚后有什么需要面对的,她也决不会撒手不管。
妈妈闻言也很放心,轻轻抚摸着一言的头发,说道,“那你就和林彦儒安心一点拍拖吧。”一言抱着妈妈,闻着妈妈身上的味道,一片安心。妈妈就是妈妈,知道她心里的不安。林彦儒的条件很好,好得有点让人不安。不是说他有多大富大贵,而是他的人品气度太好,让妈妈也觉得自家女儿是不是高攀了。自己的女儿自己知道,一言完全就是人模人样的表面功夫一套套,就她奶奶治得了她,但她心底的疯狂却不是一般女孩子有的。这样的人,总会给你惹出点大事的。
知女莫若母,一言也知道自己只是面子上勉强过得去的人。对于像林彦儒这样由内而外的耐心细致又有气质的人,一言是顶礼膜拜的。就像奶奶说的,是一种贵气。一言还记得奶奶说过,这个贵气,你就是没有的了。奶奶,谁才是你的亲孙女啊?
一言抓起抖个不停的手机,林彦儒的名字在上面闪闪发亮。“我刚起床啦~”一言神清气爽,眉眼弯弯,撒起娇来也是不遗余力。“呵……我知道了,所以我们今天先吃早餐,再去摘龙眼好不好?”林彦儒那头轻笑一声,口吻像对孩子说话,那一个温柔。一言躲在被窝里使劲地闻着被子香香的太阳味道,高兴地答应。
“还要等谁吗?”吃完早餐,一言用筷子戳着吃不完的鱼片粥里的葱花,看林彦儒打电话,似乎在约人。“嗯,我的一个死党。高中同学。喔说起来也算是你的师兄喔!”林彦儒一边往保温杯里撞点热水,一边说,“他从美国回来,我叫他一起来摘龙眼。”
一言看着杯子升起的一丝白茫茫的烟雾,想起他每次出门都会带一个小巧的白色的保温杯,一言老是嫌麻烦,他就说女孩子要喝热水,即使是大热天时也要,最低程度也要是温水。一言争辩不过,反正只是自己懒而已,有人伺候当然是乐得自在,于是也习惯了夏天也喝热水。有一次和表姐出去逛街,她这个懒字辈的当然是没有带保温杯出门了,便买了一瓶矿泉水喝,一口喝下去,居然觉得牙齿打颤了一下。心想,完了完了,居然被林大少惯坏了。连冷水也喝不得了。
她若有所思地看着保温杯,林彦儒注意到她的视线,又开始阿嫲式的碎碎念了,“我说过多少次你要喝热水,你自己老是犯懒,不肯带水杯,以后有你受的。”一言心里撇撇嘴,切,说得好像他很有经验似的。为了免得他继续说下去,只得乖乖地答应。林彦儒看她答应得爽快,心里知道她肯定是左耳进右耳出,但也不再说了,专心等人。
“Hey guy!”一个果然很美式的阳光大男孩一拍林彦儒的肩膀,笑起来露出一排白白的牙齿,让人心生好感。他与林彦儒都是很干净利落的长相,但浑身气质全然不同。林彦儒虽然留学几年,但仍然还是一股中国人的味道,他的死党就已经是香蕉人的感觉了,一条麻袋裤穿得还挺有范的。
“来了。曾一言,阿言。胡浩,阿浩。”林大少一看他来了,起身为两人互相介绍。
两人一见面就哥俩好地聊起来了,一言就顺利地被撂在一旁。连平时坐惯的副驾位也被这位新来的香蕉人阿浩占据了,一言只好抱着林彦儒特意为她放在车上的叮当小抱枕在后座上呼呼大睡了。林彦儒看了一下后镜,看到睡得老老实实的一言乖巧的样子,知道自己冷落了她了。心里琢磨着晚上带她吃好吃的,也感觉一片欢喜。
“就是她了?”胡浩突然来了一句。林彦儒又看了一下后镜,看见一言真的是睡死了,便笑说,“算是吧。都见过爸妈了。”声音竟然有些感慨。“先恭喜你吧,你也做了基佬这么多年了。”胡浩笑他。“你也是基佬,五十步笑五十一步,省省吧。”林彦儒呲笑他也是打了光棍多年毫无定性。
睡死的一言自然不知道林彦儒对她的肯定,不然肯定高兴得要跳舞了。能被自家男友肯定,已经是无上的光荣了。因为那个人是林彦儒。他的肯定多有价值呀。
龙眼是岭南佳果,在G市有很多龙眼果园,邻市甚至以荔枝龙眼为一年经济来源了。林彦儒带的他们去邻市一个朋友开的果园去玩。入目便是一片望不到边的龙眼树林,高高矮矮错落有致的龙眼树在一言的眼里全是鲜甜美味的龙眼肉和晒干后也很好吃的龙眼干。
“喔吼!”高兴地马上飞奔去摘够得着的龙眼,果断吃得不亦乐乎。果然早餐不吃那么饱是明智之举。林彦儒看她像疯了一样高兴,觉得好像带她来找吃的似乎都有点累。怕她吃坏肚子。
胡浩看一言的吃货属性完全展露,吃起来凶猛异常,顿时目瞪口呆。一个这么小巧可爱的女孩,居然看到龙眼这么狼胎。林彦儒说,龙眼只不过是其中之一,她看见任何吃的都是这个样子的。你看着她吃,你也变得很有胃口。噢对了,认识她之后他已经重了八斤了。
八斤……胡浩嘴角有点抽搐。这养猪也差不多的速度啊。
但看他这么一脸宠溺的样子,胡浩啥也不说了。热恋中的傻子是不需要被打击的。就算打击了也是白费劲。胡浩看到林彦儒这个死样子,心里也有点羡慕的。自己在美国一个人,女朋友也有交过,但是就总没遇到合适的。父母在中国也经常催他,他也有苦难言。林彦儒原来在英国也没有拍拖,现在一回国才一年不到都准备结婚了,胡浩暗自琢磨,自己是不是也干脆回国好了?可以照顾爸妈,找老婆也容易些?
胡浩在一个人胡思乱想,林彦儒已经去和一言一人一颗龙眼喂来喂去了,胡浩回过神来,简直没法看。立即走过去当电灯泡,阻止他们恩恩爱爱。
“哟胡浩你是在美国哪个城市呀?”一言想起什么,突然问胡浩。
“洛杉矶。怎么了?”“我有一个大学的好朋友,正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读书,也是G市人,要不要认识一下?”一言朝他挤眉弄眼,“呃——当然如果你是想找个美国妹子的话,那就当我没说过吧。”
胡浩心下一动,父母都不是很想他找一个外国人,就是香港人或者台湾人也好啊,起码能沟通嘛。要是G市的女孩子就肯定是最好的了。先认识一下吧。一言马上给了联系方式他,也希望好朋友能找到好归宿。
可能这就是情感稳定后,普遍存在的媒婆心态吧。自己幸福了,就希望身边的朋友都幸福。Helen自己过得幸福,就把林彦儒介绍给她。她现在也很幸福,也想把胡浩介绍给好朋友。胡浩人看起来不错,家境也应该算门当户对的,相处起来应该不会很吃力吧。
和能沟通的人一起,真的比外在的条件重要太多。外在条件紧紧只是最表面的东西,最终要共度余生,能说上一辈子的话,比什么都珍贵。
剁手节快乐哟!我也为了剁手居然忘记填更新时间了,不好意苏~~
狼胎,意思是形容人或者行为很疯狂很凶。这是一个非常地道的粤语说法,即使很多说粤语的人也不知道的哟!譬如,他吃得很狼胎——他吃得很凶。他这个人好狼胎——他这个人好狠很疯狂。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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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做媒婆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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