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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整个初中我们一直是室友。
      她是活泼明艳的女孩子,穿着裙子跑过整个夏天的时候,所有爱美的目光都会为她凝驻,小腿柔美的线条漂亮得一塌糊涂。
      有些小性子也完全可以被容忍,她的本性是善良的。
      我帮她补作业,在她卧室里,空调吹着凉风,她趴在旁边看小说,然后又跳起来去冰箱里端她自己瞎搞的刨冰、布丁或者双皮奶。
      体育课八百米她跑不下来,跟老师撒娇无果,于是同不及格的我和她一起每晚在操场练习跑步。我只是每次都超出四分二十三,她是半途就会停下,皱着脸不愿意再跑。
      她生理期的时候我大半夜地爬起来兑红糖水,灌热水袋。
      她不喜欢的男生我去代为拒绝,被返之以任何屈辱也不会跟她说。
      她的模拟考分数出问题,我去找班主任,再去办公楼跑上跑下地盖章,然后调卷子,修改,于是她能够直升本校高中。
      她多次搂着我的肩膀,笑得眉眼弯如新月,说你太好了如果你是个男孩子我一定喜欢你。
      我说你现在就很喜欢我。
      那时候想的只是,真可惜我不是男孩子,不能给你写几封情书,带几天的早饭,当着大家的面表一次白,最后牵住你的手,亲吻你的面颊,在班主任面前护住你说我真的喜欢你。
      多年之后我想的却是,如果我是个男孩子,那就没有机会让你了解我说我好了,回望初中时候你的小男友,他高大又帅气,所以能够吸引你的目光,我若是男生,只会是个小屌丝,你不会多看我一眼。
      高中我们不再同班,而且都换了走读,家的方向又那么不一致。
      她出落为玲珑少女,不再像以前那样骄纵放肆,成绩上游,体育不错,老师也会关照她。
      我没什么用了,作为朋友也是木讷的,不知道她说的明星是谁,她穿这种衣服和那种衣服哪个比较好看——她无论如何都是好看的。
      会通过手机联系,周末偶尔一起玩。
      她过十六岁生日时请了一大堆人,但只有在拆我的礼物时故意尖叫起来,大笑着扑过来抱住我。
      因为这样才坚持下去,仍然喜欢着她……大概因为这样吧。
      高考出了一个很尴尬的分数,专业不好选,但周围人只是为那个大学一片狂喜,于是我随手报了哲学系。
      我在帝都,她在山城,最快的火车要23个小时,飞机票我买不起。
      我写信给她,偶尔写一封,她更偶尔地回一封,说明我们还是好朋友。
      去南京旅游,在先锋书店寄明信片给她,于是此后每走一个地方,都寄明信片给她。
      她发给我她在拉萨玩的照片,和一个眉清目秀的男孩子。
      男女相配,都很好看。
      她的笑容一如既往的灿烂如青阳。
      室长在寝室穿着舞裙,踩着小高跟,跳舞,特别漂亮,小腿的线条也是那么纤细柔美。
      室长说来现在公布寝室守则第一条,不许暗恋室长。
      我笑,说那怎么办,我已经暗恋上你了。
      我只是开玩笑。
      室长说我是蕾丝也是开玩笑的。
      大学四年,室友先后谈了男朋友,还有的不止一个。
      我当然没有。
      后来清楚我对她并没有非分之想的室长知晓了她的存在,然后在帝都飘飞的杨絮里拍拍我的肩膀,说你兔子不吃窝边草就好。
      不,我并不喜欢女生。
      好像从头到尾我就喜欢她那么一个人。
      后来我们两个一起去弄头发,我剪了短发,又乱七八糟地搞了一通,变成了一颗溜光水滑的蘑菇。
      室长撑着下巴说,那姑娘就算弯了也妥妥的P,你不往T搞还走萌系之路是怎么回事。
      我说什么跟什么啊。
      “你为什么喜欢她这么多年?”
      “不知道。”
      “都离得这么远,平时联系也不多,说不定你还在喜欢的只是一个幻影啦……喜欢某个人是因为他区别于其他人的特质,如果这种特质不存在了的话,那就不喜欢咯。你确定她还是你喜欢的那个样子吗?别在这儿搞朦朦胧胧的苦情恋啦,回家的时候好好看看,说不定她已经是个抠脚大汉般的女人了,完全不是你幻想中的那个人了,然后就不喜欢她了。”
      嗯,就好像有些屌丝看见女神挖鼻孔然后就一瞬间不喜欢她了一样。
      那个时候已经大三了。
      于是暑假我约她一起去苏州玩,住青年旅舍,像许多年前那样,舍友,上下铺。
      我是多么唧唧歪歪的一个人,说得好听点,心细如发。
      她还是她。
      只不过变得冷淡了些。
      时间的洪流如此浩浩荡荡,一切都冲走。
      我却还能躲在时光的缝隙里,畏畏缩缩地,凝望着那走远的背影,还是穿着漂亮的短裙,白生生的小腿黯淡了所有的夏日风光。
      大学毕业。
      我仍然没有男朋友,周围的人并不奇怪,因为我一直是个不善于打扮的胖子,还宅得要死,有男朋友才稀奇。
      妈妈一直觉得我在一个牛逼的大学念着牛逼哄哄的专业,所以无暇谈感情也很正常。
      差不多到了二十六岁,妈妈才开始心慌,把我召唤回家,介绍相亲。
      我仍然是个死宅女胖子,只不过工作了几年,稍微会收拾一点,穿合适的衣服化合适的妆,也能凑合看看。
      在帝都太久,家乡的人际关系都淡了,回来才知道,她已经结了婚,和一个小她一岁的男人,学弟,长相周正,家底殷实,非常好是个耙耳朵。
      初中同学聚会,她穿得颇具小妇人风情,眉眼依稀似当年艳丽。席间谈到我单身到现在,他们嘻嘻哈哈地笑,说高学历嫁不出去。
      其实我只读到了本科。
      我只看了她一眼,一眼就够。
      大家都已经这么大年纪了,不该闹的就别闹了。
      相亲无果,我返回帝都继续工作。
      二十八岁这一年却最终是谈了恋爱,上司老大妈给介绍的,校友,理科青年,五官正常,沉默寡言,三十岁了只谈过一次恋爱。
      后来知道其实他是个闷骚,架个眼镜一副正经样,其实喜欢暗搓搓地意淫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他高瘦,上司老大妈牵桥搭线的时候就说明了我矮胖,但他还是来相亲了,因为上司老大妈还说我胸大屁股翘,吃苦耐劳好生养的样子。
      于是就结婚了,在二十年代的尾巴上。
      在帝都小办了个婚宴,收完了份子钱,赶回我的家乡,在我当年办升学酒的那个酒店里热热闹闹地再办了一场。
      请了很多人,因为爹妈就我这么一个赔钱货,这么多年去吃别人的喜酒不知道送了多少钱出去,必须要趁这一举能捞多少回来就捞多少回来。
      新郎不擅长喝酒,更不擅长推拒,所以喝成了一个傻逼。
      我穿着婚纱,在大厅里和旧时的闺蜜们说话,看见穿着宽松棉布裙的她。
      人说在结婚的当天是女人一生最美的时候,虽然那是我第二个婚宴,不过这句话还该差不离吧。
      然而是胡扯,她是最漂亮的,挺着大肚子还是那么好看,无论什么时候她都最好看。
      她走过来,夸我漂亮,夸新郎老实稳重。
      然后她轻轻抱我了一下,附在我的耳边小声说:“有人跟我说你是拉拉,我还担心了很长一段时间……对不起哦。现在看到你结婚,太好了,祝你幸福。”
      我笑着说谢谢。
      大厅的门敞开着,穿堂的风有点凉。
      我啊,明明是笑着的,却硬是给冷风吹出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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