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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昨天晚上, ...

  •   昨天晚上,当那两三只小偷(应该说是笨贼?)进入我租来的家徒四壁的家中时,我正在闭眼假寐。没办法,虽然我是真的想照常睡我的大头觉(反正两袖清风,身无长处?),无柰身边的枕头大妈发出高声大叫“旺旺,旺旺,旺旺旺”(在旧货市场上淘到这个枕头时,我还是挺欢喜的,因为它够便宜,看起来质地也不错,毛绒绒的。直到我睡了一宿之后,我才发现这只枕头的前主人应该是某备受宠爱的名贵犬类,所以这只枕头只要一神经紧张就会发出上述声音。好在我没有物种歧视,也就照睡不误。)当然,枕头大妈的嗓门挺高,却是标准的官僚主义者——只肯动嘴皮子。干实事的还是110和911们。911是一位注重形象的拖把大哥,只是脾气有点急躁,俗称“愣头青”,只见他一个健步冲上来,猛烈地敲击笨贼1号的大头,顺便扫了一下另一位的大腿,使这两位发出杀猪般的惨嚎。桌子麦当娜陶醉地大喊:“911哥,真不愧是我的偶像啊,来吧来吧,向我展示你的英姿吧?”我闭着眼,用心语提醒她:“不要发花痴了,911喜欢的是大S。”“嗷——”麦当娜悲痛欲绝的大叫,向笨贼们一头撞去;笨贼们本来还以为刚才只是不小心被拖把给拌了一跤,现在却眼睁睁地看到一只发了疯的破桌向他们冲过来——啊啊啊啊!鬼呀!一贼当即晕倒,另一贼在危难之中突然爆发小宇宙,向上一个纵跳,跳过了桌子,不幸的是,他把小刀扎在了墙上的明星画大S身上。见到爱人受伤,110急红了眼,只见他一个360度翻转,棍子像雨点般地打在两贼的身上。接着包装绳110大姐(这位大姐的前主人是一名警察)也来大显神威。她迅速地把闯入者捆扎起来,然后911牵住110的手,本身却固定不动。“burning”——随着两人齐声吆喝,这两贼以911为圆心,以110此时的手臂为半径,飞快地作起圆周运动起来。

      “事情就是这样子啊——英一动都没动,连报警都是电话120哥哥自己报的?”多嘴小白还在不满地喧扬我的懒惰。
      “我这是给你们表现的机会!”
      “狡辩!”
      “再说拿你洗马桶了!”
      “讨厌,你就会恐吓人家!”
      “英是拉登恐怖分子!”
      ……
      没完没了的无聊吵嘴。
      我自嘲地撇撇嘴,没道理啊!想我一个大名鼎鼎(呃!有点心虚)的通灵者阿里洛洛•西巴•
      盖博•比茨二十三N世怎么堕落到跟这些初级的精八卦的地步了!
      哼!我只是可屈可伸大隐隐于世平易近人不摆架子吧!

      好了好了!说到这里,我的真实身份可能就要呼之欲出了。我将细心为您解答您心中的疑惑,当然,在细述之前,是不是应该把这些虚渺但却是确实存在的生灵介绍一下?

      应该把它们称作什么呢,精灵,妖精还是妖物?

      在很多种宗教里面,万物皆有灵。实际上呢,这种观点也对也不对。灵者,其实是一种思绪,一种执念而已。应该说生物都有灵,这其中尤以充满欲望和执念的活人为最,当人死之后,身体就会归于尘土,融入空气中,与此同时,心中未了牵挂之事仍会残留在世间,但已非生前之灵,遂堕为魔。在民间传说中,魔是一种可怕恐怖的生物,其实这只不会是人的臆想而已。魔,只是一缕可怜的幽念而已。非生物,即无机物是没有灵的,它们有的是比灵要更为干净纯粹的精。正常情况下,精都是非常单纯促狭的,按照人类标准来说,甚至是白痴的家伙。精不屑于化为人形,实际上大多数精都认为人类的形体比较丑陋。但也不否认个别家伙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而来到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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