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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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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和丽莎进入山洞的时候,撒了一把夕烟的种子在门口,安德不解的看了看丽莎,最后还是没有说话。
第三天,安德终于明白了。
一小队人马在谷底搜寻。银白色的刀刃在明晃晃的太阳下闪着寒光。丽莎的眼睛闪出泪光,叹了一口气:“我的眼睛被刺到了。”山洞黑暗潮湿温暖,洞口层层叠叠的夕烟花叶挡住了阳光,甚至没有人怀疑藤蔓之下藏着一个山洞。三天前的种子已经发芽生长开花,甜蜜蜜的香气弥漫在空气中。
丽莎在山洞中点燃夕烟果实,燃起微弱的火光。“我很冷”她耸耸肩膀:“十天以后我们离开。”安德皱起好看的眉头:“如果他们十天后还不离开,怎么办?”丽莎采下一朵火红的夕烟花,随手喂到安德嘴里:“吃吃看花蜜,好吃吗?”还来不及反应,安德的嘴里已是一片清甜:“好好吃。”自己塞了一朵花入嘴,丽莎笑的象一只偷腥的猫:“知道吗?几千年前,夕烟花的花蜜是一种□□。”安德的脸迅速变绿,丽莎微笑的看着他,斯条慢理的点燃另一颗雪白的夕烟果实。
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渐渐变热,神志却越来越清醒,安德甚至能够闻到夕烟果实点燃后淡淡的香味中夹杂着茉莉花的味道,如释重负得裂开嘴:“你又骗我。”
大概自己骗他的次数太多了,可惜丽莎这一回笑不出来:“我没有骗你。”又指了指外边:“你看看外边的情况。”安德用手指慢慢扒开一个小洞,眯着眼睛仔细看。
外边的人马动作越来越慢,渐渐变得好像一群醉汉,安德揉揉酸痛的脖子,问:“他们怎么了。”
丽莎坐下来,整理衣服:“刚才我没有骗你。”
闻言,安德裹紧衣服小心翼翼爬到离开丽莎最远的地方,戒备的看着他。丽莎点点头,这个人,好像一只小小的动物,光滑的皮毛和小小的爪子,喜欢皱着鼻子到处嗅嗅,然后飞快的跑开。
外边的太阳似乎很大,搜寻的人几乎都已经倒下了。
丽莎推推安德:“我们走吧。外边的人已经迷昏了。”外边的人的确已经全部昏迷,明亮的太阳和浓郁的花香。丽莎一边耐心的搜寻可以到手的钱财,一边耐心的解释:“夕烟花的花蜜在一般情况下的确是□□,因为它能够使人的血液循环加快,意识迷失。夕烟花的花香配合果实燃烧释放的气体的效果恰恰相反,能够让人的血液循环变慢,陷入昏迷。所以,这种情况下,夕烟花蜜是解药。”安德乖乖的点头,丽莎又补充了一句:“仔细一点找,一个铜子也别拉下。”
离开山谷的时候。安德问丽莎:“那些人大概什么时候会醒过来?”丽莎想了想,回答:“很久。”的确,很久很久,久到永远。乘着安德不注意的时候,丽莎一个个给士兵喂了毒药。
这些。丽莎并不想让安德知道。
这个世界不止是玫瑰花园,还有刺和折花的手。
如果是有明亮眼睛的安德决定,他也许会说:“让他们活下去吧。他们还可以救”
问题根本不是他们是不是坏人,也不是他们可不可以拯救。风险太大,丽莎不愿意冒险。人都是自私的,丽莎不是天使。
不是天使的丽莎拍拍天使安德的肩膀:“我们走吧,一天之后他们醒过来我们就走不了了。”
出了山谷两个人才发现,根本无处可去。
安德悲壮的接受了自己的命运,买来的漂亮的绣花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丽莎显然很满意安德的造型,转了几圈,,点点头,开始伪装自己。她买了一块头巾,包起金灿灿的秀发,还是不满意,最后买了染发剂,几个小时以后,扎眼的金色变成一头黄棕相间的枯发,眼珠子也变成了漂亮的翡翠色。看着一身使女打扮的丽莎:安德小心翼翼的开口“我们是在躲熟人吗?”
单纯并不意味着笨。
他一直微笑,对朋友、对同僚、对敌人。好像这个世界的黑暗不曾落入他的眼眸。安德说话的时候,长长的睫毛垂下,好像一对小小的翅膀,遮住了外边的世界。
点点头,丽莎继续开口:“所以我现在是卡娅,你是珍,一起结伴旅行。”
珍点点头,别扭的说:“好的。”更加别扭的是周围人的目光。
在社交圈中,乔治的风头一向盖过安德,不仅仅因为家世,安德缺少乔治恣意妄为不可一世的气质,安德温吞的性格立刻转换成娴雅的气质。
安德和丽莎走过街头,人群中传来窃窃私语:“多高贵的小姐。”“那个棕黄头发的使女也挺漂亮。”~~
安德:…………
丽莎拍拍安德的肩膀以示安慰,后来想了想,说:“其实我比你更加值得安慰。平白无故的我成了你的使女。”
珍小姐高贵温柔的气质迅速征服了当地一名公子的心。几天后,两个人在安德华少爷的府第下安顿。
珍小姐的扭扭捏捏被评价为淑女必备的态度,倒是丽莎,或者是漂亮的使女卡娅姑娘的态度非常爽快,挽着珍小姐的手到角落说了几句话,出来的时候,珍小姐含笑的点了头,据目击者回忆,珍小姐含羞微笑的样子,简直可以写入淑女教科书。
爱德华华丽的庄园里面,丽莎,或者卡娅正在承受男扮女装的安德的怒火和枕头:“为什么我必须呆在这里?”
丽莎刚刚洗完澡,套了件宽宽大大的浴袍,推了推鼻子上的黑边眼镜:“我们没有钱了。”看了看安德嗔怒的表情,忍不住心情好:“小妞,给大爷唱一个小曲。”
翻了一个白眼,安德懒得理睬丽莎:“大爷,小女子卖身不卖唱。”
…………
乔治几乎每天到玛丽亚那里报道,徒劳无功的安慰憔悴的玛丽亚,最后无语:“那个人已经全力派人搜查丽莎和安德的下落。”
红着兔子眼,玛丽亚问:“那个人干嘛这么关心他们俩?”
安德想起朝野暗暗流传的关于新王性向的传说,可惜现在不是笑得时候,深呼吸:“也许他关心他们。”心里不禁一阵堵得慌:“丫的,你小子如果活着快点出声,这样我才能痛快地笑个够。”
远在边缘小镇的安德打了一个喷嚏,出声:“谁在骂我?”
“我。”丽莎黑着脸走进房间:“女人的自尊心是很脆弱的。”
“你是女人吗?”
“你是男人吗?”
因为安德的美貌,他们的逃亡日子过的异常轻松。很快,他们来到边远小国弗莱。一般边缘小镇,景色总是荒凉,景色愈荒凉,安德的美貌愈扎眼。
可惜在这里,安德遇见了敌手。
美貌无双的路伊萨小姐和漫天的夕烟花。
安德对着丽莎低声说:“别看她漂亮,如果没有那么多的夕烟花衬她,她也就一般漂亮。”
丽莎忍不住微笑,问:“你什么时候对自己的美貌这么在意?”
安德也在认真思考这个问题,总结了一句:“自从发现靠这个骗吃骗喝真的很方便。”
他们还是住在当地最豪华的庄园,路伊萨小姐家。
衡量一个庄园富有与否,最简单的方法是看庄园里面有多少莲花。
路伊萨小姐家铺天盖地的金色莲花。
世间有三种莲花,一种是象征勇气的红莲,一种是代表了神的荣光的白莲,还有仿佛只存在于传说中的金色莲花。
如我是说,往生之花,涤沧浪之水,灼灼如日中,无喜无忧无尘。
路伊萨出门迎客的时候看见在莲花池里发呆的安德,层层叠叠的金色,一点点的晕在安德的脸庞上,纯净的眉眼,沉静的笑容,传说中的神女直接从神话中走出来,站在门前。
“你相信神吗?”叼着烟的路伊萨的开场白足以让她直接上刑架。
一愣,安德继而点点头,回答:“我相信。”
路伊萨点点头:“你不信神可惜了。”,转头问丽莎:“你相信神吗?”
翡翠色的眼珠子静静的流动着看不清的情绪,丽莎自嘲的翘起嘴唇:“我不得不相信。”
“噢“谈蓝色的烟圈在空气中慢慢消散,丽莎发现路伊萨的眼睛也是翡翠色,一汪碧绿之下层层叠叠的山峦和波浪,一眨眼,换上傲慢的笑容:“欢迎。”
没有人的时候,安德小心的问丽莎:“这里的人好像脸色特别苍白。”说完话回头看,丽莎已经走开,从背影看,丽莎的样子特别男子气,挺直的背,矫健的步伐和笔直的脖子。安德记得乔治曾经说过:“丽莎,其实和路德很象。”
空气中泛着甜腻的花香,丽莎不自然的抽动鼻翼:“太香的花好比太美的女人,总归是祸害。”停顿了一会儿,不甘心的补充了一句:“我不够祸害。”说话的期间,路伊萨家的使女从花园经过,留下纤瘦的背影,丽莎看着她,若有所思,侧身经过使女,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