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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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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位哲人说过:“人生的荒谬在于,面对可笑,偏偏要摆出庄严的模样。”
丽莎庄严的正了正王冠,问贴身使女:“这句话有没有道理?”
头也不抬的整理衣摆,使女回答:“挺有道理的,是那位哲人说的?”
“我说的。”丽莎回答,穿过大门。
曾经落魄的王子已经是高高在上的新王,路德率领群臣欢迎丽莎公主的来访。
这就是人生,前一天你还是乞丐,明天已经有数不清的舌头准备舔你的脚趾。这些皇室贵族也在舔别人的脚趾,教皇的,当然,彼此看不顺眼的国王们,对于舔教皇的哪根脚趾,各有各的品位。
路德握着丽莎的手,细细长长的手指,包在绣花手套里面。主教拉菲也在欢迎的人群中,低头吻她的指尖,路德看见丽莎冰兰的眼珠子露出一瞬即逝的嘲笑,然后步调轻盈的走到伏地的群臣面前,安德的脖子低的夸张,也许是看错了,丽莎和路德同时会心的微笑。
乔治的头发比去年见面的时候长了一点,神态也更加稳重,也许,浪子乔治的年代即将离去。丽莎的眼角瞥见安德,侧着头和同僚说话,阳光洒在细细碎碎的棕色头发上,勾勒出一个温温润润的侧面,让人忍不住抚摸。
多么庄严的场景,丽莎嘲弄的勾起嘴角。
国家的未来统治者,丽莎环视四周,终于,缓缓和路德握手。
黑发,黑眼,他是这个国家的王。
金发,碧眼,她也彼岸的王。
多久之前他们第一次见面。
闹市,街头。路德在摆摊,他是剥夺继承权利的王族,生活潦倒,父亲挥霍成性,生活无所出的路德王子在市场的角落的出售自己种的蔬果,很便宜,很新鲜,但是缺斤少两。
她是出逃的公主,紫发金眸,禁忌的颜色和暴躁的不能再暴躁的脾气。为了掩盖自己的身份,她剪去自己所有的头发,仅露出光光的头颅,和无遮掩的金色的眸子。
第一次惊叹女性的魅力。
完美的面部曲线,金色的眼睛,骄傲的红红的嘴唇。
她付他巨额金币,住在他潦倒的茅屋里面。她嘲笑他的野心、他的才识。他嘲笑她的身份、她的脾气,他们争吵,他们殴打对方,两个人从来没有想象彼此能够和平共处,好像两只小兽,互相撕咬互相取暖。
然后有一天,阳光很好,很温暖。
他们两个人穿着厚厚的衣服,带着沉重的珠宝,板着脸,握手而不是挥拳,一个王和另外一个王,以国家的名义庄严、狡诈、满嘴谎言,原来,两个人之间的距离,挥拳想向的时候,才是最靠近的时分。
阳光强烈,她眯起眼睛,他也眯起眼睛。
费了这么多努力,你得到了你想要得吗?
花了这么多心血,你逃出了牢笼了吗?
我们彼此围困在,自己打造的华丽牢房中。
改变的,不仅仅是丽莎头发和眼睛的颜色。
有没有永恒?
安德小心翼翼躲开乔治靠近的身体,眼睛里却放出幸福的光芒:宝贝小哈里昨天学会说话了。
乔治讨好的看着安德:“我搬到你家里住好吗?”
意志坚定的安德回答得很快:“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