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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兰之义 ...

  •   第二章

      杨思远在他十六岁那年还做过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事。

      那件事说来还是大哥一个没看住,老五跑出了这个山沟里的小村子,去参加了段祺瑞的军队。当然他的职务不过是一个最平常的小兵,而且这个当小兵的时间加起来也就三天。

      当他主动报名参军时,那个歪戴着大檐帽的的斜了他一眼,问道:“多大了?”

      “十九。”老五撒谎可是从来不用想的。在冲斜眼谄媚地笑了第六次之后,他成了斜眼的部下。可见,这个斜眼有多么的不幸。

      当兵的时间里他拍够了斜眼的马屁,所以斜眼对他信任有加,除了给他一把标准的好枪之外,还让他参加了接待团长的队伍,欢迎团长大人前来检阅。于是,不幸就这么发生了。

      在饭桌上,当团长大人滔滔不绝的演讲时,杨小兵觉得太没意思,于是就利用与团长的距离近这一先天优势,把枪抵在了团长大人的脑袋上。再然后,杨思远挟持着团长逃跑,在仅仅几个人毫无准备的堵截下,成功逃离了。

      这中间还有一个人应该感谢,那就是大哥林孝诚,因为几个弟弟的武功几乎都是他教的。

      老五回来的时候,秦越枫第一次看到了大哥的眼泪。他想大哥大概以为他永远都不会回来了。可是,从小练武的老五,阴险狡诈的老五,又怎么会出意外呢。越枫觉得大哥太杞人忧天了。因为那时候他并不知道这许许多多的事情。

      无论如何,老五的历险到此结束。以后的两年,杨思远的主要斗争目标就是越枫,这个天杀的老五。

      在又一次咒骂老五后,秦越枫决定去找她的五哥谈一谈。原因是一向不说话的三哥对他说了一番话,老七云琦和他老六秦越枫还在襁褓中时他们就在父母的促使下有了八拜之交的情谊。为了死去的父母能在九泉之下安心,他应该去和五哥讲和。

      说实话,父母长的什么样子他都不记得了。母亲在他一出世就去世了,父亲死的那年他五岁。只记得父亲跟他说,这世界上父母绝对不会陪你到老,子女长大后就要远走高飞,妻子不会在童年陪你玩耍,只有兄弟,在这个世上是最应该珍视的。父亲的一切他都不大记得了,只记得这句话,虽然那时她很小,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几年。

      现在想起来,父亲说的话也有些道理,但这些道理在老五那里是行不通的。越枫之所以要去,是因为三哥的请求。

      自从他们从家乡出来,越枫的父亲的几位叔伯婶娘都相继去世了。他不知道他们从前那么健康怎么会突然死去。也不明白那么山明水秀的家乡不待,却要千里迢迢的来到这北国。

      他现在只剩下这几个兄弟了。在兄弟中世人皆知他最讨厌的是老五,最喜欢七第,最尊敬大哥。可是大哥就像父亲一样,四哥就像风一样,一年见不到三次,去哪也不肯告诉他,二哥是个老古板,其实最像个哥哥的还是三哥。

      他还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姐姐的名字叫萧玲,是二哥的亲妹妹。妹妹的名字叫杨竹馨,是那个天杀的老五的亲妹妹,她们都跟大哥他们住在一起。为了能偷跑出去玩,他和弟弟、老五住在一起。虽然只隔了堵墙。

      越枫与老五如期的在村外的河边相遇。越枫首先说话,“只要你以后不欺负我,我们以后就井水不犯河水,我也不向你的床上倒水了。”

      “告诉你个秘密,”老五发话了,“兄弟就是用来欺负的。我欺负你,你可以欺负老七。”

      这个人渣。越枫无言以对。看着人渣扬长而去。这个世界真是太不人道了,为什么这个人渣可以活得这么逍遥。

      恍惚中,他觉得有个人在背后,一回头又没了踪影。难道是遇到鬼了?难道鬼也欺负他吗?真是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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