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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此刻的你不喜欢太勇敢的姑娘 ...


  •   时光交错。记忆回到大学生活。大学对我来说百无聊赖,却也遇到过几个至今依然深刻的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那个只有几根头发并且痣上长毛的老张算一个我人生的导师。记得那时候,外院的姑娘们都喜欢上他的课,当然,我也是外院的,无可置疑,我也是姑娘。美其名曰的英国文学课其实就是堂爱情婚姻课。每个星期一节的课,老张就在那几十分钟里死命地给我们灌输他的婚姻观爱情观。几十分钟我们愣是逼着自己,从来没有灵魂出窍,遨游过外太空。爱情婚姻,那都是值得探讨的话题,也是姑娘们最容易感兴趣的事。那时候外院的姑娘们统一的长发飘飘,皮肤白皙,身材姣好,虽然来自不同地方,说着不同的方言,有着不同的时尚趣味,但是我们对爱情的渴望是真真切切,确确实实的。大二时,班上有好几个长相漂亮的都有了男朋友,天天晚上腻在一块,你爱我我爱你的,在宿舍楼下抱成团,难舍难分,像拍琼瑶剧似的你侬我侬,情深深雨蒙蒙,车如流水马如龙。针对姑娘们即将步入爱情殿堂,老张常拿苔丝的悲剧教育我们,三天两头让我们讨论到底是什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的姑娘说她家里太穷,爸妈没有教育好她,给她足够的保护。我想着虽然我家里不穷,但我爸妈也把我放养着,让我天天像卢亮亮一样爬树打架,也没见我被谁奸淫掳掠了啊。有的姑娘说苔丝遇到的男人都太坏了,那个叫艾利克斯的只想着让苔丝当他的情妇,只想要霸占她的身体。而那个叫安吉尔的一点都不像天使,知道苔丝生过孩子就抛弃了苔丝。我想着遇到的男人们不好,不跟他们不就好了,也没人生拉硬拽地把你五花大绑要你去做压寨夫人啊,现在不是法治社会嘛,再说了,你是男生你愿意被戴绿帽子啊。还有些姑娘说苔丝太单纯了,太容易相信别人了。我想着单纯和单蠢是不一样的。没错,于是老张让我们谨记一定要保护自己,要看清社会险恶,不要轻易被爱情蒙蔽双眼。但是很显然,老张天真了,他忘记了陷入热恋的男女智商是零。女生更是智商下降到了负数。
      爱情总是甜蜜的。在谈恋爱就好像非典期间要喝板蓝根,便秘期间要吃几根香蕉一样是顺应潮流的事情,于是同寝的姑娘终于也开始出动了。毛哥是个漂亮姑娘,这名字也是源于她男朋友那茂密如同热带雨林般生长的腿毛。毛哥自从有了男朋友,就开始早出晚归,有时候也会夜不归宿。每当夜深人静,寝室四缺一时,我总是在心里琢磨着,晚上这小两口又得累坏了,真该好好补补。撇去我的猥琐不说,爱情带来的收益还是可观的。毛哥因此多了一个小家,那里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有食物不会饿死,有水不会渴死,还有爱的人在夜里相拥而眠,会活的更好。毛哥还因此多了个跑腿小二,在床上饿的不省人事时,一个电话外卖就到楼下了,作为室友的我们也常常享受到优待。于是,隔三差五的,寝室里就传出“我要找男朋友”的怒吼,好像狼牙山五壮士一般的气势,不过也只能唬唬自己。
      其实我也是有过男朋友的人,并且我的追求者还是有一定数目的。虽说无法像香飘飘奶茶一样绕地球几圈,但从我家前门排到后门倒是有可能的。每次想到人生中的歪瓜裂枣们,我就有非常冲动的想法,想出一本自传取名叫“那些年追过我的歪瓜们”或是“那些年追过我的裂枣们”。其实“歪瓜裂枣集”也不错,有大家风范。
      大一刚进校几个月,刚刚结束了一段恋情的我,卢鹿鹿同学,收到了人生中第一份情书,很不辛,它是电子邮件。看得出来,对方是个环境友好型人物。我已经记不起他的名字,只记得他虽是男儿,身长却不到165公分。而那时的我刚好165公分标准身高。看得出来,对方是个自信心爆棚的人物。那么我姑且叫他阿短。阿短是我在一个社团里认识的长得像学弟的学长。说起这个社团,其实在我大学生活中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后来我在那里坐到了社长的宝座,算是了却人生一大愿望,可以死而无憾了。阿短在发邮件之前就会找找我聊聊天,吃吃饭,天南地北的扯几句,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谈理想谈爱情。介于身高差距,我也没有在意。正经来说,阿短长相清秀,颇有小四之风,也是个小文艺。虽身在建筑系男儿堆里,也时常拿起画笔,扛起画板,独自一人在广袤无垠的校园大草坪上涂涂画画,忧郁艺术男青年范儿十足。那晚,阿短打了电话给我,操着一口川普,特认真严肃地对我说:“卢鹿鹿,你现在打开我发你的邮件,好好看,我等你回复。”看得出来,对方是个有男人味的人物。邮件里的具体内容我给忘了,不过文如其人,还是挺细腻挺有范。开头说:卢鹿鹿,如果你愿意答应我,我会好好对你;如果你不愿意,也请你不要大肆宣扬这封信,我不想明天起来在宣传窗看到自己的情书被别人当做笑话评头论足;还有最后一点,上次说好的一起去看电影,答应了就要去,不管成没成,都要去。
      我很认真的想过,也和室友们商量过,在辗转反侧了一个夜晚后我觉得自己也是仁至义尽了。我现在还记得我着实是被那封信感动了,他说我在哪里他就在哪里。可是感动归感动,电子邮件和细腻的文笔以及忧郁少年的气质最终没能战胜165这个数字。说好的电影也没看成,因为我不喜欢变形金刚系列。直到最后,我还在怀疑,难道这哥们是想着以后他穿高跟鞋,我穿平底鞋不成。
      后来我就明白了。其实很多时候我们无法接受对方的缺点只是因为我们不够爱对方,甚至连喜欢都没有。要知道爱情可以克服一切阻碍,甚至可以模糊真理的客观标准,比如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可是很可惜,我不爱阿短,他不是真爱,对于我来说不是。因此我的眼里,我的脑海里,出现的只会是他的增高鞋垫。
      到了大二,一次社团的表演上又让我认识了一位混血吉他手。第一次见面,他对我说“你是我见过最漂亮的社长。”我特别矜持,柔声细语地说谢谢,心里想着哎哟我去这哥们就是实诚。那时候他大四,我大二。他学医,我学英语。他是乐队队长,我是读书协会社长。他有四分之一波兰血统,我是纯种的中国人。鉴于波兰基因让他毛发浓密旺盛,而毛哥这称号又让人拿了去,姑且称他为阿旺。这名字,一听就特有文化,不禁联想到有才,发财,旺财,育才等等。阿旺和阿短比,更是个人物。这哥俩,除了成绩好是共同点,其他八竿子打不到一起。阿旺是医学院的高材生,年年拿一等奖学金,自己又组乐队又玩摄影,十足的全面发展型人才。有这么个人喜欢我,我真真是极嘚瑟了很久。表演结束后,在乐队队员们的众目睽睽之下,阿旺非常积极地要了我的联系方式,开始进攻。第一次邀约是去观看他乐队的比赛。第二次还是邀约去看他乐队的表演。第三次是一起吃饭,可是只有30分钟,因为刚去医院实习回来的他很累吃完饭马上要去乐队排练。第四次是他喝醉酒了,打电话闹小孩子脾气,非要我去接不可。前三次,不对,包括第四次,我都没有盼到能和阿旺一起漫步午夜校园的机会,每次他总是行色匆匆,好像能赐给我几分钟的相处时间就足以让我感恩戴德,感激涕零了。每次接到邀约,总有一种祖坟冒青烟,老娘苦等十几年今天总算被皇上翻到了牌,要被临幸的感觉。每次我们一起吃饭见面,阿旺总是会说:“卢鹿鹿,做我女朋友吧。”但是只说一次,从来没有下文。即便我渴望被爱情拥抱,被爱情选中,我也应该有江南女子的矜持吧。毕竟,江南女子,生性温婉,含蓄内敛啊。不过波兰人好像没看懂我的矜持,于是在那次醉酒后便彻底消失在了我的生活里。
      醉酒那次是他放我鸽子的那次,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却是第一次拥抱。那不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却是一个寒风阵阵的冬日夜晚。接到他的电话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宿舍是十点半关门。阿旺在电话那头说:“我喝醉了,你快来接我。”“你身边没人吗,不是乐队聚餐吗,你现在在哪里?”“我告诉他们你会来接我,我把他们都赶走了,他们都走了,我就在你宿舍楼下。”于是,我忍着傍晚他抛下我去乐队聚餐的怒气,在室友们的极力反对中裹上大衣,急匆匆地下了楼。我把自己裹成了一个熊,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我一度怀疑这是熊大熊二的弟弟熊三。走到楼下,阿旺穿得很少,坐在宿舍大门的小阶梯上,瑟瑟发着抖。我手足无措地站在阿旺背后,直到他感觉到我的存在。那一刻,我突然感觉自己离眼前的这个人好远好远,我们认识不到一个星期,我甚至对他的一切都无从了解,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发生了什么,他今天过得好不好开不开心,还有,最重要的,他喜不喜欢我。“我告诉他们,你一定会来的。”阿旺听到声音,转过头对我说。看到我的时候,他的眼里闪过喜悦的光芒。“你很冷吗?”我看着发抖的他,声音也不自觉地颤抖起来。阿旺什么都没有说,慢慢地靠近我,紧紧抱住了我,他把头埋在我的颈窝里,大口大口吸着气,听上去像是在轻轻哭泣。这样令人窒息的拥抱似曾相识,可是却是我永远都不愿去回想的伤痛。我呆呆地站在原地,感受着他身体的温度,他胸膛温热的跳动。他身上一股浓浓的酒气。我已经很久没有被这样拥抱过了。那时候的我还年轻,生活对我如此优渥,拥抱可以是不经意的,我不用刻意收腹,也不用为了身上的几两肉而整日愁容满面。我渐渐感受到自己的脖子里有些许冰凉,阿旺真的哭了。我觉得很不可思议,一个大男人居然在我面前哭泣,阿旺的大男子主义形象瞬间粉碎。阿旺说他西藏的一个朋友得了重病,怕是治不好了。“你还有西藏的朋友?”很明显我放错了重点。于是,那个晚上,我清楚地开始知道如果相遇太晚,错过太多,了解很难的真理。他昏昏沉沉地告诉我那年他去尼泊尔做志愿者,坐了几天的火车,路过西藏。有一个晚上,在雪山,很冷很冷,真的很冷,阿旺只穿了一件冲锋衣。在阿旺快要冻死的时候,是他那个朋友脱下了自己的衣服披在阿旺身上,才捡回了这条命。我不知道说什么,也不知道怎么样表达我的心情。如果刚才我对他的距离感是从我家前门到后门,那么现在我俩的距离感已经足以和香飘飘绕地球几圈相媲美了。阿旺的世界是我所无法感知的,我无法光凭想像就理解他的一切,他的经历我没有,他的想法我也不懂,就像我看到他在发抖,我还是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冷,就算他紧紧抱着我,我也感受不到。“没事的,会好的,你别难过。”这样的安慰连我自己都知道太捉襟见肘了,可是除此之外我没有其他的话好说。阿旺的表情像是烈风中的另一把刀子,直直地在我脸上划了一道口子,“你不懂,那天我快冻死了,真的快死了。”他一直喃喃自语,重复着重复着。我搀扶着他走到寝室楼下,阿旺对我说:“你一个人回去没事吧,要不我送你?”如果阿旺没醉,他也一定会觉得此刻的自己很好笑,摇摇晃晃地还问我要不要送。我义正言辞地拒绝了,在冬日的夜晚11点,一个人伴随着寒冷如冰霜的月光,在无数次向后望的期盼中落空又重新燃起希望的循环往复中来到了前台服务员都在打着盹的宾馆里住了一晚。阿旺没有问我到了没有,他发短信说他头太痛了,受不了了。同时还不忘时不时地拿出那把刀子在我心上划一道,再划一刀。他重复着,你不懂,你不懂。
      是的。我不懂。你也没想让我懂过。
      在舞台上弹吉他的你,从来没有正眼看看台下凝望你的我。我想你的观众太多了,你在人群中看不到我。在相机后专心摄影的你,所有专注都给了相机前那些光彩夺目的模特。我想她们太美了,美到让你忘了我。在阅览室认真看书的你,一心一意备考的模样又吸引人又冷漠得让我害怕,优秀太重要了,它像是个怪兽让我清楚的认识到自己只是你生活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插曲。
      后来我才明白,如果你非常优秀,却不够爱我,一切都是白搭。而在人群中无法一眼认出我的你,正是不够爱我的你。不够爱我的人,我不爱。
      上述这些其实只是我人生中的伴奏带。而接下来我要说的就是关于那条裙子的故事。故事的女主一如既往的生猛勇敢,男主一如既往的优秀含蓄。可是唯一不一样的,我爱他。或者,我爱过他。
      因为我爱他。所以我想给他取个好听的名字。要和阿短阿旺有明显区别的。他叫李晟。我和李晟打过几次照面,认得彼此。让我们变得熟悉还要感谢他的好朋友,以下称为党员。他就是个打酱油的,也是个躺着就中枪的可怜主。党员见过我几次,想要认识我,其实就是想泡我。于是身为好朋友的李晟就出场了,他主动约我吃饭,让我一度以为是他要泡我,我乐不可支,瞬间智商降为零,一口一个好,爽快地答应了相亲为实质的饭局。可惜老张的教导都幻化成烟,我满脑子都是老张的另一句名言,遇到真爱就要勇敢去追。我不仅勇敢了,而且勇敢的很明显。饭桌上突然多了一个我不认识的人,哪怕是大罗神仙也多少有点尴尬。可我的眼里只有老李,哪里还顾得上那个党员。我面带桃花,目送秋波,变着法地隔空传情,柔声细语地和斜对方的老李搭着话,党员在一边不是个滋味。“你们家是湖州的啊,那很好啊,有很多好吃的!那个鸡爪,超好吃的!!”我两眼水汪汪,目不转睛地盯着老李,没错,好吃的就是很多,而且合我胃口啊,老李就是其中一个。哈哈哈。“还好吧。绍兴也很好玩,美食也很多,你问问他啊。是吧?”老李戳戳党员,党员的脸色顿时好看了不少,自然地接过了话茬,用他纯正的好像是要宣读开国大典一样的口吻向我介绍起了绍兴的风土人情。听着听着,我的魂就飞了,唱着“我要飞得更高,飞得更高。”党员就是党员,人人微博上写的都是我等凡夫俗子看不懂的东西,歌颂党歌颂祖国是主旋律,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复兴中华是每一个党员应该谨记的宗旨。党员那么的有激情,有梦想,想着想着,我看着眼前唾沫横飞介绍家乡的绍兴党员,情不自禁地捧腹大笑。更确切的是嘲笑,哈哈哈,没错,是嘲笑。这哥们,太他妈好笑了,一板一眼的,合着人生就是一开国大典。
      有点眼力见的人都可以看出来我对老李家的孩子有意思。党员也很识趣地再也没有联系过我。偶尔在路上看到我,也只是眼神游离,头尴尬地别到一边,装作没看到。亏了他正气凌然的脸,一副颈椎病患者的姿态。可能是因为兄弟的关系,李晟对我虽然熟络了起来,可是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疏远。他漫不经心地告诉我给我从家里带了鸡爪,漫不经心地告诉我作为鸡爪男的他排队排了一个小时,漫不经心地收下了我买给他的薄荷,漫不经心地告诉我薄荷现在叫小荷,他会好好养小荷的,漫不经心地每天定时发小荷的照片过来证明他有好好对待它。一切都按照我的计划在发展,可是谁都不说更近一步的话,我是个急性子,看不完一本小说看不完一部电影,脑子里都是关于老李的事情。我想着如果现在不表白等到老李考研考到别的地方去了,我们就连在一起的机会都没有了。于是,一向是极其容易被点燃心中小火焰的我在所有朋友的怂恿下一下子把冲动是魔鬼这句至理名言抛到了九霄云外,一不做二不休,对,男神老张说该出手时就出手。也没管火候到没到,在每晚搭讪时不时就见个面的基础下,我勇敢地踏出了第一步。
      那依然不算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却是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我顶着一头被狂风吹乱群魔乱舞的秀发,撑着把大红伞站在李晟的出租房门口。因为考研,这孩子每天拼死拼活地在自己的小房间里疯狂刷题,一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样子。在我足足犹豫徘徊,在大门之外踱步半小时之后,我毅然决然地扔掉了手中的雨伞,对着门咚咚咚一阵狂敲,像极了我们雪姨在门口怒吼“傅文佩,快开门,你有本事抢男人,别躲在里面不出声。。。”的高大女神形象。李晟裸着上身,下半身穿着一条灰色运动裤,赤着脚站在门口,看到湿漉漉的卢鹿鹿,赶忙把我拉进了家门。“卢鹿鹿,你怎么变成湿漉漉了?”李晟一手拿着干毛巾,一手放下了我的马尾,细心地擦干了我头上的雨珠,“为什么下这么大的雨也不带伞?”这不是废话嘛,不扔了伞我还能有这种待遇?“李晟,我有话对你说。”我两眼放着金光,用余光死命地撇看老李的八块腹肌。看这阵势,过了今晚,这八块腹肌就姓卢了,我盘算着我得给它们都取个名字,卢大鹿,卢二鹿,卢三鹿,一直到卢八鹿,哈哈哈,越想越开心,于是傻帽一样的我像个低智商儿童笑出了声。“傻丫头,笑什么呢?”老李把手伸到我的耳朵后,轻轻地拨了下我的头发,声音低沉却充满着母爱的光辉。空气是甜蜜的粉色,此时此刻,我已经完全陷入他的□□诱惑中了。不行,要忍住,现在不适合霸王硬上弓,这可是美男计啊,我是卢鹿鹿,我要坐怀不乱!!我一把推开李晟,横冲直撞地在他的房里跑来跑去。“找什么呢?这丫头!”“我要看看小荷!你把它吃了啊?在哪儿呢?”“你大半夜私闯民宅就为了这个?!”李晟一头雾水,手里拿着茁壮成长的小荷,把它递给了我。“我有话说。”我接过小荷看了一眼,立刻放到了左边的书桌上。书桌上乱乱的,一摞一摞的书,高高的叠成一座小山。“我知道,你慢慢说。我等着呢。”“我,我,那个,阿啾”我响亮的打了个喷嚏,羞涩的用手捂住了脸。“你看你看,冻着了,以后不可以这么任性了,知道吗?”他摸摸我的头,用额头探了探我的额头,“幸好,还不是很烫。”说这话的时候,他好温柔,看着我的眼神好像能滴出水来,我从来没能这么近距离的看着他。他的睫毛长长的,密密的,比毛哥男朋友的腿毛好看多了。他的鼻子挺挺的,从侧面看应该会更好看,真想用手摸摸看。他的嘴巴不大不小,说不出来,就是好看,红红的,像颗草莓,看上去很好吃的样子。外面狂风大作,雨点稀里哗啦地敲打着窗,可是那一瞬间,世界就好像只剩我们,一切都静止了。屋内的灯光暖暖的,照着他的脸,温温暖暖的样子,小荷在旁边静静呆着,还是青翠欲滴的样子。此刻,他就在我身边,就在我眼前,脸上的绒毛都清晰可见,我踮起脚,闭上眼睛,轻轻地吻了他一下。有那么几秒,老李呆若木鸡,楞了一会,满脸的惊讶,然后晃过神,低下头,用力地开始深吻我,他的手也顺势紧紧地搂住了我的腰。我的手放哪里都不是,老李没穿上衣啊,我只能可怜兮兮地把手悬在半空中,好累啊。他用余光看到了永远在搞笑的我,嘴角上扬,直接把我的手按在了他结实的背上。“李晟,我,我,我喜欢你!”我挣扎着推开了他。他宠溺地看着我,笑着说,”我知道啊。”最讨厌这样了,不能爽快地给答复。“那你喜欢我吗?”“你说我喜欢你吗?”“那我们现在就算是在一起了吗?!所以我追到男神了!?真的假的?!哈哈哈!不是吧!?这么容易啊?!”如果有镜子我一定后悔自己的表情像个间歇性抽风的神经病病人,一下子开心一下子怀疑一下子兴奋的,和冷宫里疯掉的娘娘们一个样。“鹿鹿,我喜欢你,但是。。。现在还是不适合。”
      我的笑容瞬间僵在脸上,定格住了。这样的话太熟悉了,我喜欢你,但是。。。我发誓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比这更讨厌的话了。我喜欢你,但是她更需要我。我喜欢你,但是我们不能在一起。我喜欢你,但是我必须要走。难道喜欢不能克服一切阻碍吗?这些都是借口,因为不够喜欢。这道理我们都懂,可是不愿去戳穿。
      “但是什么?因为肖杰吗?”肖杰就是党员。我大声地问道。“恩,你先冷静一下,有一部分原因吧。鹿鹿,你知道我要考研,我没办法给你什么承诺,真的,你要想清楚。”“我从来就没想过要什么承诺,这些都是些什么烂借口,在找你之前我已经把所有都想了一遍,我已经想的够清楚了!李晟!你不要拖拖拉拉地说话,难受!”我强忍住哭腔,就别再找借口了。要拒绝,就快刀斩乱麻。我卢鹿鹿长那么大,还没有被拒绝过。真他娘的丢人。“我怕给不了你幸福,我怕对不起你又没考上,爱情前途什么都没得到,但是鹿鹿,你真的很好。你信我!”他坚定地眼神不容置疑。“我来这之前已经想的很清楚了,我长那么大第一次那么主动,我怕这次不说以后没机会。你马上就要毕业,我再也见不到你。如果我们都互相喜欢,却要分隔两地,那岂不是连在一起的机会都没有了。所以我下定决心,要迈出第一步,可是你这么就这么胆小呢!?好!我不会死缠烂打的,你好好准备考研吧!”我甩开他的手,大步走了出去,动作太大,桌上的小荷掉在了地上,“砰”地一声,碎了一地。李晟没能拉住甩门而去的我,我一个人落寞地走在雨中,他没有追我。路上没有行人,我强忍的泪水终于开始肆虐。
      我不知道为什么难受,是因为自己被拒绝了,还是想到互相喜欢的两个人无法在一起而心痛。我的心里居然出现了一丝丝的恨意,我恨他原来是那么懦弱的人。转念一想,我太过自私,只想到自己,却把他的前途当做儿戏。
      很久的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我们都一样胆小,一样自私。可是当我们遇到那个对的人,我们突然就会变得像英雄像超人一样,有着无坚不摧的铠甲,拥有保护爱人的力量,我们的心脏也会大一倍,因为爱情把它塞得满满的。他担心,他患得患失,他害怕失去,害怕得不到,你自私,你难过,你因为得不到而难过,你因为自尊而流泪,只因为你不够深爱。你只爱自己。为爱的人变得宽宏大量永远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再见面时是在他毕业那天。李晟考得很好,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去了同济大学。功夫不负有心人。努力总是有回报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有一点失落。好像从前并排走的两个人,同一起跑线说好要一起跑的人,在中途就分道扬镳了,一个超了捷径刷刷的就冲到了终点,而我还在半路气喘吁吁地跑着,一个人。
      我们已经很久没见面。聚会前个晚上,他托人带了一封信上来,信包的很漂亮,放在一个精致的盒子里。我打开盒子,里面有一条白色亮闪闪的裙子。我很熟悉,有一年夏天,我们一起去市区,路过Zara时我盯着那条橱窗里的裙子看了好多眼。我太喜欢它了,它的设计很简单却很大方,无袖连衣裙,领口有几颗钻点缀亮闪闪的,在灯光下特别好看。那天我站在阳光下,裙子上的钻被折射出五彩的光,我还记得。橱窗里少年的影子挺拔俊俏,我也无法忘记。裙子太贵了,我不舍得买,只能依依不舍地走了。没想到,他买了。信上说,他明天在出租房门口等我,他有话又说。
      于是,第二天,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时间,我穿着曾经那么想得到的裙子站在曾经那么想停留的屋子门口见了曾经那么喜欢过的人。“我做到了。”“我知道。”“你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恭喜你。”“鹿鹿。我还是一样,没有变过。”“哦,是吗?”“你能不能不要这样!”李晟突然就急了起来,我见了却特别好笑。“你想让我说什么?”我笑着反问道。“你不喜欢我了?”“你觉得呢?”我淡淡地说。“我明白了。那么,就祝你幸福。”他转身离去,背影越来越远,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显得这么落寞。
      我的心却如释重负。爱情原来也是有保质期的。相爱的时候你觉得不适合,你说我们再等等。可是过了那个瞬间,一切都不一样了。这就好像这一期的彩票你中了五百万,可是却丢了票。等到你再去兑现时,工作人员只会把你轰出去。只是把爱冷冻几秒,我也会说,对不起,我不爱你了,然后潇洒地走开。爱情美好的地方就是享受当下,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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