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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1 作为一个拥 ...

  •   作为一个拥有3500年历史的城市,每天慕名而来的游客不计其数。作为华中地区经济和商业最发达的城市,它吸引着来自全世界各地的人。
      每一天都有各式各样的人涌入这个经济和商业迅速发展的城市——武汉,每一天,也有无数人离开这个交通拥堵,人口繁杂的车水马龙的城市,带着他们的梦想,去到一个比这个城市的经济和商业更为发达的,然而,也更为冷漠和残酷的城市。
      拿着公文包的年轻白领,每天清晨拿着一块面包和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慌慌张张的朝公交车站走去。顶着一头胡乱梳理的头发,睡眼惺忪的坐在旁边的候车椅上补觉,公交车来后,以各种快准狠的方式,冲上车去。工作完一天之后,下班回家,吃饭,睡觉,然后第二天重复同样的画面,这就是他们的生活,忙绿而枯燥。
      然而比他们更早的,是那些刚刚从高二升到高三的学生,他们每天天还没亮就已经坐在教室里开始大声朗读,上完一天的课之后,他们踩着滑板或者是骑着自行车回家。到了凌晨,他们和一些加班的公司员工一样,挑灯夜战。然而,和那些为了买房买车或者是养家糊口的员工比起来,他们的任务仅仅只是为了来年六月份的一场考试。
      长江南岸,无数从全世界各地慕名而来的游客正拿着相机,从各种绝佳拍摄角度,抓拍着这个位于蛇山峰岭之上的被无数文人墨客赞赏,又被无数次翻修的被誉为“天下江山第一楼”的黄鹤楼。他们用各种语言叫着“看这里”,然后和被拍者迅速的交换角色,露出整齐而又洁白的牙齿喊着“茄子”,手上还不忘摆出那个万年不变的拍照动作——剪刀手。
      沿江而上的是拥有“中国第一商业街”美称的楚河汉街,开业后,便成为全国假期人流排名前三的热点区域。这个堪称现代“清明上河图”的商业步行街,拥有中国最丰富的商业内容和最多的时尚流行品牌,集合了世界顶级文化项目,创造了六个中国之最,是目前中国最长的城市商业步行街。
      而在一江之隔的汉口江滩边上,这个不管是白天或者黑夜,都依然热闹非凡的商业步行街,以它流行的潮牌,每天都吸引着无数武汉人前往。潮牌店门口,是一些长相平庸,但是声音高亢的女人,她们把双手放在嘴巴边上,重复着一遍又一遍店长让他们说的各种关于打折或者是其他优惠活动的话。邪恶一点的想,她们说“来来来”的手势和发嗲的声音,和古代妓院女子没有任何区别。
      这是一个工业、经济和商业迅速发展的城市,也是一个财富两极分化的城市,每天都有无数人来到这座城市,每天也有无数人离开这座城市,然而这些并不会影响这座城市的发展。因为在这座庞大的城市里,我们只是一些渺小的几乎什么都不是的存在,我们的生死,我们的悲欢离合,不过是无数和我们一样的人,上演的一场苍白无力的苦情戏。
      当我被早晨刺耳的闹钟铃声吵醒之后,我无奈的睁开眼睛,拿起那个我刚刚买的哑铃闹钟,像一个垂死之人一样无力的上下举动。自从上高三我知道手机闹铃对我完全无效之后,我就想尽各种办法,通过各种渠道,最后在淘宝上淘到这个让人恨得牙痒痒却被证实的确有效的哑铃闹钟。然而,由于昨晚知道今天要上学,整个人很是兴奋,一直到深夜才睡着,所以我在让那个闹钟安静之后又果断的翻身睡着了。
      不到五分钟的时间,我就听见妈妈上楼,打开房门,拉开窗帘,然后叫我起床的声音。我再次缓慢的睁开眼睛,早晨八点钟的阳光透过阳台窗照在身上,我并没有觉得温暖,而是闷热。在武汉这样的天气里,我始终觉得能够存活下来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在其他城市纷纷开始由夏转秋的时候,武汉依然不改它火炉的本色,温度还是一天天升高。
      在妈妈下楼后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里,我就迅速的起床了,然后到卫生间刷牙洗脸,下楼吃早餐。我不得不说,妈妈就是我早晨的噩梦,不管是炎夏还是冷冬,她总是能想出各种非常人的手法让我起床。就像刚才,她悄悄的把窗帘拉开,把空调关上,然后把遥控器拿到楼下,这一切动作都是在她那句“起床了”之后发生的,看起来好像是我被她唤醒的,实则是我被武汉这毒辣的太阳给热醒的。
      如果是在冬天,她可以想到更变态的方法。她会悄悄的把我身上的棉被扯过去,然后把空调调到16度,不一会儿我就能乖乖的起床。为此,我在大一的时候,周末经常以各种理由不回家,然后在宿舍我就能一觉睡到自然醒,没有闹钟,也没有变态的起床方法。
      而在光谷中心那个最繁华地带的楼层里,顾辰东窝在沙发上,一边玩着他爸爸刚刚给他买的新款ipad,一边喝着他家佣人递给他的星巴克咖啡。旁边他爸爸顾浩楠和他妈妈李玉琴在争吵,争吵的内容居然是谁应该陪他们的宝贝儿子去学校。然而顾辰东却像是局外人一样,以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悠闲的沉溺于他的娱乐当中。
      在顾浩楠以各种工作太忙的理由推迟,然后从他刚买的BV公文包里拿出一张有十万元额度的VIP白金信用卡放在顾辰东面前后,他就朝门外走去,一边打电话让司机准备好车,一边嘱咐顾辰东钱悠着点花。在他关上门出去之后的十秒钟,门又被打开了,他叮嘱李玉琴一定要陪儿子去学校,然后门又再次被关上。其实他自己也知道,自己陪儿子的时间实在太少,每天都忙于工作,周末也是各种应酬,他不知道该用什么去弥补,所以只能尽量满足儿子的需求。
      李玉琴白了他一眼,然后自言自语的说着什么。最后实在忍不住,嬉皮笑脸的坐在顾辰东旁边,一边帮他剥着香蕉,一边吞吞吐吐的说着,“妈妈……妈妈……”
      “是不是不想陪我去学校?”辰东依然玩着ipad没有看她。“不是不想,只是妈妈真的有事,妈妈的一个朋友……”“打住!”辰东活生生的掐断了母亲的话,他把ipad和咖啡放在茶几上,然后坐直身体,拿过母亲手上的香蕉,“得了吧,你的那些是什么朋友,肯定又是带你上各种名牌店shopping的贵族妇女,都跟你说了多少遍了,不要跟她们来往,你看你身上挂的这些东西,哪一件不是几十几百万的,你看看你柜子里的那些首饰,加起来都快超过我的体重了,爸爸刚刚嘱咐我的话,我觉得也应该转达给你。”看着母亲惭愧的低下头,顾辰东便不在说什么。
      他起身走进房间拿着自己的LV包,从柜子里拿出一件有着小蜜蜂LOGO的白色衬衣换上,然后走到茶几桌前把爸爸刚刚买给他的ipad和信用卡放进包里,临走时对母亲说,“我自己打车去就好了。”然后走到门口换上他昨天刚买的限量版D&G的球鞋,一瞬间他轻轻抬起头,发现母亲正用鄙视的眼神盯着他,然后他微笑着对母亲说了再见之后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消失在母亲的视野中。他一边拦着出租车,一边开始拨通他女朋友的电话,告诉她半个小时之后在学校大门口见面。
      当王子阳第三次穿着那件篮球服站在镜子面前显摆他的肱二头肌时,旁边的那个店员已经显得有些不耐烦了。因为她知道王子阳根本不会买。当第一次王子阳脱下他的衬衣,换上那件红色的篮球服时,那个店员看到了他肚子上的八块腹肌和整个胸膛上的完美曲线,然后极尽词汇之能事的赞扬了王子阳穿上那件衣服有多么的帅气,多么的适合。然而在王子阳看到那件衣服背后的标牌之后,然后他一言不发的脱下递给那个店员,接着低着头一溜烟的走到另一个区域,也没管身后那个店员仿若从高空掉到低谷的脸色变化。
      不到五分钟,当王子阳再次出现在那个店员眼前的时候,她的眼睛里又开始发光。在那个店员再次极尽词汇之能事的夸赞那件衣服有多么的适合王子阳,以及在王子阳再次穿上那件衣服时极尽词汇之能事的赞扬王子阳露出的完美曲线之后,王子阳再次脱下了那件衣服,当那个店员准备给王子阳把那件衣服装上时,王子阳的一句话彻底的激怒了她,“你们这里的衣服都不打折的吗?”那个店员忍住从心底升起的怒气,然后深呼吸,用力挤出一个微笑对王子阳说,“帅哥你进来的时候没看到吗?谢绝还价!”“那我不要了”王子阳说完这句话之后,再次把店员抛到脑后一溜烟的走了。
      大约十分钟之后,王子阳再次来到这个区域,那个店员已经有些不耐烦了,她也没有像借尸还魂一样的冲过去给王子阳介绍,她觉得没必要浪费时间在这种无聊的人身上——穿上那件衣服仅仅只是为了显摆一下自己经过大一一年训练出来的肱二头肌。故事的结局也正如那个店员所想,王子阳最后的确没有买那件衣服。结果整个上午的逛街计划就以王子阳那句“这里的衣服也他妈太贵了”作为结束。
      而在黄煜炜从光谷书城买完一沓关于土木工程专业方面的书籍之后,他站在路边等公交,旁边一些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女生打着太阳伞,在烈日炎炎下时不时的从她们刚刚在江汉路夜市买的廉价包包里拿出防晒霜,涂抹着已经开始有点发红的皮肤。还有一些看起来更为成熟的女性,一边把防晒霜涂抹在低胸装的胸口,一边用娇滴滴的声音抱怨道,“好热,好干!”黄煜炜喉咙里不由得发出一阵干呕的声音。旁边那个正在擦防晒霜的女生转过头用仇视的眼神看向黄煜炜,黄煜炜接过眼神,只好假装咳嗽几声。在那个女生看到黄煜炜一张普通的脸和他那比较臃肿的身材,以及在看到他双手抱满的书之后,她的眼神迅速从仇视变成了鄙视,然后很不屑的丢下一句“书呆子”就把头转了过去。
      在黄煜炜正准备反驳的时候,公交车来了。坐在旁边候车厅里的人蜂拥而上,一下子就挤满了整个公交车门口。作为武汉人,黄煜炜并不觉得这有什么稀奇,相反如果人比较少的话,他可能才会觉得稀奇。那几个女生站在后面,又开始抱怨,黄煜炜听到她们的抱怨声,心里暗自窃喜。在那个刚刚擦防晒霜的女生上公交的时候,黄煜炜的眼睛不由得被她那纤细而又雪白的大腿所吸引,不得不说她的腿的确很白,在黄煜炜开始有邪恶想法的时候,那个女生正好抬腿上公交,不巧那天穿的又是超短裙,裙摆下的一切顿时全部映入黄煜炜的眼帘,让他更充血的是,那个女生没有穿防走光的内裤。黄煜炜又开始咳嗽,不过这次和刚刚的那句咳嗽相比,显然声音大得多,而且这一次也是真的咳嗽。那个女生听到黄煜炜的咳嗽声回头看了他一眼,然后满腹狐疑的看着他咳的面红耳赤,然后丢下一句“丫的有病吧!”就朝车子中部走去。在司机按下喇叭催促黄煜炜要不要上车之后,他这才停下来抱着书冲上车。
      晚饭的时候,黄煜炜对我转述这个插曲,他使用的opening是“莫棋,你简直无法想象我下午坐公交来的时候完完整整的看到了一个女生的□□”。然而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正好在喝一杯服务员刚刚送过来的绿豆汤,他刚刚说完那个“□□”我就喷了他一脸的绿豆。他眼睛紧闭,表情狰狞,强做深呼吸,我知道我犯了一个大错,然后立马从包包里拿出纸巾,走过去帮他擦干净。如果我不是他六年的好朋友,我想以他粗壮的身体和牛一般的力气,肯定会把我从食堂二楼扔下去的。我之所以会这么激动,是因为我认识的黄煜炜,是不可能会这么直接说出这样露骨的词语。在我眼里,他应该是乖巧的学霸,从高中到大学都会拿着奖学金的学霸。他只会在我们看着岛国小电影的时候闷着头写作业,或者是当我们聊到一些关于女性隐秘部位的时候,一个人在旁边看书。以前和我见面的第一句话要么是抱怨作业太多,或者是一些让人听了不明觉厉的话,而不是像现在一样,火急火燎的跟我说他看到了一个女人的□□。
      “我操,你丫的疯啦!”他拍着桌子对我怒吼。
      我帮他擦脸的手一下就僵在空气里。天啊,我的世界观都快被他颠覆了,黄煜炜居然骂人。这绝对可以算做是我人生中最让人惊讶的十件事之一。我退后几步,擦了擦眼,然后瞪大眼睛看着他,他真的是我认识的那个黄煜炜吗?为什么我感觉才两个月不见,他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怎么了?”他问我。这下倒换成他觉得奇怪了。“哦,没什么!”我收回疑惑的表情,然后上前几步继续给他擦脸。
      “啧啧啧!”我听见这刺耳的声音就知道是谁来了。“你们没发现旁边有很多人在看向你们吗?”我假装看了看我现在和黄煜炜站立的位置,的确是令人遐想。我偷偷斜眼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确实有不少女生和男生用鄙夷的目光看着我和煜炜。我尴尬的冲煜炜笑了一下,然后回过头去顺手把刚刚帮煜炜擦脸的那张纸扔向王子阳,不过他敏捷的躲了过去。
      “你的腿怎么啦?”我坐下的时候看见王子阳一瘸一拐的走过来。他顺着我眼睛的方向低下头去看了一下自己的腿,然后看着我微笑的说,“哦,没什么大问题,就是跑步的时候不小心把大腿内侧的肌肉拉伤了。”他慢慢坐下来,然后我用手轻轻掐了一下他大腿内侧的某个位置,问他,“是这里吗?”他摇头。我换了个位置掐了一下,正准备问他是不是这里的时候,他猛地收了一下腿,叫了一声“啊”!我像触电一样的收回了手。
      “看过医生了吗?”我眉头紧锁(后来黄煜炜是这样跟我形容的)的问。“嗯!医生让我多休息,少运动。”“啧啧啧!”我偏过头去看旁边的黄煜炜,他用一种很复杂的眼神看着我和王子阳。“还说我和莫棋呢,你看看你们俩,啧啧啧,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是那啥,王子阳你看看莫棋那眼神,作为一个局外人,我不得不说,真像一位妻子在关心受伤的丈夫。”我白了他一眼,正准备侃他几句的时候,王子阳已经抢在我前头了,“我可以理解为你这是在吃醋吗?”说完王子阳就靠过来用一只手勾着我的肩膀。这个动作确实有些亲密,我觉得蛮尴尬。我偷偷的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很多人都在看向我们,有些人用鄙夷的眼神对我们指指点点,还有一些女生,我可以清楚的看见她们的眼睛里燃起了熊熊火焰。我突然想起了高中的时候,王子阳经常这样和我一起走在路上,一只手勾着我的肩膀,还时不时的把脸凑过来,我很多次都看见旁边的女生面红耳赤的快步走过去。有时候我还会假装配合王子阳,在他勾着我的肩膀的时候,我会顺势用手环住他的腰。或者是在我们打水的时候,他会轻轻的从背后搂住我,然后把下巴搁在我的肩膀上。由此,我们经常被说作是一对。
      黄煜炜用鄙夷的眼神看着我们,然后对我们竖了一个中指之后就低下头吃饭了。“darling,好像你去年生了一场大病,也是我整日整夜的照顾你的啊,你怎么能这样呢?”我从王子阳的胳膊中挣脱出来,蹭到黄煜炜旁边,用一种很嗲的声音说。我听见他们两个喉咙里都同时发出干呕的声音,然后假装很生气的站起来。“我去帮你买一些吃的,瘸子。”说完之后我就头也不回的走了,只听见他们两个在后面偷偷的发笑。其实我说的是实话,我们四个人当中,我,顾辰东,王子阳和黄煜炜,我一直在履行着照顾他们的责任,他们三个人都有点丢三落四的性格,所以每次好像我都是充当他们妈妈或者以后老婆的角色,照顾好他们的日常生活。所以他们偶尔也会开玩笑称呼我“棋妈”或者“老婆”之类的称呼。
      我帮王子阳买了他最爱吃的皮蛋瘦肉粥和一杯柠檬汁,端回来的时候,我从远处看到了顾辰东正在和他俩说话,旁边还有一个女生,他们好像正在互相介绍。
      “哟,这不是那谁吗?”他们听到我说话都转过头来看我。“莫棋,我刚刚还纳闷怎么没看到你呢?”顾辰东笑着说。“呵呵,你们吃了吗?”“刚刚已经在外面吃过了。”“嗯,也不给我介绍一下,这谁啊?新交的女朋友?”我走过去把粥和柠檬汁放在王子阳面前,然后顺势坐下,看着眼前这个打扮……嗯,怎么说呢……妖艳的女生。
      “呵呵,我介绍一下好了,她是我新交的女朋友,陈贝贝,你们可以叫她贝贝。”“这样不太好吧,第一次见面就叫这么亲热,以后要是没有关系了怎么办?多尴尬啊!”“……”我拿着面前的绿豆继续心不在焉的喝着。大家突然一下都不说话,场面显得有些尴尬。“额……他是我最好的朋友,莫棋。”顾辰东向她的女朋友介绍着。我无意识的瞟了她一眼,看得出她有些惊讶,不过我已经了然于心了。本来想就此作罢的,可是她突然一下伸过手说了一句“你好!”我站起来伸过手迎合了一下。本来对她开始有了一些好感,可是当她说出下面这句话的时候,那好感就消失殆尽了。她说,“作为辰东最好的朋友,他交往不是应该为他高兴的吗?而且我是他女朋友,你觉得这样和我说话不会让辰东为难吗?”我用力一下就把她的手打了过去,黄煜炜和王子阳在旁边吓了一跳,其实我也吓到了,我没想到自己的反应会那么强烈。“你丫的疯了,发什么神经呢?”顾辰东一边摸着他女朋友的手一边呵斥我。我依然假装很淡定的样子,“我也没用多大力啊,至于吗?谁让她说话没大没小的。”陈贝贝一边摸着她开始发红的手,一边表情狰狞的看着我,“就这种人,还是你最好的朋友?顾辰东,我已经开始怀疑你看人的眼光了。”顾辰东正要说什么,可是我抢了先,“是啊,所以他才看上你。”说完这句话之后,我就开始后悔了,我真的是完全没有考虑顾辰东的感受。最后留在我脑海里的一幕是,陈贝贝气急败坏的走出了食堂,然后顾辰东用手指着我,表情愤怒的看着我,说“你厉害”!然后跑出去追陈贝贝去了。可能最让他生气的应该是他跑出去的时候,我依然面色不改,镇定自若的喝着我刚刚吐到黄煜炜脸上剩下的一点绿豆汤。
      整个过程王子阳和黄煜炜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低着头吃自己的东西。只是在我挥手打陈贝贝的时候,他们的表情发生了些微变化,不过很快又恢复平静。可能是他们见多了这样的场面吧,每当顾辰东带新女朋友来见我们的时候,我总会故意挑衅,而且每次也同样会和顾辰东发生口角,可能刚开始他们还会帮忙劝劝我们之类的。不过到后来,当他们知道我和顾辰东不到两天就会和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的走在一起,于是他们再看到这样的场面,就索性当作什么都没看见。
      “我有说错什么吗?”我心不在焉的问了一句。然后他们再次抬起头瞪大眼睛看着我。“莫棋,不是我说你,这回你的确做得有些过分了。”“对啊,刚刚我都吓到了。”黄煜炜接过王子阳的话说。
      说实话,激怒我的主要原因并不是陈贝贝,而是顾辰东。从高中到大学,顾辰东交的女朋友不计其数,先不说我能记得多少,他自己恐怕都不怎么记不得了。他曾经一天带了三个不同的女朋友来见我,到如今我依然记忆犹新。我们那个时候还在读高三,他凌晨的时候打电话告诉我说他在夜店里新交了一个女朋友,说第二天要介绍给我认识。然后第二天早上的时候,我和王子阳他们去食堂吃饭,他把女朋友带来给我们介绍。然后中午的时候,当我们还在回忆上午那个女生的名字的时候,他又带了一个隔壁班新交的女朋友来介绍给我们认识,我们只有无奈的迎合着。然后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当顾辰东再一次向我们介绍他在隔壁学校新交的女朋友之后,我们彻底被他搞疯了。我把这件事也列到了我人生中最让人惊讶的十件事的名单中。
      我觉得顾辰东和《爱情公寓》里的吕子乔出奇的像,同样也是拥有天生的异性吸引力,同样也是拥有一张英俊的脸。可能稍微有些不同的就是,顾辰东他是一个标准的富二代,从小有宝马车接送,从初中起就成了穿着各种名牌风靡全校的人物。可是这样风靡的人物却和我这个名不见经传的人物成了好朋友,老天爷真是会开玩笑。如果还要说他和吕子乔有什么不同的话,我想应该就是他还没有真正的爱过什么人,虽然他所交往的女朋友都很漂亮。就拿陈贝贝来说吧,除了她眼角画的有点稍浓的眼线之外,整个人看起来还是很不错的,也可能是经过名牌包装的原因,咋一看,还有点杨幂的感觉。可是我知道,他和这些女生都不会长久,他根本不知道怎么去爱,而且也不知道这些女生其实就是看上他的钱,他就是喜欢刺激,这种和异性在一起的刺激。虽然这些我并没有主动告诉他,但是我想时间长了,他自然会明白,如果他一天都不懂得如何去爱,我就会一直和他这么挑衅下去。谁让我是他的“棋妈”呢!
      晚饭结束之后,我们就回到了公寓。虽然来自不同的学院,而且学校明确规定不允许学生在外住宿,但是我们四个用尽了各种手段还是搬到了学校附近的一间公寓里。那间公寓简直就是极尽奢华之能事,完全没有大学宿舍里四人或者六人共挤一个小房间的场面,也不会整个寝室的人每天早上排队刷牙洗脸或者排队上厕所,更没有断电断水的可能。我们的公寓真实场景是:两个人一间卧室,有单独的卫生间,有阳台,有空调,有冰箱,有热水器,有厨房,四人共用一个客厅,二十四小时不断电,不停水。顾辰东甚至从岳家嘴的居然之家买来了沙发和茶几,摆在客厅,供我们大家享用。
      回到宿舍之后,我们都没有再继续聊天,可能是由于刚刚发生的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他们都没有跟我搭话,我自己也没有说话,于是就各自回自己的房间做自己的事。黄煜炜坐在床上看书,为第二天上课做好充分的准备。他真的很爱学习,不管从高中还是到大学,他人生中最重要的就是学习,可能是高考失误,或者说是心态不好,他没有考进他理想的大学——清华大学。我曾经问他,“你为什么不回去再读一年呢?”他笑着对我说,“我爱读书,但我不愿做书本的奴隶,况且我和你们在一起,我并不后悔。”他的家庭并不富裕,他还有两个妹妹,也可能正是这个原因,他就更加努力的学习。学校每年的奖学金几乎被他包揽了。
      王子阳在客厅里看电视,我没注意他看什么,好像是一部抗战片,只听到“冲啊”什么的。其实如果不是因为他大腿韧带拉伤的话,他这个时候应该在学校健身房锻炼的。他确实算得上阳光型男,从高中到大学,有很多女孩子追他,但是他都没有答应。然而在我和顾辰东看来,这是不合理的。顾辰东还好,只是我常常会嫉妒,为什么我没有那么好的异性魅力。其实我也被人表白过。
      大一的时候,我收到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晚上八点,小树林见”。我看那字迹挺清秀的,心想应该是个不错的女生,一定要拿下。八点的时候,我如约去了学校小树林。树林里很黑,只有隐隐约约的灯光,我去了之后发现没什么人,只有几对情侣正在激情拥吻。我环顾了一下四周,以为是恶作剧,正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感觉到腰部被人环住,我条件反射的挣脱回头看着眼前这个人,当时就吓傻了。然后骂了一句“死变态”之后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消失在了那个男生的视线当中。我一直都没敢把这件事告诉他们几个人,我怕被笑话,毕竟比起他们几个天生的异性吸引力,我这同性吸引力确实不怎么光彩。
      当我梦到自己被人推下山崖而惊醒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我摸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经凌晨12点了,王子阳和黄煜炜已经回房间睡觉了。我透过手机的光线,看了一下旁边顾辰东的床,他还没有回来,我想他可能是真的生气了。
      在我们美好的青春年华里,并不是只有吃喝玩乐,我们也会有矛盾,我们也会有痛苦。我们幸福快乐是因为我们整天生活在一起,我们矛盾痛苦也是因为我们整天生活在一起。我起身走到阳台上,昏黄的路灯下,偶尔会有几辆汽车飞奔而过,也会有几对情侣互相拥抱在一起。我拿出手机,看着我手机上的墙纸,她依然是那么漂亮,再看她一眼,依然会有心动的感觉。我翻出她的号码,然后发了一条短信:“在干嘛?”过了几分钟,她仍然没有回复。我以为她已经睡了,正准备上床睡觉的时候,手机响了起来,我打开看了一下。然后接下来只感觉到鼻子酸酸的,我没有再回复,我不知道应该对一个曾经那么爱我,然而现在却问我“你是谁?”的人回复什么。过了一会儿,手机屏幕变黑了,我再次滑开看着我用林兰的照片做的手机桌面。照片上的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润顺而光亮的长发,红润的瓜子脸,坐在教室里,低着头微笑着,露出干净整齐的牙齿。这是高一的时候,我趁她不注意时抓拍的一张照片。我把手机放在胸口,直到它再次变暗。
      开学的第一天就这样结束了。其实我们的生活每一天都是如此,时针,分针,秒针飞快的转动着。快乐的或悲伤的,高兴的或难过的,这些东西每一天都穿插在一起,然后构成了我们多彩的生活,我们就在这样的生活中一天天的成长,从青涩到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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