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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绯闻 ...

  •   沈锐在镜头前对记者的每一个问题都回答得天衣无缝。
      传闻他最近和女星刘薇薇单独进出香港某五星级酒店。我以前看到这样的绯闻总是会想像很多。虽然那时候我们已经结婚好几年了,但是,人就是那么奇怪的动物,安全感始终都不够用。有一次,因为他的绯闻,我一周没有接他的电话。第八天,他飞到了华盛顿,在世界银行大楼下面给我打电话,我依旧拒接电话。不久就听到同事通知我有人找。我出去的时候,看到一个高大的男人围了厚厚的白色围巾,戴着墨镜,穿了一件黑色风衣。不管他乔装成什么样子,我只要看到他的手,总能认出来他就是沈锐。我们一起在温哥华念书的时候,经常一起弹钢琴,本科四年是我今生最幸福的时光。我曾对他说,沈某人,你不进音乐系简直是太浪费了,你的手实在是为钢琴生的。
      沈锐的妈妈在他去温哥华的第一学期就去世了,那时候我们刚认识不久。我在经济系,他在建筑系,因为一个华人朋友的生日聚会我们认识的。第一次见到他,我就被他的外表惊艳了,心想,这样一个仪表堂堂的男孩子一定不好相处。没料到,当朋友为我们介绍的时候,因为来自同一个城市,我们之间的距离突然就拉近了。他比我大三个月,可是我觉得他看起来比我大三年。后来我才从朋友那里得知,他母亲刚去世不久。那一学期,我因为一个实习项目,经常会和他讨论城市规划的问题。他的专业基础学得很好,和我聊天的时候也不会因为我什么都不懂而嘲笑我,总是很耐心地为我解释各种建筑专业的名词。为此,我很感激,也经常会请他去宿舍吃我父母寄来的东西。好几次,他看着那些熟悉的食品,会沉默一会儿,然后才拿起来吃。自从我知道他喜欢弹钢琴以后,就买了一架二手的钢琴,自己突击学习了一阵子,就厚着脸皮要求他与我一起弹。他钢琴十级很早就通过了,于是和我这个初学者合作,实在是太牵强。但奇怪的是,我们俩从一开始合作就很顺利,仿佛我也是那个弹了近二十年的人一样。又一次,我们弹完《初雪》,他看着我说道,莫蓝,做我女朋友吧。
      我被他突如其来的话语弄得不知如何是好。我喜欢他,那是我早就清楚的事情,可是,我没有料到,他会连表白都没有,就让我做他女朋友。如果立马就答应,是不是太亏了。可是,当时我看着他那双漂亮的眼睛,怎么也说不出拒绝的话。于是,我们很快就在一起了。身边的同学都说我们这是闪恋。而我才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只知道我喜欢沈锐,连他睡觉打鼾我都喜欢。
      “那你最近有结婚的打算吗?”一个男记者问道。
      沈锐不自然地笑道:“没有,我最近在拍一部家庭剧,但是我本人还没有结婚的打算。”
      “我听说,你在加拿大念书的时候有一个很爱的女朋友,你们现在还有联系吗?”一个女记者问道。
      “有。”沈锐的回答很简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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