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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那年,我爱的词人,我爱的少年(短篇) ...

  •   那一年,正好的时节,正好的人。
      我爱的那个少年啊,你可知我用过一整个夏季来思念你的容颜,又用过一整段青涩、却最为单纯、最为珍贵的年华爱了你。
      【一】
      那年,我爱上了一位词人,一位字容若的词人。
      那年,我爱上了一位少年,一位名若容的少年。
      在同一个地点,同一个瞬间,撞见了容若,也撞见了若容。他们都华贵,他们都悲伤。
      第一次读容若的词,读得是首词牌为《临江仙》的:“点滴芭蕉心欲碎,声声催忆当初。欲眠还展旧时书。鸳鸯小字,犹记手生疏……”当时我从地上捡起盖有学校图书馆印的《纳兰词》,忍不住就念了摊开的一页,也忍不住就看了面前的少年一眼,只一眼,便记上了,便念上了,便爱上了。
      该怎样说起这个我爱上的少年,该怎样去描述他,我用了一整个青春的时间去慢慢思索,因为最初我一直以为我有足够的时间,结果现在,我只有简单的回忆起他简单的容颜。是的,多么简单,却又多么温柔。因为温柔,所以迷人。
      所以,我陷进去了。一边努力保持着清醒,一边下陷。
      【二】
      我开始背纳兰性德,背他整个人。
      从顺治十二年甲午到康熙二十五年。从“谢饷樱桃”到“惜春春去”。
      我正背得匆忙,就又遇见他,遇见那温柔,却被那温柔冲昏一向还算清醒的大脑。
      “我就知道它在你那。”他拉开我身侧的座位,语气微恼,嘴角下撇,眼里却盛满笑意。“容若这些浸泡在愁思中上了百年的词句,你怎能读得懂?”
      “我怎着就一定不懂?”我故意斜睨他一眼,只单单思索他下一句会是怎样的话。
      他却不再搭话,只是满脸无奈。
      我再没翻页,我是不懂纳兰,可是我想懂你。
      我知道他叫容若,你叫若容;我知道他总在悲伤,你总在思怀。可是,我还是什么也不懂。

      我曾几次在放学的路上遇到若容,以及他身边不停更换的女孩。偏偏同路,偏偏不叫住我。于是我去叫住他。却没料到他将头一偏,笑到:“你总算肯叫我一声。”说着便无视身边女孩投来的的目光,伸手递来一只耳机,让我在某一瞬间为传入耳中的撕心裂肺的怒吼怔住,然后傻傻地看着他笑意渐深。等到笑够了,他拉住我一阵狂跑,再猛然停下,指给我看,说,那是我家,是的就是那座亮堂的豪宅啊。
      然后我看见他上翘的嘴角和眼底的颓废。
      我忽然明白,除了他,所有人都在自以为是。这并不是那温文尔雅又乖巧听话的少年,但是他依然温柔,我依然爱他,我更加爱他。
      【三】
      那段时间,我开始听摇滚,想去了解,却并不如若容那般爱得狂热。然而之所以想要去了解,也正是因为身边这视其如性命的少年。
      “视之若性命,而又不为其死”,他首次说这话时一副故作文艺的摸样,无从让我多想,然而愚笨如我,从未想到过音乐这玩意,竟可以让人着魔如此,几近癫狂。日后倒是见识到了,却依然没有那资质,没有那天生且强烈的魔性足以让它紧勒我脖颈舔舐我心脏。
      我不知道若容是何时起接触这些的,也无法探知他内心深处一直喧嚣着的东西,只是夜夜听他在废墟中嘶吼,在黑暗的世界里徒自手舞足蹈。那大概是来自夜的精灵,没有人看清它的面目,也不知他在此宣泄,像是在疯狂追求着自杀一般的快感。
      这孤寂的少年,在体会我所无法体会到的快乐。
      每当我和若容满地的碟片滚在一起时,我就这样想着,只是空空的这么想着。

      下课的时候,我去找若容,两人各塞一只耳机,就这么走在校园最僻静的一角,不疾不徐;他就这么安静的在我身侧,不前不后。
      “两个清澈的男孩子,一份温暖的阳光,是校园午后的景。”我从校报上看到这句话,旁边是我和若容并肩的背影。我回头看若容,他耸耸肩,于是两人相视一笑。
      我爱着这个男孩。这个男孩在我面前。这个男孩在对我笑。就这样便好,就这样温暖我心。

      那天我收到了一封情书。
      那是一封并无多别致的情书,纯白色的信封,无一点图文,干净得让人无法看清寓意,以至于刚发现它时,我误以为那只是无用的普通信件。写这封情书的,是隔壁班那个编写校报的女生。
      令人眼花缭乱的字句与它的外包装完全不符,我只看了一眼便禁不住发笑,于是像是讨到了什么新鲜的宝贝,新奇着开始往下琢磨。
      直至……那温柔的少年悄然降临,然后轻拥我的肩膀。
      “在看什么?”
      “情书。”脑内神经在意识到什么的顷刻间顿住,这样的距离让人无法回头。
      那双眼睛在笑,我意识得到。
      若容不说话,我也只能无措地保持沉默。那双眼睛盯着我笑了许久,许是僵持着累了,才终于敛了下来。
      随后他拍拍我的肩,叫我收拾好东西跟他走。而此时,已是午休开始,在L这所寄宿式学校里,午休也是不允许外出的。
      若容却只是一脸轻松,他说,跟着他有什么会是不行的。
      于是我就跟在他后面,翻越了学校的大门栏杆,然后一遍遍在心里笑起来:跟着他,有什么会是不行的。
      至于那天不知为何而来的僵持,再后来我也隐约能理解了。
      【四】
      若容带我去了一家新开的书管,规模不大,大概是因为开张不久的缘故,来的人也异常之少,倒也显得清幽。
      我还在打量的这会儿,面前就忽然出现了厚厚一本书,书上印着的三个大字使得我看到后为之一怔。是《纳兰词》。
      “点滴芭蕉心欲碎,声声催忆当初。欲眠还展旧时书。鸳鸯小字,犹记手生疏……”熟悉的声音自前方响起,我不禁疑惑地望去。
      “才多久就能忘了么?还是终究没看得下去?”这话里有一丝轻佻的意味。
      我轻轻笑了,喂,少年啊,是谁不让我看下去的。

      若容跟我讲起容若,从顺治十二年甲午到康熙二十五年。从“谢饷樱桃”到“惜春春去”。一模一样的书,一模一样的词词句句,一模一样的少年,而此时他所讲的和在我脑海之中的,又到底谁是谁呢。
      我爱的是若容,而从此,我也爱容若。爱顺治十二年甲午到康熙二十五年,爱“谢饷樱桃”到“惜春春去”。而最爱的,是那让我爱上满清第一词人的少年。

      被抛弃已久的满清词人被我重拾回来,读着容若的词,我却总是会想起那少年。我不明白,一个明明满心汹涌的人,为何会爱这多情的纳兰词。然而想不透的何止是那少年,我也无法明白,骑在马背上厮杀入中原的满族人,为何也会爱儿女情长,且柔肠如斯,矛盾如斯,为事事动情。
      中原是什么,中原土地上的任何一代王朝何尝不是一次次厮杀夺取而来的。若容这么说。
      于是我就在想,厮杀和夺取之后的事,就是花好月圆儿女情长揽物抒情把酒言欢么?是不错的,只是这样说的就像是在讲君王而已。
      然而纳兰不是君王不是奔赴沙场的将士,他天性这般,也就该这样,无关乎什么骑着马背而来的满族人是如何,他只要一出生就得以浸入淳淳墨香。
      那么若容呢?他自出生起就该被寄予的到底是什么呢?
      但是到后来我才意识到,纳兰,才华横溢却其实也不独有文采,有着一副柔肠却也心怀抱负。八旗弟子出生,自小练习骑射,或许词名盖过武艺,骨子里还是继承了先辈们马上打江山的豪迈,于是也有东奔西走的日子,也见过塞北模样。夜深千帐灯。
      而这或许并非成为了一种矛盾,而是在一人身上得到了融洽。
      那么我的少年呢,温柔之下汹涌的那份性格,到底是何种样子?

      若容笑着说:下一次,带你去看。
      【五】
      我从小到大从未踏出过L市一步,所以能知道的地方也只有L市,可是在同一个地方生活了十几年,我仍看不清它的样子,哪怕是这里最繁荣的街道上有些什么,我也从不知道。但是我知道,L市的雨,从来都是连天下的。
      下了许多天的雨,连夜晚也不放过,于是整个L市开始变得潮湿,苔藓和霉迹斑斑滋长,虫子们在暗中静静增长其数量。但是我却格外喜欢这样的天气,没有由来的喜欢,就像若容天生喜爱狂暴扭曲的东西一样。
      这是我第一次看若容的画,在这样阴郁的夜晚,在他迷恋的那片废墟之中。
      不知若容从哪里摸来了蜡烛,一支支点燃,于是这片废弃之地亮了起来,而在它亮堂起来的同时,我也看见了布满整片废墟的血迹。有的是一大片连着一大片,有种还会流动的感觉,有的看起来像是高处笔直落下的,溅成美丽斑驳的摸样,还有的一道一道遍布着,让人想起碎裂不堪的尸体……
      这不是血,但是有着血的腥气,有着来自血的美感。
      若容笑得开心:“如何啊,我的画!”
      我知道自己不需要说什么,因为他显然已经看见了我的震惊。
      等到我细观一番回过神,想张口说些什么时,才恍然发觉,面对这样的作品,再会说话的人也只能词穷不语。何况孤陋寡闻如我,从未见到过什么举世惊作,此时竟震得脑子里一片朦胧了。然后,我爱的少年抱住了我。不知为何,他抱住了我,有力地、紧紧地。
      这片废墟,是我见过最动人的地方。

      距我们翻过学校的大门栏杆已有几个小时,毕竟是夏季,天亮比起秋冬来得早,我和若容走在L市白日里最繁华的街上,边听各自的歌边抬头看天空泛白。此时这里空无一人,我和若容又各自沉默,如果不听点什么,只怕是要被自己的脚步声烦扰。
      这里不管是离学校还是离家都有些许远,我因此从未来过,只是常听别人说,这里虽繁华却不见得是什么好地方,当然,也没有人告诉我为什么繁华如这里,却不是该来的地方。
      既然没有人告诉我,我就随着性子跟着若容来到这条街,可是夜晚的这条街,除了星星散散的几排路灯,什么也没有了。
      若容说这条街在夜晚也工作的,只是夜晚的工作,不常来的人不会知道。
      然后我们就进了那间名叫BrainStorm的酒吧,站在门前时我还想,这或许是间典雅的场所,但是在酒吧大门被推开的瞬间,我就被迫强烈讽刺了自己。我果真只是什么也不知道的过路人。
      而若容只是揽过我的肩,笑了笑。
      男人、女人、享受者、被享用者,所有人的脸上都挂着我未曾见到过的表情。但是第一次见识到这样一番场景,我却无法做出应有的感想,似乎连一丝不适应都无法产生,然而因为自身这样的不正常,我才暗自懊恼。
      若容大概未料到我的平静,试探着拍拍我,我便回以我的安好。然后我看着他极其熟练地跃上舞池,肆意动作。
      整个酒吧都是混杂的,混杂着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各样的声音,各种各样的气味,而唯一时刻保持统一的,就是气氛,那种不管过了多久都不会停止的喧嚣感、张狂感,震得人耳膜欲裂却无比兴奋。
      台上乐队奏出的已不是单纯的音乐,而是一声声暴怒,充满磁性的怒吼声和令人疯狂的尖叫声从与之不符的小巧身躯中爆发出来,似火卷席。我不觉盯着主唱入迷,那身露骨的女性向服装已不能将他包裹,于是婀娜纤长的身躯不知引来多少情欲的目光。
      我恍惚意识到什么,向四下看去,才真正体会到这酒吧的不一般之处。想吐。本该在一开始就泛起的情绪直到此刻才突然冲顶。我对若容说,只是酒精的反应。
      若容尾随我出来,等到我吐够了才牵起我的手,直接往来此地时的方向走。
      【六】
      那天晚上后来还发生了些什么,我记不大清楚,也可能是下意识的在回避,而之所以回避,大概也是因为不知所措。
      那本若容帮我借的《纳兰词》也到了该归还的时候,可是我却懒得不想动,与其说是懒得不想动,不如说是少了带领我翻校门的人,便暗自思量迟几天也没什么关系,打算等到放假那天再归还。
      可没想到,失踪了几天的若容,终于突然出现。
      L这所学校是市直属,也是市重点,自然学生多,于是光是男生的宿舍也就建了不止一栋,而我和若容不在同一栋楼,却刚好在对面,只要双方都打开窗户,就能远远看见彼此的脸。然而这件事情,我也是直到这时才发现的。
      听到有人在远处喊我的时侯,我愣住了,在确定那熟悉的声音叫着的是我名字时,更是不知所措,不知该向着哪里去找寻声源。
      “阿瑾——窗户对面!”
      我懵了,傻傻的转动头颅,然后撞见我爱的少年给我的告白。
      刚开的罐装可乐静立在窗边上,我却听得里面的一片漆黑在兹兹冒响。世界明明已经开始沸腾,我却还无比安静的站立着。
      我听可乐的冒泡声听过了大概一刻钟,然后外面的世界也开始沸腾。我盯着浅浅微笑着的若容,也笑了,喂,少年,你何时知晓的。
      【七】
      若容又一次带领我翻过校门栏杆,两人疾奔在人来人往的长街上,这时的我牵着他的手,感知了他平静笑意下的波澜万丈。这是我们第一次并肩雀跃。
      还去了书,我们已浑身湿透,彼此凝视着似乎不擅运动的对方气喘吁吁,我奇怪,若容喜跳舞,怎会这般轻易就体力不支,论起身体素质,毫无身材的我应当弱了不只一万倍。若容笑了,说他一路心情高涨过了头,也就这样了。
      也不管两人身上都是汗,在纷纷行人的注视下,他突地抱紧我,让我感受他的有力。
      我爱这个男孩,这个男孩爱我,我们应当在一起,我们应当永不分离。

      那天我们翘掉了一个下午的课加上晚自习,在附近几条街上四处乱逛,几乎逛遍了这一代所有的音像店,最后才去到若容最爱的一家。那家店叫做SID。我问年轻的店主,这是不是因为日本那个视觉系摇滚乐队才这么叫的,店主笑了笑说不是,是因为The Sex Pistols的贝斯手。然后店主就放起了God Save The Queen。
      整个音像店被Punck塞满,店主关紧了门也关了灯,和若容张狂地跳起来。
      我在黑暗之中静静立着,却只能放任心脏和正肆意涌动的黑暗融为一体,上下翻滚。

      从音像店中出来时天色已晚,我和若容开始毫无目的地游荡,突然若容问我:“怎样?喜欢ROCK么?”
      我笑着说我不懂,他便放声大笑,笑声贯穿了整条街。笑完后他又说:“我不喜欢‘摇滚’,我只不过是喜欢这其中有充足魅力的东西。”
      他说这话时我们正经过一个在街边练唱的黑衣服少年,弹着一把崭新的吉他,胡乱吼着国内一派被称为“摇滚”的东西,一脸向行人炫耀的意味。若容走过去一脚踹翻了他的吉他,扔下钱包就拉着我的手走了。
      我回头去看那黑衣服的少年,只见他了啐一口唾沫捡起钱包走了。

      我问若容,那你为什么喜欢纳兰
      若容似乎走累了,他停下脚步随意地坐在了花坛上。
      “因为我叫若容啊……”他逆着路灯浅浅笑起来,也不招呼我坐下,只是伸出双臂圈住了我的腰,靠在上面,“所有的人都期望我会是容若,所以我就达成他们的期望。”
      然后你再用这来换取真正的你,是吗?我抱紧我爱的少年,这个真实的少年。
      我知道他有多优秀,所以从一开始就拼命摁住想要向他伸去的手,因为平凡如我,没有资格去拥抱备受瞩目的他,所以即使在从BrainStorm出来的那天清晨里,在被因酒精而神志不清的他摁在地上吻了又吻的那天清晨里,我依然不敢向他伸出双手。
      L这所市重点,文科班的学生不知有多少,但是所有的文科学生里,却只有两个男生。一个家境富裕,稳坐年级第一,懂得的东西几乎超过他的老师,而另一个,却可笑的只有数学这门理科成绩及格。
      那个坐在顶端的少年,是若容。

      若容站起来吻我,明明两个人都还无比青涩,他却像是在极力宣扬他的吻技,又像是在笨拙地教我。
      我也只好笨拙地抱紧他,当然也只能这样抱紧他,任他在我的唇上抵死纠缠。我忽然觉得,这个少年,在害怕失去什么。
      【八】
      08年我从L中毕业,奋力考进了L市的L大,而懵懂的青春期也在那个夏季终结。
      若容去了法国,他何时学的法语我并不知道,我知道的只是他终于可以摆脱约束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若容临走前一天的晚上问我愿不愿和他走,他说只要我愿意,他有那个能力。
      我拒绝了,我说我从小到大没有离开过L市一步,今后也就呆在这里吧。
      他听后就不说话,只是猛地扑了过来,狠狠地吻我。然后,那天夜里我跟他上床了。
      第二天早晨我吃力地爬起来,身边已经空了,只是床头的位置,留下了一本《纳兰词》。
      “点滴芭蕉心欲碎,声声催忆当初。欲眠还展旧时书。鸳鸯小字,犹记手生疏…”翻开的第一页,就是这首词牌为《临江仙》的。一模一样的书,一模一样的词词句句,身边却已没有了曾经的少年。
      傍晚若容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我还在翻那本《纳兰词》,我说很疼,疼得直不起腰。
      他就在电话那头笑了,他说疼就好,疼了就得想起他。可是过一会他又说,疼得紧的话,还是去看医生吧。
      于是我就独自拖着疲惫的身子去了医院,医生看完以后淡淡地说:“其实你可以让他陪你来的…”

      三年过去,这三年间我已渐渐不再碰自己的手机,因为渐渐地也不会再有人给我打电话。于是那个几乎已不再是少年的少年就被悄悄埋进了心底。三年前他走的时候我就说过,我不会给你打电话,怎样都不会。我也不说为什么,但是说好不会,就一定不会。至少,我还是有情有义的告诉过他,我不会。
      但是我很高兴,从三年前知道他要自由了的那一刻起就开始高兴了,直到现在为止还在为此高兴。

      然后是第四年,我从L大毕业,有了女朋友,手机又频繁用了起来。和女朋友最后一次漫步在L大的各个角落时,我却在止不住地回想起L中,回想起和那少年一同疯狂的日子。想着想着我忽然好奇,我和若容那么大胆放肆的爱着,为何从未有人阻止,接着我就忽然意识到了,哦,我们从未在白天的L中里牵起过手,那么那场遥远的告白,在那个年间也不过只能是被当做个玩笑吧。
      女朋友说,阿瑾,我们北上吧。
      我笑着说好。至此,我终于一脚迈出了L市,这个我21年来从未离开过的故地。

      离开的前一个晚上,我去了BrainStorm,那位主唱还在,只是,除了贝斯手以外的乐队成员都已变了脸孔,主唱依旧是那副姿态,震耳的嘶吼依旧似火卷燎,只是我听着却哭出来。终于是哭出来了。
      【九】
      我到了北京的一家小软件开发公司上班,是女朋友的父亲帮介绍的。上学时读的一直是文科,可是实际上对计算机感兴趣,于是上大学的那会,狠狠地扎进了计算机的学习。
      虽然上学时读文科读得一塌糊涂,但是毕竟这么多年来的熏陶下,也还是多少有着些喜爱,并且在我那过去的生活中,还有过那样一位少年。这样的,我还是会在业余时间沉浸于诗词文学之中。
      只是那本《纳兰词》,早已不知烂在了何处。
      工作一年后,和女朋友发生了关系,她的父亲打算让我们结婚。
      我笑着说好啊我们结婚。

      我还想再去一次BrainStorm,可是太远了,我不可能坐飞机回去。那去SID吧。可我又意识到,他们根本就在一个地方。

      结婚前三天,我在公司附近的餐厅吃午饭。忽然见到了熟人,只是她没看到我,是那个在L中时负责编写校报的女生,她后来也上了L大。
      我就坐在她后面,听到她在跟女伴们讲高中时候的事。
      她说,L这所市重点,文科班的学生不知有多少,但是在她那一届,所有的文科学生里,却只有两个男生。一个家境富裕,稳坐年级第一,懂得的东西几乎超过他的老师,而另一个,却可笑的只有理科成绩及格。她鼓起勇气给那个只有理科及格的文科男生写过情书。然而最最可笑的却是,最后人尽皆知的,那两个文科里仅有的男生,在其中一个收到她的情书后,相爱了。

      结婚前二天,我陪女朋友去了一次北京的一场地下摇滚音乐会,我看见了一个穿着黑色衣服的青年,在弹奏一把崭新定制的吉他,他用略带沙哑的嗓音唱着积极亢奋的歌,一曲唱毕,掌声如雷鸣般轰然,他举着话筒说,他来自L市,他曾在路边被人踹断过新吉他。

      结婚前一天,陌生的电话号码出现,我的手机响个不停,任凭我挂断任凭我不接,他还是一个劲的打我的手机。最后他无奈,发短信给我,他说既然我打定主意再不要他了,为什么不直接连电话号码也一起换了。于是我就接了电话。
      可我接了电话他又不说话,寂静了许久之后他才问,那本《纳兰词》还在吗?
      我说不在了,停顿一会我又说:“我都背下来了。”
      他就在电话那头轻轻的笑了。
      【十】
      结婚那天,我笑得异常轻松,可是当我发现我已走到了红地毯中间时,便又有了无措的感觉。
      新娘子说,傻阿瑾,该戴戒指了。我就又笑了。
      那个不再是少年的家伙出现了,一身异常正经的礼服很好地修饰了他不错的身材。他跑过来抱住我,吻了又吻,就牵起我的手走了。

      这个我爱的男人,这个不再是少年的男人,这个为我放下事业的男人,这个依如当年一般浅浅笑着的男人,带我走了。

      (完于2013.7.6)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那年,我爱的词人,我爱的少年(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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