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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卷(下) 我过于看重 ...

  •   我过于看重友情,可很少能交到什么朋友。红舟镇上的人家大都姓赵,班上就我一个外姓学生,虽然两村相距不过七八里,同学们对我还是很好奇。我讨厌那种好奇心,觉得她们少见多怪。二三年级时我有几个还玩得来的女伴,课间十分钟结伴上厕所,一起跳皮筋、扔沙包、踢键子等等,反正我小学时还挺正常,孤僻的性格还没显露出来,还能够与同龄人进行正常的交往。但我仍然心中仍然时常充满一种荒芜感,在陌生人群中无凭无靠的可怕感觉。有时候上着课,寂静的课堂上我会忽然走神,扫一下周围聚精会神听课的同学们,惊觉他们如此陌生。我害怕被集体抛弃。我知道我们这几个女生也不过是凑巧玩得好,换个伙伴她们照样快快乐乐。而我不同,我想要一份交心的友谊,一种誓约的陪伴。
      落篱出现,我生活中终于有了这样一个朋友。
      落篱也不是镇上人,四年级时转学到我们班里。我还记得那个情景,那天早晨我到的有点晚,一进教室就发觉气氛有点不太一样,刚坐下,同桌捣了捣我的胳膊,要我朝一个方向看。小小的女孩坐在我们左后方靠墙的座位上,桌面上摊着第一节要上的数学课课本,嘴里咬着铅笔,脸上是刚到陌生环境的不自然。同学们都在指点着议论这个新来的女生,甚至有两个调皮的男生溜到她旁边窥探她用的书本和文具是不是同我们的一样,打听她是从哪里来的等等。第一节下课后班主任来介绍她的情况,希望大家和新同学好好相处,但是没有人放在心上,大家不过听两句就跑出去各玩各的了。
      我在默默地观察着她,她一整个上午都坐在位子上没有活动,但是很明显心不在焉。放学铃声一响,同学们纷纷抛下课本涌出教室,落篱则把她所有的书本文具又收拾到背包里,拉好拉链,仿佛不会再来似的。
      八九岁的落篱背着崭新的沉甸甸的书包,踽踽独行。我跟在她后面不远不近地走着,想知道她的家既然不在这里,她要到哪里去吃饭。真巧,她和我走的是一条路,我一路上提着心,生怕她突然拐了弯。
      后来她进了商场,我伸着脖子朝她走去的房向看,只见原先卖书本文具的地方坐了一个陌生的叔叔。我呆呆地看着落篱脱下书包,进了柜台里面。妈妈在那一边喊我:“小获!小获!看什么呢!”
      我一步三回头地走到妈妈柜台里,听妈妈和旁边卖洗化品的阿姨说话才知道,那个卖文具的叔叔是从下面村里来的,是个鳏夫,女孩就是他的女儿。
      我正在埋头扒饭,听到这儿插了一句:“那个女孩在我们班里。”
      妈妈使劲摸着我的头。
      一连几天,落篱都是落落寡欢,也不多话。老师点名提问她,她在全班同学的注目中慢慢地站起身,回答声又低又细。同学们都以为小村里来的学生没见过世面,胆子小,因此都觉得她的表现很正常。我却在关心,这个女孩没有妈妈,她的生活多么清静啊。她和爸爸生活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周围全是不认识的人,一点也用不着敷衍谁。
      落篱也注意到我了,每天中午放学我们都一前一后地去商场吃饭,她好几次地回头看我,似乎对我有了点儿兴趣,却没有勇气主动说话。她好像觉得镇上长大的女孩很高不可攀。
      一个星期五的下午,临放学前,老师郑重其事地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要我们每人买一本新华字典,查出自己名字的拼音。
      “赵亚伟,zhao-ya-wei
      “赵美婷,zhao-mei-ting
      “赵山旭,zhao-shan-xu……
      老师还没说完,同学们就在下面七嘴八舌地念起了自己的名字。老师不耐烦地让我们住口,说:“下周一上课时必须人手一本字典。”
      星期了,同学们背着书包哄闹着出去。
      我到了商场,拉着妈妈要字典。
      妈妈就领我到落叔叔那里去了。落篱站在柜台后,正把一本一本的新华字典掏出来排成一排,有软皮的、硬皮的,蓝皮的、灰皮的,她看见了我们,也不打招呼,喊了一声她爸爸。
      “赵姐。”落篱的爸爸有点黑,很瘦,平日不苟言笑,似乎是冷冷淡淡的,可是说话很和气,知道我要字典,笑着说:“篱篱也要字典,正在这儿挑着呢。篱篱,别乱翻,小心弄脏了,随便拿一本用就是了。”
      妈妈笑容满面,说:“小获,你挑一本吧。”
      小开本厚厚的字典,一翻开,书页的清香盈鼻,一个一个美丽的方块字和它们动听的读音跃入眼帘,我沉醉了。
      “我就要这本了。”我拿起一本,爱惜地抚摸着柔软的封皮。落篱见状,也拿起本一模一样的,对落叔叔说:“我也要这样的。”
      落叔叔不肯收钱,我妈妈硬塞给了他。
      这个周末,我就在妈妈的柜台后坐着写作业,商场的另一头,落篱也认真地趴在那儿写。有时候我抬起头,会碰上她遥遥望来的目光。
      我们谁都没有主动说话,却仿佛看穿了彼此的心意,故意做些惹对方注意的举动,在心里把对方当成亲切的朋友。
      还是她跨过了那害羞的一步。她端着数学课本来请教我问题,小声说她们学的慢,落下了一节,很多题不会做。我口齿清晰地给她讲,语气神态大方极了,当然也是做给妈妈看的,果然,妈妈在一旁偷偷笑得很满意。
      下周一早晨,我们牵着手并着肩去上学,课间我领她到教室外面玩,同学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纷纷问我怎么与她玩起来的。
      我故意卖关子,保守着我与落篱之间一种不可泄露的秘密因缘。
      自然地,放学后我们也一起回商场,家长已经准备好饭,有时我们干脆端着碗凑到一块儿吃。每个周末都在一起度过,在大商场里跑来跑去,妈妈嫌我们不安分,老是催:“别光玩了,写作业去吧。”
      “写完了!”我和落篱异口同声地说。落篱已经和我妈妈很熟了。
      “那就复习和预习!”妈妈说,重复着她的道理,“学习怎么会有学完了的时候呢?”
      我们就到落篱爸爸那里去。他一直本分地守着那片小小的少人光顾的安静角落。我很羡慕他的工作,我从小就对书籍有亲近感,一种说不出来的喜爱。我对那些摆在柜台里面架子上的书向往已久,从前孙叔叔在的时候总不让人轻易碰,除非要买他才小心翼翼地拿下来让翻翻。我从来不敢奢望自己能够随便看那些书。
      落叔叔热情又客气地说:小获,篱篱,来看书吧。
      我可以随便看吗?我不敢相信地问。
      当然了,想看哪本都行,只要不弄脏弄坏了。
      于是我们不再到处跑着玩,一写完作业就跑去安安静静地看书。手里翻着书页,身边是同样埋头看书的好朋友落篱,我感觉这样很幸福。就是在落叔叔那里,我看了很多中外名著的简编本。鲁滨逊漂流记,百万英镑,红与黑,丧钟为谁而鸣,骆驼祥子,家,林海雪原……我只要看一遍就能复述整个故事讲的什么,记住作者的名字和国别,我自得于自己小小年龄就看了那么多书,直到西游记,我发现那本小书和我在姥爷家看到的完全不一样,十分地薄,也没有那么多诗,没有生僻的词,简单易读极了。我才明白,原来我读过的,不过是些改编过的白话文,跟原著差得十万八千里。我不干了,回家后就哭闹,爸爸搞了半天才明白我是闹哪般,啼笑皆非。我虽然哭得做作,但脑中的确有这样一个坚定的念头:我想要读真正的书。爸爸感慨于我对书籍的痴迷,带我去他工作的中学办理了一张借书证。中学的图书室只是一间旧房子,常年锁着门,很少有人想到借书读。星期天,我带着新华字典、铅笔和田字格本像模像样地去那里看书。我看过的书一定要留下证据,证据就是摘抄的内容。虽然项老师已经不教我们了,我还是坚持着课下抄写东西。书里的句子长而深奥,我也是一知半解,但仅仅是把它读出来,已经心满意足。这件事妈妈一开始就不支持,她总是不让我看闲书,怕会耽误正常的学习。
      “看那书有什么用,考试又不考那个?把你课本学好就是了。”妈妈说,我才不听她那一套,我就是要读书,广泛地读。我抄满了很多个小本子,记下人物名和开头结尾的段落,以为这样就算读过了。后来我在大学的图书馆里,真正开始阅读那些名字早在记忆中滚瓜烂熟的作品,我沉迷于掀开一本书的封面的感觉,一个世界静静地躺在下面。大学期间我一本一本认真读完了小时候听闻过的那些书,隔着时光笑当年幼稚无知的自己。不过在那时,即使这么肤浅的接触,也足以填充一个孩子的心灵空缺。落篱自然是陪着我的,不过她没我这样热情,更喜欢在书架间走来走去。那时我就开始知道文字家、长篇小说这样的字眼,只是没有想到,将来我会成为一名作家。那个时候,根本都不知道写作为何物。
      关于我的未来,家里早就在打算了。妈妈想让我做教师,因为稳定,比较适合女孩子。爸爸则想让我学医,他说医生这个职业越老越吃香。妈妈说不行不行,万一治死了人怎么办?爸爸冷笑,说教书就可以胡来吗?稀里糊涂,误人子弟!爸爸喜欢读书,对教师颇为尊敬,显然他觉得我胜任不了这一神圣的工作。
      至于我自己,我从来没有对职业的期望,即使大学快毕业的时候,同学们都在为找工作奔波,我依然没有当回事,仿佛那离我很远很远。当然,那时已经是另一种心境了。
      再长大一些我知道了作家。那个时候我心里面已经有了成为一名作家的渴望。第一次随手翻开卢梭的《忏悔录》,就看到这样一段话:
      只有当作家不是一个职业时,作家的地位才会是崇高的和可敬的。当一个人只为稻粮谋时,他的思想就难以高尚。为了能够说出和敢于说出伟大的真理,就必须将能否成功看得淡一些。我相信自己是为了替公众利益说话才把我的那些书奉献给社会的,这里面没有夹杂任何其他的考虑。如果作品被拒绝,那就活该那些不愿意从中受益的人倒霉,而我并不需要靠他们的赞同来生活。
      年幼时的朱小获,叛逆暗藏在骨子里,听不进家长老师的话,却十分容易受书本的影响,在书上看到一个观点,一句话,就认定它是对的。
      我读过很多作家穷困潦倒的经历,可是一点也不觉得他们可怜。文学让生活的所有困境都无足轻重。我无差别地爱着每一个作家,不管他们的名声如何,我觉得只要有作品,不管他经历什么都可以被谅解。贫穷不是羞耻,疾病无关紧要,赌博欠债、家破人亡也没什么可悲,只要他还能够写出作品。我想像这样一个场景,一个穷途末路的作家,在风雪夹击的茅草屋中,叨着烟斗奋笔疾书。无论他堕落到何种地步,写作都能一举将他提起来。
      我渐渐地学会运用从书中所得的信息对抗生活的烦恼。姑姑们再聚在一起评议我的穿着时我默不作声,想着她们一定不知道有个叫巴尔扎克的法国人。妈妈不高兴冲我着急的时候我也不顶嘴,在心里说妈妈你这么精明可你不知道《弃儿汤姆琼斯》写的是什么故事吧。除了我的课本,妈妈就从来没看过书,她倒爱看电视连续剧。还有班里某个对我不友善的女生,嫌我手笨的美术老师,等等。我觉得我心中另有一片私密领域,现实中的这些聒噪其实对我构不成干扰。这个习惯伴随了我的人生,且逐渐成为一种兴趣,我二十多岁的时候,在街上走着还会蓦然冒出这样一个念头,从记忆中搜寻出一个书名想着迎面而来的那个陌生人知不知道世上有这样一本书呢?
      不过我长大一点,就不怎么提文学、写作之类的字眼了,而是刻意隐藏起来,好不教身边的人知道这是我真正的热爱和梦想。我长大后性情变化越大,远亲近邻都说快不认识我了。我自己也感觉到了这一点,从十几岁离开红舟镇到县城念高中到大学毕业这些年,我离开了父母的看视,独自在外,成长为和童年时完全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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