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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真是随笔啊 亲们,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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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从小就爱看小说,心想那天可以动手写一篇小说,而这次终于下定了决心。但我做事总是三分热,这次动笔也不知道可不可以坚持下来。
我文笔不好,写的文章更是没有什么新意,只能坚持练下去,逼自己走下去。如果哪天自己觉得足够了,那时自己的小说应该就能够发表了吧!
其实说这么多也是为自己打气,万一以后坚持不下去,看一看,想一想,说不定就会继续写下去。
要说小说也不是没写过,初中看完网球王子后,心绪不平,就写了一篇同人文。那篇小说可谓是一波三折,女主先是穿越成越前的胞姐,走失后又成为杀手。@ - @|||后来貌似执行任务被杀,额,时间太久忘得差不多了。然后穿成个男的,十分想念越前,然后就去见他去了。而越前因想念胞姐,看到他时,就更依赖他了?额,忘了!(看看,我当时思想多超前,尼玛,连耽美都冒出来了。那会我貌似才初二吧!)后来,这人又死了。汗!!!!!!他有多倒霉!平白无故被我整死两回。最后,她又重生了!然后他俩终于见面了!最后的最后,他俩终于在一团了!撒花!!!!!!!不容易啊!女主重生了三会!四世为人!T_T
那个重生文重生次数比我多!那会我得多伟大啊,才想出这么狗血的文!最重要的是,我当时觉得它居然写得那么好,居然给同学传看!啊!为啥我没找板儿砖拍死我?
往事不堪回首月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