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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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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傻,我以为只要他不说不喜欢,我们就不会分开,因为我坚信我会一直在他身边,他总有一天会喜欢上我。可是,我忘记了,我是个路痴,我会找不到他,迷路的时候,他的喜欢就成了我最大的迷惘,我后悔了,我多希望那时候,他说,他不喜欢我,至少,我会心安理得的找下一个路标,而不是原地等待他随时可能萌芽的喜欢。
结果守株待兔了这么多年,终于逮住了一只,发现原来是当年放走的那一只,只不过是长得更帅了一点而已。
或许世界上真的有那么一个人,让你可以为了他放弃很多,包括你曾经天真地以为会持续一生的信仰与坚持,不顾一切的放弃。
但是坚持下去也都应该有一个前提——他值得。
我是不够聪颖,可我也明白一些简单的道理。比如
如果爱,请深爱;
如果深爱,请别离开;
如果离开,请别忽然回来。
我的确对霍星汉说过,类似于“我会永远爱你,你不爱我没关系”这种话,而且很多。
我以前说
“霍星汉,我其实不算太笨啦……好吧,我承认我不够聪明,可是,我做过最聪明的事情就是爱上你呀,即使你不爱我也没有关系的啦。”
我以前还说
“霍星汉,不要拒绝我哦,我不贪心的,不用是你最爱的人,只要是最后一任,你今生的末代情人就够了,真的……”
我以前经常说
“霍星汉,你不要革命意志太强烈,老是拒绝我……你迟早都是我王妃的裙下之臣……没事儿没事,你现在不喜欢我也没有关系的,你不用老是说,我又不傻,我都知道的……不管你爱不爱我,我都会永远爱你,我保证!”
瞧瞧,我以前多厚脸皮啊。现在真的不敢这么说了,年老色衰的我真的越来越明白色衰而爱弛的道理了,现在我只敢说
霍星汉,我骗你了,我根本不相信永远,因为我根本活不到那个点,可我会一直爱你,一直;我骗你了,我不喜欢兔子,我走过去要你手中的白兔,不过是想引起你穿越人海赏赐的瞩目;我骗你了,我很难过,我很难过不能和你在一起。
霍星汉,我十六岁的时候对你一见钟情,在那个时候爱你,不因为你有车有房,有才有貌,只是那天的温度刚刚好,木棉花落了满地,你穿了我最爱的白衬衫,在花瓣中对我笑的很温暖。
霍星汉,我要的不多,一杯牛奶,一片面包,一句我爱你;如果奢侈一点,我希望:牛奶是你亲手倒的,面包是你亲手切的,我爱你是你亲口对我说的。
霍星汉,爱情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是不同的模样,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的孩子……也许这些都是真的,可是我想,我的爱情是午夜梦回时你均匀的呼吸,是晨光熹微中翻身寻找时,你触手可及的温暖手掌。
霍星汉,我已经一个人一千多个日子了,以前我以为,一个人也同样什么都可以,一个人唱歌,喝咖啡,一个人涂鸦,旅行,逛大街,一个人在雨中漫步,自言自语,一个人发呆,跳舞,看电视,一个人画画,哭泣,翻杂志……可是,有一天,我发现了一件事,我无法一个人完成,没有你,我的爱情没有寄存处。
霍星汉,我不是碰不到更好的,而是因为已经有了你,我不想再碰到更好的;我不是不会对别人动心,而是因为已经有了你,我就觉得没必要再对其他人动心 ;我不是不会爱上别的人,而是我更加懂得珍惜你,能在一起不容易,已经选定的人就不要随便放手;我不是已经没有爱,我依然爱你,可没有能和你继续在一起,我始终意难平……世界上的好人数不清,但遇到你就已经足够,我要的真的不多。
霍星汉,我们的爱情总是来得很慢很慢,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很快,可是,你真的很好很好,好的让我舍不得放手。无论是不是一厢情愿,自欺欺人,我都愿意相信你是因为爱我才回来找我的。我从来没有见过爱情,我也不相信爱情,我愿意相信白头偕老,相信挚爱今生,都只是因为,那是你。
我相信的只有你,情有独钟是不是这样解释的?
那么霍星汉,这次你是不是真的做好了不离不弃的准备才回来的?即使未来有一天,大雨把整个城市湮没,你依然会是水流中牵着我的那只手?
…………
“妃妃,妃妃……”
恍恍惚惚听到赵婷婷叫我,我才意识到已经到学校了,下车,一路直奔宿管科,那架势和鬼子进村没两样,路上赵婷婷还在喋喋不休地问我准备怎么办。
能怎么办?凉拌!
“你知道为什么人们都喜欢那些身上充满着正能量的人吗?因为他们会让你觉得这个世界依然有美好,有些人,永远遇挫不折,遇悲不伤,而且倒下去便一定能爬的起来,在哪里倒下便一定能在哪里站起来,这样的人,甚至蹲着的时候也比有些站着的人高大。”
“……”
直到我们一同睡下,赵婷婷都聪明地保持沉默,她太了解我的癖好,一旦我开始和她说不找边际的话,就说明我不想继续前面的话题了。
第二天日上三竿的时候,我才悠悠转醒,赵婷婷早就和袁理汇合去了,我扫了一眼桌子上够我三天口粮的贮备物资,心里暗叹,要是有中国好闺蜜的竞赛,赵婷婷稳稳第一名。
理所当然的,接下来的三天我都在宿舍里过着吃了睡,睡了吃的清净日子,再也没有人打电话来问我工作的问题,也没有人打电话来催我去相亲。
哦,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周一,我风风火火跑到公司报道的时候,才后知后觉的想起,充电器落在我家,这三天,我那没电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难怪这日子过的如此自由自在。
“你是王妃?”
一个尖利却嘶哑的声音,我蓦地顿住用手机敲打桌面的手,仔细打量着她。
柳叶眉,桃花眼,鹰钩鼻子,棱角嘴,公鸭嗓。啧啧,这组合,让我感慨基因重组的伟大力量。
“是,我是王妃。”
翻了翻桃花眼,撇了撇棱角嘴,她扭身往前走去,只甩给了我一句话
“你去总裁办一趟,霍总要见你。”
我忍住砸手机的冲动,跟着她一起扭进了总裁办。盛世是一家在G市家喻户晓的企业,新城区规划,一炮打响,从此成为控制着整个城市经济命脉和社会形象的巨头,当时来面试,我就是抱着好玩的心态,想来看看这个外面看起来闪闪发光的写字楼里面太阳照不到的阴暗面,没想到,又一次走了狗屎运,成为整个B大艺术学院唯一被录取的本科生。
这是赤裸裸的荣耀啊!由此可知,这家公司的老总估计老糊涂了。
“知道我为什么找你来吗?”
我盯着坐在我面前,年轻的和我小学弟一样的霍总裁,汗流浃背。
要不要这么年轻啊?要不要和霍星汉长得那么像啊,这让我一个觊觎霍星汉多年的学姐情何以堪?
“不知道。”
他二话不说,递给了我一份劳动合同,我粗略扫了一眼,不解的开口
“这就是我当初签的工作协议啊,有什么问题吗?”
“没问题,给你看的原因是,我打算把你从设计部调到人事部,并且实习期间担任我的私人特助,你觉得如何?”
不如何,简直糟糕透了。
在大学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一般人都能深刻的明白一个道理——有些事情无须争辩,表面温顺服从,背地偷偷反抗。
“好。”
我眼睛都没眨一下,干净利落的点头。君要臣死,臣焉敢不从?
他讶异地看了我一眼,随后点了点头,示意我可以出去了,我把劳动合同放到桌子上,一步三回头地往外走,走到门口的时候,我不死心地扭头问了一句
“您和霍星汉是什么关系?”
他的目光从桌上的文件移到我脸上,不以为意的反问我,语气颇为冰凉
“你觉得呢?”
于是我顺利的开始了我未来长达三个月当牛做马的漫漫人生路。霍星夜话很少,可他每次开口都让我有种拿开水烫死他的欲望。
“王妃,帮我泡杯咖啡,三分之一糖,密度适中,水温在四十五度左右。”
试问,哪个特助冲完咖啡计算过它的密度?
“王妃,把这份资料重新排版一下,要手写。要求我写在上面了。”
我拿过来一看,扉页赫然写着一行大字——将文件中的“地”全部改为“的”。
“……”现在社会给人穿小鞋的花招是越来越千变万化了。
“王妃……”
我现在一听见霍星夜叫我的名字,就浑身发痒。
我想要烫死他的欲望越来越浓烈了。
但是欲望也只能是欲望,要想生活过的美好,唯一的办法就是让自己的欲望适可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