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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第 55 章 ...

  •   (十四)

      有點後悔休店。其實今天是星期三,平日,但昨天開始傳知書便被一陣倦意侵襲,整個人懶洋洋的,連指頭也不想動一分。就跟死小孩說了要休店,他睜大一雙褐色的水眸,無言詢問。傳知書想了一下,隨手拿來一張灰色的廢紙,用黑色marker在上頭寫了兩行大字 : 東主倦了,休息一天。

      「哪有你這樣做生意的!怎能說休息就休息的!」

      傳知書一手插著褲袋,一手揪著那張所謂的休店通告,去找透明膠紙,畢竟那時再過十五分鐘就關門了,等拉了鐵閘再貼在閘門外。他走兩步,死小孩也抱著白貓,亦步亦趨的跟在他後頭,傳知書刻意在狹小的店面轉來轉去,直把死小孩轉得一頭煙。末了,死小孩捧著阿才,一人一貓,同時兩雙褐眸眨巴巴的對著傳知書,硬要喚起他一絲同情。

      「我是老闆,這事我說了算,你明天別過來了,去跟小女友吃飯。」傳知書決定是日提早十分鐘關門,讓死小孩把阿才跟牠老婆小寶帶回家照顧。由於趙阡陌對貓毛敏感,傳知書怕帶阿才回去,會弄得他皮膚出紅疹,好歹趙阡陌算是靠臉吃飯的,不能不寶貝好他的資本、他的身體。

      「我沒有女朋友。我已經幾年沒有女人了。」

      死小孩委屈到不得了,昨天才「進貢」外國訂回來的兩盒高價煙絲給傳知書 : 一盒是雲呢拿的、另一盒是冧酒味的。一來傳知書愛抽紙捲煙,二來這種煙絲的焦油含量很低,能過過煙癮又不太損害健康。拜趙阡陌所賜,傳知書的煙抽得愈來愈兇,由以前的一天一兩支飯後煙,演變成現在至少抽五六支煙,有次還抽掉半包。

      死小孩的想法是,這個人已經比他大上十四年了,要不好好監管他的健康,怎能陪他過下去呢。傳知書的好處是沒有嫉妒、沒有佔有慾,對很多人都那麼平淡而帶點溫柔,偏偏壞處也是在這裡。死小孩始終感覺不了自己在這個男人心裡,是特別的。唯有放下尊嚴,販賣天真,至少讓這個男人往他身上投下寵溺的、無可奈何的眼神。

      不知不覺中,死小孩就心甘情願成了傳知書的貓。

      一隻有時也以為自己真是那麼天真的,出身高貴而又缺乏憐愛的貓。

      明明那天的下午,傳知書還帶著淡笑接了兩盒煙絲,他從來不說謝謝的,覺得矯情。然後拿出淡褐色的薄煙紙捲了少量煙絲,點燃,空氣中彌漫一股稱得上夢幻的甜香,又不是酒味的煙絲,卻令死小孩不禁帶了一分醉意。傳知書自己沒有抽,卻朝死小孩招手,他走到傳知書跟前,但傳知書還是坐在木桌後,示意他再靠過來,近得,男人深黝的皮膚跟兩列鎖骨就在跟前,迷迷糊糊的仍想貼近,嘴邊卻被塞進一根煙,聽得男人朗笑說 :「你不先抽一口,我怎知道你有沒有往裡面下毒。」

      過分極了。

      死小孩氣呼呼地捏著那條幼長的紙捲煙,抽了兩三口,傳知書忽地伸手搶了過去,毫不拘泥地吸了一口,朝天花板呼出一口白煙,嘆息 :「真不賴,挺醇的。」

      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不是第一次分享同一根香煙。而傳知書這個男人仍堅持說,他們兩個都是直男,卻總是理所當然地營造曖昧,享受死小孩的羞赧與慌亂,過後再說,無事發生。

      愈是認識傳知書,就愈看得出這個男人的壞處。就像一根薄荷煙。清新的氣味沒有攻擊性,在你開始抽薄荷煙的時候,根本想不到自己有一天會上癮。不夠濃。抽完一包還是不夠喉。但抽慣了,再去抽萬寶路就覺得又俗又臭。口味不知何時改變,最後發覺,癮起時,非得要抽薄荷煙,是求之不得。

      但那又只是一種心癮。道友發作時,身體抽搐、失禁、流鼻水流口水,近於牲畜,與其說是人不如說是動物。然而死小孩對於薄荷煙的心癮,跟白粉癮不一樣。沒能抽到薄荷煙,不至於會死,就是煩躁,在窗台前徘徊,很想吃東西但想不到要吃什麼,很想抽煙但抽不下萬寶路甚至是雪茄,想喝酒又索然無味。

      就像貓爪子搔著心頭肉,癢中帶痛。

      他雙眼無法從傳知書雙唇間、那根他們兩個人同時含過的紙捲煙移開。而傳知書斂著雙眼,低頭翻看文學雜誌,一個下午沒有多看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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