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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你可能无法想象,我和盛这样毫无血缘关系的两个人,竟然被命运一绑就是四年。这四年中,我从一个青苹果长成一颗红艳艳嫩的流水的熟苹果。而盛依旧如我初见他那般,那样高大耀眼。盛虽然几乎每天都会陪伴我,但这丝毫减少不了他的女人缘,他的女朋友依然是定期更换,还被我撞见过无数次。在咖啡厅,市政花园,商场,河边。每次见到我,他都会大方地走过来拉起我的手告诉她们我是他的妹妹,然后把她们打发掉带我回家。我也曾问过她们的名字,他说不重要的事儿干嘛要告诉你。我索性不再问,毕竟,我再也没有在哈佛广场撞见过他的约会。
盛比我大整整十岁,也就是说我们认识的那一年他已经二十了。说起来也很可笑,原来盛并不是什么穷学生,也不知我当时究竟是如何把他当做是跟May一样的人的。那天他开了辆特别漂亮的车来接我,我记下了车的名字叫做LAND ROVER,回家后谷歌才知道这车可真贵。后来有一次我喝多问他,当初装穷学生接近我是不是有目的的,他说,你只问我是不是留学生又没问我是不是穷学生。我哑口不言,这个咬文嚼字的讨厌鬼,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盛并不是绘画专业,他在哈佛念商科,再细致的分类我便不清楚了。盛之所以画了一手好画,是因为他的母亲是个画家,不过已经离世。盛告诉我的时候语气平淡,丝毫看不出他的情绪波动,可是我懂。
他还有一套大房子,面积居然比我家还要大,而我居然有幸地成为唯一一个在那里过夜的异性。那天我晚上做噩梦,起床后把家里所有灯打开依然害怕,那时我12岁,认识盛已经两年了。可是出于礼貌,我还是先给凯瑟琳打了电话,希望她能过来陪我,可是凯瑟琳和所有的美国人一样,把工作的时间和休息的时间分的清清楚楚,电话里传出来的女音告诉我她关机了,正在美梦中。我无奈只得打给盛,电话响了很长时间才被接通,盛一听是我语气瞬间变得清醒,可是他告诉我他喝了酒,车还在酒吧停着,他是被朋友抬回去的,现在没车无法过来。我一听失望极了,刚要挂电话,他便说让朋友过来接我去他那儿。
强尼来的很快,我刚换好衣服他就到了,他说他住的地方离我家很近。我认识强尼,他是盛为数不多的美国朋友,盛带我见过很多他的朋友,不过他们大多与他一样是留学生,有钱的留学生。我们家和盛家在不一样的区,不过因为是半夜,路上空旷强尼开车基本上是要飞起来的节奏,我们只用了十分钟就到了。盛已经坐在客厅等着我到来,车刚停稳就见他开门迎出来。我还没见过这样打扮的他,头发像是鸡窝一样乱糟糟地顶在头上,身上的白衬衫已经皱地不像样子,领口的扣子敞着,衣袖撸到了大臂。下身的运动裤一定是刚换的,看起来极其不搭,人字拖松垮地在地上敲打,声音越来越近,不知怎么的,我的脸又要烧着了。
强尼并没有进屋去,两人说了几句话他便离开。盛拉着我的手接过我的书包挎在手臂上进了家门。那是我第一次了解到,盛不仅不是个穷学生,或许还是个超级有钱的富学生。我还没来得及打量,盛便递给我一杯热牛奶,然后拉着我去他的房间。没错,是他的房间,我走进去闻到扑鼻而来的酒味还混杂着一丝酸味,难闻到极点。我皱着眉头站在门口,不想进去。“旁边还有一个房间,楼上还有两个,你想住哪个?”他倚在门框上,闭着眼揉着那头鸟窝轻轻地说到。我从小就会察言观色,我虽然不在意我的父母,但是我还是希望他们可以喜欢我,我虽然看不惯凯瑟琳的两个儿子,可我依然希望他们喜欢我。所以,我知道,我巴巴得打电话给他还跑来他家打扰他,是因为我不敢自己睡。现在他愿意陪我,我却嫌臭,我一定惹他讨厌了。
“我就睡这间吧。”我没看他,直直走进门,去厕所换上睡衣睡裤,乖乖地躺在床上,不管气味多么难闻,总算有个人在我害怕的时候肯陪我,总算我没有那么孤单。我那时可真是个小孩,一沾枕头就能睡着,更何况身边还有个如此信任的人。
后来我问他,你的房间这么臭,你的女朋友真的没有嫌弃过你么?他瞥我一眼,说,第一那天是我喝多了吐的很厉害所以很臭,并不是每天都那么臭。第二没有女人来过我家,你是第一个,小丫头。我表面上装作无所谓的点点头,心里却乐开了花,臭吧臭吧,只要我是唯一,多臭我都愿意来。
礼尚往来,怎么可能只有我去过他家,他也来过我家过夜。还是12岁那年,我经历了初潮。我居然比别的女生都要早,难道心理年龄的成熟也会影响到生理上么?我见到血并没有害怕,毕竟凯瑟琳早就跟我讲过这些事情,但是疼痛难忍是肯定的,那时候我已经习惯有事情不再给凯瑟琳打电话,所以盛当晚便迅速地赶了过来,同时带来了我人生第一包卫生巾。盛给我那袋东西的时候显得很不自然,我知道他是害羞了,只是他有过那么多女朋友,肯定不是第一次买这个了,干嘛装出一副纯洁的样子。后来,我疼得直流眼泪在床上打滚,盛钻进我的被窝,将手轻轻盖在我的小腹上,他的手那么大那么温暖,暖流顺着小腹划过肌肤混着血液流向心房。伴随着小声的啜泣,我又睡着了。
此后,我每次痛经,他都会这样陪着我,我根本离不开他。13岁生日那年,他同我的父母一起陪着我过了我这辈子最开心的一次生日。我犹记得父母见到盛的时候眼睛里透出来的疑惑,我和母亲准备晚餐时,父亲和盛在客厅聊天,之后父母对盛便极为客气,我想他们大概是很感谢他对我的照顾吧。那天盛答应我,每年都陪我过生日,因为这是我唯一的一个生日愿望。然而,如果早知道他会送我这样一份大礼,我宁愿当时他没有答应我。
14岁生日这天,父母已经在波士顿陪了我一个礼拜了,他们说在中国的古代,14岁是女孩子的成人礼,代表可以结婚了,是个很重要的日子。所以他们来得比以往每一年都早,而我,在这一天特地精心打扮了一番,不是因为日子很重要,而是在这个重要的日子里那个重要的人又要答应我一个小小的愿望。这个愿望我已经想了很久,我觉得他一定会同意,我希望不只是每个生日,我要每天他都和我一起度过。
我穿了一条艳红色的连衣裙,虽然波士顿的三月还及其冷,但是屋里暖气十足,我实在想穿裙子给他看,他曾说过我穿连衣裙最漂亮。妈妈一如既往地给我定了一个漂亮的双层蛋糕,我看看表,差不多他该到了,便开始一根根地插蜡烛。刚插3根,门铃便响了起来,我甚至来不及把手中的蜡烛搁下便跑去开门。他西装笔挺得站在我面前,夕阳映着微弱的橘色洒在他的头发上,照得我眼睛微花。
“生日快乐!”他双手奉上一个包装漂亮的礼盒,我却没有接。我顺着礼盒将眼神移向他的手臂,那上面挂着另一只手,白嫩修长,指甲上涂抹了鲜艳的红色,像我的连衣裙一般。我盯着那只手,眼神却不知在哪里聚焦,许是妈妈见我没了声响,便迎了出来。
“世雍来了?”
“嗯,我没迟到吧?”
“没有没有,小曦还没插好蜡烛呢,你快进来。这位是?”
“这是我的女朋友,听说今天是甄曦的生日,非要过来。”
他在跟妈妈说话,可我能明显地感觉到他在看我。我偏不理他,也不接那个礼盒,直接转身回到我的蛋糕前。我听着他和妈妈寒暄,向妈妈介绍那个女生,他说她的中文名叫何媛,我再也无法继续呆在这个空间里,我甚至连他的声音都不想听到。我一把扔下手里的蜡烛,蹬蹬蹬跑上楼,现在的我只想赶紧离开这个家,仿佛那个何媛是个猛兽,我该看看她的脸来着,看看究竟哪里吸引了他。我一边穿衣服一边想。我只不过是在连衣裙外面套上了一件风衣而已,我拎起包冲下楼,在众目睽睽之下跑出家门,甚至没有跟爸妈打声招呼。
我使劲的往前跑,奈何脚上穿的还是拖鞋。老天,我居然害怕成这样,怕得连鞋都忘记换就逃了出来。我承认,我不是没想过这样一天,他比我大整整十岁,如今的他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我知道。但是,不是他亲口跟我说的么,不重要的人为什么要告诉我呢?不重要的人为什么要带来参加我的生日聚会?不重要的人为什么要把她的名字告诉给我的父母?这样看来,她是不是已经重要到超过我的位置?我越跑越快越跑急,终于脚下一扭重重地趴在地上。
眼泪顺着眼角涌了出来,也不知是摔疼了还是怎样就是止不住的哭泣,除了来例假时,我还从没有掉过眼泪,因为我从小就清楚,没有人会像凯瑟琳对待史蒂文和布莱克那样搂着我亲吻我说爱我。我恍然大悟,真可笑,盛什么时候说过我重要?从来都只是我要求他陪我,我许愿他陪我,哪一次是他主动的呢?不过是我太贪心,自以为自己多重要罢了。
突然一双有劲的大手把我从地上捞起来,跪在我面前,先是抓着我的手上下翻看,再低下头看看我那血淋淋的膝盖,然后抬起头,目光盯向我,闪着熊熊火焰。如果眼神能杀人,我毫不怀疑自己已经被乱箭射死。
“你发什么疯?”这几个字几乎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
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他,他向来是对我笑的,那么温暖的笑。
“我不要你管。”要死,我明明怕死现在的他,恨不得赶紧求饶,可是一张嘴居然蹦出这么一句。
“甄曦,是你让我陪你过生日的,如果你现在让我走,我以后再也不出现在你面前。”他直起身,低头看着我,语气毫无温度,我能感觉到连膝盖上的伤口都被瞬间冻住。我气急,当然是我让你来过生日的,可是我只让你一个人来,没让别人来,更没让别的女人来。
“不,不要你走,我约了朋友过生日,再见。”
他真是太小看我了,以为威胁我我就会妥协就会害怕么?别忘了,在认识他之前的那十年,我就是这么孤独的走过来的,我没有朋友,我不需要朋友,我也没有感情。他是个意外,是上天赐给我的温暖,但是如果温暖要变身为伤害,我宁愿回到以前那个我,没有感情的我。现在,我倒希望他赶紧远离我的人生了,省的日后更加万劫不复。
这次,我没有跑,而是一瘸一拐的走开,我没有听到身后有任何声响,他没有追来,但是好像也没有离开。我一直往前走,毫无目的地往前走,不回头。
上天的安排就是这么奇妙,几个小时前我还被他通知再也不会出现在我面前,现在我却坐在他家客厅里,看着他蹲在我面前,像呵护心爱的花朵那般处理着我的膝盖。酒精不时的刺痛伤口,我却丝毫感受不到。
“还疼么?”他一边收拾药箱,一边问我。
我摇摇头没有说话,我还不想跟他说话呢。
拖着疲惫的身体忍受着膝盖的痛楚我走到小区的花园,便再也走不动了。是他过来找到我的,一个小时后他才开着车来找我,我想他们应该是在家过了一个快乐的没有寿星的生日吧。
他并没有带我回家,而是带我来到他家,这是我第二次过来。显然我又要在这里过夜了,只是不知道他是如何向我父母交代的。
他起身把药盒搁回去,又去冰箱里拿出来些食材站在厨房开始做饭。摸摸肚子,为了穿上连衣裙更漂亮,中午破天荒地吃的巨少,现在俨然要饿死的节奏。不一会儿他又走了出来,拉起我的手带我去餐厅。不知道是膝盖真的疼还是我太矫情,他第一次并没有拉动我,于是我华丽丽地有了人生中第一次公主抱。如果说之前我还在反省,都怪自己怎么可以喜欢一个把自己当妹妹的大哥哥。那么现在,我恨不得咬死他。哪是怪我自己,明明怪他,是他闯入我的世界,对我那么好那么温柔,把我当个宝贝一样呵护,变成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用心亲近的人。是他让我爱上他的,从没有给我打过商量就把我的心拿走。
他坐在我对面,手里拿着速成三明治,大口大口的吃,却依旧那么优雅。他不是刚吃过晚饭么?我也是饿极了,根本没尝出什么味道,狼吞虎咽下肚。
“如果你不喜欢何媛,你可以告诉我。”
“...”我没想到他会突然蹦出来这么一句,惊诧地抬头看他,他却好整以暇的望着我,双手扶着两颊,像是在跟我打商量一般。
“你还不了解何媛,她...”
“我不想了解。”我打断他的话,可笑,那个什么媛的跟我有半毛钱关系。
“我不是不喜欢她,我是不喜欢你的女朋友,无论是谁。”
我起身上楼,一边走一边想今晚要睡哪间房,结果还是走向他的房间。他说的是真话,今天的房间干净明亮,灯光透着丝丝暖意,空气中弥漫着香味,是刚才的煎蛋味。还好,不是别的女人的味道。别的女人,一想到即将有一个女人会来到这个房间,会躺在那张床上,会跟他耳鬓厮磨,我便气得发抖。
径直走过去,一屁股倒在床上,连衣服都不想换。在床上打了好几个滚,努力留下自己的味道,真逗,就像小狗撒尿占地盘那样。甄曦,你可真够可以的。
听着他在楼下轻声收拾碗碟的声音,我突然产生出一种错觉,我们生活在一起。不管是什么关系,兄妹也好,爱人也好,真想时间停在这一刻。
他上来的时候我还没有睡着,怕他把我撵走去别的房间,在他进门的那一刻闭眼装睡。他走到床前,掀开被子,先是看了看我的膝盖,确认无事之后又将我的风衣轻轻从身上脱下。当他搂着我的脖子抬起我上身帮我脱衣服时,我几乎就要睁开眼睛抱住他,可是我忍住了,我依旧害怕他会撵我走。
他洗漱后带着一股清香的沐浴液味道钻进了被窝,一手跨过来帮我掖掖被角,然后不知想到了什么重重地叹了口气,把灯关了。我装的实在辛苦,不过好在没有功亏一篑,在黑暗中扬扬嘴角,向他的怀里蹭了蹭,没等他推开我,便睡了过去。
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欢,多谢大家的鼓励哦!喜鹊会努力更新的,今天还有一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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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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