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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出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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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终于送走了这尊大佛,我抬头看看了挂钟,很好,肯定是睡不了回笼觉了。这直接导致,清晨接见外国大使和大使夫人时,我一直想要扑街,如果不是怕国王陛下会因此下不了台面,我一定躺在地下做挺尸状了。
接见期间,国王还体贴地问我,是不是昨晚没有休息好。我一边心虚地摇头,一边腹诽:要不是乃昨天又在白雪那少儿不宜了一回,我会被扰了清梦吗!
时间过了正午十二点半,和大使一行人虚与委蛇的午宴宣告结束。至于后面几天的各地巡游、参观学习神马的自然是国王和大臣们的任务。我很开心地离席回去补觉,这一睡直接睡到了第二天下午。据说国王陛下还来看了我一次,奈何我实在睡得雷打不动,国王陛下就善良地没叫醒我,然后回正殿接着处理国事去了。看着女仆们一个个闪着星星眼、冒着粉泡泡、一副“啊,陛下真是体贴的好丈夫、勤勉的好君主,皇后殿下好有福气啊!”的样子,我顿时抚额无力,不得不承认,陛下您表面功夫做得太好了!
之后的日子与往常一样,而白雪经过那晚以后心情平复很多,整个人也明朗起来,很明显他对我更亲密了一些,捡着空了就往我这跑一跑。对此我很是心惊胆战,却不知走了哪门子的狗屎运又或者威廉姆斯三世最近的确是国事缠身,白雪的来去总是畅通无阻绝对安全。他开心了,我却不开心了。因为魔镜那只蠢鸟居然忘了我才是它的主人,拍马屁拍到白雪身上去了。具体事情是这样的,那日,我闲来无事就问魔镜:“魔镜魔镜,这世界上最美丽的人是谁?”魔镜的回答居然变成:“您当然很美丽,不过白雪公主比您更美丽!”我当时听了一口气差点没顺过去,靠之,谁才是你的衣食父母啊,我白养你这么多年了!为此我黯然伤神了一段日子,对白雪也保持爱理不理的样子。而少年则像没有察觉到一般,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就在这样的状态中,我们要的时机终于来了。
威廉姆斯三世受邀去参加安提思王朝大皇子的婚礼,一开始他是打算把白雪公主一起带上的,原因当然不是公主久居深宫,趁此机会可以出去走走看看。我私心以为是旅途时间再加上婚礼时间,这前前后后长达两个星期,让国王陛下不能忍受……或者说:需求……(矮油,伦家是粉纯情的孩纸,不要让伦家讲得那么直白啦,捂脸ING)可素,这不是还有我呢,自然不可能放过——国王不在皇后只手遮天的机会了。于是,在国王出行前,按例来我寝宫就寝OOXX之后,我装作不经意的发问:“陛下过几日可是要去安提思王朝观礼?”
“嗯。”国王倦倦地回答。
“那白雪公主和陛下同去吗?”我又问。
“是的,那孩子久居深宫,也该出门走走,换换心情了。皇后是因为此行不能同去心里有些……”
没等国王发言完毕我飞快地打断他的话,娇嗔一句:“陛下同我结婚这么久了,您看我是和小孩子过不去的人嘛?”我见威廉姆斯三世没什么别的反应,就接着往下说:“公主是应该多去看看外面的世界。陛下这个决定做得对极了,明年公主就要办成人礼了,也到了择取佳婿的年龄。此行啊,我想公主一定能认识不少优秀的王宫贵族,也方便公主自行定定主意。陛下您这么疼爱她,一定希望她将来找一个自己喜欢的、愿意相携一生的伴侣。我呢,斗胆想跟陛下提个人,这次安提思王朝大皇子的婚礼,我的大外甥乔治是一定会去的。他年岁和白雪差不多,相貌随了我表姐,我们婚礼那天陛下是见过的,和白雪相配那肯定是金童玉女。而且那孩子年纪轻轻,才华也是不错的。陛下知道前次亚瑟王朝和食人魔的大战吧,乔治可是立了赫赫军功呢,将来封个地位显赫的亲王是没有问题的。白雪是个好女孩儿,我很喜欢她,我母后虽只见过她一面,但印象也是极好的,她如果嫁过去必定不会受委屈。当然,这些还是要看白雪自己的意思,我只希望陛下能在此行里多给他们创造点机会……不知陛下意下如何?”我一口气说完这一长串子牵桥搭线的话,自己先汗颜了一把,威廉姆斯三世的脸色想必好不到哪去,不过现在黑灯瞎火的,我眼不见心不惊。还有,我这些话可是打了好久腹稿,哪都挑不出错的,我心安理得。
果不其然,国王陛下沉默良久道:“皇后费心了,白雪还小,我想多留她几年,此事以后再议吧。”
顺理成章地,白雪的安提思王朝之行被我搅黄了。国王陛下以公主旧疾复发的缘由,独自上路了。与此同时,本应该抱病在床的公主殿下正活蹦乱跳、神采奕奕地站在我面前。为了方便出逃我给他找来了一身戎装,而令他雌雄不变的那一头妖娆的长发也剪成了利落的短发,眼前的白雪像是完完全全地换了一个人。虽然依旧是比雪花还要洁白的肌肤,比鲜血还要艳丽的红唇,比乌木还要浓黑的秀发,但眉宇之间隐隐多了一股英气替换了之前的柔弱,整个人都明亮起来,这样充满活力与生机的白雪是我不曾见过的。我拍一拍大腿,果然是人靠衣裳马靠鞍啊!
我把早已收拾好的包袱递给他,里面是这一路上换洗的衣物、干粮和金币。
“你一会就拿着通行令牌从最近的西宫门出去,不会有怀疑你,他们只会以为你是个交接工作的卫兵。然后昂特先生就在宫门外接应你,他会一路护送你到瓦尔宁戈山脉的矮人族聚居地。到了那,去找拥有塞顿金矿的七个小矮人,我已经提前和他们定好了契约,他们会把你藏好。然后过个两三天,也就是从今天算起的第十天,你把这颗药服下去。这药会让你在接下来的两周内失去知觉,但这也是我唯一能把你送出国界到达安提思王朝境内的办法。具体的我现在不能细说,以后你自然就明白了。你要信我,15天内,你一定会醒来。醒来以后,你就可以去过你想过的生活了。没有人再能抢走你的自由。但你一定要我们的约定,违反契约咒的后果你是知道,所以千万不要再回来了,就像你自己说的那样,永远的离开这肮脏污秽的地方。”
少年点点头,把我最后递给他的小药品贴身收好。
“桑玛,我走了,你会不会想念我?哪怕是一丁点?”
呃,直白一点乃就是我在德西王朝的噩梦啊,是终于能送走的瘟神啊,我想你做什么?当然本着不能伤害未来的花朵的原则,我选择了默不作声。
“这样的答案吗。”白雪脸上忽然失去了刚才的光彩,眼神里略有嘲讽,“桑玛,你知不知道,有时候你比他还要绝情,因为你的心不对任何人开放。我这几天总想,如果那天我真失手把你掐死了,我现在会不会没有这么难受?”
少年??你的思维跳跃太快了吧……我跟不上啊……还有,乃那次要真把我掐死了,你以为现在会是谁帮你逃走?
“算了。”少年耸了耸肩云淡风轻地笑了。
Share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幼时不知从哪个吟游诗人口中听得的诗句蓦地浮现在我的脑海。
“我反正是要走了,你以后万事小心,照顾好自己。还有,我真正的名字不是白雪而是斯诺,我希望你能记得。再见,桑玛。”
(泪奔~多不容易啊,在此文快要接近尾声的地方,白雪公主真正的名字才登场……众人:还不是你丫安排的!靠之,还有斯诺不就是SNOW的音译吗??和白雪有差吗?)
我还尚在愣神之际,少年忽地上前,在我眉心印下一吻。微凉而柔软,带着夏季山楂花的幽香。
然后少年就走了,望着少年渐行渐远的身影,我长舒一口气,只当刚才那个吻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告别吻。现在这座瘟神总算送走了,接下来就是善后的事了。很简单,一个字“拖”,能拖多久就拖多久,国王越晚知道对白雪公主,啊不,现在要叫斯诺了,对斯诺的出逃越有利。而现下,还有什么能比“皇后殿下忽然病倒,后宫一片慌乱,无人把持大局”更好的理由致使一时不查公主失踪之事?啊,你说国王陛下留下来看管斯诺的人呢,他们是饭桶吗?我只能说他们和我聪明伶俐智勇双全天下无双的桑玛比较,的确是饭桶一群,很轻松的就被我用巫婆那里买来的迷药放到了,不睡个五六天是不会醒的。果然等国王回来以后要重新训练守卫后宫的卫兵啊,这防范意识太差了,不知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