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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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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
开车回来的时候,星海广场上的槐花灯还亮着,一眼望不到尽头,海风从车窗里偷跑到嘴里,咸咸的,象塞进嘴里的一块阿尔卑斯奶糖。
公路上的车辆很少,毕业将车开得飞快,这是他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叫什么来着?故乡,对吧,故乡,多浪漫的一个词啊,还有一点点的伤感。
他这样想着便情不自禁的笑起来。这几天他是怎么了,小资情调起来。是不是拍了一个晚上的夜戏的原故?“能烧的都烧了,只剩下这些石头了”他想起这句蹩脚的台词,那个镜头连续拍了五遍才NG,他也流了五遍眼泪,他早已习惯于流泪,泪水说来就来,多得象自来水,但有多少是真的呢?连他自己也分不清。
就好象他与百合的关系,她比他大三岁,一个过了气的模特。浓装艳抹,在他的印象里好象就没有看过她素面朝天时真实的脸色。他喜不喜欢她?他和她在一起是不是只为了制造绯闻,增强各自的知名度?他同样说不清楚。她总是坐着飞机飞来飞去,行踪不定,说来就来,就走就走,就好象她的性格,飘忽不定,难以捉摸,昨天她从北京飞过来探斑,他心里很是因此暖了一下的,可是一下飞机就扔下他一个人去血拼了。
“是谁说的来着,女人就是一套衣服。”她说她要做常换常新的衣服,不重复是她的人生准则。
九州饭店的718客房里一片狼藉,褶成一团的床单上横七竖八的扑克牌,满地的烟头,床头柜上开着盖的威士忌酒瓶,四下里直呛嗓子的烟雾,这所有的一切都那样熟悉,从他认识她之初,一切都没有丝毫改变,他站在门口,厌倦,怀疑,这就是她来看他的全部内容吗?他是什么?扑克牌?烟头?还是鸡尾酒?
他低头将掉落的被子拣起来的时候,床上横躺的女人翻了个身:“这么早,我才睡。”她的紫色头发纠结着,含混不清的话从未卸妆的嘴唇里吐出来。
“你不爱她!”他对自己大声地说。
“又打滚子了?睡不够要伤皮肤的。”实际上他是这样说的,声音柔和。何必当真的,他只不过是她的“四个月的男朋友”。
她又翻过去了,抱着被子继续睡,姿势象一只甲壳虫。
“象不象一只甲壳虫,软软的肉包在硬硬的壳里,见不得光,永远以黑黑的无表情的后背示人。”她的话让他有一点点沮丧,他这么早来本来是想接她回家去见父母的,这个样子,妈妈会骂死他。
他脱掉衣服开始收拾,可是两只眼皮开始打架。“百合”他抱着她,低唤着她的名字,就这样一直抱着她,一直这样睡下去多好,不再有人头攒动的记者招待会,不再有赶也赶不完的夜戏,不再有她的下一个“四个月的男朋友”。
一只手摸在他的下面。“别闹,百合,我累了。”他歉意的笑着拒绝,她却不依不饶,“给一颗嘛,就一颗,我饿了。”
她开着只有他们才能听懂的玩笑。在北京的时候,他住在她的家里,她厨艺差得很,却吹嘘着说会做日本料理,他不相信的看着她大显身手,她一副煞有介事的样子,围上围裙,然后将酱油拌到米饭里。“什么啊?”他咧着嘴不满的大叫。“酱油拌饭啊。”他为此绝倒:“出去吃吧,我请客,想吃什么?”
“想……”
在吃的问题上,她总是颇费思量:“吃什么?没什么好吃的。”
“总会有一样最随你心的食物吧,只要你想象。帕帕斯必胜客麦当劳肯德基李记川王府还是北大荒,总要有一样吧。”
“那就要一颗药丸吧。富含多种营养素,吃了它就可以不用吃饭了,又可以养颜减肥,而且入口即化,还有啊,不需履行排泄手续的药丸。”
“这有什么好吃的。”
他很是奇怪。
“省事啊。”
“省什么事?”
“活着省事。”
他俯在她的耳边看着她的侧影,情不自禁的开始亲吻她脆薄的耳垂:
“zuoai就是这种药丸,百合,它还有一个你没想到的优点,它不用花钱,自己动手就能丰衣足食的那种。”
她痒痒的笑,笑得前仰后合,笑到意兴阑珊。
现在的她,清晨里最新鲜的她,还是一副意兴阑珊的样子:“不给算了,那左一个电话右一个电话催着让我来干嘛?”
他安慰的搂过她的肩膀:“这几天我有点忙。”
“有工作的人真是幸福的要死啊!”她又在暗示他,要他介绍导演给她。他本来一直酝酿着的情绪一下子全没了。坐起来抽烟,不再说话。
她起身打开笔记本,上网,自得其乐,瞬间就把身边的他忘记了。没有工作的时候,他不理她的时候,她就玩电脑,俨然是个网虫了。
他在旁边偷看她都在干什么。最先打开的是收件箱,里面有一封信:
“亲爱的百合:
喜欢大连吗?喜欢渤海吗?无论怎样,你要喜欢毕业啊。知道吗?傻瓜!”
每天她都给这个人写信,那个人也每天给她回信,比如:
“亲爱的百合:
今天心情好吗?我爱你,知道吗?要振作啊!”
亲爱的?那个回信的人是谁呢?他或她又怎么会认识他?
她身上有许多神秘的地方,比如局成紫色的长发,肉色网状的丝袜,花样多端的床上功夫,只看时尚和花花公子杂志,却取了个艺名叫“百合”,第一次在PUB里遇到她,他就与她开玩笑:“百合?我看你倒象一朵盛开的郁金香。”
他从冰箱里拿伊利酸奶,递给她。她曾说过讨厌加热后的早餐:“他们会把清晨整个的破坏掉,多好的清晨啊。”
她不怀好意的笑着,象个银妇:“啊,真滑啊,这种感觉海明威会怎样形容呢?不会想到女人饱满的如头吧,哈哈!”
她又把那张照片打开了,那是她在北京时他发她的,哥哥的照片。
“知道吗,我对男人有天生的鉴赏力。”
她曾说过爱情就象冰箱里的食物,最多只有四个月的保鲜期。
“知道你见多识广。”他开着她的玩笑,却一点也笑不出来。
他穿白色休闲服,鸭舌帽,留着一缆小胡子,戴着一副墨绿色的太阳镜。
“你哥的胡子好兴感。”
她总是这样形容男人,不是他的内涵,不是他的品味,也不是他的地位和财产,而是兴感。
“不留胡子更英俊,高中的时候就是个万人迷。”
“比你还漂亮吗?”她讨好的回头看他。
“不一样,我们不一样,什么都不一样,我是南方人的长相,象妈妈;哥哥是北方人的高个子,象爸爸;我喜欢拍戏,他喜欢拍照片。”
“你很爱他的样子。”她也很爱她的哥哥,她知道那种数十年相濡以沫的感情,血浓于水,深入骨髓,再也化不开了的。
“是啊,八九岁的时候我就随妈妈去北京了,爸妈和好之后才见到哥哥,那时他留着大胡子,特苍桑的样子,可你知道吗,那时他才满二十岁。”
“有意思的人。”她喜欢用有意思来形容事物。
“可看不到他的眼睛,眼睛多关键啊。”
他知道她又要说:“眼睛是人的又一个□□官,唯一的可以合法又合理的赤裸裸的露在外面的兴器官。”——她的鸿论,惊世骇俗的鸿论。
幸好她咽回去了。
“他是摄影师,常年在强光下,习惯了戴墨镜。”
他们戴着墨镜走在老街上。但走出不久,毕业还是被一大堆影迷认出来了,他们把他围在中间讨签名,百合远远的向他招手:“幸福啊!”他无可奈何的笑着:“在斯大林像那儿等我,我一会儿就来。”
百合拿下墨镜握在手里,她并不需要它,现在没人认识她了。即便有印象,也记不起她的名字。她是个过了气的明星。二十八岁的模特,不用别人说,她自己都觉得象一张泛了黄的旧照片,谁还会愿意看。所以她必须转型,可她能干什么呢?闪光灯下面呆久了,习惯了被人包围,一下子闲下来,暗下来,就象丢失了身体里的一个器官样的不踏实,不舒服。她不能做黯淡无光的小人物,她要做毕业那样耀眼的明星,要做这个世界里的主角。但现在流行日韩剧,流行清纯多情型的长相,她?导演们怎么会挑上她这么个郁金香呢?百合站在斯大林像前,苦恼的自嘲样的笑笑。
一台福康相机正对着她,闪光灯按下的时候她才意识到。
“啊,对不起,我挡了您的镜头了。”她不好意思的冲着那人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