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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始(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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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耀慕那句话除了带给我震惊以外还有些许不可名状的的感觉,后来和某人聊天时他不满地说:“这种感觉以后只能对我有!”或许从那一刻开始我才意识到我对黄耀慕不只是同学、搭档的情谊,我对他的依赖比我想象的要严重的多。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愣,脑海中放映着刚才的种种。
“我喜欢男人。”
“我早就知道了,我看到过你拒绝那些女生。刚开始以为你不太感兴趣,后来才发现你根本就不喜欢女生。”胖子一脸平静地说。
黄耀慕轻笑着摇摇头,喝了一大口酒,“知道吗?我刚来的那天,我男朋友和我说分手。和室友打架也是因为他,可最后我还是失去了。”
“能留下的才珍贵。”我当时的这句话在多年后应验了。
我抱着电脑发呆时,某人靠了过来看到这句话时问我,“我留下来了,对你来讲是不是很珍贵?”我笑着推开他跟他说留下的都是要处理的。他倒也不恼轻吻了我一下,笑着说:“你对我很重要。”的确我们对彼此都很重要。不过这是十年后。
第二天我们都极有默契的选择了遗忘,昨晚的一切就像是梦,我们很久都没提起过。我和黄耀慕去公司面试时,他也没有任何不同的反应还是和往常一样,一样的淡定,认真,脸上有着淡淡的笑容。
第二天一早我就去了公司,在公司我也结识了在这个纷扰复杂的圈子中难得的朋友—安杰斯。他是混血儿,个性里有种说不出的贵族感,举手投足间都可以看出他的完美主义。他一直都说是工作原因,工作让他必须完美。作为艺人造型总监,他总能准确地判断出每个人内在的气质从而为他设计属于自己的造型。第一次见面一身AMURS,脸上扬着标准的职场试笑容只不过多了一丝魅惑。他打量了我和黄耀慕一会儿,缓缓开口:“黄耀慕可能更适合PAULSHARK或是MARCCAI,至于林夕晨我还要再看看。”当时觉得安杰斯还挺严谨后来他跟我他当时实在不知道我更适合什么,觉得我是他没见过的类型。不知为什么我觉得我和安杰斯很像,尤其是在他喝醉的那天晚上,目光的不安,自卑,甚至是对这个世界的厌恶都与我那么像。
忙碌的工作就此开始,从家到学校,从学校到社会,我和黄耀慕相识两年了。公司说要把我们之前的歌重新包装,先发单曲看看反响,有一定基础后尝试发专辑。我忙了几个晚上改歌词,陪他选歌,录歌。“还不够完美。”是他的口头禅,他的精益求精给我添了不少麻烦,害得我半夜回不了家。他也总是用请我吃宵夜来补偿我。又一次我说我再吃下去就胖的没人要了,他憨憨的一笑说:“把你喂胖了,你就走不了了,一直在我身边。”我愣住了,问他:“一直是多久?”他不假思索地回答:“一辈子。”一辈子,多么漫长的誓言,但你的人生我愿意陪你去疯。
歌曲做后期时我得空回了一次上海。上海,我的家乡,我一直认为它是个矛盾的地方,白天的商业繁华,晚上的纸醉金迷,摩天大厦霓虹灯,透明的玻璃从未映照过谁的内心。一切的一切,在上海这座城市都显得空洞,无力。上海的矛盾也造就了矛盾的我,我一直纠结不安着,这种感觉渗透到我的歌词中。所以后来某人说,我的伤痕成就了我也毁灭着我。伤口终究会愈合,只是时间问题。
家里只有我和我妈的照片,甚至连我爸的遗像都没有,有些事不是忘了而是忘不掉。我妈是北方人,或许北方女人身上都有一股闯劲,她从不服输,也从不怯懦。我没有完全继承,如果我也有着一样的闯进事情应该不是这样发展,但我也庆幸事情没那样发展。昏暗的灯光,一杯水,我常在这样的环境下思考,那一瞬间我会想明白很多。也就是在那时我才突然发觉,我要面对的很多,包括黄耀慕。
“能回北京吗?”电话那头黄耀慕有些急促。我心里不免有些慌张,发生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