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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趁年轻就去做自己喜欢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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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正式的发表文章,不到知道这算不算是处女作。还是一篇很渣的文章,没有任何的剧情,只是想写就写,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算不算凑字数啊!哈哈
切入正题,我是来推销郑良宵文章的,虽然我不认识她,她也不认识我。但是茫茫书海中能明确这是我喜欢的文章,没有女主的金手指女主一样很坚强。喜欢她笔下的人物,有血有肉,像是个实实在在的人,而不是什么小说中完美的不符合实际的文章。
第一次写作,终于明白作家的坚强,原来不是那么简单,不是你想到了就可以写出来的,也是你想不到什么更加写不出来什么的便秘感。暂且写到这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