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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父母终于离婚了 ...

  •   在我十岁时,父母离婚了,我跟母亲一起住。虽然这是意料中的事,虽然总是不在家的父亲离开了我们我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同,但是……大人们的事我真是不明白,既然父亲和母亲并不相爱,当初为什么要结婚,为什么还会有我?我并不害怕去想象当初母亲若是跟另一个和她相爱的男人在一起会是什么样子,即便不会有我这个“让人后悔”的存在也没关系,特别是见到母亲那美丽的容貌日渐憔悴,整天喝酒泄气的时候。
      父亲的事我知道的很少,但在我的印象里,父亲并不是个好丈夫,他每天在外工作,经常出差,但并不见得每月寄来很多钱。这样拼命工作却……他那份工作薪水也不低(与母亲那些手工工钱比起来),他也不像是那么吝啬的人(听外婆说这房子是他全额付款并且房主名是母亲的名字,会不会是他追母亲的手段之一呢?),就是总是以工作为借口不回家,每次回家还总是带着那个讨厌的大叔——他的上司。他明知道母亲很讨厌那个人,竟然总是为了讨好他而让母亲不得不摆好宴席笑着招待那个对她心怀不轨的男人,真差劲!
      离婚前一天晚上,我害怕地躲在房间里,外面的吵声很大很大,我蒙着被子都还听得见。母亲因父亲那句漫不经心脱口而出的“况且卡罗琳是不是我女儿还不知道呢!”而大动肝火,积压在心里十多年的怒火一爆而发,终于向父亲提出了离婚的要求。父亲也很平静的样子,没有挽回的意思,只是说:“你终于说出这句话了,我一直在等你这句话……”听他的声音,他那时应该是在冷笑吧?
      离婚第二天,那个令人讨厌的大叔不知怎么地买了一束鲜花来访。母亲当时心情很糟糕,操起扫把把他赶走了。我好奇地倚在窗边望着他那狼狈的样子。他嘀咕着:“究竟怎么回事,霍华德辞职不是为了这个么?”
      离婚后,经济来源只剩下母亲那些在家里做的中国刺绣啊手工毛织的工钱,再加上母亲眼睛已大不如前了,她不得不出去找工作,每天早出晚归的。为了照顾艾伯特,我仍坚持中午回家吃饭。我的零用钱越来越少,快不够买泡面和猫粮了。不久前搬到这里住的邻居法斯特夫妇见我中午总是一个人在家,于是就提出一个主意,让我帮他们做家务换取零用钱,午饭还免费呢。我很快答应了。
      法斯特夫人有着一头亮丽的红卷发和两只明亮的碧色眼睛,是个典型的浪漫的法国人。法斯特先生是加拿大人,他很幽默,大概三十五岁左右。不过他们不像我见过的那些大人,他们待我就像朋友一样。他们也挺懒散的,家务都要一个小孩子帮忙。他们家没有孩子,不过也好,不然我可能就要充当保姆了。
      母亲每天晚上回家总是一脸的疲惫,心情很糟糕,草草做完晚饭,常常还没洗碗就睡了。有时晚饭还没做,就迷迷糊糊洗浴睡觉。我也因为这个学了做饭洗衣,在法斯特家能做的家务多了,工资也自然高了。
      那天晚上八点半,我做完家务回房间,正跟艾伯特讲述学校的事,母亲突然打开了门,松乱的的头发披在双肩,无神的眼睛盯着我,我吓了一跳。我以为她睡了。
      她很不耐烦地说:“该睡了,猫是听不懂你的话的,蠢家伙!”她关了灯,“给我省点电费行么?”“砰——”一声,门关上了。
      大概是,我吵醒了她了吧……
      黑暗笼罩着我,四周黑漆漆的——但我并不是一个人,我有艾伯特陪着我……
      每天放学,在那阴森恐怖的家里,艾伯特在等着我。一个人在光下孤单地走,不如两个人一起在黑暗中摸寻,我常这样安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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