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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千杯倒·欠钱别跑】 ...


  •   《八荒列传》开篇即云,“八荒之内,物产富饶,众国割据,其风土人情各异。北有北拔,豪气冲天,嗜血好战;南有南瑶,僧侣巧匠,别具风韵;西有西竺,侠士刀客,醉情江湖;东有东茗;文人墨客,曲水流觞;中有中州,商贸之都,繁荣昌盛。五国交错,相辅相成。虽有传说中三荒,但记载已佚,不可知之也。虽莫能知,然八荒之名,已是定矣。”

      这样的局面已有几十余年,八荒百姓早已习惯了天平盛世的局面。

      【西竺·中州坊】

      中州位居八荒中央,面积广袤,地势平坦。东南西北都有邻国,算是占尽了交通出行之利。
      中州的贫瘠土壤孕育不出瓜果蔬菜,却孕育出了精明老练的子孙后代,原先的中州人挣扎在生存线上,代代相传的只有贫穷。而后来,他们尝试走出一望无际的原野,用晦涩的声线以物换物,交换出自己所需品。
      这样的生存方式经过千百年,已扎根在了每个中州人的心中。
      千百年来中州的百姓们在这样的磨砺中,早已练就了如鹰隼一般锐利的眼光,和狼一样的贪婪。游走商人们如同候鸟,穿梭于八荒大陆的每一个角落,用钱币换取物资,再将物资换回更多的钱币和黄金白银。
      正如一位东茗学士所言,中州的百姓,没有一个不是商人。

      中州商人毕竟也不是铁人,奔波于商路上,总有疲倦的那天。
      寒冬炎夏的闲暇时光,他们在安定下来,在所到之处安家落户。中州商人们聚在一起,久而久之,八荒就遍布这样独具特色的“中州坊”。
      虽说这是中州人的聚居处,可中州的商人们,不会放过任何一丝赚取钱财的机会,商与居兼顾,铺子与楼房相隔,“中州坊”俨然成了“城中集市”,丝绸瓷器、菜蔬口粮、画卷书籍……各种奇珍异宝被大大方方摆在中州坊的街边,等待着识货的主人,他们身后的青楼赌坊、茶馆客栈,也人来人往,集市般热闹,越发繁盛起来。

      这一日,中州坊依旧人声鼎沸、车水马龙。
      “四方酒楼”的庄家吴老板刚送走一批闹事的客人,额头上沁出了一层细汗,吴老板拽了个手巾刚想抹汗,眼就瞅见侧门就又闪进一个人影。
      吴老板眯眼一瞧,只见一个瘦瘦小小的少年正笑吟吟地抱着个葫芦走进来,衣衫褴褛,头发乱蓬蓬的,落了一层灰尘,邋遢得像是在逃难。
      “掌柜的,给我来盆小鸡炖蘑菇,一碗紫菜蛋花汤,一碗阳春面。哦,记得再来壶酒,记得温一温,再来碟花生米下酒。”那少年倚着柜台说。
      吴老板一怔,要壶酒?这孩子才多大?一个人出来把自己弄成这副模样不说,还敢独身一人在这种鱼龙混杂之地喝酒。他不禁再次打量这少年。
      仔细一瞧,这少年倒长得颇为清秀,皓齿明眸,赏心悦目,双颊上还有两个浅浅的酒窝,教人看着欢喜。可惜浑身脏兮兮的,就像在雪地中的一串泥印,这番对比,更显突兀。
      吴老板心下怜惜,本想劝一声,想了想却还是没开口,转身从柜台里抱出一壶酒。

      那少年踮起脚尖把那壶酒搂在怀里,兴高采烈地找了张桌子坐下。
      只见那少年一杯又一杯地饮着,一边喝一边用筷子将花生米扫进嘴里,这狼吞虎咽的劲头,看上去饿得不轻。吴老板看得发愣,怎的这少年喝酒就如同喝茶一般,喝完之后还神态自若,仿佛什么事情都发生过?
      少年那一壶饮尽,又叫小二为她续上……转眼间,两壶饮罢,碗盘全空,那少年才拍拍肚子起身。
      那少年优雅地打了个嗝,笑嘻嘻地拍了拍自己滚圆的肚子,又啪啪地拍着桌子,扯着嗓子喊:“掌柜的,结账!”。
      吴老板一愣,才慌忙说道:“客官,这顿五十文。”
      “啊?”少年似乎怔住了,表情有点僵硬。似乎他刚反应过来,吃饭是要钱的。
      只见那少年从自己破破烂烂袖子里掏啊掏,好久才抖落出几枚铜钱。那少年挠了挠头,颇有些难为情地递过来:“掌柜的,你看这够么?”
      吴老板接过钱算了算,“小子,这才十文钱啊。”

      只见少年面露愁色,忽而眼睛一转,问道:“掌柜的,你知道怎么来钱最快吗?”
      “呃?”老吴又是一怔,这人怎的如此奇怪,“大概,旁边的五金赌坊吧……反正赌博也就是看运气喽……,等等,你往哪里跑?”
      “掌柜的,我马上就回来!我一定会还钱的!”
      那瘦小的身影飞窜出去,转眼便消失在门外。

      【西竺·中州坊·五金赌晨

      清欢——也就是刚才那个少年,或者说,刚才那个少女——刚踏入赌场,便感到一阵头晕目眩。
      赌客的嚎叫、桌椅相碰的敲击、赌倌夸张的言语…喧闹噪杂的声音在这小小厅堂中来回翻滚冲撞,聚合交织在一起,噪杂的声音涌人清欢的耳朵,一股莫名的焦躁在心中晕开来,仿佛要点燃脑海。
      这家赌场是西竺小镇上唯一的赌场,里面的人多是那些市井无赖,脏乱污秽,这赌场似乎是聚齐了,就连如此狼狈邋遢的清欢站在这里,也因一种清秀的气质而格格不入。
      清欢叹了一声,若不是还欠掌柜的饭钱,她才不想在这多留半秒。
      “喲客观?牌九还是麻将?来干什么的?”一个贼眉鼠眼的小二端着一杯浑浊的液体,对清欢挤眉弄眼。
      “我要赚钱!”清欢简明意赅。

      此次出行太过仓促,他连件衣裳都没带,一路奔来,风尘苦旅。下山的时候,还路见不平跟一个强盗打了一架,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像个叫花子。
      回想起来,这几天发生的事,都还如一场梦。

      清欢是个被父母遗弃的孤儿,这些都是清欢的师傅——人称“老顽童”的死老头告诉她的。其实清欢不想承认自己有那么一个脱线的师傅,胡子都白花花的了,还整天跑到村后边抢小孩子的糖葫芦吃。可是没办法,谁让师傅从小把自己拉扯大。
      师傅说,有一天他在湖畔垂钓时,一只篮子恰好顺水漂下,他以为是什么美味菜肴,便一把拽住那篮子,没料到,里面会是一个粉粉嫩嫩的婴儿。
      说到这里的时候师傅扶额叹息了起来,絮絮叨叨的抱怨自己的运气为何如此之差上山钓个鱼也能捡个孩子……而清欢一巴掌敲在师傅的头上——没错,师徒间的相处模式一直如此暴力——让他继续讲下去。
      师傅摸了摸头上肿起来的包,继续悠悠哉哉地讲下去:他看到篮子里那个被丝绸锦缎包裹着的小婴儿,浑身肌肤晶莹如雪,泛着一层浅浅的红色。人都说,刚生下的婴孩都丑陋得如同小猴子,可是小清欢,却可爱得像馒头一样,白白嫩嫩,两只黑汪汪的眼睛含着笑意,让人怜惜。
      老顽童他本是个随性的人,世间那些错与对的规则都无法束缚他,一些事情,只在一念之间。而在老顽童看到小清欢对她绽放出笑容的时候,那一瞬间,老顽童决定将她收为徒。

      清欢有时候会觉得,当时老顽童还不如让她的篮子继续顺水漂流下去,这样她可能会落入一个乡村妇女手中,像个普通孩子一样,健康快乐的成长,就没有后面那么多那么多的幺蛾子。
      可惜她的师傅是个神经病。
      老顽童眼里,这个粉粉嫩嫩的小女娃不仅可以陪自己解闷,还必须继承自己的武功,不然自己辛辛苦苦练了那么多年武功,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岂不可惜?问题就是,老顽童的武功是童子功,必须从一两岁就开始刻苦的训练才可将武艺炼成。老顽童倒是丝毫没有怜香惜玉的意思,甭管小清欢多么娇柔,都必须,把师傅的衣钵传下去。
      于是,在别的孩子还在穿开裆裤的时候,小清欢已经开始习武了。

      清欢犹记得自己五岁那年,始习轻功。
      那天她吵闹着要看皮影,拽着老顽童的白胡子不肯撒手,老顽童只好对她道:“看皮影就是要在高处看,这样才颇有一番风味。”
      然后老顽童就把她放在房梁上,她在房梁上兴高采烈地看皮影戏,殊不知老顽童在地板上铺上了厚实的钉板。
      天知道那天她是怎么从房梁上下来的。
      逼迫徒弟练功的事情,老顽童最得心应手。
      于是,十四年来,轻功柔术,外筋内骨,她学了个遍,力气也被训练的奇大无比。
      老顽童似乎是怕她分心,就自己画了张他们村的地图,然后拿了个大毛笔,颇为气派地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巨大的圈:“这么多地方,你都可以去,其他的不要去。”
      “哇。”清欢被唬住了,乖乖听话。

      十四年,学成出师时,她已经可以把邻居大哥哥打得满地打滚;十五岁那年,她把村里的孩子王丢进了茅房一顿狂揍,在村落一战成名;十六岁那年,她以一敌六,灭了横行村寨的“六人土匪帮”,方圆百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人人都说老顽童是走了狗屎运,才捡到这么好根骨的徒弟,下半辈子,就偷着乐吧。
      可是却没有下半辈子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千杯倒·欠钱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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