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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是人间留不住 羡尔无 ...


  •   羡尔无知野性真,乱搔蓬发笑看人。

      那时的我们还只是个孩子。
      还是在高中,却已是六月上旬的光景。

      初夏的风带着几许暖意与翠绿的树叶撞击出清脆的歌谣……暖暖的午后阳光透过玻璃窗在课桌上投下菱形的光斑,阳光干燥的味道混着香甜的巧克力味让我感到万分惬意……
      拿着花花绿绿的信封,一封封的拆开,铺平,清秀的字迹在漂亮的纸上如行云流水般渲染开来:“行玉,清晨的一次偶遇,茫茫人海中相遇的我们,也许是命中注定,我相信这即是缘分,哪怕只是匆匆一眼。你清秀的面容就深深映在我的脑海……我清了清嗓子,算是饱含感情的念了出来。
      这些都是写给林行玉的,有的委婉含蓄,饱含诗意。有的豪迈奔放,直抒胸意。但内容大抵是差不多的,不是某地邂逅,一见钟情,就是思慕已久,日久生情。
      有时我也会很奇怪,短短几天里,在各种惟美的地方,上至林阴小道,下至男厕门口,林行玉总能与如此之多的女生发生各种千奇百怪,令人匪夷所思的巧遇…为此,我还寻问过林行玉,虽然他也不比我清楚多少。
      林行玉是我从一两岁开始的狐朋狗友兼邻居。那个算是有文采的女生写的很对,他确实长的清秀非常,总给我一种不文弱的书生之感。
      距下午上课还有好大一会,教室里只来了我和他两个人,他就坐在我前面,颀长的身体替我挡住了几缕有些刺眼的阳光。暖风在教室里回旋流动,空气里充斥着我铜铃般悦耳的声音。林行玉慵懒的趴在桌子上,光斑在他脸上映出凌乱的光影,他微闭着眼,睫毛投下一片阴影,密密的,像小蒲扇。满是舒适和惬意。有时候,不可否认的,他的确有吸引人的资本。
      瞥见他精致的五官,却有几分莫名的恍惚,像又看见了当初趴在他背上被余光里精致面孔所吸引的还是个小不点的我,刚要脱口而出的句子竟带了几分颤音。
      在我的瞳孔里,他的睫毛动了动,深邃眼睛慢慢张开,回望我,像往常一样,欠揍的一笑,“难得语文课代表破音,”修长的手递来一瓶橙汁,“叶同学工作努力,以资鼓励。”我也丝毫不和他客气,一来念了半天的情书嗓子着实有些受不了,再来,掩饰我偷看被抓包的尴尬。
      我的工作其实很简单,就是帮林行玉整理各种不明来源的信件和物品,然后再把内容念给他听,报酬就是那些女生送给他的零食。我们也算得上是各取所需,他向来是不爱吃这些的,还常常告诫我这将是诱发我发福的罪恶之源。但本姑娘本着积极响应“助人为乐为快乐之本”的号召,就只好把这些罪恶的源泉纳为己用,坚决不让我的好伙伴陷入拿人手短,男神形象倒塌的境地里。只不过,值得庆祝的是,我并没有因此而长胖,可能是不吸收的缘故,再或者,可能是小时候胖够了,以后便胖不起来了吧。
      其实,我是有些嫉妒林行玉的,作为我童年甩不掉的的阴影加我妈嘴里“别人家的小孩”,他一次又一次的用各种竞赛奖项和美男的殊荣证明了我们之间的差距。而我,却没有什麽过人之处。偶尔的偶尔,也会有带着酒瓶底厚的第二双眼的人类夸我好看,而林行玉总会用那种阴阳怪气的声音嘲笑那些人审美观念。
      教室里陆续有学生进来了,我拾起桌上花花绿绿的信封装进我最爱的麦兜包包里。一声清脆的铃声响起,我们整齐的向花枝招展的班头鞠躬。
      “报告,”随着一女高音,我们同情的目光又整齐的射向她。
      果然是李沐,她是我们班最爱迟到的,成绩也烂的可以。但她也是我们院那一群小伙伴里最文静乖巧,甜美可人的,当然,只是长得。不得不提及的是,她是我这个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学生最好的朋友。
      不巧的是,我们可亲可爱,更年期提前且提速的班头最讨厌的就是迟到,或者说是李沐迟到。“李沐,站到外面去。”她的音量和音质勘此海豚音,有时我也会想她若是教音乐会不会更好些。
      穿着超短裙的李沐嘴动了动,其实,即使没人听见,我也知道她说的那两个字是“妈的”。
      不知道之前有没有说过,她是唯一一个即使说脏话也能让我觉得舒服喜欢的姑娘,也是唯一一个能穿着超短裙参加八百米考是的人类。
      一段常有的小风波过后,一切都恢复死一般的寂静,那悦耳的爆破音和着窗外沙沙的树叶声竟变得柔美起来,颇能催人入梦。
      上下眼皮直打架的我不自主的偷偷瞄了一眼斜前桌的林行玉,洁净的袖子微微挽起,露出一段纹理分明修长的手臂,撑着脑袋。细碎的刘海微微遮住紧闭的双眼,甚至可以看见纤长的睫毛静静地覆在脸上,微微颤动。他果然早就去约见周公了。我想,上帝大约是他上辈子的情人,要不然为什么给了他耐看的外表之后还要给他聪明的脑子呢?
      也不知什麽时候我的思绪就这样越飘越远,远的飘渺而虚芜……直到林行玉低沉熟悉的嗓音穿过我的耳膜。“肉叶,怎么又睡觉。”
      肉叶是我的小名,顾名思义,小时候的我真的很胖,这个名字本已经被我封锁了起来,可林行玉就偏喜欢这麽叫,即使我强烈的反对也无济于事。他的声音很低,轻柔地把我拉出了困倦。
      我揉了揉眼睛,一抬头就对上了他明亮的眼睛,午后的阳光依旧算得上明媚,他就趴在我的桌子上,任阳光镀上他乌黑浓密的短发,泛着光泽,细长的手指还搭在我头发上,距离很近,近的可以感觉到彼此不平静的呼吸,他的身后站着含笑的奥特曼——小宋。几秒钟的时间里,画面就像被定格,我竟然有种突然佛光普照,我的王子带着奥特曼护卫,一路披荆斩棘,历尽九九八十一难终于来城堡接我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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