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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夜 ...
我叫在原千寻,很普通的名字——在原野中千万遍地寻找,即使我至今也不知道要寻找的是什么。
不过,这不重要,或许这一类的小问题都不重要。
我要记住的是今天要杀多少人,他们叫什么,长什么样,会出现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会见到什么样的人。碍事的杀掉,不碍事的躲开,就这样完成任务,重复着一天又一天的生活,没有尽头。
我叫在原千寻,却连是谁给我取的这样的名字都没去寻找。
主人说我不需要感情,因为人类有了感情就会迷茫,进而结下撕心裂肺永远无法愈合的伤。
普通人尚可在漫长的时间中慢慢遗忘,我却只能带着这永恒的伤口走过短暂的一生,尽头便是死亡。
我不知道死亡是什么,活着的人不会知道,可是我还不想死,不需要理由。
人类的天性是求生,我是个人类,所以我遵循本能。
主人说不必惧怕死亡,因为,每一分每一秒,我们都在接近死亡——就像我曾夺走的无数生命一样。
主人是影子,是这个世界的影子,有光才有影,假若世界最初就只有不分清浊的混沌,那么就不会有现在的主人,更不会有现在的我。
也许那时候我可以像别人一样坐在舒适明亮的学舍中听课,与亲人们谈论近来发生的趣事,或是偷偷注视着心爱的人犹豫着是否要上前表白。
那样的生活如此简单,简单到仿佛世上最难跨越的悬崖海渊。
不过那也许会属于另一个世界的我,却是与现在在这里的我无关。
“该走了,在发什么呆呢。”搭档不耐烦地喊了一声,脚尖踏着地上浓稠的血水,无声,却有涟漪漾过与之相连的我的脚底。
“啊。”我连忙应了一声,转身与搭档一起离开。
奇怪,我刚刚在想些什么?
但是忘记了,就代表着,那并不重要。
***
“你在干什么,千寻?”主人站在我的身后,修长的影子在我的身前,他好奇地看着我,用带着温柔笑意的声音询问。
我回过头去,安静地看了他一会儿,终于微笑起来:“我在想象。”
“想象?”主人的双眼正视着我,看起来神秘而极深,那里面有着某些探不到底的东西,更非我所该探。
“唔……想象。”我这样肯定的回答,然后跪在他的脚边,虔诚而又无畏的,近乎不知所措般的标准。
主人无声无息地走开了,就像之前无声无息地出现。
所造成的结果就是我在那里跪了一天一夜,直到主人再次想起我,对我说“起来吧”。
在原千寻是个死心眼,是个揣着明白装糊涂的胆小鬼。
某一天,在原千寻对自己说,你想逃吗?
她回答自己,就算想,能够逃往哪里?
这里是唯一一个有她容身之所的地方,除了这里,她能去哪里?
所以,为什么要逃。
我在等主人杀了我,指引我前行到那无须惧怕的死亡。
我正如此想象。
***
人世间只有还有人存在——废话,都已经是人世间了,怎么会少了人这个主角呢。
所以这已是不峥而既定的事实,只要人类还存在一天,战争就不会停止。
现在是乱世,人情冷暖,世态炎凉自有分晓,最轻贱的或许不是人命,但是最高贵一定更不是这一点。
个人有个人的无奈,想保住自己,就要狠得下心肠。
然而人类总是贪心不足的,在度过了最初的挣扎不甘过后,所满足的就不再仅仅是保住自己的命或者单纯地活得更好。
伴随着力量的增长,渐渐地,就会开始渴望掌控别人的命,一步一步往上爬,哪怕每一步都要踏着无数人的尸骨前行。
有一句话说得很好,一将功成万骨枯。
而万,亦只不过是一个虚数。
我没有看见过主人口中金黄麦田间劳作着互相玩笑的人们的景象,听说有金色的阳光照着金色的麦浪,人们戴着金色稻草的宽帽,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家人和睦,子孙满堂。
我大概能够想象那是何等简单的从容,可是这只是幻象。
我从出生起看到的就是被血色浸染的干裂大地,以及那仿佛亦被浸染的血色斜阳。人们的神情冷漠而讥诮,一言不合就可取人一条性命,不分缘由,围观的人只会为胜者叫好,更多的则是麻木地毫不理会。
无法分明的光与暗,行尸走肉,也不过是人类活着的本能。
如此,我想,主人口中的世界就是传说中的天堂。
我是个刺客,朝不保夕,视夺取生命如儿戏,在这乱世中至少可以自保。
可是我更想做一个普通的女子,在家中和悦地相夫教子,在那盛世太平的光景下,能够沐浴金色的阳光。
我确实贪心不足,明知道自己现在过得已是极好,却也忍不住向往。
我没有感情,甚至不懂得什么叫感情,只是偶尔也会这样幻想。
既然明知道不可能实现,为什么不能幻想?
叫做幻想的事物,永远都于己无关,权作苦中作乐的解闷玩意,何况我连苦都称不上呢。
我应当满足,主人的话是绝对的,他说现在很好,就很好吧。
我早知道主人是喜欢这个能力重于血统的乱世的。
***
“女孩子应该少喝点酒。”搭档伸手夺过我手中的酒壶,不满地蹙起眉头。
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婆妈。
我根本闹不明白一个大男人这样管东管西的怎么也不见他烦。明明耐心不好,跟我还话不投机,常常说着说着就打起来,最后还连累我和他一起被哭笑不得的主人罚抄经书。
他倒是不在意,偏生我自己被弄得火冒三丈。
在原千寻很强,不是我自夸,可是在这个乱世里,我一个女人能在这一群职业为刺客的大男人间占有一席之地,靠的却不是什么美貌,我自然有些值得自傲的资本。
可是没有人规定武力强性格就要淡定,狗屁的淡定,我暴躁时还总是自称老娘。
见鬼的文雅吧,跟一群没什么顾及的大男人天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没点泼辣还要我装什么冷若冰霜?那根本就叫脑残找抽,我自认还算有自知之名,目下无尘可不是好事。
然而暴躁归暴躁,泼辣归泼辣,要是事事都较真估摸着所有的时间我都要用在发火上了。
我又不是神经病,自然不必逮着什么鸡毛蒜皮的事都要斤斤计较。
但是我跟这个搭档先天不合,任务虽说配合得没出过差错,平时却恨不得把他一刀宰了省事。
要是真长得怎么好看还行,可是一个五大三粗满脸胡茬的男人见不天儿地挑三拣四跟自己是天王老子似的做派是在让我难以忍受。
偏偏这个人的脑容量跟芝麻有的一拼,不,真抱歉我不该侮辱芝麻。
身形一闪避过他的动作,我冷笑:“我喝酒碍着你什么事了。”
“当然碍不着我什么事,可你毕竟是女孩子。”他皱着眉抱着胸,铁塔似的往那一杵,真当自己是避雷针了啊。
当真是怒极反笑,我身子一松,懒懒靠在背后的墙上,不用照镜子,我都能知道现在自己的表情含有如何浓重的恶意:“是啊,我是女孩子嘛,但关你鬼事啊。”
说完,我仰头,将酒壶凑到唇边干脆地倒空,留下的酒液滑落衣襟,留下些许凉意,淡淡地在空气中发酵出清冷的酒香。
他张张口,表情恼怒起来,抓着腰间武器的手一紧,这是要动武的前兆。
我自然暗暗准备好,却也头疼过后又要被主人罚抄经书了。
可是他却没动手,拉开门就走,砰地一声,门框撞到墙壁上发出很大的一声响。
什么啊,简直是莫名其妙。
我翻了个白眼,心道这是青春期延后呢还是更年期提前呢?
反正下次剁了就是,这该死的混蛋。
***
每次见到主人他都在侍弄这些在乱世中早已难得一见的花花草草,一年四季都有能开的花,隔着老远就能闻到满院幽香。
主人的神情淡淡的,只是嘴角噙着温柔的笑意,让人见之目眩,因为这样的时代中怎会有这般的美好。
所以这是假象,然而对于我来说,真假并不重要。
那是我的主人,所以再多的不合常理在他的身上都是可以接受的完美。
仅此而已,别无他想。
这一次我来到这里时,主人也同往常一样,气质平和,身形半没与幽深的花木间,天边血色的斜阳仿佛也柔和了不祥的光芒,变得洁净并神圣起来。可笑的是主人是影子,阳光愈盛,影子就愈强。
“千寻,冬天要到了。”主人的声音浅淡中含着几不可查的惆怅。
我沉默不语,因为不知该说什么,而且也不需要去回答。
我只能听着,无论是什么,只要听着就好。
虽然听得愈多,就愈接近终焉。
主人叹了口气,挥挥手,示意我退下。
于是我退下,再没有听到主人说一句话。
隔着交错的光与影,主人的神情蔓延出画一样朦胧的哀伤,深深地刻进我的眼底。
如果我终有一天会遗忘,如果这是命运的安排,我想,我也一定会记得这一天,有一个人在为我而哀伤。
他是我的主人,是我唯一的信仰。
可我不知道,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
***
“笨蛋,快逃啊!”烈烈的火声中,搭档的声音模糊不清,却能听出其中难掩的凄厉嘶哑,拼尽全力的呐喊,象征着永恒的诀别。
我死死盯着脚下方寸的土地,视线终究还是未曾模糊。
本来,我是该伤心的。
或许,也可以委屈。
再甚者,更可以疯狂。
但我终究没有,属于我的情绪,是已经遗失的,再难寻求的珍宝。
“再见。”我低声喃喃着,断断续续的话音,夹杂着□□撕裂的声响,映着堪比斜阳的火光,在这静寂的夜中勾画出迷离嘲讽的景象。
搭档不敢置信地望着我,然后神色永远定格。
我想这是我在他的脸上见过的最顺眼的神色,里面没有半分的挑衅。
——只有浓浓的惊愕。
就当是还了我因为你抄的那么多的经书了,我又想。
其实,这件事本是和他无关的,所以他的性命应该由我亲自取走。
救我,我也不会感激,所以又是何必呢。
天边的暮色深沉而温柔,混沌的色彩,干干净净,不染纤尘。
冲天的火光失却了嘶吼,安静地跳跃着,仿佛即将拥抱天空。
第一次,我看到如此真实的,缠绵的光明与黑暗。
最后的纯粹,已而这般恬淡无邪,亦是化不开的浓艳凄绝。
既然主人要我去死,那么死亦无所惧。
他说这是无需惧怕的,便是无须惧怕的。
何况,惧怕又是什么呢?
刚刚抖落鲜血的剑锋复又染上别样的血色,可惜我是无法看到的,剑身从胸口贯穿而过,痛楚比想象中要轻,身体却率先疲倦了。
我向前走了几步,静静地看着身体被翻滚的火舌所吞没,转过身,还可以看到以前同僚的影子。
死去的搭档正对着我注视着,满满的惊愕,甚至是不甘。
突然一切都变得陌生起来。
我想起,主人那时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千寻,冬天要到了。
是啊,冬天要到了,乱世就要结束了,我已经没有用了。
那么,死去吧,如果这是主人的期望。
在原千寻已经真正地,什么都不再拥有。
***
当白衣的青年附身抱起神色安详的少女时,画面美若虚妄。
少女长长的乌发垂落在青年白色的袖口,她的双目轻轻合拢,嘴角含着温柔动人的笑。
她死了,她睡了,她离开了,她解脱了。
而与此相对的,青年的笑容充满了怜爱与悲拗,他静静地凝视着怀中的少女,似乎在想些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没有想。
天边,黎明的光冲破黑夜,以惊人的气势炫目铺张,那是夺目的红色,也是纯粹的金芒。
被血色浸透的土地中,有嫩绿偷偷舒展,在那冷硬的兵器横陈间,在那堆叠尸体的身边,微不足道的生机已让生动渲染了整幅画面。
春日刚到,冬日即至,谁又分得清生与死,爱与恨,对与错。
他们的故事尚未开始,便已结束了。
——FIN.
除了结局,这是真的是很久以前的随笔了。
它起源于不成熟,它本该有更美好的结局,更丰满的故事,这原本该是bleach的同人。
但回头看看,其实在原千寻在乎的从来只是那个在最深的黑暗中拯救了她的那个神祇。
然后,我发现了,这注定是一场可怜又可爱的单相思。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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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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