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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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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一刚开学时并不是很喜欢他的,作为一个随心所欲省略课本上的重点、迟到早退的教授,大多数人对他的印象都不好。我也属于抱有这种观点的其中一位。彼时双手托腮去听他的大课每每如同被上刑。身旁的沈明商忽然来了一句,哎呀我们敬爱的师长可是个有趣的人,期末之前我一定能约到他喝咖啡。众人皆狂笑不止,劝他出家人莫打诳语。

      彼时只当这是个稍过分的玩笑。毕竟沈明商的优秀有目共睹。我高中时跟他同城,虽没见过面,也知道这位大名如雷贯耳的才子。而那个人,明明更像吃着公粮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砖家叫兽,浪费收税人的钱是可耻的。又哪里来的学生对师长的真心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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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叫兽四十左右的模样,做到这个职位已经很是年轻。有些中年发福,头发乱糟糟的,五颜六色的衬衫皱巴巴的,领带也打不好,在校园碰见他的时候总觉得那人的眼神迷离到令人担心。也不知他每天都在想什么,总显得失魂落魄,对外界的感知弱得要命,哪里有半分法律人士的精英感。前桌上课时走神画过他的Q版,头顶三根毛顶着圆圆的肚子,没有旁注也没添五官,可让随便什么人看过一眼,就能准确知道这描摹的是谁。

      叫兽似乎永远讲不到重点,也永远瞧不起课本。似乎除了思维跳跃着偶尔吐槽一下条文编排的不合理性以外,就是天天跟我们念叨着:“我总看见你们这帮学生抱着课本看。天天从早看到晚你们累不累。那上面写的都是废话。看法典你们懂么看法典!我司法考前每天就学三个小时自己读法典,成绩最后比那帮书呆子好多了。”完全反对正统学说,以至于他在系里不怎么受其他同事、甚至是他自己手下研究生的待见。我们只当他小丑一样在炫耀自己绝世聪明,抑或站着说话不腰疼。

      一次讲课时他不甚在意地承认,他不认识本市最大的广场在哪里,也不知道泡面的价格,被嘴巴毒的学生们当做笑柄在他身后冷嘲热讽了一个礼拜,也因此成了校园风云人物。沈明商听后不甚在意,反而刻意做出笑弯眼睛的表情征求我的意见:“很可爱的人啊,不是吗?”

      唯一特别吸引人目光的就是那双白`皙的手。因为身材臃肿,十根指头也粗粗的,但是灵活得出奇。我的目光总流连在他这不算漂亮的手上,像中了魔法,移不开眼。多媒体教室喧嚣起来的时候他会飞速地用手指用不同的节拍敲击话筒制造噪音让大家安静,这一招屡试不爽。

      更神奇的是那人对电脑的掌握程度只到独自开关机就已经能在讲台后手舞足蹈,但借助投影在墙壁的电脑屏幕当板书时,打字的速度能和他说话的速度一样快,就好像训练过无数次一样。他明明不用电脑的。

      那双手空空的。没有婚戒。四十岁的人了,好歹还是个做学术的。学术人士最需要一个体贴的妻子为他洗碗做饭整理家务,为什么会没有婚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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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有一架遗忘在阁楼储物间的小提琴,日久天长忘记了它的价值,卖掉它的时候定低了价格,他该采取怎样的法律手段,才能重新得到他的无价之宝呢?”他给我们讲这道例题时好像嘟囔着说了哪位亲手制小提琴的大师的名讳。没有刻意去记,我对古典音乐的感兴趣程度还不如小朋友们对报纸zz版的好奇心。沈明商倒是一脸兴奋赞赏的样子,啊我也喜欢那把琴,神级的!高帅富都不一定买得起的!我等ds只能膜拜啊!

      哦,对了。才子沈明商必须有异于常人的生活经历才长成了才子。听说他家没有电脑没有电视没有收音机,在童年与他相伴的就是一架钢琴和四五种语言的厚重原文名著。大学以后总不能把钢琴从家里搬过来,他就每天中午利用我们在食堂排队抢座插科打诨的时间啃个面包跑到学校的琴房练习,雷打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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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高年级的学姐学长们混熟以后听到传闻,教授曾经是个优秀的乐队指挥,科班出身,玩转很多乐器。后来不知为什么离开了那个圈子,转身重新读的法律。做过法官,似乎觉得水太浑才又来学校教书。

      听到这个消息后我就没有继续随着大流继续贬低他。林子大了卧虎藏龙。傻缺的一定是我们这帮嘲笑他的人,而教授他,才是大智若愚的那一个。
      音乐跟法律连远亲都攀不上,期间艰辛不言而喻,没有融会贯通是做不到的。
      才四十岁啊。已经可以值得一句青年才俊。跟那么跌宕起伏的人生履历比,他还那么地年轻。

      他为什么会经历这样的人生转折呢?这就连传闻都不是了,尽是不着边际地虚构。

      好像曾经在乐团里有位同咳性咳恋人吧,谈得很惨烈,听说分得更惨烈,似乎还跟毒咳品有关。听到扯出这些不靠谱地,我只能撇撇嘴把话题转向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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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眼证实传闻的机会不是人人都有。我运气太好。

      独自逛街给朋友买些礼物拐弯到一条比较偏僻的街道,就看见那位头发凌乱衣领半卷起的中年人身影。天色已经比较晚了,他站在一家下午就关门的琴行门口,目不转睛地看防盗玻璃窗里一架三角钢琴。他自己的镜像映在玻璃窗上。偶有行人送他身后匆匆走过,但他看得那么专注,以至于身边的空气宁静到似乎凝固了。

      我不敢向前走,怕把他从深沉而古老的梦中惊醒。那双平日里迷茫的眼睛似乎渲染上了一层伤感,看着那样的眼睛,我猜测他内心深处对之前的一段人生留恋又因此痛苦,一直延续至今。它们是那样的澄澈,描摹钢琴轮廓近乎虔诚。

      总听教授再三强调自己对法律的热忱和一拍即合,绝口不提音乐。我曾以为那是因为兴趣淡了过往也就翻篇了。我错得离谱。这状况看着更像除却巫山不是云。

      难以想象他放下指挥棒的那一刻品尝到的是什么滋味。决定离开的同时,他是不是把自己的灵魂留下献祭给音乐了?

      那么法律呢?他真的很爱法律吗?

      我的动静还是太大,引起了他的注意,只能尽量装作路人准,备上演面无表情擦肩而过。对上他的目光心道不好,果然他还是认出我是他的学生了。我只能调整表情,张嘴要和他问好,他却像遭受惊吓的兔子,遮了遮自己无措的表情猛地扭过头从我身边快步掠过。

      自那以后一直到我毕业离开校园,我们每每碰见,他都会率先把头扭过去,就像竖起了全身的盔甲。

      让一个长辈这样难堪,是我做得过分了。所以我把这件事压在心底没跟任何人说,就像它从未发生过一样。

      大三时有天我问沈明商,你大一开学初时说的打算请教授喝茶的愿望最后实现了吗。沈明商古怪地看了我一眼,又恢复友善地表情反问,你还记着呢。他指了一下手表抱歉地笑了一下,中午十二点整,他该走了,练琴去。我独自坐在草地上目送他往一楼琴室走,却看见他拉开琴室大门时,侧脸的轮廓带了明显的柔和的笑意,里面似乎还有人影在走动,我想要看清,被自动关上的隔音门挡住了视线。方才那句话我问得太天真。看这发展,似乎不只是一杯咖啡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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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于反思的人回忆开设的那么多门课,真正能培养能力反而是在教授每周迟到早退的两个小时里。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他想把打开独立思考大门的钥匙塞进我们手里。我渐渐明白他为什么强调耐心二字,也感激他未曾照本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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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明商去江南参加的排球社团的循环赛去了,我只能临时找个替补同桌,想到他今天下午估计能带不少苏杭土特产回来,我就分外想念他。同样坐立不安的还有讲台上的教授。他今天穿得很得体,衬衫熨得整洁,可惜依然没打领带。
      他上课前似乎就在教学楼外徘徊,似是在等人。课上也多次看表,快到三点的时候直接说了句抱歉就冲出门,消失在走廊尽头。五分钟之后教授回来,满面春风、若无其事地接着上课,直接接着他自己打断的那句话往下讲,自欺欺人地盼望着我们在那五分钟集体失忆什么都不记得,也都没发现他衣领底下多了一条丝绸的领带。我想起沈明商出发前一周,自己被他当做试验品翻来覆去地折腾着练打领带结,眯眼比对了一下教授脖子上那条的独特打法。

      结论是才子也是会冲动会炫耀有占有欲很幼稚的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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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授一共带了我们三年,教不同的课。多数时候神色间都像一个顽劣的孩子。刚相识时也没少奚落我们,骂我们书呆子,警告我们课很难不够聪明就赶紧打包换专业走人,每当有人回答他的问题掉进他提前设好的圈套,更是乐不可支地拍手笑说“错得好。”等到临别了,才软下心来放下他那一点点小小的架子,承认他很喜欢我们。

      他祝我们前途似锦,他愿我们莫忘初衷。他希望我们好好学会去爱那一宗一宗充满墨香的文卷和各种各样毕业后可能遇上的职业。

      教授平时是个大嗓门,估计学过声乐,哪怕麦克风坏了,600人的大教室他连续吼两个小时都不见沙哑。
      但那一天他很认真很小声地跟我们说话,细细密密地,没什么多余的表情,就像家长在嘱咐要远行去的孩子们。这才是他更真实的一面吧。

      你们选了个好专业,要好好爱惜。他最后总结,更像叹息。

      不管别人听见这番话什么想法,我被感动得一塌糊涂。沈明商依然是刀枪不入的硬汉形象,也许心里还在默默高兴吧,告别了师生这一层关系,心里负担会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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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的大学很短暂。毕业以后日子更像翻书一样刷刷地闪过,逃离并抛弃了我。工作太忙,疲于奔命。辗转在各城各国,无头苍蝇一样。满衣柜暗色的制服压抑得我喘不过气来。太注重外表的人,会忽略自己的内心。

      偶尔闲下来的时候会想起胖胖的教授迟到了将近二十分钟匆匆端着一杯加了很多牛奶的咖啡从后门穿过人群踏上讲台后用手指敲击话筒的样子。回想起来那似乎才是生活最贴近“生活”这个词的丰盛时光。然后会有点后悔,当初没有听教授的话,寻找我人生的法典,鼓足勇气把那些写满废话的教科书烧掉。

      一日沈明商在很多年没动静的网上空间上传了一个视频。没有加密码,标题是平淡到乏味的“四手联弹”。我本来没那么多时间关心多年前那么个故人朋友,如今的业界大神又在闲暇时自娱自乐了哪支阳春白雪,还是鬼使神差地点了进去。我听不出什么,能感知到是首温暖的曲子。两个人配合得很默契的样子。和沈一起生活了四年,不可能不认识他的爪子。然后眼皮一跳,另外两只手也太过熟悉。特别特别白,但是不那么肿了,应该是瘦下来了,比以前更灵活。人在很孤单的时候会吃得很多,有了个伴,体重也就正常了吧。

      看那段视频的时候我一直在微笑,眼里有泪光。

      恍惚想起多年前的一个午后,在我们才十□□岁的时候,沈明商给我展示过两个直径很大设计简洁的戒指。“嘿,伙计。观察仔细了。看在同乡的份上,帮我做个见证。我有一个心愿,希望有朝一日能得以实现。宣告世界什么很蠢,但总该有人知道的,我看你也猜了个差不离。”于是我对着光仔细看戒指上不复杂的花纹,直到那个图案留在了我的潜意识里。

      而此刻,我又一次在视频里见到了它们。

      不清楚教授现在还会不会在市中心为了买泡面迷路,应该不会了吧,有跟他带着一模一样戒指的人牵着他呢。也不清楚他的那些不为人知的过往有没有重见天日结疤愈合。也不重要了吧,眼底的忧郁早应被沈明商吹散化开了,那么多年了。

      我打开word文档,开始写辞职信。处理辞职纠纷的案件无数起,希望这回不需要第一次为自己打官司。
      是时候离开了。我要回到千里之外的母校,看一眼他俩。如果有机会,再打个招呼问声好。然后回江南老家。老爹还在家里守着一方荷花池,我想念莲藕的味道和光着脚下水捉鱼的童年,也许可以在县城里开个小事务所,帮邻里处理些扯皮拉经的鸡毛蒜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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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我想,像沈明商这种这种目光犀利的人,一定和我等凡俗不同,在见到那个人的第一眼,就忽视了他身边的一切灰尘与流言蜚语,也看不见那人的容貌年纪,直直被那炽热到烫手的光芒所吸引着,笃定地走到他的身边去。

      FIN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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