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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恋爱 ...

  •   3.恋爱

      距离王司令的婚礼还有几天的时间,余程音根本就不在意这些东西,既然事情已经吩咐下去了,那就没有他的事情了。

      在一天早上醒来之后,他突然觉得十分空虚,这对于余程音来说是十分罕见的,他时常钟情于一样东西,在和棉花在一起之后,他已经很久没有觉得除了棉花他还需要什么东西了。

      余程音皱着眉头,习惯性地叫来徐世铭,穿上了军装,他反而寂寞下来,坐在床边,仰起一张脸看向徐世铭。

      从这个角度看,余程音的脸似乎很小,又雪白的,浓黛的眉毛微微蹙起来,有十分的惹人怜爱。余程音向来不爱打扮,但即便是没有半点脂粉,这也是一张十足美丽的脸庞,更何况那双眼睛黑白分明,是一双非常幽怨的秋水眼。

      在徐世铭跟随余程音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得志的团长了,一路至今,反而没有人知道余程音究竟是如何成功的——即便有猜测,大抵也是卖身。

      余程音白白长了一张漂亮的脸,自己却好无自觉,只是非常哀怨地问道:“小徐,今天,是礼拜几了?”

      他在心里盘算着,礼拜一,苏莉是要休息的,而礼拜四呢,花雀又要上班——念及花雀,他突然想起一个绝佳的主意来,十分兴奋地站了起来,在徐世铭回答之前便已经戴上了帽子:“带我去福喜班。”

      徐世铭只好稀里糊涂地载着这位雷厉风行的师长开车去了福喜班,到了门口的时候,余程音又突然一拍脑袋,懊恼地想起了他那个肉团子女儿:“你把我放下,回去告诉棉花,我今天一定回去。”

      徐世铭隐约觉得余程音对那个肉团子的爱有些超出了余程音可以给予的感情范围,然而这些事情不是他一个副官可以插口的,于是他只是点了点头,又开车回了师部。

      余程音在戏班门口站了小一会,总觉得自己忘记了些事情,大约站了有十分钟的时间,他才突然想起来,对这些小婊子,不管是睡过几次,都是有价的,没价的,那就是谈恋爱了。

      余程音谈过很多次恋爱,然而他不想谈恋爱,因此每次都花大价钱。

      车子被徐世铭开走了,余程音只好走路去了附近的珠宝店。这一家店余程音未曾来过,老板看着进门的这个军官生得一张描眉画眼的小白脸,心下估摸这八成是谁家养的兔子,兴许是风头正旺,心下忖度之下赶忙笑脸相迎:“长官,来看看?我们这刚进了个钻石戒指,那可真是好看,平常人我都不卖的。”

      余程音矜贵地点了一点头,跟着老板走近了柜台,一眼却看上了一只翡翠镯子,镯子的颜色通透,放在铺着白绒布的盒子里,点亮了整个盒子似的。他还记得对陌生人要有些礼貌,便依照着朱参谋的模样微笑起来,问道:“这只镯子,多少钱?”

      老板见他对那赚得多的钻石戒指不屑一顾,却似乎很喜欢这么一个镯子,又摆出了一副十足的兔子样,口气不禁变得轻蔑了一些:“这个……是本店的镇店之宝啊,通常是不卖的……”

      他的“不过”还没有说出口,就已经倒了下去。

      余程音收起枪,烦恼地看着沾染到身上的血迹,以及乱成一团的珠宝店,在心里面把朱参谋骂了不知道多少遍。他轻声地解释道:“你不卖,我就只好抢了。”

      带着客套的笑容和闻风赶来的警察套了会近乎之后,余程音兴致勃勃地带着镯子走出了珠宝店,并且再一次微笑起来,愉悦地推翻了自己刚才对于朱参谋的不敬。

      一直再一次回到福喜班门口时,这一回他顺畅地走了进去,有打杂的孩子怯生生地拦了他,声音低低地问:“长官……?您是来找谁的?”

      余程音从口袋里掏出五块钱,塞到那孩子手里,做出和蔼的模样:“红昀在的吗?”

      这孩子牢牢地攥了五块钱,连连地点了头,扯开嗓子喊:“小麻雀!找师姐!”

      这个名字很有些意思,余程音下意识地盯住了杂役看过去的方向,然而还没有等这个小麻雀出来,屋子里先有个穿一身鲜红旗袍的女人聘聘婷婷地摇曳而出。她的眉眼是经过精细雕琢的,一双丹凤长眼,眼角含春,长眉入鬓,此刻开合了艳丽的红唇:“见天儿地吵吵,找我的人多了,你是不是又收了钱?”

      她恰到好处地把余程音搁置在了一边,一味地斥责起杂役来。

      余程音看那孩子畏畏缩缩,便想起了棉花,心中的父爱泛滥起来,把杂役推到了一边,声音温软地开口:“是我叫他拜访你的。”

      红昀这才将分毫目光挪到余程音身上来,一手矫揉地掩住了艳红的嘴,发出一声清晰的娇笑:“我说是谁,余师长,近来好啊?”

      余程音自知是有几分知名度的,因而此刻也不关心为何一个戏子都知道他的名字,也不愿意去想这样一个妓女一般的戏子能有多少洁净,点了点头,殷切地回答:“好。”

      红昀盈盈地笑了,莲步轻移地走向厢房:“进来吧!”

      这个语气对于一个戏子来说,是十分轻浮且不尊重的,按说余程音应当毙了她,然而余程音只是欣喜地跟随红昀走入了厢房,并且心中有几分初恋般的激动。

      对于每一个他刚上手的男女,他都有一种初恋般的感觉。

      这仿佛是一间普通的戏子的房间,微微敞开的衣柜中可以看到摆满了的行头,大抵是缀满了珍珠钻石的,桌上放着胭脂水粉,红昀在梳妆台前坐下,身上晃目的红色便好像要闪进旁观者心中。

      余程音有些窘迫地将那只翡翠镯子拿出来,递到红昀面前:“给你的。”

      红昀便笑了一笑,接过来,打开看了,也拿出来戴在手上。瘦弱的手腕贴上一个绿莹莹的镯子,一段雪白的皮肤被映射得仿佛也成了翡翠的颜色。红昀虽然并未显露出什么什么,然而眉目都舒展开了,依稀是一个开心的模样,“余师座真是秀外慧中,红昀早就喜欢这个,只是那老板死活不肯降价。”

      “嗯。”余程音局促地挪动了一下身体,不知是否该指出秀外慧中形容他并不合适,他只是做出一个惊讶的模样:“这个镯子,是肯卖的吗?”

      红昀偏一偏头,笑道:“是啊,老板说是镇店宝,不肯轻易卖呢。余师座,是怎么得来的?”

      余程音向来十分诚恳,此刻也老实地回答:“我杀了老板,抢来的。”

      红昀并没有尖叫出来,她笑弯了一双璀璨的眼睛,真心实意地称赞道:“余师座真是好胆色,那老板是王司令的女婿呢。”

      余程音也微微睁了眼睛:“我看他同王司令差不多大小……”

      红昀掩嘴笑了,“是啊,差不得几岁。”

      既然是这样,那便是王司令巴结这个老板,才平白把女儿送了出去,那些财恐怕早就被王司令挖空了,他帮忙杀了这样一个碍眼的角色,王司令还该感谢他才是。

      不感谢也并无什么关系。余程音垂目笑了一下,反正——反正王司令也离死不远了。这样一个死人的感谢,他并不急于收到。

      告别红昀,余程音像一个初恋的青年一样,忐忑不安地走向了师部,途中,顺便买了一个糖葫芦。

      在将到师部的拐角处,余程音突然看见了齐临。

      齐临虽然是北平的地下头子养的一个打手,性情却十分的纯真无邪,因而只能靠其他人养着,自己是绝然谋不来生计的。

      余程音看不起那些为了一些利益便要刀口舔血的杀手,却很是喜欢这个齐临,因此他热情地打了招呼:“齐临。”

      齐临抬起头来,见到是他,眼睛也亮了一亮,并无顾及地扑上来,亲热地叫道:“余师长!开饭了吗?”

      余程音很笃定地回答:“没有。”

      齐临便露出一副有些扭捏而又期待的模样,余程音不禁笑了,拍拍他的脑袋,“到师部来吃,我给你看看我女儿。”

      齐临惊讶地叫道:“呀,余师长,你哪里捡的孩子?”

      因为齐临没有像那些人一样问是与谁生的孩子,余程音便觉得这孩子十分聪明,对于聪明的人,他是十分欣赏的,便认真地回答:“在卖棉花糖的那里捡的。”

      及至进了师部,棉花蹦蹦跳跳地出了来,齐临眼睛瞪得浑圆:“师长,这孩子可真像个肉球!”

      对于这个称赞,余程音十分享受,得意洋洋地笑了,“棉花很好。”

      齐临笑道:“原来叫棉花,我还以为要叫一些吃食的名字。”

      余程音蹙眉想了想才道:“是的,我曾经想过,然而余棉花糖,无论如何也并不好听,因此只好叫棉花。”

      棉花蹦跳着拉住余程音的袖口,嗓音还有些奶气地叫道:“爸爸,我觉得棉花糖很好听!”

      余程音捏了一把棉花肉嘟嘟的柔软脸蛋,心中很平和,“四个字的名字都是坏人才叫的,棉花也很好听,好吗?”

      齐临笑吟吟地在一边看着,小心翼翼地摸了摸余棉花的头,“余师长可真是宠孩子。”

      余程音被他夸奖得简直要飘上天去,急需找一个能够败兴而又不让人讨厌的人来,便扯开嗓子喊道:“小徐!”

      徐世铭匆匆地从屋里走出来,身上的军服外套已经脱了,衬衫的领子扯开了一半,是一副半遮半露的模样,棉花见状捂住了小脸,从指缝间露出黑溜溜的眼睛来:“徐叔叔羞羞,不穿好衣服!”

      余程音本来没觉得什么,棉花这样说了,他也就顺势瞪了徐世铭一眼。

      徐世铭尴尬地解释:“这不是刚才一块说着沙盘,屋里热么……师座,齐先生,饭都准备好了,屋里吃吗?”

      余程音再一次觉得,徐世铭是一个非常符合他的心意的人,世上在没有一个人像徐世铭这样贴心了。

      余程音与齐临畅谈到晚饭过后,才算是送走了齐临。他是喜欢这样一个天真的小齐临的,因而希望他能够一直保持这样的心思纯正。

      不过对于余程音来说,他不认为自己适合纯正的心思。

      他照例给棉花讲了几个随口胡来的故事,棉花依然睁着一双大黑玻璃球似的眼睛看着他,并且开口道:“爸爸,你讲的故事没有徐叔叔好听。”

      余程音感到很受伤。

      棉花又笑着道:“不过你比徐叔叔好看。”

      余程音仔细端详着棉花的小脸,那些肥嘟嘟的肉随着她的笑容挤在一起,十分可爱,惹得余程音俯下身亲了一口棉花豆腐似的脸蛋。

      半夜昏昏欲睡之时,屋外有人敲了敲门。徐世铭轻声道:“师座?”

      余程音答道:“进来。”

      徐世铭神采奕奕地走了进来,衬衫也扣好了,外套也穿上了,大声地打着招呼:“师座!已经商量好了,那批烟草就从野鸭山走!”

      余程音轻声道:“很好,两天以后就走。”

      徐世铭打灯光下向余程音看去,只觉是看见了一副装裱精美的画作,眉眼都是盈盈的,却没什么生气。

      旁人看不出他的凶恶,因此将他看做是一朵美丽的花,徐世铭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是怎样的一朵花有如此之强的毒性,罂粟是不错的,然而罂粟太过娇弱了,余程音可是一个十足的悍匪,他美丽的只有外表而已。

      余程音抬起头来,向徐世铭微笑了一下,“小徐,我好像恋爱了。”

      徐世铭对此习以为常,并且十分不当回事。“师座,您谈恋爱的次数要比别人找妓女还多。”

      余程音不满地飞过去一个似怒非怒的眼神,决心不把徐世铭的话当回事。

      每一次恋爱,他都自认是十分上心的,因此才格外难以忍受旁人的质疑——上一回的恋爱的终结,就是因为对方认为他并非真心,他便亲手用刀子在对方那漂亮的脸蛋上画了一幅大作。

      第二天一早,余程音先去朱参谋那里看了一下,所有的事情都被筹划得十分完美,他这个师座的存在好像只是为了说两句决定性的话,这让余程音很满意,他愿意做一个这样的师长。

      简单地用过早饭之后,余程音便去了附近的一家珠宝店。

      显然昨天他枪毙了一个珠宝店老板的事情已经传遍了大街小巷,这一回的老板看他的眼神活像是在看老虎,余程音垂下了睫毛,昨天送的是翡翠镯子,然而翡翠这个东西,无论如何也不会嫌多,他这回挑中了一个翡翠耳坠,颜色纯粹漂亮,没什么造型,然而水润光滑。

      老板战战兢兢地报出了一个十分之低廉的价格,余程音向他微笑了一下,“你不必担心,你肯卖给我东西,我不会对你不好,原价是多少,你说出来,我照给就是了。”

      付出了五倍的价格之后,余程音自认是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嘴角也扬起来了,他在转角买了两个肉包子,一个揣在怀里,打算一会带给棉花去吃。

      他在外面像凶神似的游荡了一个上午,怀里放了许多的小吃,看起来就像是长了两块丰满的胸肉似的,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那些人也是不敢来招惹他的,只好窃窃私语。

      余程音赶着午饭的时间回到了师部,他已经存了一肚子的小吃,只盛了一碗饭,倒还是八道菜,棉花饿得早,已经吃过了,看着余程音桌子上的鸡腿,又流起了口水。

      余程音看她拿着肉包子,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鸡腿的样子十分可爱,一时心软,把鸡腿给了出去。

      正当余程音打算去红昀那里把翡翠坠子送出去的时候,徐世铭来报告,王司令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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