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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棉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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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程音近来,非常想要一个孩子。
他向来是非常果断的人,此时有了这个想法,便兴致勃勃地对参谋说了,朱参谋愁眉苦脸地思考许久,总觉得这并不太好,可是除了这个,也没有什么办法能在让余程音感兴趣的同时还可以让他放弃逛窑子了。
朱参谋觉得余程音最近的表现十分像一个老头子,整日就是逗鸟种花,闲暇时就去和那些莺莺燕燕们逍遥一番,再赶着六点回来吃一顿饭。虽然这样不好,但是身为一个没有子嗣的中年人,他很怜惜那些小孩子,便很不希望余程音找一个孩子来,于是他犹豫地建议:“师座,养一个孩子是好事,可这孩子……去哪找啊?”
余程音为此烦恼了一下,正巧听到外面有人叫吃饭,只好先把这件事情放在一边,兴高采烈地去吃饭了。
近日来并不十分太平,余程音挂着一个师长的名号,也是非常繁忙的,他这支军队不仅要去打土匪,还要去打自己看不惯的国军,不能让他们妨碍了自己做生意。
不过这些都不是余程音需要烦恼的,余程音只需要做出一个决定就可以了,剩下的时间,他还有很多没有去过的地方、没有吃过的饭馆要一一走过,因此反而忙得不可开交了起来。
在休闲了两天以后,余程音还时时把要一个孩子的念头挂在心上,正当他想要去再去一个新馆子排除烦恼的时候,朱参谋火急火燎地赶过来,说是城门外头那座土坷垃上的一群土匪闹起来了,中央要求余师清除他们。
余程音非常烦恼而又焦虑地参与进了作战会议的讨论中,不过他只需要坐在一边,拎着刚买来的金丝雀,时不时瞪起那双美丽的眼睛看一看四周就可以了,至于到了战场上,指挥也是朱参谋等人的事情,余程音那时候更喜欢扛起枪一马当先地冲上去浴血疆场,然而这和他是否爱国是没有关系的,他只是喜欢杀人。
外表美丽而内心血红的余程音掰了一块面包,从笼子的缝隙里递给金丝雀,金丝雀乖巧地叼去了,余程音看着小鸟,觉得它吃起东西来非常好看,便也咬了一口面包,待到金丝雀吃完了,就再给它一块,一直到喂了许久,那只小鸟实在吃不下了,余程音还在拿着面包递给它。
金丝雀响亮地啼叫了一声,清脆的声音在嘈杂的会议室里也分外清晰,朱参谋被骇得一跳,当即停下了发言,环顾之后,将视线定在余程音身上。
余程音茫然地看着金丝雀,又感受到了朱参谋的目光,十分歉意地笑了一笑:“打扰你们了?”
还没等朱参谋说出话来,余程音已经迅速地打开了笼门,抓住那只轰动一时的小鸟,十分干脆地掐死了。
小鸟在他手里发出最后的一声鸣叫,脆弱的身体软绵绵地塌陷下去,竟是生生地被余程音把肋骨掐断了。
朱参谋心疼地看着那只鸟,心底却叹了一口气。他是知道余程音这样的性格的,貌美如花,心毒如蝎,是一个很能成大器的心肠,但是大器都是用血肉给浇筑起来的,他并不希望自己也成了余程音往上爬的台阶。
余程音在表达了自己的歉意以后,很有兴趣地把玩着手里的小鸟,平时不摸还没有感觉,此时一摸起来,羽毛也是滑溜溜的,□□绵软,像是握着一团棉花糖。
想到这里,余程音又想吃棉花糖了,他便随意地扔掉了金丝雀,出门去买师部拐角的棉花糖。
做事要亲力亲为,余程音完成的非常好。他认为如果连吃东西都要别人代劳的话,那就只会长胖了,如果要让他长成一个朱参谋那样的胖子,连上战场都不能,他宁愿再也不吃那些美食。不知道是因为体质原因,还是每次买食物前后的散步,余程音居然真的没有长胖,一直维持在一个完美的身材上。
在棉花糖的摊位不远处,他看到了一小团肉球,脏兮兮地披头散发地躲在路边,不知道在嚼些什么,余程音鬼使神差地走了过去,蹲在了肉球的旁边:“你抬起头。”
肉球好像是被惊到似的向后一蹿,结结实实地撞在了墙上,只好眼泪汪汪地抬起脑袋来,惊恐地看着余程音。
余程音有些恼怒地皱起眉毛,对肉球的躲闪非常不满,待肉球抬起脑袋,他更加不满,因为那实在太脏了,他除了一双黑晶晶的眼睛以外什么也看不出来。
余程音用手指戳了一戳肉球的脸,透过脸上的泥嘎巴,居然还能摸出一种软绵绵的肉感来,让他想起来刚才的那只小鸟,他便快乐起来,很有兴趣地问:“你是男是女?多大了?家人呢?”
肉球声音颤抖地回答:“……我,五岁了,都……都没了,女、女的……”
余程音非常满意肉球的年轻,倘若长得好看,那简直就是他十分满意的一个孩子了!于是他毫不客气地接着问下去:“你好看吗?”
肉球瞪大了眼睛,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哆哆嗦嗦的声音吐出了一串意味不明的字符。
余程音非常烦恼,只好站起身,打算先去买棉花糖。
卖糖的老汉与他很熟,此刻笑吟吟地问:“师座,来买糖啊?”
这简直是废话,余程音难以忍受地点了点头,随口打听:“那个……孩子,是哪里的?”
老汉兴高采烈地击了一下掌,做出一副有大故事要讲的姿态,余程音只好提醒他:“长话短说。”
老汉十分不尽兴并且无精打采地开始叙述,“总之就是那孩子的爹应该是李师长手下的一个兵,上回在外面打起来以后死了,挺漂亮的一个小姑娘,只能流浪了,这不跟我熟,我就让她在这呆着,给她买俩烧饼吃。”
余程音接过老汉递过来的棉花糖,若有所思地看着老汉,“长得好看?”
老汉肯定地回复:“那可不,整条街都觉得她长得漂亮,跟个仙女儿似的!”
余程音顿时眉花眼笑起来,对老汉点一点头:“再拿一个,多加糖。”然后他转身走向了肉球,把棉花糖递到肉球手里:“你叫什么名字?”
肉球呐呐地不说话,接了棉花糖呆呆地看着余程音。
余程音很满意地点头了,“没有名字?那今天起就叫棉花了,你在这等着,至多半个月,我把你捡回去。”
肉球瞪起了眼睛,黑亮亮的,像是喜悦又像是惊恐,余程音便愉快地把这种情绪当做是喜悦,自己也高兴地去拿了第二个棉花糖,心里沾沾自喜地想,真好,我有孩子了!
余程音回去以后,会议暂作歇息,他便径自走到朱参谋面前:“我有孩子了。”
朱参谋惊愕地瞪着他的肚子,脱口而出:“这么快?!”
余程音皱起眉毛斥责:“想什么呢,我捡了个孩子。”
朱参谋恍惚地看了看四周,更加茫然地问道:“……哪呢?”
余程音摘下一块棉花糖,塞在朱参谋嘴里,“在外面呢,等咱们回来我就把她捡进来。开拨之前,你去买几件小孩子要的东西,五岁的小女孩。”
朱参谋莫名其妙地应下了,仿佛还沉浸在“余师座去买棉花糖,回来就有了孩子”的震撼中,不能自拔。
此时余程音已经走到了副官面前,很友好地把棉花糖递过去,“小徐,我有孩子了。”
徐世铭一边摆手,一边也惊讶地瞪着他,却没有看肚子,只是看着余程音的脸:“谁家的?!”
余程音十分满意这样的反应,这才应该是了解他的人,朱参谋那样的人,虽然十分有计谋,但是太慈悲了,不适合在军队里生活。“我捡的,等回来我就把她带回来。”
徐世铭点点头,心知余程音这是又犯了这样的毛病,只要过两天他自然就会厌弃了,于是象征性地问:“那我给她收拾个屋子?”
没想到余程音居然很正经地应承下来,还嘱咐他收拾一间好一点的。
徐世铭不仅有些忧心。
晚饭时分,余程音再一次向所有人宣布了他有了个孩子的事情,下午与朱参谋的对话又重复了一遍,终于有人问起孩子的名字,余程音得意地回答:“棉花,余棉花。”
众人面面相觑之后,纷纷称赞:“师座好文采!”
余程音也认为这个名字起得非常好,他早就把满腹诗文丢在了脑后,心里只剩下一团软乎乎的棉花了。
三天之后,余师开拨了。
余程音作为师长,自然是跟在队伍当中的,他的模样和普通的小兵也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是穿着师长的军装,一样很整洁,又带了几把枪,远远看去,根本看不出来余程音乃一师之长。
因为心里惦念着未进门的棉花的缘故,余程音在吃饭的时候都有些走神,朱参谋十分担忧,心想这简直不像是余程音了,于是出言提醒道:“师座,吃的不好?”
余程音从善如流地点点头:“太甜了。”
朱参谋心惊胆跳地砸吧砸吧嘴,的确是甜,可这分明不就是余程音的口味么?他四周看了看,管炊事的官兵也都在战战兢兢地偷偷看向这边,而副官徐世铭又不知哪里去了,于是朱参谋只好主动地揽下了劝解余程音的任务。“师座,您是不是最近在想些什么?”
余程音叹了一口气,看起来十分的烦恼,他连叹气的样子都很美丽,睫毛浓密地垂下来在眼睑上打下一片阴影,白净的脸上布满愁云的样子的确让人很难忽视。余程音的确很烦恼,他对于棉花的未来十分忧虑,因为不知道该要送棉花去什么学校才好,最主要还是要看一看棉花是不是真的很好看……
于是他正色地看了看朱参谋,随口挑选了一个话题,打算敷衍过去。
半夜的时候,余程音突然惊醒,侧耳听了听,果然是有一些细微的声音的,他推醒了徐世铭,一把捂在徐世铭的嘴上,另一只手向他比划着外面。
徐世铭点了一点头,余程音才把他放开,从腰间抽出刀子来,迅速地潜出了帐篷,他的动作像猎豹那样迅速而又漂亮地按倒了其中的一个,一刀割断了喉管,血骤然喷出来,余程音早有准备地退开了,身上依然整洁干净。
与此同时徐世铭等人也做好了准备,一举攻出,在屠杀的同时看到的正是他们的师座杀敌的场景,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不染凡间半点尘。
余师的士兵早就看惯了这幅场景,见怪不怪地击败了这群偷袭的土匪,余程音这才停下手来,收起了刀子,拿出枪来,地上躺着的,一人身上补了一刀,而那些被俘虏的,他吩咐下去把脸上的肉一片一片割掉,送到土匪的营地去。
朱参谋在一边看着,难受地转过了头。跟着余程音很久,他依然无法习惯余程音解决问题的方法,这简直是太残忍了,根本不是人能做得出来的。
然而余程音之外的人里,有像朱参谋一样难受的,也有像徐世铭一样高兴的。他最喜欢的就是余程音这样的手段,多么像一朵带毒的花呀!只要看着好像就能醉过去似的,徐世铭不仅都心旌荡漾了起来,好像已经醉了。
第二天一早,余师的人向土匪老窝继续前进,那些土匪有一半都被昨天送回来的尸体吓跑了,剩下一半感情深刻的里面,也并没有几个好手,反而让余师轻松地清除了。
在第十天的时候,余师回到了北平城里,余程音在稍微的洗漱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了卖棉花糖的摊位那里,肉球果然还在那里,现在她看起来好像干净了一些。
可能是这几天看过太多脏鬼,对比之下反而没有那么脏了而已。余程音心里忖度着,十分和蔼地对肉球说:“你还记得我吗?”
肉球抬起头来,眼睛依然黑亮亮地看着他:“……记得。”
余程音向她伸出一只修长而又白皙的手,看起来简直有些秀气的模样。“那我们走吧。”
肉球看起来仿佛有一些惊慌失措,但是她很难抗拒余程音这样的人,于是在短暂的考虑之后,她毅然决然地把脏乎乎的爪子搭在了余程音的手上。
余程音十分快乐地特意在老汉那里买了两个棉花糖,并且自豪地宣布:“从今天开始她就姓余了,余棉花。”
老汉很是吃惊,却也不敢多说些什么,只好强笑着恭喜他。
余程音也知道他和老汉不是一道的,此番对话其实也只起一个知会的作用,拿过棉花糖以后,他和棉花人手一支,另一只手就牵在一起,歪歪扭扭地向师部走过去。
朱参谋正站在门口,看见余程音果真捡了一个泥球也似的孩子回来,惊讶得嘴都合不拢了,余程音不耐烦地捅了他一下,“去准备洗漱,把这孩子洗干净。”
朱参谋头痛地看着余程音的背景和泥球亮晶晶的眼睛,忍不住伸手捂住了胃。
余程音在客厅里吃着刚做好的饼干,十分期待过一会看到棉花的模样,于是他又多吃了两块,顺便掰了一块饼干渣,拿去喂了客厅里挂着的那只八哥。
过了一会,浑身湿透的朱参谋和一个白净的肉团子走了进来,朱参谋面色不佳地把肉团子往客厅里一撂,回去换衣服了。
好脾气的朱参谋都变了脸色,这肉团子是轻薄了人家朱参谋不成么?余程音万分好奇,仔仔细细地瞧了一眼肉团子的模样,这一瞧,他是彻彻底底地爱上了这个小肉团!
肉团子虽然长得肥了些,然而脸圆圆的,是十分可爱的,雪白得好像凝脂一样的脸上两只黑漆漆的眼睛占了很大的地方,剩下的地方肥肉就在肉嘟嘟地颤着,小嘴巴粉嫩嫩地镶嵌在脸上,颜色好看极了,看上去虽然不像仙女,但是非常像年画上最漂亮的那个小神仙。
李师长家里那个又瘦又小的女儿也值得他炫耀半天?余程音兴奋地想着,现在我也有一个比他的女儿漂亮一万倍的女儿了!
棉花穿着一身漂亮的丝绸粉红小旗袍,肉筒似的手臂露在外面,看上去就很可口。
余程音从来没有表达过爱这样的情感,此时笨拙地走下去,手里还拿着一块饼干,他就把饼干递到棉花手里,十分激动地说:“你真好看!”
棉花羞涩地看着他,大大的眼睛吊梢的眼角,这一来看起来像是一只肥胖的小狐狸,再怎么胖也只能显得可爱,余程音狂喜地听到棉花用脆生生的声音说:“你也好看。”
这就是我的女儿!余程音在这个情境下满脑子都是喜悦,好像自己真的为人父了一样,他在内心里想,我一定要好好待她,把她养成最好的姑娘!
棉花在短暂的惊惧以后,已经习惯了这个眼睛里闪烁不定表面却不定声色的便宜爸爸,并且有些高兴地想,我之前的爸爸还没有这么好看呢,也没法让我穿上这么好的衣服。
于是在两个人内心的思想下,他们进行了一场父女之间的热情的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