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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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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君最烦的便是雨天了。确切的说,她讨厌在穿着鞋子的时候被任何液体沾湿自己的脚。于是,每当盛夏来临之际,孟君都会非常有耐心的一一回绝前来邀请她游泳的人。如果是去海边,倒是可以接受,只要不要求她下水,让她坐在沙滩上吹吹海风,晒晒阳光就好。杜娇娇就曾把她的这种行为定义为强迫症的表现,因为她亲眼见证过孟君在洗完澡以后非得把脚擦的滴水不沾才肯穿进拖鞋里以及有人不小心把水洒在她的鞋子里后她宁肯赤脚也不愿穿湿鞋的诸多幕场景。因此除非是非去不可,要不然孟君绝不会选择在雨天出门。
此刻孟君眼巴巴的望着窗外的倾盆大雨,只能用后悔两个字来形容。好在她又是个极耐得住性子的人,现在坐在商场的咖啡厅里,翻一翻报纸消磨一下时间倒是正合她的意。她在杜娇娇第四次瞥过来的时候,终于开口赏了她一个字,“说。”
“你哥哥他……不会还在生我的气吧?”杜娇娇心虚的看了她一眼,若不是处在足够安静的环境里,向来对声音敏感的孟君都难以捕捉到她的话语。
“咦?原来你要问的是这个啊,我还以为你是想催我回去了呢。”杜娇娇朝天翻了个白眼,她又不是不了解她的脾气,一旦决定了的事情又怎么可能再回头呢。早在孟君说出“等雨停”三个字的时候她就默默地放弃了抵抗。
“我只是觉得女人应该要有自己的事业好吧。我可不想在结婚后的将来听到有人说‘不就是靠的家族利益而拴着的么’之类。再说了,我可是持有MBA学位的高知识分子,凭什么我的才华要被埋没。我只是想证明我不是个不靠谱的花瓶,而是个有能力的贤内助好吧。”
“这些话你应该去同我哥哥说。”孟君依旧神态自若的翻过一页报纸,自始至终都没有抬起过头。大概是等了很久都没得到对方的回应,她又补充了一句“要不我帮你打电话过去问问?”
杜娇娇忍无可忍的抽掉了她手中的报纸,卷起来直戳她的脑袋,“好歹我也是你的准大嫂,要尊重长辈知道吗。”
“都说了是准大嫂,宋家未来女主人的位置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不知道有多少女人虎视眈眈的等着上位呢。”孟君抿了一口咖啡,“最近不是有个女人和我哥哥走的挺近么,昨晚还一起吃了饭不是吗。”
“你是说戴非?她还成不了气候。”摆了摆手,杜娇娇无所谓的耷拉下眼皮,一只手百无聊赖的搅着杯中的咖啡。
“不是她,喏,是那位。”顺着孟君的方向看过去,只见一位明艳动人的女人缓缓走了过来。一身黑色的Armani套装包裹着她玲珑有致的身材,显得干练又稳重,一头栗色的卷发即便是在雨天也挡不住它的光泽,得体的妆容愈发衬托出她无比精致的五官。她的美不似杜娇娇的张扬,也不似孟君的内敛,而是一种赏心悦目的大气与优雅。
“孟君,杜小姐,好久不见。”这样的称呼是想间接说明她与自己的熟悉程度还是想进一步暗示杜娇娇的尊贵呢。孟君不禁想起了刚认识她那会儿她在全班面前令人印象深刻的自我介绍:“我叫金樱,人如其名,我就是名精英。”当时自己还难得特意瞧了她一眼,还真是让人记忆犹新啊。
要是她接下来这句没讲的话,没准儿孟君就赞扬她了。只可惜啊,这么多年过去了,嘴上的功夫还是那么不饶人。
“我远远看着还不信呢。我说孟君,你怎么舍得从金光闪闪的美国回来了呢。”金樱说话的时候双手成交叉状重叠在小腹前,因为高度的问题,她的头微微低着,视线尽量与孟君平视。她的举止看起来从容又得体,让人很难从她身上挑出瑕疵。如果不是孟君在去美国以前全城皆知两人敌对的关系的话,此刻还真像是重逢故人之后的调侃。
“要来杯咖啡吗?”孟君举了举手中的杯子,心平气和的对她友好的一笑。如果不是场合不对,杜娇娇差点就笑出声来了。比起嘴上功夫,孟君才是巧舌如簧。
“谢谢,不用了。”金樱礼貌的回绝,又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似得,挽住身边人的胳膊,“噢,忘了介绍,这位是纪氏集团的总裁,纪镜川。纪先生,这位是杜家的小姐,杜娇娇。还有一位是……”
“您好,纪先生。我叫孟君。”尽管打断别人的话是不礼貌的行为,但孟君还是这么做了。她可不想再被金樱搅局。
纪镜川绅士的握了握她手,孟君在他的手碰到自己的那一刹那就缩了回来。眼前的男人,有着豺狼一样的眼睛,他盯着自己就像是看到了猎物。直觉告诉她,这人绝对是个危险人物。
“杜家的掌上明珠?我记得我们以前见过。”杜娇娇直接朝他翻了个白眼,矜持这两个字在杜小姐的眼里值不了多少钱。纪镜川像是不以为意的轻轻拨弄左袖上的扣子,他漫不经心的动作透露了他的本质。这位纪先生,还真是个衣冠禽兽啊。孟君在心底暗自评价他的同时,他已经把目光转向了自己,“至于这位孟小姐么……看着挺眼熟的,不知道我们是不是也在哪里见过呢”他正尧有兴趣的打量着自己,嘴角的弧度随着孟君畏惧的眼神越扯越大。就在孟君以为他真的认识自己的时候,纪镜川再一次开了口,“Rachel?我看过你在百老汇的演出,精彩之极。”
孟君顿时松了口气,她故作优雅的说道:“噢?那真是孟君的荣幸。”
这回纪镜川不客气的笑出了声,“孟小姐,相信我们以后见面的次数会很多。”
“A市那么大,不是纪先生说能碰到就碰到的,得看缘分。”孟君真是越看越讨厌这位纪先生,要不是考虑到这是公共场合,她早就甩手走人了。
纪镜川准确无误的扣上了左袖的纽扣,他单手抚了抚下巴,“缘分么,是肯定有的。”
看着两人相携而去的背影,杜娇娇一口气喝光了剩下的咖啡,她啧啧了两声,“如此尤物,想必是众多成功男士的首选。”
孟君不可思议的挑了挑眉,“怎么,杜大小姐这么快就丧失斗志了?”
杜娇娇难得的趴在桌子上没有跳起来反驳,她叹了口气,“罢啦,以你哥哥的忠贞程度,我暂且是可以相信他的。”
“你什么时候这么通情达理了。”孟君忍不住嘲笑她,依她一贯的性子,恐怕早就在三米之外设一条标语了:狗与金樱,宋锡不得靠近。
说到孟君的这位哥哥,用古代的词来形容就是正义凛然,用现代的词来形容叫做绅士风度。论品格,宋锡在A市绝对排的上榜首。要不是见他这么多年身边只有一个杜娇娇,爱慕他的女人早就前赴后继了。他比孟君大了六岁,可以说他是陪着孟君长大的。许是看惯了宋锡的长相,孟君对其他人产生了审美疲劳。孟君习惯了逢人就拿他和宋锡比较,久而久之,她看谁都入不了眼。就拿刚才的纪镜川来说,长得是不分上下,可惜人品太差。在孟君的眼里,也只有自己这位哥哥才是无可挑剔的。用杜娇娇的话来讲就是既然眼前就有一位极品干嘛还要去看别人。
望着窗外积满雨水的地面,孟君整理了一下物品,对咬牙切齿的杜娇娇说道:“回去吧,雨停了。”
走到停车场的时候,杜娇娇总算找到了可以击败孟君的关键,她洋洋得意地晃着手里的车钥匙,“阿君啊,你回国都这么久了,怎么不见你开车啊。”
熟悉孟君的人都知道她是个路障,距离回国快一个月了,她还是分不清A市的几条重要交通路线。第一天出门的时候,她出了商场左拐就分不清了方向,最后只得向宋锡求助。
“我出门有哥哥,回家有司机,干嘛非得自己开车?”孟君的话刚说完,宋宅派来的司机就准时的停在了面前。孟君优雅的坐到了车里,留下杜娇娇一脸的挫败。
孟君把头抵在车窗上,握着手机回复杜娇娇刚发过来的信息:不要忘记我的生日宴。后面加了三个感叹号。生日宴么?孟君皱了皱眉眉头,她一向讨厌参加各种宴会。自从去了美国以后,她这几年几乎没有参加过商业聚会。以前住在宋宅的时候也是能推脱就让哥哥尽量推脱,她才不要去做这种尽折磨人的事情。与其穿上一身昂贵的礼服在一群人面前谈笑风生倒不如一个人买一些书回来冲一杯茶来得自在。
“刘伯,不用绕远路了,今天我回孟宅。”可是对方是杜娇娇啊,要是自己不出席她的生日宴,指不定会捅出什么篓子来。孟君苦恼的揉了揉眉心,她得回孟宅挑一些礼服回来,顺便拜访一下多年未见的父亲。
孟宅还是保持着原来的样子。自从孟君的母亲过世后,父亲就不允许佣人改动这屋子里的一草一木,甚至连母亲生前的物品也是原封不动的摆在那里。可是那又能怎么样呢,想用这样的方式来怀念亡妻,还是想借此来提醒自己愚蠢的过去。若说衣服是新的好,人是旧的好。旧的人离去不是照样有新的人进来吗。谈什么纪不纪念,转眼十几年的光阴都过去了,恐怕是连母亲的模样都记不得了吧。
孟君以前就很少回来,今天还是她去了美国回来后第一次回来这里。想必是父亲叫阿姨每天打扫的,她的房间干净的一尘不染,像是有人长期住着的样子。孟君拆了搁在床头的相框,里头是她和母亲最后的合影,她将里面的照片拿出来放进了包里。她刚到美国的时候,曾无比怀念这张照片,好几次都想托宋锡帮忙寄过来。记忆中,对母亲的过往,本来就寥寥无几,她不想在往后的岁月中失去对母亲最后的记忆。
身后传来敲门的声音,孟君头也不回的对来人说道:“不要打扰我。”
“姐,你回来了啊。”大概是房间里太过于安静,孟孝的声音清晰的传过来的时候孟君的动作有那么一瞬间定格。她慢慢的转过身去,门口的孟孝穿着白色的衬衫,下面是一条简单的蓝色牛仔裤,他的手里还拎着书包,应该是刚放学回来。
“嗯。”孟君冷冷清清的应了一声。看到孟孝眼底的失落有些不忍,但终究没有开口。
“姐,你在美国过得还好吗?”孟君看着他好像长高了不少,刚走的时候他还差自己一个头,如今已经比自己高出了一个头,褪去了青涩,俨然有些男人的样子了。只是和自己说话的时候还是那么小心翼翼。
“挺好的。”依旧是淡淡的语气,这是他们这十几年来惯有的相处模式。其实孟君完全能感受到他强烈的希冀,他一定是希望自己能够亲近他的吧。如果换成是别的孩子,恐怕早对这个姐姐厌恶至极了吧。不知道她这么做是否也在他心里留下了阴影呢。
吃过晚饭,孟平朗还是没有回来。阿姨在一旁犹豫了一下,还是上前问了一句,“小君,要不要我打个电话给你爸爸?”
“不用了,我明早就走。”孟君擦了擦嘴唇,她看了一眼孟孝,叮嘱了一句“早点休息”,一个人早早的上了楼。
手机屏幕上显示着三个未接电话,两个来自杜娇娇,一个来自宋锡。孟君想了想,先回拨了宋锡的。
“小君?”宋锡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疲惫,也难怪,宋家的产业都落到他一个人手上,身上的重担可想而知。
“哥哥,帮我跟外公说一声今晚我住在父亲那里。顺便提醒你一下,过几天就是阿娇的生日了,别忘了准备礼物。”由于宋锡平时的工作太忙,常常会忘记和杜娇娇的约会,去年就是把杜娇娇的生日都忘了,结果杜大小姐以宋锡答应陪她出国旅游为补偿才肯原谅。有了前车之鉴,孟君不想在今年又被杜娇娇折腾死。
“行。我没忘。至于礼物么,你看着办。”
“条件?”
“上次不是说想来公司体验一下舞台之外的平民生活么?我给你这个权利。”
“成交。”
孟君是真的很好奇没有舞台的话,她的生活会变成何种模样,是不是和杜娇娇,宋锡他们一样,读完大学然后继承家业。她就是因为一心拒绝这样的生活,才会从小拼了命的抓住自己的梦想。这不禁让她想起了中学时抄在日记里的一句话:要有最朴素的生活和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遥马亡。他们这一群人里,唯有孟君才是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