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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第四十四章 ...

  •   三年一度的相亲大会,阿不,是武林大会,又敲锣打鼓地即将开始了。还是熟悉的地方,还是熟悉的大侠,你,值得拥有。

      江湖各大门派纷纷摩拳擦掌,甄选门内优秀后辈弟子,欲再续前荣,或者一洗前耻。武林大会开始前,就有好事者出了花名册细数江湖中参加武林大会的青年才俊,花名册上什么人都有,就连问剑山庄,都挑出了几个林甫华辈的年轻人出来露脸。这于诸多待字闺中的少女来说,实在是个好消息。

      编撰者百度先生也算是做了件大好事。

      只不过,人人都刻意无视了许多不那么平静的事实。比如三年前还欢笑一堂举杯共饮的某两个小门派,如今是全门寂灭无一幸返。比如三年前一艳倾江湖的某位少宫主,也香消玉殒。比如这一次,就连□□和魔教也都正式递了拜帖,嚣张表示要前来一观尔等武艺。

      再不平静,武林大会还是如期举行于问剑山庄。

      又是一年盛夏,宁州的风光甚好。碧湖上绿荷接天,风拂过便层层曳起,轻姿曼妙。

      旧地重游,叶萌却并没有什么伤感。按照严格意义来说,她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女配,她不敏感纤细,她粗条反应慢,于感情之事尤其。唯一让她稍稍难过了一下,是今次不能住在风光极好的如家客栈,而是跟着贺兰连城住进了宁州的宅子中。

      所以贺兰连城到底在天底下买了多少房子?

      走么走到哪儿都有他贺兰氏的家产?

      对于贺兰这个姓,叶萌还是有些抵触的。因为她始终觉得自己姓叶,毕竟前前后后加起来她姓了三十来年的叶。而且这个忽然冒出来的也不知是哥哥还是弟弟的,她也是一点儿不熟悉。

      所幸,贺兰连城与她见面并不多,大抵是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常常到处乱跑,或者是教中事务繁忙,他又忙着修炼武功的原因。

      吃了贺兰连城两年的软饭,又没有尽到姐姐的职责对这个弟弟嘘寒问暖,还真是羞于启齿啊……

      既然叶怜尘已死,叶萌就不能用叶怜尘的脸来参加武林大会。林峥手上的奇怪玩意儿最多,给了她一张面具,捂脸上虽然不透气闷闷的,却能够完美地替换她的容貌。毕竟,这特么是武侠言情小说……

      新的脸相貌普通,平平凡凡,看过就忘,和林峥的假脸倒是挺登对。

      今年的叶怜尘,应当是十八岁整,十九岁虚。

      按照原著来算,已经痴恋林甫华三年,并且也已经蛰伏了许久,就等着这次武林大会再在林甫华面前一展风采。因为她等的了三年,等不了三年又三年,韶华易逝,她很快就是老姑娘了。她一点儿都不想如同一群长老一般孤身一辈子。

      叶女配向往的是像“她娘晗月”一样,鸳鸯眷侣的生活。

      她想晗月是碧落宫主,叶澜生是武林盟主。而如今她叶怜尘是碧落的少宫主,那么当然只有武林盟的少公子才配的上她。

      不过她终归是失望的,因为武林大会上莲华夺去了一切风采,狠狠撩拨了江湖人的心弦。

      而如今叶萌的到来,更是直接修改了命运的进程,莲华风光万千地成为了碧落宫的代长老。

      不过代长老姗姗来迟,眼见着明天武林大会就要开始了,今日还没有到宁州。

      听闻代长老还在遥远路途上磨蹭着,某女配就牵着儿子的手上街溜达去了。

      宁州的街市很是繁华,沿街叫卖的小贩吆喝声也是比别地儿更响亮。可是无论是糖葫芦小面人,还是小人书玉坠子,都吸引不了叶大郎的注意力。

      叶大郎始终板着一张粉雕玉琢白嫩圆鼓的脸,面上是淡淡不屑神情,并且不是傲娇,就是真的不屑。

      逛了一整条街后,叶大郎淡淡一负手,一副大人口气道:“真不明白,你怎么尽喜欢这些俗物?还要我陪你……”

      叶萌:“……”

      大爷!你想反了好么!你以为我喜欢么!我是在陪你逛啊!

      孩子太过早慧,着实是件可怕的事情。虽然叶大郎冰雪聪明读书万千过目不忘,但是也成熟的可怕。对于寻常事务他不屑一顾,这一点从叶萌刚刚捡到啥都不记得的他时就发现了。经过贺兰连城两年的供奉,这尊大佛变本加厉了。当然,除却某个问题……

      那就是,他爹是谁。

      叶大郎非常迫切地想要一个亲爹。

      叶萌思索着这个孩子大概很缺父爱。

      叶萌正和大郎在对视,电光火石噼里啪啦,两个人拉锯着是否要继续逛下去,冷不防身后传来一声疑问。

      “叶少宫主?”

      叶萌条件反射,就想转身回答声“嗯?”,但是很快她就止住了身形,因为她突然想起了,她早已经不是叶怜尘了。

      于是她继续教训叶大郎。

      “大郎啊,别把土往嘴巴里塞!不能吃的哟!”

      叶大郎无言,一会儿才撇着嘴道,不屑地看了她一眼:“……谁会把土往嘴里塞啊?!”

      训了一两句,叶萌才装作不经意间转身,往回走去。

      她不用偷眼打量,就能看到一队伍的宝蓝色。这熟悉的颜色,她怎么会忘记的呢?

      不正是南岳教洗脑的幸运色,蓝色么。

      而领头那失魂落魄的年轻人,正盯着叶萌那张平凡无奇的脸,转着头目送她离去,满面的失望。

      “九哥,你怎么了?”慕容十一在他身后摇摇他的袖子,很是奇怪地打量了一眼那个慕容九一直盯着的女人。

      方才他看那女子,身段极好,妖娆窈窕。慕容十一正是青春年少的年纪,也是在幻想这女子的面容定然也是芳姿出众的,熟料转过来竟是这么一张浪费的脸。

      真真是可惜了那好身量。

      而九哥就更奇怪了,盯着那面貌平庸的女子一脸失魂落魄,仿佛看到了什么鬼魂再世一般,让整个南岳的队伍都停在了街上供认围观。

      这可不成体统,他们兄弟二人好不容易才爬到了现在的位置,可不是出来丢人现眼贻笑大方的。

      “走吧,九哥,前边就是如家客栈了。”慕容十一又摇了摇慕容九的衣袖。

      慕容九这才回过神来,淡淡一笑,道:“看错了罢。”

      他们这才继续行走。

      慕容九一边走,一边回想着刚才那段场景。

      一边是逼迫自己忘怀,毕竟连碧落的人都说,叶少宫主早就死了,尸首都已经入葬,这又怎么会出现在云州的武林大会上?

      而另一边,却是更加激越的灵魂。他爹慕容辰,不也是死而复生……?

      更何况,他方才不会看错的,他喊出叶少宫主那一声之时,她分明想转过身来,只不过半路硬生生停住了罢了。

      这般思索着,面前忽然突现了一抬四人的肩舆,端的是珠光流转灿烂生辉。肩舆上正款款而下的女子,一袭白衣容颜出众,虽然不若叶怜尘那般倾世,却也是有着牡丹般的颜色。鬓发如云,风环水佩,正是今年已然二十几许却仍旧未嫁的前江湖四大美人之一,南宫柔。

      三年前的武林大会,慕容九还是慕容逸众多跟班之一,无缘得意亲赴宁州参与,所以他不曾见过南宫柔。而跟在他身后的慕容十一,更是眼睛都看直了。毕竟他自幼被人关在深宅中,外边的世界和南岳本门中的女弟子都不怎么看的到。唯一看过的算是美人的就是三师姐慕容静雪了,也就每年典礼上那么几眼。而慕容静雪虽然以清纯形象示人,可对于他慕容九兄弟一直是不屑的。

      更何况,慕容静雪自从慕容二成为掌门后便忽的闭关去了,如今已是两年多没有音讯,也不知在何处闭关,闭关的如何了。

      南宫柔见慕容十一直直盯着自己,她便轻柔一笑,风情万种,然后飘然离去。

      三年不见,曾经的对手叶怜尘却命运坎坷香消玉殒了,她在幸灾乐祸之时却不免有些怜惜,这唯一配得上做她对手的女子便这般突兀地命丧黄泉了,让她也春悲秋伤念及自己的命运了,毕竟她也身在这个动荡的江湖之中。

      江湖第一美人走了,她便又是江湖四大美人之首。而慕容静雪不见踪影,三和四因为名字太难打作者懒得描写也已经出嫁,消声于江湖。

      而南宫柔曾经最爱的红衣,已然是叶怜尘的专属。她穿红衣那一股子傲劲,无人可以学来。那红莲焰火一般徐徐绽放的美艳,她无法媲美,也不敢再穿红衣,怕落下一个东施效颦之名,遂另辟蹊径,今次改穿白衣,也不再佩戴面纱,最终目标只有一个,赶紧嫁出去。

      少公子她是不指望了,但是林家剩下的公子她还是可以指望一下的。

      虽然那都是什么林二爷林四爷家的公子……

      好歹也是林甫华的堂兄弟啊。

      不过……

      她忽而咬牙切齿起来,问身后的丹青,道:“那碧落宫尊贵的代长老,可是也来了?”

      丹青因为南宫柔穿了白衣,不敢同大弟子撞衫,于是改穿了青衣,朴素异常。她忙点点头,道:“莲华代长老,啊,是莲华那小妖精,传讯说是今夜要到了。”
      想到三年前莲华那忽然出场与夺尽风光的“子持莲华”,南宫柔心中咬牙,面上反而柔和一笑,道:“有贵客自远方而来,我们不好好招呼,怎么行呢?”

      ————————————————————割JJ—————————————————————

      叶萌领着叶大郎回到贺兰的宅子时,已是晚饭时分。夏日闷热,所幸昨夜下过一场雨,院中还颇为凉爽,于是林峥便指挥了人将石桌搬到前庭中,正和刀疤畅快地大口大口吃饭。

      叶大郎一开始还甩开叶萌的手,坚持自己淡淡的走路也不怕被人贩子拐走,一进了屋子看到林峥,立刻开启卖萌模式,三两步蹦跶过去树袋熊一般挂到林峥的手臂上,开始用叶萌一天都无缘听到的七岁孩童的稚儿音问候林峥。

      “爹~~爹~~~”

      叶萌:“……”

      孩儿,你真是胳膊肘向外拐……

      林峥嘴中咬着筷子,含糊不清地嗯了两声,伸手摸了摸叶大郎的脑袋,把他安置到一边,继续刨饭。

      叶萌有些无言,堂堂林家六爷,怎么的在□□教主这儿吃晚饭?!这被人知道还特么了得?!

      而且问剑山庄有穷到这个地步么,虽然林峥饭量确实大,难道一个问剑山庄还养不起林峥么……!

      叶萌不知道的是,林峥就是这么个放浪形骸的人。

      他十二岁出门闯荡江湖,直到混成今年二十靠后半的大叔,什么样的人没有见过。他不同于问剑山庄其他人,做事说话都是一股子正派清流的风格,他放纵不羁,四海为家,三教九流贩夫走卒黑白两道什么样的人都结交。虽然结交的人多,可他也只是孤身一人走天下。今天一掷千金在相思楼里枕着花魁的玉腿入睡,明天进了县太爷的屋子偷银两被人追着跑。风光时跟着他大哥望尽江湖接受众人膜拜,落魄时候在江湖上当个地痞混混人人喊打。

      他不要安稳的林家六爷的生活,他要的就是这般起起落落跌宕起伏如同戏折一般的人生。

      于是他就在三年前不怕死地闯进了仙宫碧落,一窥传说中出尽江湖惊艳女子的温柔乡。然后在千阶殿上,伸手接住了一个正直青涩年华的少宫主。

      如今他同刀疤不打不相识,两人算是互相敬佩对方。刀疤从西域来,骨子里也有着豪放不羁的血脉,特喜欢林峥这种不着调又很靠谱的人。林峥也看不惯假正经的江湖人,也喜欢刀疤这种直来直往心直口快,想要自家主子早点死就天天当着贺兰连城的面叨咕你死了我好自由的这种人。

      两个人相见恨晚,虽然贺兰连城明显的不待见林峥,但是谁也拦不住刀疤的各种开门放林峥进来玩……

      叶萌只感觉,这两人,就要超越友谊,升华某种感情了。

      还有她女配什么事儿么?

      刀疤回来了,说明在外面忙活了一天不知道在哪处杀人放火作奸犯科的某□□教主也回来了,可是他不在这儿吃饭耶。

      是不屑于林峥刀疤这等凡夫俗子之流共桌,还是贺兰连城已然羽化登仙不食五谷杂粮……?看贺兰连城终日里一股冷漠气息,那真真是脱俗的很,也倒像是九天的上仙了。无视那通身的药汁味,叶萌比较倾向于后者。
note作者有话说
第45章 第四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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