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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我是一个穷人。但显然大家都不相信。在普通人的观念里,一个挑染栗色头发,带单边耳环,穿休闲风衣,穿NIKE球鞋,肤色白净,神情冷傲的人,又怎么会是穷人?

      但我说过,我是。从不避讳,也没有夸大。所以,我现在在打工,在商业街的一家鞋店。

      我对老板说,我是大学生,大二,勤工俭学来的。我停住,他笑了一下,我没理他,继续道,我只能双休日来,您看可以的话我就做,不可以的话给您添麻烦了。然后一阵静默。我一动不动,任他从头到脚的打量。最后他说:“你来吧。不知咋的,现下的女孩子都爱你这小白脸样儿的。”他很夸张的叹了口气,一脸痛心疾首的耸肩膀。

      我挑挑眉,顺着他那口东北音回道:“没事儿,您节哀,动物园直走左拐100米,您这款儿的,成!谁与争锋啊!”他楞了下,随即拍着我的肩膀哈哈大笑:“行啊小子!看不出,嘴够欠的你,哈哈哈哈……”

      程锋,我老板,我不讨厌这个一口东北腔的中年汉子。后来,我和他成了忘年交。他教会了我很多。多年以后,有一次我和他聚在路边的一个小酒馆的拼酒,酒过三巡,程锋已醉得差不多了,他突然嘿嘿一笑,把头凑过来,一脸感怀的样子冲我道:“还记得第一见你的时候,嘿嘿,还嫩呢那时你,小屁孩一个……厄……那时,我……我就看出来,你小子外冷内热,骄傲强硬得很……厄……我就想……想……这小子成啊,成!将来肯定有大出息!这不,嘿嘿……我真他妈就一先知!”

      我揽紧怀里醉成醉猫的人儿,苦笑一下,这不是被逼出来的吗?

      ****************************************************

      一个星期后,我开始在这家鞋店工作。原本凭我的学校和成绩,可以选择更多的大公司打工,可我喜欢这里,市中心最繁华的商业街,人来人往,我总在想,下一秒,我遇见谁,将在我生命里扮演怎样的角色。

      星期天晚上九点,人群依旧络绎不绝。从仓库中翻出一双36码的帆布鞋,我熟练的穿好鞋带,半跪在一位顾客前,细心的替她穿好,询问是否合适。

      在平日里,我可能冷漠,可能孤高,但在工作中,我会为我的顾客服务到最好。我还是不常笑,但却绝对周到有礼。这是我的工作,也只是工作,我几乎不曾注意来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美是丑,他们只有一个身份——我的顾客。

      送走一位红着脸几乎说不出话的女生,我轻叹口气,抬手看看表:10点31分,还有半个小时就下班了。刚回转身,却看到一个人,把我给吓了一跳。

      看到一个人当然还不足以把我吓一跳,另我吃惊的是那个男生的一身衣着——浅蓝色的T-shit,稍深色的牛仔裤,深蓝色的球鞋,颜色搭配得很好,渐变自然,仿佛那蓝色被沉淀一般。他甚至还背了个大大的水蓝的背包,带着一块蓝绿色的腕表——就象是清澈湖水中的一株水草。

      我第一次那么仔细的观察我的顾客,因为他真是个奇特而可爱的家伙——打扮得象个大大的蓝色沙冰。我忍不住弯弯嘴角,他恰好转过身来。

      第一眼,我看到他修长白皙的手指,拿着一款橙色的球鞋。第二眼,我才看到他脸,肤色不是很白,却异常地细致。有双上翘的猫眼儿,五官不顶精致,可放在巴掌大的小脸上却显得别致。

      我不动声色的敛下眉眼,把好奇和欣赏一并收得不留痕迹。彬彬有礼的走过去,下一瞬间,一句话不经大脑的脱口而出:“这一款式有蓝色的,您想试试看吗?”我简直想晕死过去。

      他却仿佛没有听到,晃了晃手里那双鞋:“能让我试一试吗?”我舒了口气:“当然。您要穿多少码的呢?”

      “这双就可以了。”

      他坐了下来,我半跪在他身前,托起他的脚,温柔的放进鞋里。做过千百次的事情,这一次,呼吸却有了些局促。他的脚踝很细,不是女生的纤细,而是男生的瘦削,圆圆的脚骨清晰的浮现,皮肤□□。指腹不经意的划过那一小片莹白的肌肤,突然间生出了恋恋不舍。

      搞得好象变态一样,我暗暗自嘲。仔细的帮他系好鞋带,让过一旁。

      说实话,这双新款的NIKE我也很喜欢,单看脚的话他穿起来非常好看,但似乎就与他全身的装束格格不入。他低头走了几步,我刚想建议他换另一双蓝色的,他已经脱了下来,对着我微微一笑:“我就要这双了,麻烦你帮我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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