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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银杏树 ...

  •   锦城。
      雨夜。
      电闪。
      雷鸣。

      锦里外。
      银杏树下。
      一位身着水蓝色礼服的女子正在树下避雨,浑身冷的直哆嗦,正拿着一块白色的手帕擦着额头上的雨水。
      手帕上绣着两枚银杏叶,一绿一黄,绿色的那枚叶心是红色的,如鲜血一般。
      雨水浸透了她精心挑选的礼服,却未浇灭她等待情郎的心,相约的时间早已过去,等待的人却迟迟未出现。

      一道闪电划过天际。
      刚刚还郁郁葱葱的银杏树,瞬间变得焦黑凋零。
      女子只感觉全身像被电击一般,似乎灵魂同□□分开了。

      我感到一股巨大的力量,似乎想把我的身体分开,闭上眼睛的最后一瞬间,我看到手中的帕子随风而去,银杏叶心的那片红色分外耀眼……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渐渐恢复了意识,四周漆黑一片,晚上的风好凉。
      后脑还是隐隐的疼着,我慢慢的爬了起来,这是哪里?我在哪里?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借着昏暗的月光,似乎周围的建筑物也很奇怪,路灯呢?刚刚不是在下雨吗?怎么地上是干的?找个人问问吧,看看是怎么回事?
      一阵凉风吹来,我哆嗦着抱紧双臂,为了见他,今天穿着抹胸礼服就来了,还丢了我的手帕,这下肯定会被妈妈骂死的。
      曾少伟,你在哪里?混蛋,都是为了你!
      路上还是一个人都没有,月光很暗,只能勉强看清楚眼前的路,我想了想,决定还是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会儿,不一定会在路上碰上什么人呢。
      我朝四周看了看,夜色中什么都不看清,只是隐隐看到旁边有一棵小树苗,比锦里那棵不知小了多少。我记得这里应该有一棵银杏树,翠绿的叶子正在肆意的生长,有些年迈的叶子已经渐渐泛黄。我这是在哪里?是不是刚刚风大把我吹到了别处?那说明我的瘦身成功了!
      想到这儿,我闭上双眼,不禁笑了笑自己的无知,好冷,只好抱紧自己,缩成一团。曾少伟,不是说好在锦里见面吗?你怎么还不来,我又发生了什么?我的头好疼,肚子也饿了,为了见你,我已经节食快一个月了,你在哪里?脑子混乱的像浆糊一样,越想越累,渐渐地睡了过去。
      不知道是在做梦,还是真实存在的,一个模糊的影子接住了我的手帕,我朝他走去,他却离我越来越远,渐渐地消失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阳光已经变得很刺眼了,我慢慢睁开眼睛,真希望一切如同一年前那样,那个人就在我的面前,等待了一年的相见,我等的好苦。当我满怀希望睁开眼睛的时候,除了刺眼的阳光,什么都没有,小树苗就在眼前,身后有一处院落,大门紧闭,这难道是锦里旁边的古建筑?
      我慢慢站了起来,一个没站稳,险些跌倒,哎,为了显得自己不那么矮,特意穿了一双10cm的恨天高,只可惜没见到白马王子。
      我敲了敲门,没有人应我。

      我四周看了看,发现这里是一条小巷子,我凭着感觉走了出去,几次曲折后似乎走到了宽阔的大道上。我永远不会忘记我转过头看到的一切,街上有不少人,只是他们怎么穿的这么奇怪呢?难道昨夜的风雨把我吹到横店来了?不对啊,横店好像在浙江吧?
      街上的人络绎不绝,我打算拉一个人来问一问。不远处就有一个卖包子的小摊,卖包子的小贩长得瘦瘦小小的,看样子觉得似曾相识,眼神似乎有点眼熟,我赶忙跑过去,“小哥,我想请问一下你们这是在干什么呢?”
      小贩抬头看了我一眼,低头继续收拾他的包子,什么态度啊,姐姐这个暴脾气,我刚想发作,小贩猛地一抬头,上下打量着我,然后低头小声说了句“憨包。”
      什么?欺负我听不懂四川话?告诉你,姐姐的潜在男朋友就是成都人,“喂,你什么意思啊,我问你,你们干嘛都穿成这样,在干什么呢?”一只手拉住了他的袖子,“喂,我问你话呢。”
      “姑娘,我可要不起你,我就是个卖包子的,今天怎么了?你们这些姑娘都起这么早?”
      “什么?你在说什么呢?”
      “姑娘,看你这打扮,挺特别啊,虽然我没进过春色满园,也从没见过有人这身打扮的。”
      我完完全全听不懂这个小哥在说什么,看着街上的人来人往,每个人都穿的跟这个小哥似得,估计街上随便抓一个人出来,脱掉四层衣服我都比我现在穿的多。
      难道,难道我穿越了?不可能吧,不会吧,我还要见曾少伟呢,而且,电视里穿越回去不都是当富家小姐,我怎么没在皇宫里?还有,现在是什么年代啊,没有辫子头,看来不是清朝,天哪,那我穿的还真远。
      卖萌应该不止在当代有效吧,我努力挤出一个甜甜的笑容,拉了拉小贩的衣服,“小哥,我不是这儿的人,我是从别的地方来的,你能不能告诉我现在是什么年代啊?我是在成都吗?”
      小哥又抬起头,看了看我,“姑娘,哪里来的也不能穿成这样就出门啊,什么年代?你是过傻了吧,不过也真是,如今乱世啊,几年就换一个主子,也就我们这里还太平一些。”说着,小哥从身后的包袱里拿出一件长衫,又从包袱里摸出一双鞋,鞋上破了好几个洞,递给我,“快穿上吧,姑娘,现在街上人少,一会儿人多了小心有人带你去见官。”
      我接过小哥的衣服,一阵汗味飘来,鞋子的味道就更无法形容了,算了算了,这个时候不能讲究,披在身上,把自己裹了进去,又从蒸包子的炉子旁摸了两把炉灰拍在脸上,学着小哥的发型把自己的头发盘了上去。顺手拿过一个包子,开始吃起来,“谢谢小哥,所以,你还没说呢,现在到底是什么时候啊?”
      “你还真不客气,哪里来得疯丫头,现在是蜀国。”
      蜀国?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刘备、桃园三结义、诸葛亮?我穿越到了三国?不要吧,蜀国没多久就要被灭了啊,兵荒马乱的。“所以你们的皇上是姓刘?”
      小哥又抬头看了看我,摇了摇头,低头继续摆弄他的包子,真没意思,怎么说话都说不清楚,看来我真的是穿越了?不是做梦?
      这时候有人过来买包子,一个模样清秀的年轻男子,“二哥,两个包子。”
      “赵公子,早啊,每天都这么早。”
      “是啊,在下愚笨,不好好读书,怎么能报效国家。”
      我站在一旁打量着面前的公子,看样子应该不超过三十岁,公子拿好包子,转身走了。
      “姑娘,你别一直站在这里了啊”,小贩无奈地看看我,“你看你站在这里都没有人来买包子了。”
      “这样吧,既然我吃了你的包子,我当然要帮你卖包子啦。”不管你是神马年代,营销学肯定是适用的,我立刻拿出自己在大学校园里宣传活动时的大嗓门,“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今天买包子送大礼了啊,一个包子里面有一颗花生仁,唯一一个啊,只要吃到有大礼相送啊!”
      古时候的人还真是纯洁,一听到这个吆喝,立马围上来一群人,“什么礼,什么礼?”“吃到花生仁就有吗?”
      在大家七嘴八舌的骚动之中,包子很快卖完了,门前还聚集了一群人,等着看到底是什么大礼相送。
      小贩一开始还很开心,包子都被抢购一空,现在看到围上来一群人,立刻脸拉得比驴还长,咬牙切齿的对我说,“你看看,怎么办!”
      这时早上第一个来买包子的年轻公子又出现在人群里,我一个箭步冲上去把他拉过来,“乡亲们啊,你们来晚了,这个公子是今天第一个来买包子的,他早就把那个有花生仁的包子买走了,他就是今天的大奖得主,大家明天再来吧。”
      公子一头雾水的看着我,我朝他眨了眨眼睛,又送上一个迷死人的微笑,公子只好无奈地笑了笑,抱着拳对大家说,“承让,承让。”
      孺子可教也,不错,很有现代人的风范。
      “什么大礼啊,拿出来看看啊”,人群中还是有多事的人不愿意离开。
      愚蠢的古代人,你们怎么还不走?好吧,还好姐姐我是从现代过来的,被那些高明的商家不知道骗了多少次,于是我也一抱拳,压低了声音说道,“今天是小铺第一次推出这样的活动,今天的大礼就是免费在小店吃一个月的包子,每天的大礼都会不同啊,大家以后一定常来光顾!”
      讲话的同时我瞄了瞄旁边的小贩,他真是哭也不是,笑也不是,人群中有人叫好,也有嘘声,不管怎么样,这个包子小摊应该是火了。
      人群渐渐散去之后,公子对我和小贩一鞠躬,“在下赵彦韬,很高兴认识二位,只是这一个月的免费包子,在下实在是消受不起,还是请二位收回。”
      小贩一听,脸上立马笑开了花,刚想点头答应,我立马抢过话,“那可不行,做生意靠的就是信誉,今天坑了你,明天还有人来嘛,再说,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
      “姑娘,你到底是哪里冒出来的啊,我真是怕了你了,我朱二混到今天已经够背得了,你放过我吧,不要再来捣乱了。”说着从钱袋里拿出一些碎银子,想了想,直接整个钱袋塞到了我的手里,“走吧走吧。”
      朱二?这人的名字怎么这么奇怪?和朱元璋出道前的名字倒是蛮像的。
      赵公子上下打量着我,他可能对朱二那句“姑娘”耿耿于怀,眼前这个假小子怎么会是个姑娘,见到小贩轰我走,“小哥,我看姑娘没有恶意,只是这种卖包子的手法很奇特,我们没有见识过罢了。”
      “是啊,少见多怪,哼哼。”我拍了拍身上的土,拿过钱袋,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刚刚走出去半步,朱二就拉住我的衣袖,“算了算了,看你可怜,你想怎么样吧。”
      “我给你打工吧,你发工钱给我。”
      朱二想了想,又看了看赵公子,又看了看我,上下打量了一番,点了点头,“好吧,也算是我做做善事,为祖宗积点德。”
      我立刻伸出手,握了握朱二的手,这下可把他吓得不轻,立刻把手抽了回去。
      我突然间想起有句话叫作男女授受不清,这个年代的人,应该更在意吧。我立刻一抱拳,冲着朱二笑了笑,“小女子名叫京伊依,来自很遥远的地方,二位能不能给我讲讲现在是什么年月?”
      赵公子冲着我和朱二笑了笑,“在下几乎每天都来这个包子小摊买包子,因为我总是很早出门,其他店铺都没有开门。今天在下做东,请二位去前面德顺居小酌一杯,可否?给这位姑娘讲讲,现在是什么年月。”
      赵彦韬这个名字似乎有些耳熟,只是我一时想不起来这个人在历史长河中扮演的角色。
      朱二推辞了几次,无可奈何赵公子盛情难却,只好答应。
      我和赵公子一起帮朱二将包子铺收拾好,来到不远处的德顺居,我感觉自己已经很久没吃过东西了,再加上之前节食的一个月,我吃了很多很多,把对面的两位古代人吓得都不敢夹菜了。
      赵公子喝了一口手中的茶,看着对面狼吞虎咽的我,淡淡地说道,“现在是乱世,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似乎再也没有这样的乱世了。三年前,后周都点检赵匡胤黄袍加身,如今正在吞并各国,不知道我们蜀国又能维持多久呢?他会是那个救世主吗?不知道谁能解救天下苍生?”
      我嘴里塞满了各种食物,“赵匡胤?宋朝?我还以为我在三国时代呢。”
      赵公子一口茶喷了出来,正好喷到我的脸上,我立刻呛到,不停地咳嗽,赵公子连忙道歉,“姑娘,姑娘,不要急,你到底是哪里来的,那都是几百年前的事情了,现在是唐朝之后的乱世,我们是蜀国,皇帝是孟昶。”
      唐朝之后?那不是最混乱的五代十国时期?我真是背啊,别人穿越都是盛世,我怎么就穿越到了乱世之中,那我不是很快就要死掉了,看来这顿还是多吃一点吧,免得没了下顿。想到这,我又往嘴里塞了一快肉。

      第二章锦城雨夜

      朱二看我实在可怜,又能帮他卖包子,就让我在他家暂住,为了方便,我一直都是以男儿装帮他包包子,摆摊儿,我用现代促销的办法,比如买五赠一啊,每三天抽一次奖啊,还有将包子分级,比如虾肉包,贵一点的用上好的肉,很快朱二的生意越做越好,三个月之后已经在原来的摊位旁租了门面房,再也不用日晒雨淋了。
      虽是乱世,街上却是一派祥和的样子,来来往往的老百姓脸上也是一副祥和的面孔,用当代的话说,人民的幸福指数一定很高。物价很低,我记得在历史书上读到过,这时候的米价比唐朝贞观之治还要低,只要斗米三钱,所以朱二哥的包子铺生意才能火起来,真是乱世中的一丝宁静。看来孟昶应该是个好皇帝吧,他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不过想到他不久之后就要被赵匡胤灭掉,看来我的好日子也没有多久了。
      我无数次的回到那棵小树苗旁寻找我的银杏手帕,这是我出国前妈妈塞到我的手里的,说是姥姥留下来的,只是它就像是消失了一样,又或者根本没有存在过。我现在都不确定自己是否存在,我是活着还是死了,醒了又或者一直在梦里?我只记得我穿越来的那天雷雨交加,难道我是被闪电击中了所以可以来到这里吗?那如果我想回去是不是要等下一个雷电交加的晚上?

      我叫京伊依,是美国斯坦福大学环境工程系一年级的学生,山西太原人,祖籍永济。爸爸妈妈都是山西大学的老师,妈妈教中国古代史,爸爸教化学,妈妈从小就希望我成为一名优秀的历史学家,可惜我从小就对历史不感冒,仅有的历史知识不是从妈妈那里听来的,就是武侠小说里听来到。妈妈姓京,爸爸姓赵,妈妈给我起名叫京伊依,她说做人就应该一心一意。妈妈是家里的独女,在她那个年代倒是少见,这可能就是我随妈妈姓的原因吧。
      可能因为父母都是大学老师,所以和国外的大学还有留学生交流比较多,刚刚考上高中,父母就要求我考SAT和托福,所以在大家苦闷踏入高三的时候,我已经顺利拿到斯坦福大学的offer,前途似乎一片光明。我虽然长得一副淑女样,其实是标准的女汉子,中考结束就去学跆拳道,到高二的时候刚刚通过黑带。出国前在成都办签证的时候,我碰上了他,曾少伟,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雨夜。

      一年前,我因为预约不到北京的美领馆,所以来到锦城成都签证。
      那也是一个雷电交加的晚上,第一次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我的内心非常惶恐,好强的心又要我故作镇定,“我是跆拳道黑带,黑带,黑带”,我一遍遍的告诉自己。我从美领馆出来时天已经黑了,美领馆附近没有出租车,我只好往外走,走着走着我发现我失去了方向,迷路了。我拼命的走,拼命的跑,路上的人越来越少,路灯也越来越少,路越来越黑。
      一道闪电划过天际,接着隆隆的雷声响起,我用身体护住随身的申请材料,向四周望了望,发现没有避雨的地方。算了,今天死定了,跑两步之后突然脚下被什么一绊,整个身体摔倒了前面的大水坑里,我挣扎爬起来,文件袋里一定进水了,我的录取信,我的I-20,真该死,连这点事情都办不好,如何在美国生存下去!
      我正在懊恼,一把亮闪闪的匕首抵住了我的咽喉,我吓得全身哆嗦,手里的材料顺势掉进了水坑里。
      “钱,有没有钱?”一个恶狠狠的声音。
      我完全吓傻了,似乎丧失了语言能力,我隐隐的感到我的脖子上有液体渗了出来,我想哭,哭不出来,想叫,又叫不出声。
      “说话,看你穿的这么好,刚从大使馆出来吧?那地方就是为你们这些富二代准备的,快,把钱都拿出来!”
      我恢复了一点点意识,从身上摸出仅有的几十块,“签证不让,不让,带钱包,包,包。”
      那人一把抢过我手里的钱,发现只有那么一点,手里的刀子从我的咽喉移到了脸颊,“没钱,没钱怎么办?没钱只能用人抵了,反正老子好久没开荤了,今天正好乐呵乐呵,放心,老子活儿好得很。”
      我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突然将全身的力气集中在胳膊肘,猛击那人的腹部,那人没有任何防备,突然松开了缚着我的手,“TMD,不想活了早点儿说”。
      这时的我恢复了又一点点意识,终于想起来自己刚刚考到的跆拳道黑带,不过事实证明我还是没有意识比较好一点。
      那人直朝我扑来,我抬腿准备上演自己最擅长的下劈,没想到腿才伸到半空中,那人已经抓住我的腿,我竟然一动都不能动,好吧,我终于承认自己只是花拳绣腿,三脚猫功夫了。
      那人拎起我的腿将我重重摔出去,我正要爬起来的时候,突然感觉后脖子一疼,整个人顿时没了意识,这次完了,真的完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在一张温暖的床上醒过来了,后脖子还是很痛,我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发现衣服穿的很好,还有人给我加了一件外套,环顾一周,发现我躺在一张单人床上,房间非常简陋,只有一张床,一张小桌子,一把椅子,这肯定不是酒店。。。这看着。。。怎么像。。。牢房?
      我试着下床,发现自己腿很软,根本走不动,正想着门开了。
      走进来的男人绝对是我这辈子见过长得最帅的男人,有着汤姆克鲁兹的帅气,奥兰多布鲁姆的灵气,皮尔斯布鲁斯南的优雅,还有Damon的邪气,好吧,用一堆外国人形容一个中国人确实很不恰当,大家只要相信他很帅就对啦。
      “姑娘,你叫什么?”
      我必须承认我当时处于无限花痴的状态,口水直往外淌,根本没意识到我刚从鬼门关出来,帅哥真是治愈系,包治百病。
      “姑娘?”帅哥见我没反应,用手在我面前挥了挥。
      “啊?啊,是跟我说话吗?”
      帅哥笑了笑,我的心。。。我那时哪里还能感觉到自己的心,整个人都飘起来了,这种灵物根本不应该出现在人间!
      “姑娘,你是不是还没回过神来?那我先走了,你先睡会儿。”
      “不要走,不要走!”我一把抓住了帅哥的胳膊,小臂很结实,还是一个有肌肉的帅哥,好吧,我承认当时我的心彻彻底底沦陷了。
      “姑娘,别怕,你已经安全了。”
      “是你救了我?”
      “是啊,哈哈。”帅哥突然不明原由的笑了起来。
      “笑?你为什么笑?”
      “我当时远远就看见你们了,我本来想跑过去救你,没想到你还有两下子,我还说这次我省事了,没想到,哎,你使的那招是下劈吧?”
      我点了点头。
      “那说明还是我们天朝武功天下无敌啊,棒子的不好使。”
      “不是的,我们教练很厉害的,是我自己练功不到家,你看见我被用刀抵着竟然不来救我,还在那边看笑话?”
      “我以为我碰上同行了,哪知道是个只有17岁的小丫头,哎,说了半天,你叫什么啊?”
      “我叫京伊依,伊人的伊,依恋的依。”
      帅哥拿出小本子开始记录。
      “所以你是警察?”
      “不是,我是特警队的,黑豹,听说过吗?”
      我摇了摇头。
      “你叫什么?”
      “我叫曾少伟。”
      “多大了?”
      帅哥一震,“京伊依同学,是我问你,还是你问我?”
      帅哥生气和严肃的样子也好帅啊,而且还有一点萌萌的感觉。
      “警察叔叔怕你受了惊吓,所以让我这个见义勇为的人来替他们录口供,反正也是同行。”
      “你是特警,怎么能算见义勇为呢?应该是。。。”我故意压低声音,“英雄救美。”
      帅哥好像没听清楚后面四个字,还是摇了摇头,笑了笑,“我在休假,所以算是见义勇为”。
      “是谁打了我?我记得那个人当时在我前面,我是后脖子受的伤!”
      “哈哈,还不傻,当然是我啦,你那三脚猫功夫,我打架的时候你如果插上一腿,那我还怎么打?!”
      帅哥,你好狠心,我这么一个如花似玉,倾国倾城,国色天香的姑娘,就被你这么解决掉了,不过,谁让你那么帅呢,我只好原谅你啦。
      接着帅哥一本正经的给我录口供,录完还让我按了好几个红手印。

      这就是我和曾少伟的故事,我们相见的日子不过录口供的两个小时,我连他救我的英姿都没有看到,第二天警察叔叔送我回酒店,从此我再也没见过曾少伟。
      不过千万不要小看花痴的能力,在我百般威逼利诱下,少伟哥哥给了我他的电话、微信、微博、□□,总之,一切能加的社交网络全部被我搞定,只可惜他很少更新。
      但是,花痴这个词,既然有个痴字,而痴又是带着疒,那就说明是一种病,病了肯定很严重,好吧,我是病了。拿到手机之后,一个晚上我翻遍了曾少伟所有的社交网络,知道他喜欢看侦探小说,喜欢《CSI》,是四川眉山人,喜欢吃辣椒(这个好像没怀疑),和我一样喜欢下雨,就社交网络看,看不出任何有女朋友的征兆,所以暂时算单身吧。可是这种尤物,不被女生追到也会被男生搞定的,所以我要快,千万不能让幸福溜走。
      奈何我即将出国,本想出国前回成都见他一面,可是他要出任务,我只好作罢。在美国生活的一年时间里,我遇到了很多困难,别的女生都去抱学长大腿了,我却一直想着曾少伟,虽然他从未给过我任何明确的答案,可是我无法忘记他。一年来,我除了学习,就是学习,其余时间全部用来yy和他重逢的日子,终于他答应暑假我回来的时候在锦里见面,只可惜。。。我还是没见到他。

      扯远了,我还是暂时忘记现代生活吧,如今,过了今天都不知道有没有明天,还能去哪里见曾少伟,哎。。。

      跟朱二哥混熟了,发现他其实不像是一个卖包子的,他的谈吐,以及有时候他冒出来的金玉良言,都让我觉得他不只是一个卖包子的那么简单。他能准确的估计出天气,他说下雨就会下雨,他说起风就会起风,他还懂一些医术,总有街坊四邻来找他看病,但是每次我想问一些关于他的事情,他总是避开不答。
      朱二哥的家在成都郊外的一处小屋里,一个小院子,种着些瓜果蔬菜,养着公鸡母鸡,还有两件破旧的屋子,自从我来了之后,朱二哥就一直睡在“客厅”里,我睡在了他的“卧室”里。虽然包子铺的生意逐渐好了起来,但是离盖一处新屋子还差得很远。

      一天,天色已经晚了,我和朱二哥一起从铺子收拾回来,刚刚到家门口,就看到屋子里的灯亮着,朱二哥立刻放下肩上的扁担,低声跟我说,“我看是我哥回来了,你一会儿千万别说话,低着头进你的房间里去。”
      我刚想问为什么,你怎么还有个哥哥,我怎么不知道,朱二哥已经拉着我进了家门,然后立刻就把我推进了里屋,我把耳朵贴在门上,亏得朱二家比较破旧,完全没有隔音功能。
      “你怎么来了?”
      “弟,好久不见了,听说你最近生意做的不错啊。”
      “我和你已经没有关系了,以后别到我家来。”
      “你这样说就不对了嘛,血浓于水,咱们怎么也是一家人啊。”
      “一家人?你什么时候把我当成一家人了?如果不是你,我会在大街上卖包子吗?”
      “好啦好啦,我跟你说,是这样的,我们春色满园的头牌突然得了疾病,马上就要选花魁了,吴妈着急的不行,你不是喜欢研究医术吗,帮我看看,或者你在街上做生意,帮我看看,有没有合适。。。”
      房子突然一震,似乎是朱二哥腾的一下站了起来,听声音朱二哥抽出扁担重重得落在了另一个人的身上。
      听到这里,我实在不能再把自己当成局外人,立马冲了出去,一个下劈把朱二哥手里的扁担踢掉(为了证明自己不是花拳绣腿,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我可是跟着美帝跆拳道社打实战打了一年,终于有起色了),朱二和他身边的那个人都看得目瞪口呆。
      大概禁止了几秒钟,那个人突然合上了嘴巴,竖起大拇指,看着我说,“兄弟,好功夫啊!”
      这才有功夫抬头看看这位朱大哥,他,他,他竟然和曾少伟长得一模一样。
      所以,这就是所谓的“锦里见”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一、银杏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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